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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深圳楼市严查经营贷款

发布时间: 2021-04-21 20:21:45

⑴ 违规涉房贷款被提前收回严打“房抵经营贷”要动真格

近日,一份来自上海的《个人贷款提前收回告知函》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由于经营贷款被挪用于购房,这笔近300万元的贷款被要求限期偿还。
除了上海,监管强化之下,北京、广州等一线城市也正在严查违规资金进入楼市的情况。
违规使用贷款被收回
从去年底开始,深圳、上海等地楼市的火爆,把“房抵经营贷”这种金融产品托出了水面,随即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也成为了监管部门严打的重点对象,而且违规贷款被提前收回的案例已经出现。
记者查看上海这份《个人贷款提前收回告知函》后得知,因贷款人未按约履行借款合同第四条关于“贷款用途”的相关约定,银行宣布这笔近300万元的贷款提前到期,并通知贷款人须在3月31日前全额归还贷款本息。若未在限定时间内归还,将构成逾期并产生罚息,该行将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
“监管部门这次要动真格的了。”广发银行北京分行信贷部的张先生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解释道,这意味着,如果上海的这位借款人办理的是房屋抵押贷款,那么他现在只有两条路:要么筹钱还贷,要么抵押的房产被银行没收。
据业内人士透露,此类事件发生的背景是,今年1月份上海银保监局明确要求辖内银行倒查半年相关业务,对去年6月以来发放的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全面自查,并首次公开提出拦截机制。而在2020年4月,央行上海总部就在召开房地产信贷工作座谈会上明确,严禁以消费贷或经营贷形式向购房者提供资金。
严跃进对记者表示:“拿经营贷买房,利息成本比按揭贷款低不少。按揭贷款的年利率普遍是5%-6%,一些地方甚至达到6%以上,首付的要求也比较高,而经营贷款的年利率一般在4%以下。”
据严跃进介绍,针对这类现象,以前的金融监管政策并没有涉及收回贷款。2016年,上海曾发布调控政策要求房贷首付资金为自有资金,当时的处罚方法是将违规者拉入失信名单。同年深圳也发布类似要求,主要是打击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事首付贷、众筹购房、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2017年至2020年各地房贷监管政策主要落实在打击通过流水造假骗取贷款的行为。
严跃进认为,今年对于房地产金融的监控持续加强,特别是落实到“违规资金流入楼市”方面,保持房地产金融环境稳定被提到更加重要的地位。预计后续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将加强违规资金流入楼市的监管力度,提前回收贷款的措施将对房地产投机者造成震慑作用。
多地加强资金监管
将违规贷款提前收回,上海不是个例,北京和广州也在加强对此类行为的监管。
北京白纸坊地区某中介门店经理告诉记者,自己经手的一套学区房,春节前刚成交,最近就又挂出来卖了,挂牌价还很“合理”,原因就是业主用了房抵经营贷,被银行查出来,现在抽贷还款,逼不得已只能卖房。“不卖房怎么办?谁能一下子拿出大几百万元的现金呢?”
有北京地区银行业资深人士向媒体透露,目前北京辖内的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对违规流向楼市的信贷资金进行回收,要求客户提前进行返还。该人士表示,自去年开始,监管机关就进行了定期抽查,调取资料筛选出账户存在异常、可能将消费贷款流入楼市和股市的情况,如果查出有问题,银行就会采取相应的手段进行后续处理。
“主管部门对北京楼市热点区域的成交案例进行了普遍排查,尤其是对西城金融街、德外、海淀万柳、中关村等热点学区成交案例进行重点核查。”北京市房地产协会秘书长陈志告诉记者。
广东银保监局日前也表示,严肃查处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行为,要求辖内银行机构围绕授信调查、授信审查审批、授信后管理、第三方机构业务合作等各个环节开展全方位风险排查,并严格规范与中介机构的业务合作,及时堵塞业务管理漏洞。
3月16日,广东银保监会发布了《严守“房住不炒”,坚决惩治乱象》的通报,截至目前,经过大数据筛查、台账分析、查阅档案、流水追踪、人员访谈等多种方式取证,已发现经营贷、消费贷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金额逾3000万元。
此外,广州地区银行机构自查发现,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贷款金额1.47亿元、305户,共发送疑点线索642笔,机构排查确认40笔个人经营性贷款被挪用于购房,相关机构已启动整改问责。
3月23日,北京通报了辖内银行采取全面自查、开展专项核查后发现的经营贷违规入楼市情况,发现涉嫌违规流入北京房地产市场的个人经营性贷款金额约3.4亿元,约占经营贷自查业务总量的0.35%。目前,相关银行正在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根据深圳银保监局通报,2020年4月以来,该局共对辖区中资商业银行15.4万笔、1771.73亿元经营贷全面排查,选取6家银行集中开展现场检查,检查覆盖率近50%,提前收回了21笔、5180万元涉嫌违规贷款。
三种情况贷款将被追回
近期部分热点地区房地产市场波动加大,而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经营贷违规进入楼市是这一轮楼市明显上涨的主要原因,这引得多地监管部门出手打击。从各地经营贷违规入楼市的调控力度来看,北京打击力度最为严格。
据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被银行要求因挪用经营贷提前还款的主要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银行或监管部门拿到借款人违规使用贷款的相关证据;第二种是,前期由于银行“睁只眼闭只眼”,借款人套取了经营贷,但后来其资金链出现问题还不上贷款,希望银行能免除部分利息,或者延后还款,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很可能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第三种是,在监管抽查过程中发现资金链路存在问题,要求银行倒查并追回贷款。
“从对经营贷的严查结果可以看出各地房价上涨幅度不同的原因。从房价涨幅看,深圳第一,北京处于一线城市的末尾,但经营贷查出最多,这代表了北京楼市调控政策力度最大。”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认为,市场要认识到相关部门对于金融侧的调控力度明显加强,房地产交易各方都需要警钟长鸣,从倒查时间就能充分体现出监管部门的决心和力度。
此外,在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过程中,部分中介或金融机构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张波对此表示,后续监管部门和银行对涉房贷款的打击力度会不断增强,同时也需要对前期违法违规的机构给予严厉惩处。

