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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产业扶贫项目贷款存在困难

发布时间: 2021-04-25 13:22:24

Ⅰ 农户贷款的当前农户贷款难的原因与对策建议

农户贷款难的问题比较复杂,存在诸多方面的因素,概括起来主要有: (一)政策和市场因素
作为中部欠发达地区,传统农业比重较大,农业内部结构不尽合理,随着近几年农村改革的逐步深入,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大力推进农业结构的调整,使农业结构渐趋优化,总体上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的要求。由于受地域及局部环境的影响,地方有关配套政策相对滞后,政府短期目标行为比较突出,影响了当地农业支柱产业的形成和农业的深层次开发。表现为农业主导产业及特色不明显,重点不突出,在结构调整中片面强调市场导向,而忽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一些地方领导行政干预严重,不顾农民意愿,一哄而起,农业结构的调整带有较大的盲目性。如鄂东某县前几年为发展蚕桑,要求农民大面积种植蚕桑,当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后,蚕桑卖不出去,又挖掉蚕桑,后来市场稍有好转,又重新种植蚕桑,不行后又挖桑,形成“种桑、挖桑、再种桑、再挖桑”的怪事,结果不仅使农民利益受到损害,也使农业银行和信用社贷款受到损失,挫伤了农民生产和结构调整的积极性。农业是投资大、周期长、收益小的行业,对农户贷款几乎没有什么盈利,从经营角度讲,农村金融部门对这种低效农业不甚愿意给予贷款,这在客观上制约了对农户贷款的发放。地方相关政策的不配套,缺乏长远眼光和对市场的准确把握,以及不适当的行政干预,必然影响到信贷功能和作用的有效发挥,削弱了其支农的力度。
(二)资金因素
农户贷款主要由农村信用社发放,而信用社由于多年积累下来的各种矛盾和大气候的影响,经营中遇到很大困难,不良信贷资产占比重高,资金实力普遍不足。制约了对农业生产和农户所需的信贷投入。资金不足是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的突出问题。尽管近几年人民银行对信用社支农再贷款力度加大,资金总的看有所松动,但仍有不少信用社存在资金紧张问题。不少县市信用联社经常动用存款准备金,还有的县市为保付而不得不使用人民银行紧急贷款。信用社资金不足表现为:一是信贷资产质量板结,酿成了流动性陷阱,大多数信用社不良信贷资产占比达80%以上,大量不良信贷资产造成信用社支农能力下降;二是一些信用社亏损过大,占用了大量资金,造成了信用社支付困难,亏损的压力既削弱了信用社支农能力,又加剧了其支付矛盾,形成沉重的包袱;三是结算短脚,异地汇款几度转汇,又难于到帐,使农民客户不能得到快捷、便利的服务,致使一些大户和对公户纷纷转移他行,信用社的业务空间受到挤压,筹资能力受到削弱,进一步导致信用社负债比例失调。
(三)农村信用环境因素
在农村,尤其是在欠发达的贫困山区,人们的信用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强,相对缺乏对信贷资金还本付息的主动性。农村金融业由于本身具有经营上的风险性,对法律机关的依赖性很强,但目前司法效率不高是不争的事实,使农村金融部门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不少信用社出于无奈,对大量不良信贷资产只好采取消极态度,一般都不愿意使用起诉方法来保护金融债权,使许多信贷资产处于自然流失状态。农村行政干预贷款现象也十分严重,由于近几年基层商业银行信贷权限上收,机构撤并,一些县、乡行政部门指令信用社发放本不应由信用社发放的非农贷款,这些贷款往往都是有借无还,使那些急需资金的农户得不到贷款支持。
(四)农户因素
对大部分农户来说,贷款难主要是由于偿还能力的问题。目前农户联保、抵押担保还不健全,一些边远山区这一办法尚未启动,缺乏贷款保证条件是农户得不到贷款支持的一个重要因素。就农户抵押物来看,仅仅是陈旧的农机具和房屋,由于农村距城区较远,这些抵押物多数未经过公证和过户。对农户的大额贷款的抵押实际是形同虚设,一旦贷款出现风险,抵押物难以受到法律保护。尤其是近年来农民收入普遍下降,稍有风险的项目不敢开发,农民单纯依靠种养业,收入很低,对贷款缺乏承受能力。大额信用贷款放出后很少能够归还,因此信用社非本社的存单作质押,一般不放大额贷款,而单纯从事种养业的农户,很少有大额存单进行质押,这必然影响到大额贷款的发放。
(五)贷款机构因素
一是健全了内控机制,收贷收息力度加大,对贷款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只惩不奖,使信贷人员普遍产生“惧贷”的心理,多以不贷为上策。加上目前信用社正逐步推行“工效挂钩”的人事工资制度改革,使信贷人员感到收贷收息与工效挂钩的压力和责任不断加大,受个人利益驱动,造成信贷人员畏首畏尾,以规避风险、明哲保身为主。
