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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对扶贫贷款单位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1-04-26 12:33:13

A. 怎么样才能办到扶贫贷款.

扶贫款根本就贷不下来,银行还要考察很多!!!我说要有能贷款的条件,那就不是贫困户了,贫困的农村人想创业真是太难了

B. 中纪委通报了哪些套取扶贫资金的典型案例

日前,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了八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分别是:

1.河北省涞源县扶贫开发局原局长妥开祥虚报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问题。2008年,妥开祥安排工作人员在采购肉牛时多报82头,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万元。2013—2014年,虚构培训事实,编造假的培训人员名单,虚开培训发票,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8万元;虚开加油票3.5万元。套取的资金用于其他支出。妥开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2.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扶贫办、区财政局、赣榆农商银行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问题。2012—2013年,连云港市赣榆区扶贫办、财政局、赣榆农商银行在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工作中,通过编造虚假贷款资料等方式,套取财政奖励资金和财政贴息资金2073.04万元,赣榆农商银行获取1626.22万元,扶贫办获取312.77万元,财政局获取134.05万元。其中,扶贫办、赣榆农商银行分别使用11.1万元、71.3万元给职工发放奖金。赣榆区委农工办主任兼扶贫办主任杜厚岭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赣榆农商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朱崇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降为副行长待遇;赣榆农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冯良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职处分,降为副行长;区财政局原副局长宋加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扶贫工作的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区政府党组成员苏长晓被问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陕西省户县五竹镇周店村村委会原主任李鹏向危房改造村民收取“跑腿费”等问题。李鹏在办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申请工作时,向5名村民收取“跑腿费”3.58万元;编造虚假资料,冒用2名村民身份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03万元,其中,个人占有2.43万元。李鹏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甘肃省漳县金钟镇尖子村党支部原书记包尕宝骗取扶贫羊问题。2013年12月,漳县扶贫办下达给尖子村20万元扶贫资金,要求购买良种羊200只并发放给50户贫困户。2014年4月,包尕宝以和亲属共同成立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名义,在贫困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编制假的良种羊发放花名册、合作社代贫困户养羊的协议,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实际上把羊无偿给了合作社。2016年1月,200只羊大量发病死亡,剩余部分被合作社出售。包尕宝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有关领导干部被问责,金钟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汪肄,县扶贫办副主任移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C. 村委会主任冒用他人名义借扶贫资金投资被通报是怎么回事

2016年8月1日,甘肃省纪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正宁县永和镇樊村村委会原主任、村扶贫互助协会原理事长刘增超违规借贷扶贫互助资金问题就是其中一起。

多次冒用他人名义违规借款

2016年5月,正宁县在扶贫领域“两查两保”专项巡察中发现永和镇樊村扶贫互助协会存在大额提取现金、直接用现金向会员放款的问题。该协会资金为省级财政下拨的扶贫专项资金,按规定只能通过转账的方式把钱汇入会员农户“一折通”账号,以防止套取。针对这一线索,县纪委立即展开调查。

“在调查之前,我们通过乡镇分管扶贫资金的有关人员了解到,该村扶贫互助协会日常运行和账务资料都由刘增超一人负责。为此,我们多次督促其提供账务台账,但刘增超以人不在为由拒绝提供任何资料。”调查组相关人员说,“对此我们果断调整调查思路和方式,从借款人入手了解情况。”

调查组先后走访该村30多户借了扶贫互助资金的村民,受访的绝大多数村民对自己名下有借款的事并不知情。但在随后调查过程中,有群众反映:“刘增超打电话说他在我名下借了款,调查组来我家调查时,就说是我自己借的。”针对这一情况,调查组判断可能存在串供问题,立即找刘增超谈话。

刘增超一开始一口咬定钱都是群众自己借的,与其个人无关。面对这种情况,调查组给他摆事实、讲道理,并进行现场教育,最终刘增超承认并交待了问题。

“在群众名下借的这20万元,全部用于我家养猪场经营,这些钱救活了我的养猪场。”刘增超坦白道。经查,2013年至2015年间,他利用职务便利,用他人证件、以他人名义先后3次借出扶贫互助资金20万元,全部用于个人养猪场经营。

强化扶贫专项资金监管,是实施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保障。然而,在扶贫资金落实过程中,还存在违规申报、套取、截留、挪用等问题,这些问题损害的是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群众对党的信任。我们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绝不姑息手软,让胆敢向扶贫资金伸手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D. 精准扶贫贷款专项统计制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何建议

贷款办理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且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4、贷款用途明确,符合国家规定,且可提供相关证明;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 扶贫小额信贷的对象有谁

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对象包含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借款人年龄上限可放宽到65周岁。

扶贫小额信贷及续贷、展期在脱贫攻坚期内各项政策保持不变。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不能用于非生产性支出,继续禁止将新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政府融资平台或其他组织使用。