⑵ 堪称史上最“严”!深圳经营贷遭全面堵截

一边是严查经营贷等资金违规进入楼市,一边是购房者打新时遇到严格的资料审查,深圳楼市最近只能用一个“严”来形容。
购房资料审查非常严格
在这风口浪尖上,购房者打新也越来越慎重。
“我本来和家人准备打新资料,但递交后回馈说首付来源必须补足证明资料,真够严格的。”麦先生最近刚刚参与光明区一网红新盘的打新,但最终由于资料递交错过了时间,最终选择放弃。
光明的这一网红新盘由于价格低于周边二手房挂牌价,再次吸引众多置业者的目光,而且积分入围方式和此前罗湖区的新盘入围积分规则一样,没有住房转让记录的无房“刚需”优势明显。不过房源虽诱人,但仅意向登记就难倒一大批购房者,多位购房者都反映此次资料审查非常严格。值得注意的是,该项目的系统一度瘫痪,两度推迟系统关闭时间。
麦先生告诉记者,身边想打新的朋友,大部分被驳回的资料都和流水有关,流水是购房能力的证明,也是现在银行严查的内容。具体的提交资料包括:本人(已婚夫妻双方均需提供)可覆盖月供金额2倍以上还款的收入证明;购房人本人近一年的银行流水盖章文件,需体现冻结资金和首付款流水,打印工资流水,或能体现稳定收入不少于月供金额的2倍。
其实,深圳早在年初就对违规炒房者开出过罚单,并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和管理的通知》,强调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进一步严厉打击“代持”等炒房现象。其中提出启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需登录“购房意向登记系统”进行购房意向登记。在意向登记时就已经开始对购房者的资料进行严查。深圳一家房企营销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相关的诚意登记系统全面启用,统一了标准,对于违规搞内幕交易的开发商和外围中介,还有不合符条件的购房者而言,可能是一次重大的打击。
此外,《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和管理的通知》还强调,对于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况的,处理措施包括停止使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及合同网签系统3年、停止购买或承租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取消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轮候资格、停止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对此类违法违规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深圳将实施大规模住房建设计划
对于真正的刚需购房者来说,打新资格严查是好事。更好的消息还有,深圳将实施大规模住房建设计划。
记者从深圳市住建局获悉,今年深圳将加大住房供应,实施大规模住房建设计划,全年计划新开工1500万平方米住房。同时,加大力度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建设筹集租赁住房10万套。据悉,2020年深圳公共住房建设供应创历史新高。全年建设筹集8.85万套、供应4.17万套,棚户区改造开工5456套,均超额完成目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提出,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第一年。深圳将着力稳控住房价格,一方面管理好一手房价格,综合运用行政、经济、税收、金融等手段,加强市场乱象整顿,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另外一方面管理好二手房价格,深圳已建立全市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接下来要继续抓好落实。要更加重视发挥金融监管部门作用,严厉打击资金违规炒作房价行为。
此外,今年深圳将加大力度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一是加快推进立法工作。出台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通知,力争年内将《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监管条例》(草案)提交市政府审议。二是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建设筹集租赁住房10万套。同时,规范城中村房屋租赁规模化改造,提升居住品质。三是整顿租赁市场秩序。加强执法力量建设,通过联合执法加大市场秩序整治。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和“黑名单”制度。对租金水平进行合理调控。四是继续抓好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五是提升住房租赁信息化建设水平,完善租赁住房数据库信息,优化升级租赁平台。