二是信用社放款的额度、权限也制约了农户贷款的发放,按规定5000元以上的所有贷款都必须报县联社集体审批。基层信用社只能发放少量的5000元以下的小额贷款,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农户的正常贷款。而且贷款手续繁琐,环节多,时间长,即使发放一笔小额贷款,从申请到发放,少则一个月,多则2—3个月。
三是在执行贷款政策上存在偏差,如有的信用社在对农户的等级评定中,要求申请贷款的农户必须在信用社入股,有股金和其它条件的,可评为一、二等,没有股金的则评为三、四等,而三、四等是不能获得贷款的,使那些没有人股但又需要贷款的农户得不到信用社的支持。
四是一些信贷人员作风不扎实,没有经常深入农户,了解农户的生产和资金需求情况,对信用社的支农政策宣传不够,服务不到位,只是被动地应付,甚至存在关系贷款、人情贷款的现象,使那些真正需要贷款而没有“路子”的农户实难获得贷款。
(六)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的政策因素
自1999年人民银行出台支农再贷款政策后,通过不断增加支农再贷款投入,较好地解决了农村信用社的资金紧张状况,扩大了农户贷款面,有力地支持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其积极作用是很明显的。但从支农再贷款的管理上看,支农再贷款期限较短,不能与农业生产的周期相适应。农业生产具有周期长、季节性强的特点,其资金周转比较慢,一般地说,传统的种植业生产周期大多在6个月以上,养殖业大多在9个月以上,有的经济作物如林果特产品甚至达2—3年才能产生效益。而支农再贷款的期限最长为一年,与农业生产周期不同步,与农户需求不一致,使得部分缺资信用社对支农再贷款的申请和使用采取极其谨慎态度。事实上,近两年已有一部分支农资金不能按期收回,信用社只好以拆借资金归还人民银行再贷款,影响了信用社对农户贷款的积极性,也影响了支农再贷款的效果。 从当前看,要把解决农户贷款难的问题作为农村金融部门特别是农村信用社的中心任务,要站在农民的立场上来思考问题和处理问题,把是否符合农民利益、是否让农民满意作为信用社支农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为此,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建议之一:加大支农投入,增加支农信贷资金
朱镕基总理在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指出:“农业是经济的基础,农业问题是未来经济发展的首要问题,而解决其资金来源则应主要依靠农村信用社”。因此,农村信用社应充分发挥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作用,加大信贷支农力度,进一步拓展信贷支农范围,扩大服务领域,把贷款重点放在支持农户和农业生产上。信用社支农信贷投入总量不能低于上年水平,对农户和农业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比例应达70%左右。信用社要大力做好资金组织工作,认真清理外拆、外借、外贷资金,两级联社要做好辖内信用社的资金余缺调剂工作,确保支农资金及时投放:信用社在资金不足时,可酌情向人民银行申请支农再贷款,合理确定再贷款的期限和金额,保证用于信用社增加农户贷款。
建议之二:明确支持重点,搞好结构调整
农村金融部门要适应农业结构调整需要,拓展信贷领域,把支持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着力点放到支持结构调整上来。集中资金优先发放农户种养业贷款和为农业服务的农产品加工、运输、小型农机具贷款,支持以公司加农户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生产贷款和农户多种经营贷款。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专业大户起着重要的带动作用,它们为农金部门扩大信贷投放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要重点支持专业大户从事农业结构调整的资金需要。为防止结构调整可能造成的信贷资金流失,政府可建立农业结构调节基金,增强农户在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抗风险能力。政府在农户优势项目的产出期,可按农产品销售额提取千分之五的风险调节基金,作为农业发展项目专项扶持资金或新发展农业项目风险补偿金,在农产品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政府从调节基金中适当拿出一部分,作为价格补差,以平衡农户 心理,保护优势项目的稳定发展,避免“跟着感觉走”的短期行为。
