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村镇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有什么区别
1、批准设立人员不同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合作社(英文名称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中文简称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2、作用不同
村镇银行的建立,有效的填补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空白,增加了农村地区的金融支持力度。农村信用社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1)村镇银行扶贫贷款简报范文扩展阅读:
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1、地域和准入门槛
村镇银行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机构设置在县、乡镇,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在地(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市场定位
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满足农户的小额贷款需求,二是服务当地中小型企业。为有效满足当地“三农”发展需要,确保村镇银行服务“三农”政策的贯彻实施。
在《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要求村镇银行不得发放异地贷款,在缴纳存款准备金后其可用资金应全部投入当地农村发展建设,然后才可将富余资金投入其他方面。
3、治理结构
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村镇银行根据现代企业的组织标准建立和设置组织构架,同时按照科学运行、有效治理的原则,村镇银行的管理结构是扁平化的,管理层次少、中间不易断开或时滞,决策链条短、反映速度相对较快,业务流程结构与农业产业的金融资金要求较为贴合。
4、发起人制度和产权结构
村镇银行的创新之处“发起人制度”是指银监会规定,必须有一家符合监管条件,管理规范、经营效益好的商业银行作为主要发起银行并且单一金融机构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此外,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
后为了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村镇银行,银监会于2012年5月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将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降至15%,进一步促进了村镇银行多元化的产权结构。
早在50年代,人民银行在农村的网点就改为了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的宗旨是“农民在资金上互帮互助”,即农民组成信用合作社,社员出钱组成资本金,社员用钱可以贷款。但是这个信用合作社,从来都不是农民自愿组成的,而是官方一手操办的。
最初的信用社,大部分出资来自国家,农民的出资只占很少部分。50多年来信用社的体制虽然改了不知道多少次,但“官办”是一以贯之的。2004年左右,央行和地方政府曾拿出大量资金(央行就拿了1650亿)给信用社的亏空买单。所以说信用社的产权并不模糊,它的所有人就是政府。
县联社与单个信用社的关系,就相当于总行与支行的关系。一个县里有县联社,一开始县联社归农业银行管;1996年之后又归人民银行管;1999年之后人民银行又逐步组建了地(市)联社,县联社又归地(市)联社管。
2003年之后,人民银行退出,取消地(市)联社,把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权交给省政府,省政府又成立了省联社,省联社管着县联社。到此为止,从经济和法律角度讲,每家县联社都相当于一家独立的银行(企业),实际所有人是省政府,省内的县联社共同入股,组建了省联社,所以省联社其实还是县联社的“儿子”。
『贰』 扶贫贷款能贷10万吗
农场主:吸纳贫困户给予贷款支持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贫龙头企业发展扶贫产业。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吸纳贫困户脱贫致富情况给予扶贫贷款支持,按每吸纳1户贫困户给予10万元以内的贷款进行累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单个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贷款额度50万元(含)以内,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采用信用方式发放。对在贫困村发展一定规模基地和带动一定数量贫困户的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贷款贴息政策。 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信用贷款 实施“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工程”,大力支持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发展意愿、有发展潜质、有资金需求、有还款来源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3年以下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实行利率优惠,贷款利率在同期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人行巢湖中心支行设立支农再贷款专项额度,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发放扶贫小额信贷,对农村金融机构发放的支农再贷款可以展期两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获得信用贷款的贫困户按基础利率给予贴息支持。 贫困子女:最多有12000元助学贷款 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其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为12000元,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贴息,延长助学贷款期限至20年、还本宽限期3年。
『叁』 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最新的准入政策是什么如何开办农村金融机构(具体步骤),例如村级信贷机构
第二部分:了解最近出台的农村金融新政策
中国银监会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为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于2006年12月发布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适度调整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门槛。农村地区的农民和农村小企业可以按照资源原则,在乡镇或村发起设立为入股社员服务、实行社员民主管理的农村资金互助社;也可以按照规定的条件投资入股所在地的村镇银行。
6、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出台后,各类资本可以何种方式进入农村地区银行业进入机构?