⑶ 严防经营贷流入楼市,监管部门再出手!

北京银保监局针对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再次出手!

北京银保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2月10日发布《关于加强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 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监管部门将结合监管大数据进一步加强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力度,对因信贷管理不审慎导致的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将从严从重查处。

来源:北京银保监局网站

这是近段时间北京银保监局第二次发文严查个人信贷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领域。

1月30日,北京银保监局发文要求各行对2020年下半年以来新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合规性开展全面自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由于授信审批不审慎、受托支付管理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尽职等情形导致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被违规用于支付购房款等问题。

提出五方面要求

为防范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通知》提出了五方面要求。

一是严格实施贷前调查。加强客户资质和信用状况审核,关注客户获得经营性贷款借款人资格的时间,审慎发放仅以企业实际控制人身份申请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关注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必要时要求借款人提供纳税信息,不得简单以抵押物价值评估代替借款人收入审查。审慎向近期申请过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或购买住房的客户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科学合理设定授信期限、额度及还款方式。

二是切实加强支付管理。严格执行受托支付制度,对借款人受托支付对象的资质和背景情况予以关注,防止信贷资金转入与借款人经营活动无关的账户。

三是尽职落实贷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跟踪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关注借款人经营及变化情况。出现借款人退出公司经营,或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失去对公司实际控制权等情况时,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四是完善合同约束机制。签订个人经营性贷款合同时,应设定针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各类不诚信行为的约束性或惩罚性条款,并充分提示借款人。

五是审慎开展第三方合作。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合作贷款业务的合规管理力度,如审核发现为借款人违规获得个人经营性贷款提供“过桥”资金、以“空壳公司”包装借款人资质等行为的中介机构,应立刻终止业务合作,并将相关线索上报监管部门。

多地重拳出击

记者了解到,在多项中小微企业优惠贷款政策出台后,经营贷款利率与按揭贷款利率出现明显“倒挂”,用经营贷置换按揭贷的套利空间随之产生,相关中介公司甚至对购买壳公司等服务明码标价。

对此现象,近期各地监管部门重拳出击,严查此类行为。

广东银保监局2月9日表示,该局多措并举严肃查处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行为。一是快速开展自查。二是专门下发通知组织全面风险排查。在全面摸排情况的基础上,下发《关于组织辖内银行机构开展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贷款风险排查的通知》,要求辖内银行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围绕授信调查、授信审查审批、授信后管理、第三方机构业务合作等各个环节开展全方位风险排查,针对此次排查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严肃问责,并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问题成因,及时完善制度流程,确保信贷业务各个流程环节均严格遵循内控制度要求,把风险防控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三是迅速组织现场调查。

上海银保监局1月2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信贷资金用途管理,强化用途警示。防止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完善信贷资金用途监测与拦截机制。严格房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管理。实施业务合作准入和名单制管理,建立贷后质量监测及中介退出机制。对发现存在为购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联合“包装公司”协助伪造贷款资质和收入证明等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立即终止合作,并将其列入黑名单,报送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