建议之三: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提高社会信用水平
在这方面要借鉴广东高州市的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大力推行农村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的“三信”建设试点工作,由农信社、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农户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共同建立一种“四位一体”的社会信用体系。具体通过评估农户资信、划分信用等级、确定授信额度、核发贷款证等,建立“一户一档”的贷款管理制度,提高整个农村社会信用水平:为解决那些急需贷款扶持而又缺乏相应保汪条件的大额农户贷款问题,可由政府牵头成立专门的中介担保机构,为农民提供相应的担保服务,培植更多的既符合贷款政策又具备贷款条件的农户,以利于争取信用社的进一步扶持,健全农联保贷款网络组织体系,农户小额贷款的联保可在自然村、组中进行,农村专业大户的联保应由所在乡、镇种养专业协会成员联保,无论那一类的联保都应手续齐全,切实做到既联保,又联责。
建议之四:完善与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信贷管理机制
一是对大额农户贷款亦可实行信用放款,在健全农户经济档案、夯实农户信息咨询系统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农户信用贷款的额度,针对不同的农户,不同的农业项目准许发放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信用贷款。
二是适当下放农户贷款审批权,对20000元以下大额农户贷款,只要资金充足,可由乡镇信用社自主发放,只报联社备案。
三是在加强内控机制的同时,建立信贷激励机制,推行信贷营销责任制,把发放“三农”贷款、扩大农户贷款面作为对信贷人员考核的内容之一。在进行人事工资制度改革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地方实际,尽可能地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相关配套措施,保证责、权、利的对等,充分调动信贷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从机制上消除他们的“惧贷”心理。
四是对贷款的责任追究应区别对待,如对种养业大户确因自然灾害招致贷款损失,不应由信贷人员承担全部责任,以减轻信贷人员的心理压力。
建议之五:改进工作作风,完善金融服务
要在加强贷款管理的同时,按照灵活、方便、安全的原则,改进贷款方式,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农民贷款。推行贷款公开制度,实现贷款发放“四公开”,即计划公开、对象公开、额度公开、利率公开,以接受农户的监督,增加透明度。信用社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信贷人员要经常深入农户,搞好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农户的生产、生活资金需求,想农户所想,急农户所急,为农民提供资金、信息、技术等多方面的服务,当好农民致富的好参谋。
从长远看,为了解决信用社的历史包袱问题,增强信用社的资金实力,有必要从政策上加大对信用社的扶持力度。
第一,是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对农村信用社发放的粮棉油种养业贷款应免征营业税,对贫困地区信用社继续免征所得税,对高风险信用社在一定期限内实行免税优惠,使之能休养生息,降低财务风险。
第二,是实行优惠的财政政策。对信用社因承担政策性贷款业务造成的亏损包袱和信用社过去支付的保值储蓄贴补息,国家财政应予以补贴。
第三,是合理消化历史包袱。可考虑:A.对在行社脱钩时农业银行甩给信用社的不良资产划回农业银行;B.过去政策性的农业学大寨贷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前的村组集体贷款、小水电贷款等大多已成呆帐,应由国家和地方政府用专项资金予以本息核消;C.对信用社近些年来承担的在抗灾、扶贫、扶持集体经济、支持农业产业化建设等政策性支农业务中形成的不良资产,应由国家财政和人民银行共同组建全国信用社不良资产管理机构,采取收购的形式予以剥离;D.加大农村信用社呆帐核消力度,对有自身承受能力的信用社,允许其提高呆帐核消比例。
第四,是实行低成本融资政策。各级政府可安排一定数量的财政资金,以低利率、长期限(三至五年)借给信用社周转使用,人民银行可对各地流动性较好、信用较好,但暂时资金不足的信用社实行低息短期融资,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支持力度。

