❶ 精准扶贫帮扶措施有哪些
实施精准扶贫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情况千差万别,为确保精准扶贫工作成效,应从贫困村、贫困户实际出发,因村因户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一村一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实行扶贫对象“双向全覆盖”,做到每位干部都参与帮扶贫困户,每户贫困户都有干部帮扶服务。
一是结对帮扶。坚持以“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下简称“三送”)为抓手,积极开展“三送”干部结对帮扶。驻点“三送”干部每名干部帮扶3-5户,积极开展领导干部结对帮扶扶贫对象活动。即在职的市级领导干部、各县(市、区)在职正副县级领导、市直、驻市单位“一把手”分别结对帮扶贫困户3户;市直、驻市单位副县(处)级领导干部、县(市、区)直和驻县(市、区)单位及各乡(镇)在职的正副科级领导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2户;市、县(市、区)直及各乡(镇)在职的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1户。
二是产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积极性的扶贫对象,采取以奖代补、提供种苗、提供小额贷款或贴息,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等方式,通过“公司+基地+农户”、“企业+农户”、“合作组织+农户”等模式,动员扶贫对象以土地、山场、水面及劳动力等生产资料入股的形式参与到扶贫经济实体中来,有针对性地引导他们发展1-2项种、养殖业或旅游服务业,依靠自身力量脱贫致富,特别注重同步发展专业合作社,以提高贫困群众的组织化水平,提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三是移民搬迁帮扶。按照自愿原则,积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整合生态移民、地质灾害搬迁等项目,对居住在生存环境恶劣、基础设施极差、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的贫困人口和村落实施移民搬迁。结合“进城进园”、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项目,重点把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的贫困人口安置在工业园区、中心镇或中心村等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方,改善生活环境和就业条件,提升发展能力。通过对口培训、定向定点招工等形式,引导贫困人口向中心镇、工业园区转移,把发展特色产业与招工就业有机结合,切实解决好搬迁户的后续发展问题。
四是技能培训帮扶。以农民知识化工程和劳务输出岗前培训为载体,以提高农民应用果业生产先进技术水平、提高农民谋生手段为主要内容,整合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以及职业教育等培训资源,为帮扶对象提供免费技能培训,使每户扶贫对象至少掌握1项就业技能或实用技术,促进稳定就业和增收脱贫。
五是基础设施帮扶。对贫困村每村每年安排10万元以上整村推进扶贫资金,有效整合相关涉农资金,重点对贫困人口比较集中,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严重滞后的地方,帮助改善通路、通电、通水条件,改善农田水利设施和信息基础设施,改善村容村貌。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建设,打造一批整村推进扶贫示范村,解决产业发展难、行路难、饮水难等问题。
六是合作社带动帮扶。通过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贫困户以土地、山林、草地、水域、劳动力等资源入股或流转的方式,引导贫困户参与发展产业。对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或产业资金扶持。通过示范带动实现脱贫。
七是保障帮扶。对帮扶对象中符合农村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条件的,及时落实相关政策,给予相应救助。对符合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帮扶对象,优先安排土坯房改造,做好“一对一、全覆盖”的帮建工作,提高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实施精准扶贫,应当落实帮扶到户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实施扶贫对象“一对一”脱贫是一项系统工程,又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民生工程,更是重要的政治任务。为确保扶贫到户目标任务的实现,各地应成立实施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精准扶贫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实行分级负责制,把工作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做到分级负责,责任到人,不脱贫不脱钩。
2、强化资金管理,确保安全运行。一是严格扶贫到户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运行和项目管理机制,规范扶贫资金投向和使用范围,实行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实行扶贫到户资金“一卡通”制度。扶贫到户资金实行实名制“一卡通”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到位;三是建立扶贫到户资金使用管理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做到公开透明,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发挥效益。四是确保扶贫到户资金用于扶贫对象发展生产和增加收入。