事实上,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一直是监管部门紧盯的重点,今年以来,已有多家银行因这一案由领罚。例如,银保监会网站今年1月披露的罚单显示,厦门银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流向房地产领域被厦门银保监局罚款20万元;西安银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用途管控不严,资金流入房地产领域被陕西银保监局罚款32万元;浙江稠州银行嘉兴分行因信贷管理不审慎,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被嘉兴银保监分局罚款30万元。

编辑:徐效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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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严查“经营贷”违规入房市 开年强监管持续升温

(记者 冯樱子)2月23日,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据测算,1月,4个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6%,涨幅比上月扩大0.3个百分点。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1.3%,涨幅比上月扩大0.7个百分点。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这轮楼市从2020年市场翘尾到2021年小阳春,核心原因是信贷政策,特别是与经营贷入房市有关。调控效果如何,就看严查资金违规入房市政策的执行力度如何。

春节前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陆续开始严查经营贷流入楼市,严控政策持续升温中。

银行经营贷严控政策持续升温

“银行大力排查消费贷、经营贷违规购房的情况,查企业的流水和征信,空客公司肯定不行,刚注册的公司也不行,必须要真实经营的企业。”有银行从业人员透露,已筛查出有小微企业在刚刚完成注册后,就网签学区房,并从多家银行申请数百万经营贷。

近年来,由于个人经营贷利率低于房贷利率,部分购房者为填补房屋交易资金缺口或进行套利,挪用消费贷、经营贷资金作为购房款或“过桥”资金。

以北京地区为例,2020年受疫情影响,北京不少银行的房抵经营贷利率最低降至3.85%,个别优质企业甚至能达到3.65%,已基本处于公积金贷款水准。而同期,北京的首套房贷款利率约5.2%,二套房房贷利率5.7%。

春节前,北京银保监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曾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围堵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违规挪用至房地产市场的行为,并要求银行有针对性地加强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全流程管理,关注客户获得经营性贷款借款人资格的时间,审慎发放仅以企业实际控制人身份申请的个人经营性贷款。 同期,广东省银保监局对辖内银行也提出类似要求。

目前,北京、上海等地要求各商业银行对2020年6月份以来发放的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全面自查。

北京银保监局要求,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由于授信审批不审慎、受托支付管理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尽职等情形导致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被违规用于支付购房款等问题,并要求银行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加强内部问责处理。

北京银保监局还开展了大数据筛查,并就筛查发现的疑点线索向辖内银行机构下发监管提示函。

同时,北京、深圳、上海等地银行提高了经营贷准入门槛,部分银行上调了经营贷利率。银行还特殊客户进行严格审查,如短期内既申请了经营贷,又申请了个人按揭贷款的客户。其中,有媒体报道,深圳部分银行对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个人,半年内再申请经营贷,银行将不予批准,6个月后根据实际情况授信。

某地方金融监管局内部人士对媒体记者表示,个人消费贷、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市与中央三令五申“坚持房住不炒”背道而驰,任其发展,带来的危害将不可小觑。于个人,抬升了居民杠杆,加重了家庭偿债负担,势必对个人消费产生“挤出效应”,不利于促销费扩内需畅循环;于房地产业,伺机炒作、投机房地产将死灰复燃,不利于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于银行,将会可能出现触碰监管底线与蕴藏市场风险,偏离主责主业,挤占中小企业与三农主体资金额度,导致房地产与实体经济出现失衡。

房贷增量空间有限

实际上,自2020年以来,房地产金融监管不断收紧。监管机构已先后采取多项措施限制房地产企业加杠杆。去年8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重点房地产企业座谈会,会议形成了重点房企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的三档规则,即“三道红线”:房企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不得大于70%;房企的净负债率不得大于100%;房企的“现金短债比”小于1 。“三道红线”从房企负债层面对行业进行约束。

2020年12月31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将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机构类型等,分档设定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并设定了房地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两条红线”。

此后,上海、深圳、广州等一线城市的房贷额度开始吃紧,甚至多家银行出现“停贷”情况。北京地区银行批贷基本正常,但部分银行因额度分配等问题放款节奏有所放缓。

2021年初以来,政策保持趋严趋紧态势。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各地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已多达70次。其中,1月累计发布房地产调控政策40余次;2月中上旬,各地进行的房地产调控20余次。

尽管央行发布数据显示,1月全国房贷增量走高。但有业内人士认为,对于一线城市的贷款额度管控不会放松。整体而言,虽没有大幅收紧,但房贷增量空间不大。

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分析师范剑平在公开场合提出,国内资金过去对房地产行业属于超配,目前虽然没有实施紧缩,但已不做增量。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实施,就是让金融机构内部消化,防止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增量。

⑸ 三部门严打经营贷进楼市 房价会下降吗

用做生意名义贷款买房?不行!