Ⅱ 我是精准扶贫困难户,想做产业项目又缺资金,是否可以去哪家银行贷款。

什么也没有基本不可能

Ⅲ 扶贫车间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就业扶贫车间成为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的新模式。人社部门通过“企业+扶贫车间+贫困户”的形式,引导企业组织贫困农户开展农产品加工、手工艺制作等生产活动,帮助贫困人员实现家门口就业。目前,山东已建成就业扶贫车间近3000个,模式正逐步成熟。
但从各地就业扶贫车间建设、使用、管理、作用发挥等方面来看,目前扶贫车间还存在建设积极性不高、资源对接不到位、收益率低等问题,亟须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进行广泛动员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
建设就业扶贫车间需要资金、设备、场地等,涉及企业、村集体、贫困人口三个主体的利益。企业不但需要投入经费、购买设备、培养技术人员、组织生产管理等,还要考虑贫困人口这个特殊群体在生产过程中能够创造的价值,能够实现的效益。村集体不但需要提供厂房、土地等,还要考虑车间可带动多少贫困人口就业脱贫,给村集体带来多少收益。贫困人口则更多考虑收入的多少。就业扶贫车间从投入到见效需要一个过程,存在一定风险性。
因此,相关部门需要针对就业扶贫车间的投资者、村集体、贫困人口等主体,进行广泛动员,使其充分认识到就业扶贫车间在扶贫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所起的作用。
要加强沟通联系,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调动贫困村积极性,动员贫困村提供空闲场所、办公室或学校等闲置场所,以此降低入驻企业投资成本和劳动力成本。
引导扶贫车间与贫困人口签订承揽合同和劳动合同,保障贫困人口权益,让贫困人口切实感受到就业扶贫车间真正帮助他们脱贫,真心为他们服务。通过建设就业扶贫车间,实现户脱贫、村增收与企业发展有机统一。
积极牵线搭桥实现优质项目资源对接
政府部门应大力鼓励引导用工形式灵活的农产品加工、手工工艺、来料加工等项目,到村建设就业扶贫车间。大力实施就业扶贫车间项目化运营,借鉴PPP模式,将就业扶贫车间与当地农业龙头企业、农村电商、产业扶贫项目积极对接,建立合作联盟,努力实现就业扶贫车间经济效应和扶贫效应的“双保障”。
为确保就业扶贫车间尽快落地生产,贫困人口尽快受益、尽快脱贫,在资金投入上,扶贫车间可采取企业出大部分、政府帮扶单位捐一部分、村子出一部分、财政补一部分的方式。在困难问题解决上,政府部门应发挥牵头揽总作用,积极为就业扶贫车间排忧解难,确保车间按计划建设生产,发挥应有作用。
各级政府部门应联合银行部门,制定针对就业扶贫车间的专项贷款政策。对建设就业扶贫车间的企业,应根据吸纳贫困人口情况,实行贷款免息或贴息政策,调动企业积极性,支持就业扶贫车间建设。
严格规范要求建设标准化就业扶贫车间
建设就业扶贫车间不能有短视思维,要确保建一处、成一处,就业一批、脱贫一批。所有新建、改建、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要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国家环保要求,做到与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防止因出现安全生产和环保等问题,影响就业扶贫车间生产,发生劳民伤财的情况。
加强对就业扶贫车间的监管,对就业扶贫车间进行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积极推进就业扶贫车间数据平台建设,实现就业扶贫车间信息全面公开,对其进行动态监管。
规范扶贫车间用工行为,确保扶贫车间安全运营。在用工、社会保障等方面,要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对吸纳贫困人员就业并签订承揽合同和劳动合同的企业,可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用行政手段助力标准化就业扶贫车间建设。
强化项目管理实现公平收益分配
要积极探索就业扶贫车间管理模式,避免因村换届、村干部调整等人为因素,影响车间的建设和运营。收益分配要本着谁投入多,谁收益多,多方共同受益、兼顾公平的原则。在收益分配上,引导企业多献爱心,多做慈善,少得利益,让利贫困人口,支持精准扶贫工作。村集体通过租赁、入股或直接参与经营等方式,增加村集体收入,保证村子长期收益;在保证贫困人口按劳分配的基础上,尽量多为他们争取利益。同时要通过法律手段,对就业扶贫车间产权、收益权进行明确,防止出现纠纷和官司,影响就业扶贫车间效能发挥。
充分发挥保险公司作用,加大就业扶贫车间劳动保护力度。开发针对就业扶贫车间缴费低、保险额度大的险种,指导就业扶贫车间为车间工作的贫困人口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最大程度保障就业扶贫车间和贫困人口的利益。
鼓励扶贫任务重的政府部门多设立就业扶贫车间,并探索在一定时间内,对扶贫成效显著的车间,按车间贫困人口数量或车间规模,给予就业扶贫车间奖补,奖补资金可主要用于就业扶贫车间的设立和管理运行等。
立足当地特色产业,把产业链条延伸到乡村,把一些技能要求不高的简单工序放到农村,组织不便外出打工的贫困人口,利用农闲时间到就业扶贫车间进行生产加工。这样不仅可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增加村集体收入,还可以让贫困群众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

