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高分)残疾人如何办理贷款呢请详细说明!!谢谢了!
2007年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一)范围:五市及城阳区、黄岛区、崂山区,开发的扶贫项目所需资金或残疾人个人开发的小规模从业项目所需小额资金;
(二)对象:开发建设扶贫项目的企业或个体从业的残疾人个人。
二、申报材料
由区 (市)残联进行康复扶贫项目开发或对残疾人个人开发的小规模从业项目进行筛选,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进行论证,初步确定扶持对象,并向市残联申报。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企业(项目)或残疾人(小额贷款)的《康复扶贫贷款申请书》(主要含企业的资产和经营状况,残疾人扶贫项目的开发情况,贷款用途,扶持残疾人脱贫等);
(二)《扶持残疾人从业脱贫花名册》,由区(市)残联盖章确认;
(三)《申报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一览表》, 由区(市)残联汇总,并由区(市)残联、财政局、同级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盖章确认。(制成电子版带软盘报)。
三、时间安排
3月2日-3月15日为市区考察、筛选、确定阶段;3月16日-3月22日申报阶段;3月23日-3月底为市残联考察、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联合审查阶段;4月10日前下达康复扶贫贷款计划。
四、工作要求及说明
(一)各市区残联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选准扶持项目,严格按照《意见》有关项目开发等要求,确保贷款的扶贫效益和信贷安全。
(二)严格按照通知时限要求完成申报工作,过期视为放弃,不再补报。
(三)对符合《意见》要求,并已承贷到农村信用社或农行贷款的扶贫项目,可随本次补报贷款申请(在《申报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情况一览表》备注栏注明),以便列入康复扶贫贷款计划予以贴息。
残疾人贫困户申请小额贷款
为尽快使残疾人贫困户顺利得到贷款,乡(镇)残联及其服务分社应指导村委会 、包扶人做好小额信贷贷款的申请工作,并帮助残疾人贫困户履行以下申请手续:
『贰』 国家对残疾人有什么优惠政策或补助
残疾证事实上就是一个身份证明,就跟身份证一样,只是证明你是一个残疾人。如果是地方残疾证的话,一至四级,可以申请低保。残疾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市区的公园内享受免费,但在郊区一些特殊景点不免费。其他方面的优惠如下:搭乘火车、飞机,优先购票和搭乘;市内公共汽车免费;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免费携带。残疾人专用交通工具可就近免费停放;盲人读物普通邮件免费寄递;残疾人就医,优先挂号、就诊,盲人、双下肢残疾人、多重残疾人免交挂号费;残疾人免费进入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宫)等场所;使用收费公厕免费;影剧院、体育场(馆)提供半价优惠。
『叁』 农业发展银行对不良贷款追究责任吗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康复扶贫贷款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1995年7月30日 农发行字〔1995〕173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总行联合召开的全国康复扶贫工作会议精神 ,总行制定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康复扶贫贷款管理若干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 请及时报告总行。 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康复扶贫贷款管理若干规定 为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脱贫致富, 中国于1992年设置了康复扶贫贷款。 根据国家金融体制改革决定, 康复扶贫贷款现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管理。目前, 这项贷款暂未安排增量计划,划转接收的存量中, 根据原定贷款期限,今明两年内将陆续到期。 为加强康复扶贫贷款管理,做好到期贷款的及时收回与再投放, 以推进康复扶贫向纵深发展,特做如下规定。
一、康复扶贫贷款是国家有偿信贷资金,不同于国家无偿救济资金, 必须严格履行借款合同,有借有还,到期归还,确保贷款安全、 周转和效益。
二、贷款到期前一月或半月,银行应向借款企业(单位) 发出到期贷款催收通知,督促筹措资金,做好按期还贷准备。 借款企业(单位)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还贷时, 应提前至少一星期向银行提出延期还贷申请, 经银行审查批准后可办理贷款延期手续。贷款延期只限一次, 最长不超过原定期限一半。 对到期不还包括延期已过仍不还或银行未批准延期的逾期贷款, 要按借款合同或协议要求,督促担保单位代为归还, 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加息,必要时银行可强行扣款。 康复扶贫贷款到期回收集中到省分行统一管理。
三、康复扶贫贷款再投放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 坚持以扶持贫困残疾人康复、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 只要不违背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 贷款支持的项目可以不受产业限制。但项目必须是投资少、周期短、 见效快,能让相当多数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受益。对投资多、 周期长、见效慢与康复扶贫关系不大的项目,要严格控制。