3月26日,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严打经营贷违规进楼市。

为何要严打经营贷进楼市?

通知提到,近期一些企业和个人违规将经营用途贷款投向房地产领域问题突出,影响房地产调控政策效果,挤占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资源。

在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潘浩看来,2020年疫情暴发以来,政府部门为稳定经济发展出台系列金融优惠政策,为中小企业减负。然而炒房者们利用规则空间通过经营贷支付购房款,热点城市出现了比较明显的过热趋势,并且出现了“市场过热”、“违规资金”入市之间的恶性循环,加大了房地产金融风险。

2021年初以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多地多地已经对违规挪用经营贷炒房的行为展开了“围剿”。

近日,北京银保监局通报,辖内银行对2020年下半年以来发放的个人经营性贷款等业务合规性开展自查,发现涉嫌违规流入北京房地产市场的个人经营性贷款金额约3.4亿元。另,广东相关部门排查发现辖内(不含深圳)银行机构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贷款金额2.77亿元。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这是银保监会等部门首次系统对经营贷进行管控的政策,进一步体现了房地产市场从紧从严的导向。”

如何防止经营贷违规进楼市?

通知要求,一是要加强借款人资质核查。切实加强经营用途贷款“三查”,落实好各项授信审批要求,不得向无实际经营的空壳企业发放经营用途贷款。

二是加强信贷需求审核,要对经营用途贷款需求进行穿透式、实质性审核,不得因抵押充足而放松对真实贷款需求的审查,不得向资金流水与经营情况明显不匹配的企业发放经营性贷款。

三是加强贷款期限管理,要根据借款人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对期限超过3年的经营用途贷款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资金真正用于企业经营,等等。

“此次政策明确了‘空壳公司’的概念,这也是首次明确无实际经营的小微企业的名称。”严跃进称,空壳公司确实存在骗贷且违规把资金投向房地产的嫌疑。类似空壳公司后续将面临较大的审查。

此外,通知还要求,重点审查房产交易完成后短期内申请经营用途贷款的融资需求合理性,对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1年的,审慎确定贷款抵押成数。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3年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定期核查贷款使用情况并保存核查记录。

“这两年房产炒作过程中出现了一种做法,即先借款买房然后通过抵押来套取资金,这是一种很隐蔽的骗贷模式。当前对于此类抵押的做法进行规范,有助于打击‘买房-抵押-融资-再买房’的炒房模式。”严跃进表示。

如何预防银行内外勾结违规操作?

“整治银行内鬼是整治经营贷乱象的重要前置条件。”广东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经营贷能够流入楼市,授信层层审查能够通过,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银行内部的理财经理、客户经理与外部的资金中介(小贷公司、私募基金、投资理财平台、房屋管家等)和房产中介合作,共同套取资金。”

为了防止银行内外勾结违规操作,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和审慎经营理念,认真梳理经营用途贷款业务操作流程,扎紧制度笼子,切实强化内部问责。同时,银行要加强对分支机构经营用途贷款的监测分析。要加强员工异常行为监控,严防内外勾结,对相关违法违规人员依法严格问责。

同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各类中介机构准入标准,建立合作机构“白名单”。对存在协助借款人套取经营用途贷款行为的中介机构,一律不得进行合作,并将相关机构名单报送地方有关管理部门,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违规挪用经营贷买房会受到哪些处罚?

通知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为购房人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房抵经营贷等金融产品的咨询和服务,不得诱导购房人违规使用经营用途资金;在提供新房、二手房买卖经纪服务时,应要求购房人书面承诺,购房资金不存在挪用银行信贷资金等问题。

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严格贷中贷后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书面向借款人提示违规将信贷资金用于购房的法律风险和相关影响,在和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时应同时签订资金用途承诺函,明确一旦发现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将立刻收回贷款,压降授信额度,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强制收回”已有先例。深圳银保监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3月18日通报经营贷专项核查结果:已提前收回21笔、5180万元涉嫌违规贷款,处罚违规机构4家,处罚问责违规责任人14人次,处罚金额合计575万元。

通知也明确,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建立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人员违规行为“黑名单”,加大处罚问责力度并定期披露。

中国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表示,后续要将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等相关问题作为各类检查的重要内容,依法严格问责,加强联合惩戒,将企业和个人违规挪用经营用途贷款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及时纳入征信系统。

楼市会降温吗?房价会下降吗?