将扶贫小额信贷质量、逾期贷款处置等情况纳入地方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年度考核内容,定期通报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各地规范健康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加大交流推广力度。

(5)对扶贫贷款单位的通报扩展阅读:

贷款条件

新申请扶贫小额信贷(含续贷、展期)的贫困户,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

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银行机构应综合考虑借款人自身条件、贷款用途、风险补偿机制等情况,自主作出贷款决定。

F. 农业发展银行对不良贷款追究责任吗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康复扶贫贷款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1995年7月30日 农发行字〔1995〕173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总行联合召开的全国康复扶贫工作会议精神 ,总行制定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康复扶贫贷款管理若干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 请及时报告总行。 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康复扶贫贷款管理若干规定 为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脱贫致富, 中国于1992年设置了康复扶贫贷款。 根据国家金融体制改革决定, 康复扶贫贷款现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管理。目前, 这项贷款暂未安排增量计划,划转接收的存量中, 根据原定贷款期限,今明两年内将陆续到期。 为加强康复扶贫贷款管理,做好到期贷款的及时收回与再投放, 以推进康复扶贫向纵深发展,特做如下规定。
一、康复扶贫贷款是国家有偿信贷资金,不同于国家无偿救济资金, 必须严格履行借款合同,有借有还,到期归还,确保贷款安全、 周转和效益。
二、贷款到期前一月或半月,银行应向借款企业(单位) 发出到期贷款催收通知,督促筹措资金,做好按期还贷准备。 借款企业(单位)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还贷时, 应提前至少一星期向银行提出延期还贷申请, 经银行审查批准后可办理贷款延期手续。贷款延期只限一次, 最长不超过原定期限一半。 对到期不还包括延期已过仍不还或银行未批准延期的逾期贷款, 要按借款合同或协议要求,督促担保单位代为归还, 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加息,必要时银行可强行扣款。 康复扶贫贷款到期回收集中到省分行统一管理。
三、康复扶贫贷款再投放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 坚持以扶持贫困残疾人康复、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 只要不违背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 贷款支持的项目可以不受产业限制。但项目必须是投资少、周期短、 见效快,能让相当多数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受益。对投资多、 周期长、见效慢与康复扶贫关系不大的项目,要严格控制。
四、康复扶贫贷款再投放对象为承担康复扶贫开发任务的各类企业, 包括各类经济实体。不直接贷给残疾人本人。 申请贷款的基本条件是:生产经营项目列入康复扶贫开发计划, 康复扶贫任务明确,措施具体,预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靠; 项目权属清楚,承贷主体明确,有符合抵押、担保条件的抵押物、 担保人,以及应参加的财产保险等; 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筹建许可证, 在经办行开立基本帐户,并向经办行报送经营计划和财务报表, 接受银行的信贷监督,恪守信用,能保证按期归还贷款。
五、康复扶贫贷款再投放用途, 主要为支持承担康复扶贫开发任务的企业(单位),用于发展生产、 搞活流通、提高服务等正常合理的生产经营资金需要。 严禁将康复扶贫贷款再投放用于赈灾救济, 或用于基本建设超支挂帐挤占,或用于亏损挂帐挤占, 或用于购买国库券和其他债券,或用于超储积压物资及商品占用, 或用于开销职工工资、福利等欠款。
六、康复扶贫贷款再投放的期限,根据贷款项目的不同、 生产经营周期和借款者综合还款能力分别确定。 自发放贷款之日起至还清本息止,最长不超过三年。 七、康复扶贫贷款再投放利率,严格按国家利率政策和规定执行。 银行向借款企业(单位)按扶贫贷款利率标准及时计收全息。 有关部门如补贴利息,直接补到借款企业(单位), 银行可提供结息证明。
八、康复扶贫贷款再投放的地区范围由省残联决定, 但贷款再投放所支持的康复扶贫开发项目, 必须由省农发行按项目贷款管理要求, 从省残联申报项目中择优选定。 通常申报项目与实际定贷项目之比应为2∶1。
九、康复扶贫贷款再投放,不论额度大小,皆要严格实行合同管理。 借贷双方认真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必须符合法律程序, 明确借贷双方权利和义务,手续完备。容易引起纠纷的合同, 要办理公证。
十、严格对贷款再投放的信贷监督和制裁制度。 1.银行有权检查、监督借款企业(单位)的生产经营、 财务收支和有关的其他情况,借款企业(单位)必须如实反映, 并提供工作便利。 2.借款企业(单位)必须按时向开户行报送生产、销售、 财务等各项计划和执行情况的报表、资料,以及借款用途、 计划等的有关资料。 3.借款企业(单位)要按照规定的用途、期限使用贷款, 不得从事违法经营和转移贷款用途, 并按合同规定及时归还到期贷款。 4.借款企业(单位)的主管部门不得随意挤占、挪用、抽调贷款。 5.借款企业(单位)中途如要进行承包、租赁、兼并、拍卖、 转让甚至关停,必须及时通知开户行,并就关系贷款征得银行同意, 银行有权参与并督促借款企业(单位)落实归还借款债务。 6.凡违反上述规定者,银行将视情况对借款企业(单位) 分别处以加息、停止贷款、 扣收多占贷款和提前收回贷款等信贷制裁。
十一、建立关停企业(单位)贷款监测考核和报告制度。关停企业( 单位)贷款必须是经过有权部门批准关停、撤销了营业执照的企业( 单位)贷款,没有经过批准而暂时停产的企业(单位)贷款, 不能作为关停企业(单位)贷款统计反映。企业(单位)一经关停, 对其贷款要进行抽查清理,向上级行写出贷款责任报告。 贷款责任报告要经稽核部门审计。
十二、本规定未尽事项,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扶贫贷款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规定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制定、解释、修改。 十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G. 国务院扶贫办通报哪些扶贫领域典型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1.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金星村村干部挪用扶贫专项资金违纪问题。