四、康复扶贫贷款再投放对象为承担康复扶贫开发任务的各类企业, 包括各类经济实体。不直接贷给残疾人本人。 申请贷款的基本条件是:生产经营项目列入康复扶贫开发计划, 康复扶贫任务明确,措施具体,预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靠; 项目权属清楚,承贷主体明确,有符合抵押、担保条件的抵押物、 担保人,以及应参加的财产保险等; 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筹建许可证, 在经办行开立基本帐户,并向经办行报送经营计划和财务报表, 接受银行的信贷监督,恪守信用,能保证按期归还贷款。
五、康复扶贫贷款再投放用途, 主要为支持承担康复扶贫开发任务的企业(单位),用于发展生产、 搞活流通、提高服务等正常合理的生产经营资金需要。 严禁将康复扶贫贷款再投放用于赈灾救济, 或用于基本建设超支挂帐挤占,或用于亏损挂帐挤占, 或用于购买国库券和其他债券,或用于超储积压物资及商品占用, 或用于开销职工工资、福利等欠款。
六、康复扶贫贷款再投放的期限,根据贷款项目的不同、 生产经营周期和借款者综合还款能力分别确定。 自发放贷款之日起至还清本息止,最长不超过三年。 七、康复扶贫贷款再投放利率,严格按国家利率政策和规定执行。 银行向借款企业(单位)按扶贫贷款利率标准及时计收全息。 有关部门如补贴利息,直接补到借款企业(单位), 银行可提供结息证明。
八、康复扶贫贷款再投放的地区范围由省残联决定, 但贷款再投放所支持的康复扶贫开发项目, 必须由省农发行按项目贷款管理要求, 从省残联申报项目中择优选定。 通常申报项目与实际定贷项目之比应为2∶1。
九、康复扶贫贷款再投放,不论额度大小,皆要严格实行合同管理。 借贷双方认真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必须符合法律程序, 明确借贷双方权利和义务,手续完备。容易引起纠纷的合同, 要办理公证。
十、严格对贷款再投放的信贷监督和制裁制度。 1.银行有权检查、监督借款企业(单位)的生产经营、 财务收支和有关的其他情况,借款企业(单位)必须如实反映, 并提供工作便利。 2.借款企业(单位)必须按时向开户行报送生产、销售、 财务等各项计划和执行情况的报表、资料,以及借款用途、 计划等的有关资料。 3.借款企业(单位)要按照规定的用途、期限使用贷款, 不得从事违法经营和转移贷款用途, 并按合同规定及时归还到期贷款。 4.借款企业(单位)的主管部门不得随意挤占、挪用、抽调贷款。 5.借款企业(单位)中途如要进行承包、租赁、兼并、拍卖、 转让甚至关停,必须及时通知开户行,并就关系贷款征得银行同意, 银行有权参与并督促借款企业(单位)落实归还借款债务。 6.凡违反上述规定者,银行将视情况对借款企业(单位) 分别处以加息、停止贷款、 扣收多占贷款和提前收回贷款等信贷制裁。
十一、建立关停企业(单位)贷款监测考核和报告制度。关停企业( 单位)贷款必须是经过有权部门批准关停、撤销了营业执照的企业( 单位)贷款,没有经过批准而暂时停产的企业(单位)贷款, 不能作为关停企业(单位)贷款统计反映。企业(单位)一经关停, 对其贷款要进行抽查清理,向上级行写出贷款责任报告。 贷款责任报告要经稽核部门审计。
十二、本规定未尽事项,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扶贫贷款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规定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制定、解释、修改。 十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肆』 什么是康复扶贫贷款如何分配如何确定贷款主体
康复扶贫贷款是国家为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温饱而安排的专项信贷资金,于1992年开始设立,专项用于残疾人扶贫开发。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关于全面改革扶贫贷款管理体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中国残联、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08年起,进行康复扶贫贷款管理体制改革,将康复扶贫贷款和贴息资金直接管理权限由中央下放到省,其中发放到残疾人贫困户贷款和贴息资金管理权限下放到县,由省(县)残联具体组织实施。 康复扶贫贷款指导性计划每年不少于8亿元,具体年度计划数额由中国残联、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人民银行共同协商,于年初下达各省财政贴息资金及对应的康复扶贫贷款指导性计划。中国残联根据确定的康复扶贫贷款计划,于每年初将指导性计划通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到县的具体贴息资金和贴息贷款指导性计划,由各省自行确定并安排到县。 中央安排到省的贴息资金额度计划,视各省上年度康复扶贫贷款发放及贴息工作绩效和当年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调整。对贷款发放扶贫效益突出、经济效益明显的地方,在安排贴息资金时可给予奖励;对贷款发放困难、还贷率低、贴息资金使用有结余的地方,调减额度。康复扶贫贷款的承贷主体有两类,均需经县级残联确认。一类是在县级残联登记造册、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人;二是列入本县残疾人扶贫贷款使用计划的扶贫经济实体。
『伍』 还不了银行贷款,会怎么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康复扶贫贷款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1995年7月30日 农发行字〔1995〕173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总行联合召开的全国康复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总行制定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康复扶贫贷款管理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