根据通知,三部门要求各银保监局、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联合开展一次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专项排查,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并加大对违规问题督促整改和处罚力度。

“一季度,楼市升温,尤其一线城市的楼市升温明显,其中很重要的因素是经营性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王小嫱认为,严查经营性贷款流入楼市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有积极意义。

在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看来,政策旨在减少房地产投资性需求,推动房地产回归居住属性,有效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政策还释放了房地产金融侧持续收紧的信号,房地产金融侧的管控将成为房地产长效机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对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的查处从城市上升到了中央,将更有利于堵住漏洞,给一些城市过热的楼市降温。”潘浩说。

⑹ 严防经营贷流入楼市 监管部门再出手

北京银保监局针对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再次出手!

北京银保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2月10日发布《关于加强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监管部门将结合监管大数据进一步加强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力度,对因信贷管理不审慎导致的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将从严从重查处。

来源:北京银保监局网站

这是近段时间北京银保监局第二次发文严查个人信贷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领域。

1月30日,北京银保监局发文要求各行对2020年下半年以来新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合规性开展全面自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由于授信审批不审慎、受托支付管理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尽职等情形导致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被违规用于支付购房款等问题。

提出五方面要求

为防范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通知》提出了五方面要求。

一是严格实施贷前调查。加强客户资质和信用状况审核,关注客户获得经营性贷款借款人资格的时间,审慎发放仅以企业实际控制人身份申请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关注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必要时要求借款人提供纳税信息,不得简单以抵押物价值评估代替借款人收入审查。审慎向近期申请过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或购买住房的客户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科学合理设定授信期限、额度及还款方式。

二是切实加强支付管理。严格执行受托支付制度,对借款人受托支付对象的资质和背景情况予以关注,防止信贷资金转入与借款人经营活动无关的账户。

三是尽职落实贷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跟踪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关注借款人经营及变化情况。出现借款人退出公司经营,或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失去对公司实际控制权等情况时,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四是完善合同约束机制。签订个人经营性贷款合同时,应设定针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各类不诚信行为的约束性或惩罚性条款,并充分提示借款人。

五是审慎开展第三方合作。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合作贷款业务的合规管理力度,如审核发现为借款人违规获得个人经营性贷款提供“过桥”资金、以“空壳公司”包装借款人资质等行为的中介机构,应立刻终止业务合作,并将相关线索上报监管部门。

多地重拳出击

记者了解到,在多项中小微企业优惠贷款政策出台后,经营贷款利率与按揭贷款利率出现明显“倒挂”,用经营贷置换按揭贷的套利空间随之产生,相关中介公司甚至对购买壳公司等服务明码标价。

对此现象,近期各地监管部门重拳出击,严查此类行为。

广东银保监局2月9日表示,该局多措并举严肃查处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行为。一是快速开展自查。二是专门下发通知组织全面风险排查。在全面摸排情况的基础上,下发《关于组织辖内银行机构开展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贷款风险排查的通知》,要求辖内银行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围绕授信调查、授信审查审批、授信后管理、第三方机构业务合作等各个环节开展全方位风险排查,针对此次排查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严肃问责,并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问题成因,及时完善制度流程,确保信贷业务各个流程环节均严格遵循内控制度要求,把风险防控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三是迅速组织现场调查。

上海银保监局1月2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信贷资金用途管理,强化用途警示。防止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完善信贷资金用途监测与拦截机制。严格房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管理。实施业务合作准入和名单制管理,建立贷后质量监测及中介退出机制。对发现存在为购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联合“包装公司”协助伪造贷款资质和收入证明等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立即终止合作,并将其列入黑名单,报送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