3、建立考评机制,确保工作落实。为抓实抓好扶贫到户的实施,应建立健全扶贫到户考核评比激励机制。一是督促检查机制。建立市对县(市)、县(市)对乡(镇)督促检查机制,做到“半年检查、年度考核”。二是考核评比激励机制。制定考核评比奖励办法,将扶贫到户纳入到当地县(市)、乡(镇)党政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各地应把实施精准扶贫的资金落实、目标任务、完成进度等进行细化分解,逐项落实,综合评比,奖惩激励。对组织实施完成任务好的给予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❷ 国家出台农村扶贫贷款的政策是什么
国家最新的农村精准扶贫政策
2018年精准精准扶贫政策强调到农民危房改造,符合国家补贴条件的农民可以免费修建自住房屋,费用由国家补贴。为了让钱真真正正落到实处,可以享受到这些政策的农民需要满足这些要求。
第一:属于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这些家庭已经在农村建档立卡中登记了详细的登记,家庭情况已经登记在案了。
第二:农村中无劳动能力和无人赡养的农民,被评定为五保户的农民并已经确认是五保供养对象的,确认为5个担保,并收到了“5个担保证明”。
第三:住房或收入低于最低收入标准的农民,已经确认家庭情况并通过审核认定,确定为低保户性质的农民家庭。
其中,以上三类家庭国家政府是免费帮助修建、改造房屋的,就是农民是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费用,这样也体现了国家为了让贫穷农民更好地生活的决心。
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农村的农村残疾贫困家庭,当然也是通过审核的,这类家庭提出翻修、新建服务的申请时,政府是暂时不会提供免费修建和改造服务的。但是由于这类贫穷农民的特殊性,如果这些家庭真的需要修建和改造自住房的话,国家政府是会加大补贴的力度。
发放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到户的小额扶贫贷款; 另一种是发放给龙头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扶贫贷款。
精准扶贫贷款是国家支持贫困户发展的一种措施,其本质是贷款,与其他的贷款一样,都是需要偿还的,但是有一点不一样的是,精准扶贫贷款是国家全额贴息贷款,不需要你承担任何一点点利息支出。
其资金来源是由政府贷款,之后由当地农户最方便的银行发放给农户,一般期限为三年。
精准扶贫贷款是用于支持农户产业发展的资金,精准扶贫户可以用于发展种植、养殖,或者其他方式的经营,用来发展让自己致富,而不可以用作其他用途。
精准扶贫贷款的偿还是由贷款银行和当地政府组织催还,精准扶贫户足额全额偿还贷款将会得到续贷资格,如果不足额偿还或者不偿还就会采取一定措施。
(2)对扶贫贷款采取措施扩展阅读:
目前,农村信用社在贷款利率定价可归纳以下五种类型:
1、政策型定价:主要集中于一些扶贫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农民创业担保基金贷款中的种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等,这类贷款都执行基准利率,在农村信用社贷款中的比重较低。
2、效益型定价:主要集中于一般农户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和中小民营企业贷款等,这类贷款的利率较高,农信社一般都上浮50%以上,而且这类贷款在农村信用社贷款占比较高,是农村信用社主要利息收入来源。
3、竞争型定价:主要集中在服务区域内的黄金客户,是农信社主动营销的贷款,这类企业一般都是规模较大、实力较强、效益较好、资金流动性较强、资金结算量较多,也是各金融机构争夺的对象,这类企业贷款的利率一般不上浮或少上浮。
4、优惠型定价:主要集中于以农村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存单质押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的贷款、在农信社入股资金远远大于贷款金额的等,这类贷款的利率一般上浮的幅度不超过20%,属于俗称的“优惠利率”。
5、市场型定价:这类贷款的利率一般是不固定的,随市场行情变化而随时调整,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关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信用社根据农户的信誉为保证,并根据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在核定的额度内(即20000元以下)和期限内发放的贷款。
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社区内的农户或个体种养专业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
3、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种、养经营活动,并由可靠的收入。
4、家庭中必须具有懂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的劳动力。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用途和安排次序是:
1、种养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费用贷款,为肥料、农药、种苗、种子、饲料等贷款。
2、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个体私营经营贷款。
3、农机具贷款,为耕牛、抽水机、脱粒机及其他小型农用机械等。