答:《若干意见》允许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收购、新设以下各类银行业进入机构:一是鼓励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新设主要为当地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的村镇银行;二是农村地区的农民和农村小企业也可按照自愿原则,发起设立为入股社员服务、实行社员民主管理的农村资金互助社;三是鼓励境内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四是支持各类资本参股、收购、重组现有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可将管理相对规范、业务量较大的信用代办站改造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五是支持专业经验丰富、经营业绩良好、内控管理能力强的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到农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鼓励现有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本机构所在地辖内的乡镇和行政村增设分支机构。
7、设立村镇银行的发起人资格和注册资本金分别有什么要求?
答:村镇银行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且应有1家以上(含1家)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资金互助社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资源入股组成,由10名以上符合银行业监管部门规定要求的社员发起设立。贷款公司是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全额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县(市)、乡(镇)、行政村设立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和100万元;在县(市)、乡(镇)、行政村设立资金互助社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万元和1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应为实缴资本;设立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万元。
8、这些新的金融机构会给农民朋友带来哪些实惠?
首先,为农民朋友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网点数量增加了,农民朋友可以选择就近办理各项业务,更加方便、快捷;其次,由于不同种类的银行机构在农村同时设立,将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促成“机构竞争,农民得利”的竞争局面形成,从而促使银行改善金融服务质量;再次,新设的金融机构不但能给农民朋友提供传统的存、贷、汇业务,而且会逐步将目前在城市地区开发、开办的标准化的保险、代理、租赁、保管、担保、个人理财、信息咨询、银行卡等业务推广到农村,满足农民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9、您怎样成为资金互助社的老板(理事长、董事长)或股东?
农村地区的农民和农村小企业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在乡镇或村发起设立为入股社员服务,实行社员民主管理的资金互助社。只要您弄清楚下面四个问题,您就可以当上这个金融服务机构的老板或者成为它的股东了!
第一,什么是资金互助社?
资金互助社是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农村小企业资源入股组成,由10名以上符合银行业监管部门规定要求的社员发起设立,注册资本、营业场所、管理制度等达到监管部门规定要求,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机构。
第二,申请设立资金互助社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是有符合监管部门规定要求的章程;二是有10名以上符合规定要求的发起人;三是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注册资本;四是有符合任职资格的理事、经理和具备从业条件的工作人员;五是有符合条件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六是有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七是银行业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哪些农民可以向资金互助社入股?
一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达到一定年龄和智力状态正常的公民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二是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本地有固定住所且居住满3年)在入股资金互助社所在乡镇或行政村内;三是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达到规定的入股金额起点;四是诚实守信,声誉良好。
第四,向资金互助社入股有何限制?
单个农民或单个农村小企业向资金互助社入股,其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资金互助社股本总额的10%,超过5%的应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社员入股必须以货币出资,不得以实物、贷款或其他方式入股。
『肆』 金融扶贫的机制措施是什么样的,目的如何
两种机制法则
优化资源配置
持续加大扶贫信贷资金投入
为建立完善金融扶贫工作机制,云南银监局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的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省银行业金融扶贫工作。各银行机构也按要求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了领导联系、部门挂钩、分片督导的工作机制。
程铿介绍,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该局于2016年3月22日研究印发了《关于云南银行业全力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扶贫信贷投入持续有效增长、扶贫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础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三大目标和精准对接金融扶贫需求、实施差异化扶持政策、量身定制贫困群众金融服务、扶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助力易地扶贫搬迁等10大工作任务。