  2. 广西壮族自治区武宣县扶贫办原主任覃圣巍渎职、受贿问题。

  3. 云南省弥渡县弥城镇红星村党总支原书记李宝文腐败问题。

  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察布查尔县阔洪奇乡集体挪用扶贫专项资金问题。

  5. 陕西省太白县桃川镇白杨塬村组干部违纪问题。

  6. 河南省息县桐柏县等29县扶贫资金闲置问题。

H. 在工商银行办房贷说是精准扶贫户办不下来贷款怎么办

首套房贷,如贷款通过审批,建议联系银行方面询问贷款发放事宜。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I. 贫困户小额贷款的政策

贫困户每户最高可贷款5万元,并且三年内免息:

一、按照相关规定在脱贫攻坚期内,符合以下4个条件的贫苦户每户最高可贷款5万元,由当地县级财政机构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对于农户来说也就是三年内免息,换句话说,也就是国家拿5万元无偿的给农户用三年,农户可以利用这笔钱进行生产或者创业,进而脱贫致富。

二、根据国家金融扶贫政策的相关规定,2017年农村贫困户只需满足以下4个条件,即可申请享受扶贫小额信贷政策:

1、“三好”农民。即遵纪守法好、家庭和睦好、邻里团结好。

2、“三强”农民。即责任意识强、信用观念强、履约保障强。

3、“三有”农民。即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致富项目。

4、“三无”农民。无赌博、吸毒、嫖娼等不良风气;无拖欠贷款本息、被列入贷款黑名单记录;无游手好闲、好吃懒做行为。

(9)对扶贫贷款单位的通报扩展阅读:

1、扶贫贷款的贴息范围:2000年1月1日起,中央财政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含当年新增、收回再贷、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在计划额度内进行贴息。1998年前发放的所有扶贫贷款均不再贴息。

2、扶贫贷款的贴息比例:根据国务院作出的“从2000年开始,把当年新增扶贫贷款,收回再贷的扶贫贷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全部纳入当年扶贫贷款计划;财政部根据年度扶贫贷款计划给予贴息”的决定,中央财政在国务院批准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内贴息,原则上只贴一年。

3、扶贫贷款的贴息年限:根据国务院作出的“从2000年开始,把当年新增扶贫贷款,收回再贷的扶贫贷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全部纳入当年扶贫贷款计划;财政部根据年度扶贫贷款计划给予贴息”的决定,中央财政在国务院批准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内贴息,原则上只贴一年。

4、扶贫贷款贴息的结算:扶贫贷款贴息实行按季据实结算。每季末由农业银行各省级分行(直属分行列其中数)汇总填报《扶贫贷款财政补贴利息结算表》,经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扶贫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财政部和农业银行总行;

5、由农总行汇总后(附分省表),于次季第一个月底前报财政部,由财政部审核,并与农业银行总行结算。各级农业银行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扶贫办必须认真、及时、真实、准确地按照规定做好此项工作。

J. 天津通报扶贫腐败村主任违规会怎么惩罚

8月8日,天津市通报5起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通报的5起问题分别是,东丽区新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小宏履职不力造成多个家庭户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河北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张宏顺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问题、宁河区苗庄镇倒流村原村委会主任侯军利违规为亲属申请五保待遇问题、静海区唐官屯镇前小屯村党支部书记曹鑫林有失公平造成非困难户领取慰问金问题和宝坻区海滨街道大道口村原会计褚增截留、侵占村民医疗保险费用问题。

今年1至7月天津市共查处扶贫助困领域违纪问题161起、处理192人,同比分别增长15.1倍、13.8倍。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7人,组织处理117人,110人因在扶贫助困工作中履职不力受到问责。

本文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