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康复扶贫贷款管理若干规定
为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脱贫致富,中国于1992年设置了康复扶贫贷款。根据国家金融体制改革决定,康复扶贫贷款现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管理。目前,这项贷款暂未安排增量计划,划转接收的存量中,根据原定贷款期限,今明两年内将陆续到期。为加强康复扶贫贷款管理,做好到期贷款的及时收回与再投放,以推进康复扶贫向纵深发展,特做如下规定。
一、康复扶贫贷款是国家有偿信贷资金,不同于国家无偿救济资金,必须严格履行借款合同,有借有还,到期归还,确保贷款安全、周转和效益。
二、贷款到期前一月或半月,银行应向借款企业(单位)发出到期贷款催收通知,督促筹措资金,做好按期还贷准备。借款企业(单位)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还贷时,应提前至少一星期向银行提出延期还贷申请,经银行审查批准后可办理贷款延期手续。贷款延期只限一次,最长不超过原定期限一半。
对到期不还包括延期已过仍不还或银行未批准延期的逾期贷款,要按借款合同或协议要求,督促担保单位代为归还,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加息,必要时银行可强行扣款。
康复扶贫贷款到期回收集中到省分行统一管理。
三、康复扶贫贷款再投放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坚持以扶持贫困残疾人康复、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只要不违背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贷款支持的项目可以不受产业限制。但项目必须是投资少、周期短、见效快,能让相当多数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受益。对投资多、周期长、见效慢与康复扶贫关系不大的项目,要严格控制。
四、康复扶贫贷款再投放对象为承担康复扶贫开发任务的各类企业,包括各类经济实体。不直接贷给残疾人本人。申请贷款的基本条件是:生产经营项目列入康复扶贫开发计划,康复扶贫任务明确,措施具体,预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靠;项目权属清楚,承贷主体明确,有符合抵押、担保条件的抵押物、担保人,以及应参加的财产保险等;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筹建许可证,在经办行开立基本帐户,并向经办行报送经营计划和财务报表,接受银行的信贷监督,恪守信用,能保证按期归还贷款。
五、康复扶贫贷款再投放用途,主要为支持承担康复扶贫开发任务的企业(单位),用于发展生产、搞活流通、提高服务等正常合理的生产经营资金需要。严禁将康复扶贫贷款再投放用于赈灾救济,或用于基本建设超支挂帐挤占,或用于亏损挂帐挤占,或用于购买国库券和其他债券,或用于超储积压物资及商品占用,或用于开销职工工资、福利等欠款。
六、康复扶贫贷款再投放的期限,根据贷款项目的不同、生产经营周期和借款者综合还款能力分别确定。自发放贷款之日起至还清本息止,最长不超过三年。
七、康复扶贫贷款再投放利率,严格按国家利率政策和规定执行。银行向借款企业(单位)按扶贫贷款利率标准及时计收全息。有关部门如补贴利息,直接补到借款企业(单位),银行可提供结息证明。
八、康复扶贫贷款再投放的地区范围由省残联决定,但贷款再投放所支持的康复扶贫开发项目,必须由省农发行按项目贷款管理要求,从省残联申报项目中择优选定。通常申报项目与实际定贷项目之比应为2∶1。
九、康复扶贫贷款再投放,不论额度大小,皆要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借贷双方认真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必须符合法律程序,明确借贷双方权利和义务,手续完备。容易引起纠纷的合同,要办理公证。
十、严格对贷款再投放的信贷监督和制裁制度。
1.银行有权检查、监督借款企业(单位)的生产经营、财务收支和有关的其他情况,借款企业(单位)必须如实反映,并提供工作便利。
2.借款企业(单位)必须按时向开户行报送生产、销售、财务等各项计划和执行情况的报表、资料,以及借款用途、计划等的有关资料。
3.借款企业(单位)要按照规定的用途、期限使用贷款,不得从事违法经营和转移贷款用途,并按合同规定及时归还到期贷款。
4.借款企业(单位)的主管部门不得随意挤占、挪用、抽调贷款。
5.借款企业(单位)中途如要进行承包、租赁、兼并、拍卖、转让甚至关停,必须及时通知开户行,并就关系贷款征得银行同意,银行有权参与并督促借款企业(单位)落实归还借款债务。
6.凡违反上述规定者,银行将视情况对借款企业(单位)分别处以加息、停止贷款、扣收多占贷款和提前收回贷款等信贷制裁。
十一、建立关停企业(单位)贷款监测考核和报告制度。关停企业(单位)贷款必须是经过有权部门批准关停、撤销了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贷款,没有经过批准而暂时停产的企业(单位)贷款,不能作为关停企业(单位)贷款统计反映。企业(单位)一经关停,对其贷款要进行抽查清理,向上级行写出贷款责任报告。贷款责任报告要经稽核部门审计。
十二、本规定未尽事项,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扶贫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规定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制定、解释、修改。
十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中央法规)
『陆』 残疾人可以贷款吗要哪些手续和流程
可以的。
申请条件:
1、查询当地是否有扶持残疾人贷款创业的优惠政策,如果有的话可以到当地的残联咨询办理相关的手续。
2、要具有残疾人证,同时将自己的创业计划通过了工商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
3、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备一定劳动技能。
