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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在重庆贷款买房吗

发布时间: 2021-11-15 09:49:28

㈠ 北京的公积金能在外地贷款买房吗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12329。
如有疑问,请继续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欢迎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或关注“中国银行微银行”办理业务。
中国银行在线客服:https://95566.boc.cn/ZIM/
手机银行下载:http://www.bankofchina.com/ebanking/service/cs1/201009/t20100921_1151946.html
在线申请贷款:https://ebsnew.boc.cn/boc15/loginPreLoan.html?locale=zh&v=20180518020405613
国家助学贷款:https://ebsnew.boc.cn/boc15/studentLoan.html?locale=zh&v=20180518020405613
在线申请信用卡:http://www.boc.cn/ebanking/online/201310/t20131024_2568758.html

㈡ 你好,请问北京公积金,可以在重庆买房公积金贷款使用么

我记得是不可以的啊!

㈢ 我要在重庆买房,能不能提取北京公积金和办理公积金

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
2018.05.15版办事指南之十二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
一、购房人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第一步,下载表格
申请人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bjgjj.gov.cn)点击【办事指南-公积金提取-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表格下载】或点击【常用下载-表格下载】下载表格(样表可同时下载)或在住房公积金柜台领取《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07)。
第二步,填写表格
申请人按照样表填写《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提示:“所在单位名称”为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联名卡开户银行及联名卡卡号”需为申请人本人的有效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借款合同编号”、“放款时间”、“还款周期”按照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与商业银行或异地公积金中心签订的贷款合同内容填写。如需办理约定提取,请填写约定提取信息,选择约定提取周期。“申请人签字”需为本人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第三步,提供材料
提供填写好的《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并经单位经办人签字,本人身份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第四步,交单位经办人办理
由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单位缴存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提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缴存的缴存人按照所在分中心规定办理。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bjgjj.gov.cn)点击【经办网点】可查询分中心及经办网点地址。
二、购房人配偶先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家庭购房可由夫妻任意一方先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如购房人姓名为申请人配偶的,在首次办理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夫妻一方提取后,配偶因同一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人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bjgjj.gov.cn)点击【办事指南-公积金提取-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表格下载】或点击【常用下载-表格下载】下载表格(样表可同时下载)或在住房公积金柜台领取《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08),并按照样表填写。
提供填写好的《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并经单位经办人签字,本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由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单位缴存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㈣ 异地公积金可以在重庆贷款买房吗

应该 可以在重庆办理贷款买房,因为住房公积金是你自己的账户。还是到银行先问我能办理在买房,用住房公积金买房利息是很低的。

㈤ 在外地上的公积金能在重庆贷款买房吗 –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未婚人员未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 份);
农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需印正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