Ⅳ 当前我国扶贫攻坚面临哪些困难和问题 好看网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全县贫困村多在深山、库区一线,群众居住分散,自然条件差,交通不便,水利设施老化失修,用电质量不高,基本公共服务不够到位,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上学难、就医难、居住条件差等问题比较突出。从调研中了解到,一些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仍显滞后,如燕子河镇有22个组不通公路,部分村民组依赖霍山县台区供电,村小学教学条件差,道路坡陡弯急、通而不畅,电压不稳、供电质量差,教学设备差、师资力量弱,严重影响了群众生产生活。桃岭乡金桥村20个组居住库区一线,生产生活资料相对匮乏,交通不便、信息不畅,难以发展产业。
(二)投入不足,持续发展能力弱。一是资金投入难以满足群众需求。现有的贫困村基础条件和资源条件都较差,多在深山库区一线,基础设施建设点多线长面广,任务重成本高,且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愿望迫切,资金投入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缺口大。扶贫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建设标准难以达到规范要求,影响了扶贫项目建设效益的发挥。如贫困村扶贫资金补助每年只有50万元,只有15%的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不能解决稍大点的工程需要,成效不显著;产业开发补助每户平均1500-2000元,可谓杯水车薪。二是部门资金整合难。扶贫资金整合度不高,部门大多各自为阵,撒胡椒面,难以发挥整体效益;互助资金量少且使用面小,发挥的作用有限。三是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弱。多数贫困村经济结构单一,土地抛荒严重,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或能人大户带动和辐射作用发挥有限,持续增收能力不强。农村留守人员老人居多,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贫困总户数比例高。思想观念陈旧,科技意识不强,生产经营能力较低,缺乏致富能力和发展门路,抵御风险和自我发展能力脆弱。四是制约产业发展要素多。市场、技术、信息等制约要素作用明显,农技人员少,普及农业技术不到位,市场信息不灵,运输成本高,难以推动产业发展。精准扶贫项目难实施,扶贫到户产业需求项目零乱,小而散,一些养殖业项目属于短期效应,难以形成支柱产业。群众“等、靠、要”思想较为突出,单打独干难以发展一体化产业项目,且收入构成不合理,外出务工工资性收入比重较高,缺乏收入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
(三)扶贫工作长效机制有待健全,返贫现象较为突出。扶贫开发工作与农村其它建设项目缺乏有效衔接,工作联系、项目对接、资金整合相互之间协调不够,社会帮扶体系还未完全形成。部门之间合力不够,不少是各自为阵,统筹协调能力弱。部分行业、部门和单位对扶贫开发的思想认识、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不同,实际效果差异性也较大,存在不平衡状况。因病因教致贫返贫现象较为突出,贫困人口脱贫与返贫相互交织,因重度残疾、重大疾病、年老体弱致贫占40%以上,如燕子河镇金冲村高血压患者多,且因中风、偏瘫使家庭贫困。“因教返贫”的现象仍是常态,中高等教育费用在农村家庭经济支出中仍占相当大的比例,贫困人口脱贫抗风险能力弱。同时,自然灾害、市场风险致贫等也占很大一部分。还有相当一部分贫困户是病残、精神障碍和无劳动力户,基本难以脱贫。
为此,建议:
一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促进产业发展。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创新资金运管机制,建立逐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规范扶贫开发互助资金管理制度,综合运用多种政策积极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统筹各类资源,优先解决贫困地区道路不畅通、农田水利设施老化、电力质量不高、信息化落后等突出问题。要加快发展八大农业产业化项目,支持蚕桑等见效快、持续增收的产业化项目,延长产业链,提升产品质量和综合效益。将整村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劳动转移培训结合起来,科学规划、整合资源、联合共建、分步实施,解决少数发展养猪等功利产业项目、产业项目资金分散、效益不高的问题。探索建立贫困户参股、入股或与龙头企业、能人大户、专业合作社合作发展产业项目,解决贫困户技术资金不足、产业发展单打一的问题。
二要分类指导,坚持精准扶贫。一是做好项目精准。集中项目资金,投入到适宜产业发展、基础设施薄弱、有发展前景的地区,实行连片集中帮扶。要善于因地制宜,创新思路方法,加大贫困户产业项目扶持力度,集中投入,有序推动适度规模经营,提倡贫困户与龙头企业、能人大户捆绑经营收入,促进产业到户做大做强。二是强化精准到户。认真开展贫困人口界定和统计工作,摸清现有贫困人口规模、分布、构成和特点等基本情况,因户制宜,分类指导,逐村逐户地制定帮扶措施,切实把“精准”落到实处。坚持“扶贫扶志、扶勤扶能”的原则,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扶持,建立健全运作激励机制。集中力量优先扶持有强烈脱贫愿望和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贫困户,提高扶持标准,引导和鼓励发展见效快、能持续增收的好项目。因残疾、疾病致贫或无劳动能力、劳动能力低的贫困户纳入社会保障,并与农村低保、医疗救助、危房改造、就学资助和应急救助等结合起来,确保住有所居、病有所救、学有所教。加强教育和引导有劳动能力但好逸恶劳、坐等靠要致贫的贫困户,激发、激活他们过上好生活的内在动力,最大限度的调动其生产生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增收致富。三是加强精准培训。要以贫困户发展致富产业为需求,与厂企联合、与就业从业相结合,点到点指导,增强实用性,解决培训大呼隆、学习大众化的问题。四是精准配置资源。充分用好建档立卡成果,建立社会扶贫信息供求对接平台,探索建立能人大户、龙头企业等社会资源到贫困村投资兴业、带动产业发展就业增收的优惠制度,引导扶贫资源准确投向,促进社会资源精准化配置。
三要进一步完善扶贫机制,促进扶贫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完善机制。要进一步履行领导职责,积极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充分发挥整村推进、结对帮扶的引领作用,调动群众参与积极主动性,多元培育社会扶贫主体,引导资金、技术和管理向扶贫村倾斜,形成帮扶与协作、输血与造血、制度建设与项目实施相结合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健全组织机构,加强扶贫队伍建设,充实、稳定扶贫力量,增强扶贫工作统筹协调能力。二是加大争取力度。要紧紧抓住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加快争取生态补偿力度,让发展的成果实现共享。加大向上级争取扶贫各项资金争取力度,明确投入重点,加强资源整合,充分发挥资金的整体作用,给予贫困地区更加优惠、灵活的政策,增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自身造血功能。三是强化结对帮扶。建立健全驻村帮扶机制,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帮助制订具体的帮扶规划,加强资金、项目和政策的谋划支持和对接。帮扶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协作,统筹各项产业政策,集中力量,形成帮扶合力,真正让好的政策发挥出好的效益。四是提高宣传广度深度。要积极宣传推广扶贫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事业,激发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活力,让扶贫事业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刘永刚)