4、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贷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程序是:
1、农户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
2、信贷人员调查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和家庭经济收入情况,掌握借款人的信用条件,并提出初步意见。
3、由资信评定小组根据信贷人员提供的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核发贷款证。
4、农户凭贷款证在核定的额度内可一次或多次向信用社按规定手续办理贷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核定流程: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是根据农户信用等级在评定信用等级和额度时要根据当地信贷人员或有威信的社员代表、村民小组的意见及村委会提供的情况评定等级,根据不同的等级核定不同的贷款额度,每年核定一次,最高额度20000元。
❸ 扶贫贷款的扶贫货款的措施与建议
(一)分业经营是解决扶贫货款的政策性与商业性经营的长久之策
从国外政策性银行经营和我国三大政策性银行运行的实践经验来看,扶贫贷款理应划归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管理和经营。原因之一,扶贫贷款属农业政策性业务,符合政策性银行业务范畴,并且过去是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管理和经营,它有其管理和经营的基础与经验。原因之二,目前,粮食价格放开后,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缩小,有时间和精力来管理扶贫贷款,适宜国家对农业发展银行业务整合。原因之三,中国农业银行作为国有商业银行不应该承担政策性业务的义务,尤其是目前商业银行“减员增效”、“整体上市”任务迫在眉睫,扶贫贷款目前状况无疑是其经营包袱和负担,不利于农业银行的发展。原因之四,扶贫贷款由农业发展银行经营和管理后,在贷款项目的选择、贷款资金的组织、贷款后续管理、贷款风险的弥补等方面将更专业化、规范化,便于提高扶贫贷款的信贷质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完善扶贫货款风险保障体系是当务之急
扶贫贷款的风险是扶贫贷款存在最严重的问题,这也是当前扶贫贷款质量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①建立我国农业保险公司,或者在现有保险公司业务中增加农业保险险种,扩大农业保险的业务范围,一方面增加农户和企业对贷款项目的信心,同时为防范贷款风险提供保障。②设立政府事业型担保公司,专门负责对包括农业政策性贷款在内的各项政策性银行贷款的担保业务,以免减少贷款投向盲目性,达到减少贷款风险目的。③设立股份制的担保公司,为政策性银行的贷款提供商业性担保。④建立公司+农户的会员机制,要求以农产品加工的企业为龙头,农户向企业人股,成为企业会员,公司为农户贷款担保,使公司与农户之间建立不可撤销的有经济利益的契约关系,改变过去公司十农户运做过程中公司不管农户,农户不支持公司互不管状态。
(三)对扶贫贷款及项目实行政策扶持
既然扶贫贷款是一项政策性、社会性强的扶贫,作为政府应该给予多方面的政策倾斜和经济。
1、贫困地区,在产业和贷款项目选择上,不能一概使用扶贫贷款,对于一些社会公益性的贷款项目,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该由国家财政拨款支持建设。
2、税收是调节经济职能的重要手段,在贫困地区实施扶贫发展过程中,理应发挥税收对扶贫的杠杆作用,特别是在扶贫贷款支持的贷款项目中要实行减税政策。主要包括:对设在贫困地区的企业特别是扶贫贷款支持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对为保护生态环境,退耕还生态林、草产出的农业特产品收人,在十年内免征农业特产税;对在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对贫困地区内资鼓励企业、外商投资鼓励企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技术设备,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银行扶贫贷款业务应免交营业税、所得税。
3、改变贴息办法。银行对信贷单位按常规利率收息,财政部门将贴息直接补给承贷单位。改变过去财政贴息不及时足额到位而影响经营行的经营效益。
4、采取积极措施,化解扶贫贷款中的不良贷款。
首先,提高扶贫贷款呆账准备金比例,增强银行自身消化能力。其次建立财政担保基金和资本金拨补制,对扶贫贷款形成的呆、坏账和亏损按年给予弥。再次,对以上措施仍不能消化的,按法定程序实行剥离或核销。
(四)加强对扶贫贷款的立法保障
在扶贫贷款的运做过程中,既要体现国家对贫困地区的扶贫优惠政策的实施,又要保证扶贫贷款的保本微利,防止扶贫贷款成为救济款、财政补贴款从而失去贷款扶贫的实际意义。这一方面要提高承贷主体对扶贫贷款项目的认识。另一方面要通过立法的形式而不是一个部门的规定来规范信贷主体、承贷主体、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在扶贫贷款中各负其责,从而加强对扶贫贷款资金的完整、贷款风险的防范、贷款项目合法性和贷款利益的保护。真正做到依法贷款经营,依法扶贫致富。
❹ 金融扶贫的机制措施是什么样的,目的如何
两种机制法则
优化资源配置
持续加大扶贫信贷资金投入
为建立完善金融扶贫工作机制,云南银监局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的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省银行业金融扶贫工作。各银行机构也按要求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了领导联系、部门挂钩、分片督导的工作机制。
