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乡政府出面,浪村镇以扶贫的名义贷款十万, 给企业用,然后每年分红两千,三年后还清贷款,这样违法么
这是目前的一项扶贫政策,是针对扶贫户的,叫户贷企用,是要签四方协议的,是合法的。不过,各地的分红利额度不同,我们这儿是5万年分红利4000元。
2. 农村扶贫贷款分红
农村扶贫贷款分红现在是存在的,并且利润非常大。
3. 精准扶贫贫困户小额贷款给企业拿分红,企业如何还款
直接去银行办理补卡业务就可以了,带上你的身份证,补过的银行卡和原来的一样用,分红会直接到卡上
4. 我们这里有个精准扶贫贷款入股的活动,政府补贴贷款利息,但是没有说入股会不会亏损,政府承担亏损吗
首先,小心这个是骗子活动。第二,如果是政府行为,入股是不会承担亏损的。
5. 精准扶贫,政府让被扶贫人帮忙贷款,然后分红这可信吗
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一般只能用于贫困户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运输、商业流通、农家饭店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结婚、建房等非生产性方面,具体发展产业由镇村两级指导确定。致富能人、农村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的贷款用途根据各自产业类型自主确定。
贷款人需与贫困户、村委会、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签订增收脱贫带动协议,使用贫困农户的贷款额度,并作为承贷主体,承担贷款全部偿还责任
6. 扶贫资金入股分红,刚入股,就分红,合法吗
应该是: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7. 农村扶贫贷款被分红是怎么回事
扶贫贷款是由国内有关金融机构承担的一项政策性贷款业务,
它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放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到户的小额扶贫贷款;
另一种是发放给龙头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扶贫贷款。农村信用社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是省内机构网点最多、从业人员最多、服务范围和对象最多的金融机构,所以扶贫贷一般由农村信用社主办。
扶贫贷款有国家财政扶持力度,一般都有国家贴息政策,根据国务院作出的“从2000年开始,把当年新增扶贫贷款,收回再贷的扶贫贷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全部纳入当年扶贫贷款计划;财政部根据年度扶贫贷款计划给予贴息”的决定,中央财政在国务院批准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内贴息,原则上只贴一年。
扶贫贷款承贷主体的选择是扶贫贷款投放的重要“门槛”,加强对扶贫贷款准人条件的严格要求,主要是为了防范贷款项目的风险。作为政府部门更希望贷款投向于生产困难的企业和急需解决贫困的农户。而作为贷款主体的银行首先选择贷款有偿还能力的企业和个人。根据农银发[1998]99号《中国农业银行扶贫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以种养、林果业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和扶贫经济实体项目,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20%。而在我州当前相当一部分企业亏损严重,自有资金严重不足,这无疑使大部分企业被拒之扶贫贷款门外。企业如此,对于贫困地区的个人来说,确实过于贫困没有偿贷能力,也使信贷主体对其失去信心,从而使承贷主体对扶贫贷款的需求与信贷主体对承贷主体的选择矛盾加剧。
8. 扶贫帮政府贷款有风险吗、还能分红4000每年
扶贫贷款入股分红合法吗贷款谁还解答一下好吗?
9. 5万元扶贫款贷扶贫户贷出给公司,公司付贫困户百分之十的分红,到吋本金由公司还政府担保,真的没风险吗
你好,政府不会法律法规也不允许政府为任何公司提供担保,这是100%的集资诈骗骗局,不要贪图高息把自己的贷款被人骗去。
10. 扶贫贷款手续办完快一年了,钱怎么还拿不到手呢
尊敬的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镇扶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并进行了核查,现答复您:
一、关于您反映的贫困农户贷款给别人用的问题。农商行在贷款合同签约时已经与贫困农户进行了说明,并取得贫困农户认同,该笔贷款为贫困农户以贷款资金入股经营主体形式发放,每年获得固定分红。如原来已办理委托经营贷款手续的贫困农户,现在想改变用途自主使用贷款资金,且符合自主经营条件的,填写《扶贫小额贷款用途变更申请表》提交贷款专项小组,由专项小组调查核实后签字盖章交由农商行办理用款手续。
二、关于您反映的贷款资金取不出来的问题。由于贫困农户申办的贷款用途为入股主体经营,因此该笔贷款资金只能由经营主体使用。
三、关于您反映贫困农户一年能否获得分红4000元的问题。贫困户贷款入股经营主体实现分红是一项利民惠农的举措,但是入股经营主体的遴选需要多部门的联合审定,目前政府尚未出台入股经营主体的遴选标准,待确定入股经营主体后,贫困农户将可按照协议约定获得入股分红。
四、关于您反映贫困农户卖粮的钱放存折使用不了的问题。农商行通过核查,没有发现您所反映问题。如有此事请您联系祥周支行的营业网点或三农小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