4、确保自己有个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一定的自由资本金,如若是合伙经营,要具备合伙协议和有效的证件。最后从事的经营活动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
5、残疾人贷款优惠政策就是在残疾人贷款时候,国家给予的优惠,包括减息、免息等等。这是对残疾人关心和重视的体现。目前,各地均出台相关政策,且有所不同。
各个省市的扶持政策会有不同,申请者应该以本地政策为准。
申请流程:
首先,到本地的残联或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咨询,并且填写申请表。若您选择的创业项目符合残联或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标准,能直接申请创业贷款。若没能去银行申请创业贷款。
其次,准备资料,需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营业执照、收入证明、以及还款能力证明,同时还要求第三方担保。正因如此在申请残疾人创业贷款时还应该提供担保方的相关材料。
最后,提交材料,申办申请。由于创业项目的不同,各地政策的不同,都会导致贷款额度不一样。
(6)山东省康复扶贫贷款扩展阅读: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
第四条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帮助、支持残疾人就业,鼓励残疾人通过应聘等多种形式就业。禁止在就业中歧视残疾人。 残疾人应当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就业能力。
第十九条
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
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多方面筹集资金,组织和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
有关部门对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应当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和信贷等方面给予帮助。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柒』 奖励扶贫的定义
康复扶贫贷款是国家为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温饱而安排的专项信贷资金,于1992年开始设立,专项用于残疾人扶贫开发。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关于全面改革扶贫贷款管理体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中国残联、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08年起,进行康复扶贫贷款管理体制改革,将康复扶贫贷款和贴息资金直接管理权限由中央下放到省,其中发放到残疾人贫困户贷款和贴息资金管理权限下放到县,由省(县)残联具体组织实施。 康复扶贫贷款指导性计划每年不少于8亿元,具体年度计划数额由中国残联、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人民银行共同协商,于年初下达各省财政贴息资金及对应的康复扶贫贷款指导性计划。中国残联根据确定的康复扶贫贷款计划,于每年初将指导性计划通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到县的具体贴息资金和贴息贷款指导性计划,由各省自行确定并安排到县。 中央安排到省的贴息资金额度计划,视各省上年度康复扶贫贷款发放及贴息工作绩效和当年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调整。对贷款发放扶贫效益突出、经济效益明显的地方,在安排贴息资金时可给予奖励;对贷款发放困难、还贷率低、贴息资金使用有结余的地方,调减额度。康复扶贫贷款的承贷主体有两类,均需经县级残联确认。一类是在县级残联登记造册、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人;二是列入本县残疾人扶贫贷款使用计划的扶贫经济实体。
『捌』 山东已发放扶贫贷款多少钱
济南11月24日消息,近日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获悉,为满足脱贫攻坚多元化融资需求,山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扶贫信贷投放,截至10月末,全省扶贫贷款余额641亿元,累计发放扶贫贷款782亿元,惠及68.6万贫困人口。
山东省夏津县雷集镇育兴养猪合作社等三家农民养殖合作社近期先后收到了当地农商行发放的770万元贷款。“以前养猪是‘小打小闹’,这笔贷款会用在养猪基础设施新建和改造上。”育兴养猪合作社理事长陈学文说,三家合作社目前累计出栏生猪1.5万头,带动了99名贫困人口脱贫。
此外,山东还创新贫困地区的融资渠道,在全国发行首单扶贫社会效应债券,脱贫攻坚以来,共支持贫困地区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153单,募集资金1421.1亿元。
『玖』 康复扶贫贷款贴息办法是什么
减小字体增大字体在安排到省的中央财政贴息资金中,用于发放到残疾人贫困户的贷款贴息资金比例不得低于50%;中央财政在贴息期内,对到户贷款按年利率5%、项目贷款按年利率3%的标准,给予贴息。中央财政贴息一年。具体贴息期限由各省根据情况自主确定。贴息资金可采取直接或通过金融机构间接补贴给贫困户或者项目实施单位两种方式,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各省、县自行确定。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行贴息资金直补到户和项目实施单位。财政贴息资金要存入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实行专账管理。贴息资金不得用于贴息范围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有结余,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