程铿介绍,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该局于2016年3月22日研究印发了《关于云南银行业全力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扶贫信贷投入持续有效增长、扶贫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础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三大目标和精准对接金融扶贫需求、实施差异化扶持政策、量身定制贫困群众金融服务、扶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助力易地扶贫搬迁等10大工作任务。
在具体措施上,各银行机构坚持支持扶贫开发与地方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的理念,将信贷资源更多倾斜配置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民生工程建设等领域,着力解决民族地区发展瓶颈制约。截至9月末,扶贫开发贷款余额348.35亿元,重点支持了农村路网以及贫困地区公路建设、农村基础水利和电力设施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农村中小学校标准化改造及校安工程建设等项目。
按照省委省政府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云南银监局引导辖内银行机构把改善贫困群众居住条件和发展乡村旅游业、民族文化创意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等结合起来,扎实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截至9月末,全省累计争取到易地扶贫搬迁贷款额度1169亿元,已累计投放贷款381.9亿元。
除此之外,该局鼓励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合机构及村镇银行发挥网点多、覆盖面广、贴近贫困户的优势,探索扶贫小额信贷有效模式,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等相关领域的支持。9月末,全省银行业扶贫小额信贷余额76.4亿元,同比增长44.2%;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8.9万户、67.9万人。
深化金融创新
努力提升精准扶贫质效
近年来,云南银监局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认识到,金融扶贫既是重要的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也是发掘潜在客户、实现自我发展的重要机遇。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的政策要求,不仅提供融资支持,也要充分利用银行业的网络、信息和服务优势提供“融智”支持。
程铿表示,云南银监局非常支持银行机构通过基地、农户、企业主体、金融机构、担保的“五位一体”模式,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产业,带动贫困户增产增收。“辖内银行机构结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针对特定人群、特殊行业研发多类信贷新产品。”他举例说,如农村信用社开发“贷免扶补”、“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等25款创新信贷产品,目前该社已在全省累计发放“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61.45亿元,辐射带动10万多户基层群众户均增收超过1.5万元。
在担保方式的创新方面,云南省银行业稳妥开展林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三权”抵押融资业务。据悉,截至9月末,该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76亿元,居全国首位;农房抵押贷款余额16.46亿元,农土抵押贷款余额1.6亿元,分别比年初增加3.13亿元和0.71亿元。
受特殊的自然地理、产业结构、社会历史以及交通教育医疗条件落后等因素影响,作为我国农村贫困面最大、贫困人口最多、贫困程度最深的省份之一,云南省脱贫任务十分艰巨繁重。
近年来,云南银监局紧紧围绕银监会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把金融扶贫列为各项工作重中之重,通过持续强化监管引导、推动优化金融扶贫工作机制、引导加大扶贫信贷投入、创新金融扶贫方式方法,为全省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
11月9日,第80场银行业例行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云南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程铿以“云南银行业积极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为主题,介绍了云南银监局引领当地银行业支持云南脱贫攻坚的相关情况。
据透露,截至2016年9月末,云南全省银行业对93个贫困县的贷款余额达到6328.5亿元,同比增长13.1%,比全省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快1.4个百分点,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
此外,云南银监局还搭建桥梁,联合省扶贫办召开云南银行业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推进会议,与省扶贫办、财政厅、农业厅等相关单位建立沟通机制,定期获取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并向银行机构通报,提高贷款精准度,构建工作合力。