事实上,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一直是监管部门紧盯的重点,今年以来,已有多家银行因这一案由领罚。例如,银保监会网站今年1月披露的罚单显示,厦门银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流向房地产领域被厦门银保监局罚款20万元;西安银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用途管控不严,资金流入房地产领域被陕西银保监局罚款32万元;浙江稠州银行嘉兴分行因信贷管理不审慎,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被嘉兴银保监分局罚款30万元。

⑺ 深圳公布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举报路径,你会主动去举报吗

如果有确凿的证据确实应该去举报,这样才能让房价更加稳定。这段时间,深圳银保监会对外发布了一项通告,该通知主要是鼓励市民对资金违规挪用炒房的现象进行举报。其实监管单位这种做法是正确的,这样做最重要就是对那些杠杆炒房人群进行一个打击和威慑,也许这种举报起不到什么效果,但对于打算借钱炒房的人来说,会有一个警示作用。炒房群体的情绪,也会受到打压。

⑻ 严查经营贷和消费贷违规流向楼市

上海银保监局公布辖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信贷管理专项自查以及稽核调查最新情况
上海银保监局昨天公布了辖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信贷管理专项自查以及稽核调查的最新情况。截至目前,发现123笔、3.39亿元经营贷和消费贷涉嫌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已要求相关银行限时整改。
在上海银保监局组织下,上海地区135家商业银行已经完成了个人住房信贷管理专项自查工作,发现的问题涵盖贷款用途违规、向主体结构未封顶房屋发放房贷、首付款资金核实不审慎、贷后资料收集不完整等方面。
自3月1日开始,上海银保监局选取辖内16家银行开展了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市专项稽核调查。除了部分经营贷和消费贷涉嫌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之外,同时还发现部分银行首套房认定不准确、数据填报不规范以及外部“助贷”机构违规问题突出等情况。
通过稽核调查,上海银保监局发现六类典型违规案例,包括:个人经营贷款违规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企业经营贷违规用于支付购房款;消费贷违规用于本行住房贷款首付款;部分空壳公司集中作为受托支付交易对手,接收多笔个人经营贷款,部分贷款资金涉嫌回流至借款人并用于购房;房产企业违规向购房客户提供首付资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用于购房认筹。
上海银保监局根据辖内商业银行自查和监管稽核调查情况,对银行就切实防控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等工作提出要求,主要内容包括:对照有关监管要求,限时整改问题贷款;对于违规获取首付款资金、存在造假行为等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应拒绝其房贷申请,并作为失信行为信息报送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于经营贷、消费贷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应及时采取实质性管控措施;加强银行员工管理,强化员工法制合规教育,在开展业务中正面引导借款人合法合规使用信贷资金;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银行员工,应予以内部问责或纪律处分等。同时,上海银保监局已将稽核调查中发现的有关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房地产公司及房产经纪公司违规问题线索移交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打击房地产市场违规行为。
下一步,上海银保监局将持续加大对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已查实问题依法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端本正源,督导辖内商业银行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促进上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⑼ 多地银行严查经营贷等流入楼市,你对此有何看法

主要是为了打击炒房现象。其实这种资金严查从去年就开始了,但今年春节过后,监管单位要求愈加严格,部分城市出现大规模的调查,几乎短期内所有资金流向都被审查一遍,一旦发现企业的信贷资金被挪用了,银行会直接进行处罚,并且要求对方立刻连本带息将钱还回来。目前仅在广东,就查处两亿多资金,被挪用到楼市炒房,可以预想到的是,潜在被挪用的资金可能更多,所以这种审查有望持续下去,直到彻底打压掉这种资金挪用代持炒房事件。