Ⅳ 精准扶贫贷款专项统计制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何建议

贷款办理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且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4、贷款用途明确,符合国家规定,且可提供相关证明;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Ⅵ 扶贫驻村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什么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

1、全县贫困村多在深山、库区一线,群众居住分散,自然条件差,交通不便,水利设施老化失修,用电质量不高,基本公共服务不够到位,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上学难、就医难、居住条件差等问题比较突出。

2、从调研中了解到,一些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仍显滞后。

二、投入不足,持续发展能力弱。

1、是资金投入难以满足群众需求。现有的贫困村基础条件和资源条件都较差,多在深山库区一线,基础设施建设点多线长面广,任务重成本高,且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愿望迫切,资金投入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缺口大。

2、扶贫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建设标准难以达到规范要求,影响了扶贫项目建设效益的发挥。如贫困村扶贫资金补助每年只有50万元,只有15%的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不能解决稍大点的工程需要,成效不显著;产业开发补助每户平均1500-2000元,可谓杯水车薪。

3、是部门资金整合难。扶贫资金整合度不高,部门大多各自为阵,撒胡椒面,难以发挥整体效益;互助资金量少且使用面小,发挥的作用有限。

三、是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弱。

1、多数贫困村经济结构单一,土地抛荒严重,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或能人大户带动和辐射作用发挥有限,持续增收能力不强。

2、农村留守人员老人居多,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贫困总户数比例高。思想观念陈旧,科技意识不强,生产经营能力较低,缺乏致富能力和发展门路,抵御风险和自我发展能力脆弱。

四、是制约产业发展要素多。

1、市场、技术、信息等制约要素作用明显,农技人员少,普及农业技术不到位,市场信息不灵,运输成本高,难以推动产业发展。精准扶贫项目难实施,扶贫到户产业需求项目零乱,小而散,一些养殖业项目属于短期效应,难以形成支柱产业。

2、群众“等、靠、要”思想较为突出,单打独干难以发展一体化产业项目,且收入构成不合理,外出务工工资性收入比重较高,缺乏收入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

Ⅶ 扶贫贷款难贷,怎么办

一、办理扶贫贷款申请条件:

1、年龄在18岁到60岁之间,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2、持有效身份证件,具有还款能力,并且无不良信记录;

3、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4、有贷款意愿和自主发展能力;

5、能够带动缺乏致富能力的贫困农户(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的致富能人、农村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6、贷款人需与贫困户、村委会、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签订增收脱贫带动协议,使用贫困农户的贷款额度,并作为承贷主体,承担贷款全部偿还责任;

7、贷款人是企业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除具备前1至4款条件外,企业法人必须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合法有效证件。

二、申请精准扶贫贷款的方式:

1、贫困户申请、直接贷给贫困户。

2、贫困户申请、贷给贫困户,贫困户把钱交给大户(企业),与大户(企业)签证分红协议。

3、贫困户申请、贷给大户(企业),但大户(企业)必须与贫困户签订带动发展、或分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