值得关注的是,为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夯实普惠金融基础,该局对在贫困地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开辟市场准入“绿色通道”,并积极支持全省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同时,云南银监局牵头绘制金融服务网点乡镇分布、基础金融服务行政村分布地图,实施挂图作战,限期消除空白。各相关银行机构通过设立固定网点、简易服务站,布放惠农自助设备或提供流动服务等方式,促进金融服务到镇、到村、到户。数据显示,截至9月末,全省14262个行政村(含城区居委会、社区等)中,13312个行政村实现基础金融服务覆盖,覆盖率达93.3%;地处贫困县的10230个行政村中,9282个行政村实现基础金融服务覆盖,覆盖率达92.2%。
❺ 贫困户的扶贫贷款需哪些手续
办理扶贫贷款申请条件:
1、年龄在18岁到60岁之间,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2、持有效身份证件,具有还款能力,并且无不良信记录;
3、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4、有贷款意愿和自主发展能力;
5、能够带动缺乏致富能力的贫困农户(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的致富能人、农村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6、贷款人需与贫困户、村委会、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签订增收脱贫带动协议,使用贫困农户的贷款额度,并作为承贷主体,承担贷款全部偿还责任;
7、贷款人是企业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除具备前1至4款条件外,企业法人必须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合法有效证件。
❻ 【请你说一说近年来国家在“扶贫济困”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实施以来,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取得很大成绩,贫困地区的农牧民收人明显提高,未解决温饱的人口逐年下降。据统计,1995年,民族八省区共解决400多万人的温饱问题,占全国同年解决温饱人口的80%。1996年解决了558万人的温饱问题。但是,由于历史、自然、社会等原因,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仍然相当突出,扶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少数民族地区不仅贫困面大,而且贫困程度最为严重。从贫困面的分布看,列入“八七计划”国家重点扶持的592个贫困县中,少数民族贫困县有257个,占43.4%。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地理环境封闭,经济基础薄弱,社会发育滞后,扶贫攻坚的难度较大。为保证如期完成扶贫攻坚目标,国家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除了享受一般贫困地区的优惠政策外,还采取了一些特殊的扶持优惠政策:(1)放宽了少数民族贫困县的扶持标准。1986年,国务院确定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的标准是:一般贫困地区1985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150元以下,但对革命老区和民族自治地方县放宽到200元(牧区300元)以下。全国通过放宽标准而列人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有62个,其中,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有51个,占82%。(2)在扶贫资金、物资上向少数民族贫困县倾斜。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银行贷款规模和化肥、柴油、农膜等农用生产资料的安排优先给予照顾。国家新增加的农业投资、教育基金、以工代赈、温饱工程等扶贫资金和物资,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分配比例应明显高于其他地区。据统计,1995-1997年三年间,国家对民族八省区共计安排142亿元扶贫资金,加快了民族地区的脱贫步伐。(3)实行优惠政策。放开国家计划外农、林、牧、矿产品的销售;允许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积极兴办适合当地资源优势的中小型企业,经审批允许根据当地的特点和优势对国家的产业政策作某些补充;继续减免贫困户的农业税,对没有偿还能力的贫困户所欠的扶贫贷款,适当延长其还款期限,停止逾期罚息,并允许停息挂帐;尽量减少贫困县购买国库券任务,对贫困户免国库券;核定贫困县上交税收基数,超收全留等。对民族贸易企业继续实行低息、低税,对民族贸易企业经营的农副产品和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必需的工业品继续实行价格补贴。扶贫信贷部门对解决群众温饱确有成效的农林牧开发项目,视其生产周期,在还贷期限、自有资金比例等方面放宽贷款条件,尽量简化贷款手续,保证贷款资金随扶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到位。(4)国家在安排“以工代赈”资金时,将中、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作为投放的重点。通过实物投入的方式,使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基础条件得以改善,为脱贫致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据统计,从1995-1997年的三年间,国家对民族八省区共投人以工代赈资金50亿元,占全国以工代赈资金总数的41%0(5)加强牧区的扶贫工作。