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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重庆市公积金是否贷款

发布时间: 2021-11-15 13:48:52

⑴ 重庆市公积金最大贷款额度是多少

重庆市公积金最大贷款额度为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配偶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60万元)。

根据重庆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性规定》第一条 贷款额度

1、最高限额。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配偶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60万元)。

2、最高贷款成数。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房屋价值的80%。

3、可贷额度。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可贷总额度 = 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 × 50% × 贷款期数(月)

(2)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 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 ×25倍。

4、其他额度规定。二手房按揭贷款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的成交金额二者中较低者的80%。一手房置换贷款申请额度不得超过申请时原贷款剩余本金数额。二手房置换贷款应同时符合一手房置换贷款和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可贷额度规定。

(1)重庆市公积金是否贷款扩展阅读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⑵ 急!!请问在重庆市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7、申请贷款应提交的材料:----客户提出借款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件);----(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资料;----(4)合法的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批准文件;----(5)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8)借款人用于购买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9)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8、客户贷款流程:----(1)提出申请。借款申请人需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由银行负责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2)签订合同、开立存款账户。借款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建设银行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选用委托扣款方式还款的借款人须在建设银行开立储蓄卡或信用卡扣款账户。----(3)办理抵押登记、投保住房保险。签订合同后,应根据国家和当地法律法规,办理抵押登记及其他必须的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借款人负担,抵押期间保险单正本由贷款银行保管。----(4)支用款项。借款人在建设银行填制贷款转存凭据,建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售房款账户内,或将贷款资金直接转入借款人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5)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委托建设银行分期扣款或到建设银行柜面,按期归还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本息。----(6)贷款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建设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建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并持建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9、贷款利率及还款额详情请见还款方法

⑶ 重庆市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话需要什么条件

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什么特别规定:

  • 上次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就不能再次贷款;

  • 一个人只允许同时贷一次公积金贷款;

  • 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① 一是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

    ② 二是贷过公积金已还清,当月还清,次月才有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

  • 公积金贷款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套房二套房的限制;

  • 贷款利率是固定的,5年以上为年息4.9%;

  • 只要已还清上次公积金贷款,然后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第二个月就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了。

⑷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目前还并不是所有的开发商都愿意接受公积金贷款,估计政策的执行还需要时间。

二、只要您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

三、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下:

1、家庭名下(包括夫妻双方以及未成年子女)首次购房。以下任一情形均认定为非首套住房:

(一)经公积金中心系统查询,职工家庭已有一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无论是否还清)。

(二)经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职工家庭已有一次及以上贷款购买住房记录的(无论是否还清)。

(三)经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查询,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2、房屋性质为住宅(别墅除外);

3、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至今)半年以上;

4、申请人及共有人信用良好,无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次以上的逾期记录;

5、公积金贷款(包括组合贷款中公积金部分)的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个人最高可贷款40万元,夫妻最高可贷款60万元;

6、异地公积金不止需要异地缴存证明,另外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拥有重庆户口或在重庆有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或在重庆有公司(法人一类)。

⑸ 重庆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条件

重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申请人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其贷款用途是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及依法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⑹ 重庆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重庆二套房是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根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一手房按揭贷款)办理须知》第二条 申请条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三)个人征信情况良好,符合中心征信要求。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贷款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以上(含3期)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贷款采用到期一次还款方式的,拖欠贷款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贷款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的,在公积金提取、贷款、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原则上不予通过贷款审批

(四)有在本市城镇购买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具备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五)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六)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七)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八)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6)重庆市公积金是否贷款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一手房按揭贷款)办理须知》第六条 贷款偿还

(一)公积金个贷本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法或按月等额本金法偿还。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公积金个贷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实行合同利率,到期一次性按天计收贷款本息(利随本清)。

(二)借款人应从发放贷款后次月起在约定还款日前一日将还款资金足额存入个人还款账户。

(三)借款人可在承办银行网点申请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

(四)贷款清偿完毕,借款人应到承办银行网点办理贷款清偿证明,凭此证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解除抵押。

⑺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已经发放商业贷款的都不能转给公积金贷款。
不信你就去问你办理按揭的银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