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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北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发布时间: 2021-11-14 11:28:01

『壹』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目前还并不是所有的开发商都愿意接受公积金贷款,估计政策的执行还需要时间。

二、只要您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

三、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下:

1、家庭名下(包括夫妻双方以及未成年子女)首次购房。以下任一情形均认定为非首套住房:

(一)经公积金中心系统查询,职工家庭已有一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无论是否还清)。

(二)经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职工家庭已有一次及以上贷款购买住房记录的(无论是否还清)。

(三)经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查询,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2、房屋性质为住宅(别墅除外);

3、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至今)半年以上;

4、申请人及共有人信用良好,无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次以上的逾期记录;

5、公积金贷款(包括组合贷款中公积金部分)的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个人最高可贷款40万元,夫妻最高可贷款60万元;

6、异地公积金不止需要异地缴存证明,另外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拥有重庆户口或在重庆有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或在重庆有公司(法人一类)。

『贰』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有哪些条件限制和程序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限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叁』 重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是我们大家都非常熟悉的一项,不管是事业单位职员,还是在一些国企私企里面,一般正规的地方都有给我们缴纳五险一金,那么这一金指的就是住房公积金,有了住房公积金可是为我们买房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和优惠哦。今天就拿重庆,来给大家讲述一下,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其实,各个地方都是大同小异的,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下面我们来详细解析:

1.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应当符合四个条件:

1.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应当符合四个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2.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

2.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

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3.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上所就是小编介绍的关于我们重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我们在符合上述条件,以后,才可以进行下一步操作,进行贷款,那么对于贷款的流程也是非常方便的,我们可以,通过网络途径进行操作,当然也可以自己,去有关部门进行办理,希望大家都能顺利的办理住房公积金哦,希望以上的介绍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和参考!

『肆』 重庆住房公积金购房条件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可以买房许多人都知道,但是有多少人知道住房公积金购房条件是什么,具体了哪些条件才能顺便地申请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才能省下一大笔的贷款费用

住房公积金购房条件:

1、职工购买商品住房(不含商住楼和用于营业目的住房)且不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可选择:

①在办理房产证前提取公积金,提供国家建设(房产)行政部门认可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和有效付款凭证,可以提取购房合同当月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②在办理房产证后提取公积金,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可以提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当月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2、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评估表》和缴款凭证或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书;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和契税完税凭证。可以提取有效批准文件当月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职工也可在办好房产证后提取公积金。

3、对异地购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住房等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凭新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办理。

4、职工购买自住住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如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公积金数额较多,可以同时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部分资金用于支付购房款。但提取后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均须保留6个月以上的缴存数额。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2-0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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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重庆市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话需要什么条件

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什么特别规定:

  • 上次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就不能再次贷款;

  • 一个人只允许同时贷一次公积金贷款;

  • 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① 一是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

    ② 二是贷过公积金已还清,当月还清,次月才有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

  • 公积金贷款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套房二套房的限制;

  • 贷款利率是固定的,5年以上为年息4.9%;

  • 只要已还清上次公积金贷款,然后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第二个月就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了。

『陆』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啊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资料:

1、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均含配偶)的身份证及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3、已缴纳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自筹资金的凭据;

4、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5、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统一为A4标准)两套,申请和签约时需携原件备验。

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步骤:

1、购房职工可通过售房单位,也可到贷款承办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咨询办理贷款的有关事宜,测算可贷额度和期限。

2、购房人向承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资料复印件,同时携原件备验。

3、获得批准的借款申请人接经办人员通知后,按约定的时间到约定地点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文本。

4、办理购房交易、抵押登记手续。

5、已办妥所有手续的贷款由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资金直接划转借款人所购楼盘的售房单位指定的账户。

(6)重庆江北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扩展阅读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成数、额度及期限

1、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成数统一按所购房屋价值的80%执行。

2、可贷额度: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40万元,参贷后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个人最高可贷额度的1.5倍(60万元)。且实际可贷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5倍,借款人家庭月负债(含本次申请的公积金贷款)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3、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还款到期最后时限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柒』 重庆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条件

重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申请人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其贷款用途是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及依法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捌』 重庆现在公积金贷款有哪些要求

目前重庆公积金贷款的要求如下:

1、在重庆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

2、重庆市户口的借款人连续缴存半年(6个月)以上,外地户口的借款人需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3、所购房产楼龄不超过20年,所购房产的结构不能为混合、砖木结构;

4、不接受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未还清欠款的申请;

5、借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女不能超过55岁,男60岁,单位出证明可适当延长五年;

6、贷款成数不得超过房价的七成,个人贷款额度为40万元,夫妻两个共同购买贷款额度不得超过60万元;

7、公积金贷款贷公积金账户金额的25倍,且不超过规定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