我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有草原45亿亩,占我国草原总面积的90%以上,占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总面积的49%,我国的六大草原基本上都在少数民族自治地方。1987年,国务院召开“全国牧区工作会议”,制定了牧区扶贫的有关政策措施,落实了每年5000万元的牧区扶贫专项贴息贷款,确定了27个重点扶持的牧区贫困县(其中26个县是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将牧区的扶贫工作纳入到全国扶贫工作的整体规划之中。同时,国家有关部门也积极扶持牧区建设,从1986年到1993年,中央和地方仅投放在内蒙古、新疆、青海三省区的“防灾基地”建设资金就达53458万元,帮助这些地区进行以水、草、料、棚、饲料加工、牧民定居为主要内容的牧区基本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1995-1997年,国家对牧区草原建设各项补助专款共计42680万元,极大地促进了牧区的经济发展。(6)设立“温饱基金”。针对国家当时重点扶持的141个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贫困县的特殊问题和困难,为了帮助他们尽快解决温饱问题,国家从1990年开始设立“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温饱基金”,由国家民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按项目管理。自1990年至1993年,共安排温饱基金21286万元,实施扶贫开发性项目221个,这些项目覆盖了141个少数民族贫困县中的117个县,占82%0这些项目的实施,使30万贫困群众解决了温饱,有100万贫困群众不同程度的增加收入,促进了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1994年,(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开始实施,温饱基金的使用范围从141个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贫困县增加到257个,资金规模也相应增加,从1990年的4500万元增加到1997年的1亿元,从1990年至1997年,温饱基金共计安排54035万元,实施项目563个。“温饱基金”的设立,极大地改善了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基本生产条件,促进了当地支柱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有效地带动了少数民族贫困群众解决温饱问题。 (7)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联合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利用自身的优势,开展智力支边活动,帮助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培训人才、制订规划、进行项目论证和咨询、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等,重点联系广西的左右江地区、贵州省的黔西南州和毕节地区,帮助这些地区解决了许多扶贫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提高了少数民族贫困县干部的科技素质,为促进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❼ 你好,问下精准扶贫贷款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精准扶贫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一般来说,精准扶贫主要是就贫困居民而言的,谁贫困就扶持谁。
一、申请用途
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一般只能用于贫困户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运输、商业流通、农家饭店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结婚、建房等非生产性方面,具体发展产业由镇村两级指导确定。致富能人、农村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的贷款用途根据各自产业类型自主确定。
二、申请方式
1、贫困户申请、直接贷给贫困户。
2、贫困户申请、贷给贫困户,贫困户把钱交给大户(企业),与大户(企业)签证分红协议。
3、贫困户申请、贷给大户(企业),但大户(企业)必须与贫困户签订带动发展、或分红协议。
三、申请条件
1、年龄在18岁到60岁之间,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2、持有效身份证件,具有还款能力,并且无不良信记录;
3、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4、有贷款意愿和自主发展能力;
5、能够带动缺乏致富能力的贫困农户(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的致富能人、农村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6、贷款人需与贫困户、村委会、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签订增收脱贫带动协议,使用贫困农户的贷款额度,并作为承贷主体,承担贷款全部偿还责任;
具体内容咨询当地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