⑽ 三部门严打经营贷进楼市 房价要跌了

3月26日,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严打经营贷违规进楼市。
为何要严打经营贷进楼市?
通知提到,近期一些企业和个人违规将经营用途贷款投向房地产领域问题突出,影响房地产调控政策效果,挤占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资源。
在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潘浩看来,2020年疫情暴发以来,政府部门为稳定经济发展出台系列金融优惠政策,为中小企业减负。然而炒房者们利用规则空间通过经营贷支付购房款,热点城市出现了比较明显的过热趋势,并且出现了“市场过热”、“违规资金”入市之间的恶性循环,加大了房地产金融风险。
2021年初以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多地多地已经对违规挪用经营贷炒房的行为展开了“围剿”。
近日,北京银保监局通报,辖内银行对2020年下半年以来发放的个人经营性贷款等业务合规性开展自查,发现涉嫌违规流入北京房地产市场的个人经营性贷款金额约3.4亿元。另,广东相关部门排查发现辖内(不含深圳)银行机构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贷款金额2.77亿元。
严跃进表示,“这是银保监会等部门首次系统对经营贷进行管控的政策,进一步体现了房地产市场从紧从严的导向。”
如何防止经营贷违规进楼市?
通知要求,一是要加强借款人资质核查。切实加强经营用途贷款“三查”,落实好各项授信审批要求,不得向无实际经营的空壳企业发放经营用途贷款。
二是加强信贷需求审核,要对经营用途贷款需求进行穿透式、实质性审核,不得因抵押充足而放松对真实贷款需求的审查,不得向资金流水与经营情况明显不匹配的企业发放经营性贷款。
三是加强贷款期限管理,要根据借款人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对期限超过3年的经营用途贷款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资金真正用于企业经营,等等。
“此次政策明确了‘空壳公司’的概念,这也是首次明确无实际经营的小微企业的名称。”严跃进称,空壳公司确实存在骗贷且违规把资金投向房地产的嫌疑。类似空壳公司后续将面临较大的审查。
此外,通知还要求,重点审查房产交易完成后短期内申请经营用途贷款的融资需求合理性,对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1年的,审慎确定贷款抵押成数。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3年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定期核查贷款使用情况并保存核查记录。
“这两年房产炒作过程中出现了一种做法,即先借款买房然后通过抵押来套取资金,这是一种很隐蔽的骗贷模式。当前对于此类抵押的做法进行规范,有助于打击‘买房-抵押-融资-再买房’的炒房模式。”严跃进表示。
如何预防银行内外勾结违规操作?
“整治银行内鬼是整治经营贷乱象的重要前置条件。”广东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经营贷能够流入楼市,授信层层审查能够通过,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银行内部的理财经理、客户经理与外部的资金中介(小贷公司、私募基金、投资理财平台、房屋管家等)和房产中介合作,共同套取资金。”
为了防止银行内外勾结违规操作,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和审慎经营理念,认真梳理经营用途贷款业务操作流程,扎紧制度笼子,切实强化内部问责。同时,银行要加强对分支机构经营用途贷款的监测分析。要加强员工异常行为监控,严防内外勾结,对相关违法违规人员依法严格问责。
同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各类中介机构准入标准,建立合作机构“白名单”。对存在协助借款人套取经营用途贷款行为的中介机构,一律不得进行合作,并将相关机构名单报送地方有关管理部门,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违规挪用经营贷买房会受到哪些处罚?
通知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为购房人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房抵经营贷等金融产品的咨询和服务,不得诱导购房人违规使用经营用途资金;在提供新房、二手房买卖经纪服务时,应要求购房人书面承诺,购房资金不存在挪用银行信贷资金等问题。
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严格贷中贷后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书面向借款人提示违规将信贷资金用于购房的法律风险和相关影响,在和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时应同时签订资金用途承诺函,明确一旦发现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将立刻收回贷款,压降授信额度,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强制收回”已有先例。深圳银保监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3月18日通报经营贷专项核查结果:已提前收回21笔、5180万元涉嫌违规贷款,处罚违规机构4家,处罚问责违规责任人14人次,处罚金额合计575万元。
通知也明确,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建立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人员违规行为“黑名单”,加大处罚问责力度并定期披露。
中国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表示,后续要将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等相关问题作为各类检查的重要内容,依法严格问责,加强联合惩戒,将企业和个人违规挪用经营用途贷款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及时纳入征信系统。
楼市会降温吗?房价会下降吗?
根据通知,三部门要求各银保监局、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联合开展一次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专项排查,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并加大对违规问题督促整改和处罚力度。
“一季度,楼市升温,尤其一线城市的楼市升温明显,其中很重要的因素是经营性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王小嫱认为,严查经营性贷款流入楼市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有积极意义。
在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看来,政策旨在减少房地产投资性需求,推动房地产回归居住属性,有效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政策还释放了房地产金融侧持续收紧的信号,房地产金融侧的管控将成为房地产长效机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对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的查处从城市上升到了中央,将更有利于堵住漏洞,给一些城市过热的楼市降温。”潘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