在具体措施上,各银行机构坚持支持扶贫开发与地方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的理念,将信贷资源更多倾斜配置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民生工程建设等领域,着力解决民族地区发展瓶颈制约。截至9月末,扶贫开发贷款余额348.35亿元,重点支持了农村路网以及贫困地区公路建设、农村基础水利和电力设施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农村中小学校标准化改造及校安工程建设等项目。
按照省委省政府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云南银监局引导辖内银行机构把改善贫困群众居住条件和发展乡村旅游业、民族文化创意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等结合起来,扎实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截至9月末,全省累计争取到易地扶贫搬迁贷款额度1169亿元,已累计投放贷款381.9亿元。
除此之外,该局鼓励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合机构及村镇银行发挥网点多、覆盖面广、贴近贫困户的优势,探索扶贫小额信贷有效模式,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等相关领域的支持。9月末,全省银行业扶贫小额信贷余额76.4亿元,同比增长44.2%;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8.9万户、67.9万人。
深化金融创新
努力提升精准扶贫质效
近年来,云南银监局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认识到,金融扶贫既是重要的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也是发掘潜在客户、实现自我发展的重要机遇。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的政策要求,不仅提供融资支持,也要充分利用银行业的网络、信息和服务优势提供“融智”支持。
程铿表示,云南银监局非常支持银行机构通过基地、农户、企业主体、金融机构、担保的“五位一体”模式,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产业,带动贫困户增产增收。“辖内银行机构结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针对特定人群、特殊行业研发多类信贷新产品。”他举例说,如农村信用社开发“贷免扶补”、“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等25款创新信贷产品,目前该社已在全省累计发放“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61.45亿元,辐射带动10万多户基层群众户均增收超过1.5万元。
在担保方式的创新方面,云南省银行业稳妥开展林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三权”抵押融资业务。据悉,截至9月末,该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76亿元,居全国首位;农房抵押贷款余额16.46亿元,农土抵押贷款余额1.6亿元,分别比年初增加3.13亿元和0.71亿元。
受特殊的自然地理、产业结构、社会历史以及交通教育医疗条件落后等因素影响,作为我国农村贫困面最大、贫困人口最多、贫困程度最深的省份之一,云南省脱贫任务十分艰巨繁重。
近年来,云南银监局紧紧围绕银监会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把金融扶贫列为各项工作重中之重,通过持续强化监管引导、推动优化金融扶贫工作机制、引导加大扶贫信贷投入、创新金融扶贫方式方法,为全省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
11月9日,第80场银行业例行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云南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程铿以“云南银行业积极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为主题,介绍了云南银监局引领当地银行业支持云南脱贫攻坚的相关情况。
据透露,截至2016年9月末,云南全省银行业对93个贫困县的贷款余额达到6328.5亿元,同比增长13.1%,比全省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快1.4个百分点,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
此外,云南银监局还搭建桥梁,联合省扶贫办召开云南银行业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推进会议,与省扶贫办、财政厅、农业厅等相关单位建立沟通机制,定期获取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并向银行机构通报,提高贷款精准度,构建工作合力。
值得关注的是,为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夯实普惠金融基础,该局对在贫困地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开辟市场准入“绿色通道”,并积极支持全省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同时,云南银监局牵头绘制金融服务网点乡镇分布、基础金融服务行政村分布地图,实施挂图作战,限期消除空白。各相关银行机构通过设立固定网点、简易服务站,布放惠农自助设备或提供流动服务等方式,促进金融服务到镇、到村、到户。数据显示,截至9月末,全省14262个行政村(含城区居委会、社区等)中,13312个行政村实现基础金融服务覆盖,覆盖率达93.3%;地处贫困县的10230个行政村中,9282个行政村实现基础金融服务覆盖,覆盖率达92.2%。
『伍』 楚农商村镇银行是什么性质
是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登记机关: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成立日期:2015年07月17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开业以来,该行累计发放贷款453笔、金额29236万元,重点支持锦龙现代农业专业合社、丹水渔业合作社等12家种养专业合作社,投放贷款2055万元;支持个体商户及城乡居民贷款276户,投放贷款7257万元。
该行受地方财政委托,发放商贸流通和旅游行业贷款51笔、金额3990万元,向丹江口市8家纳税大户发放票据置换贷款2500万元。村镇银行贷款投放进度和投放效率得到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客户的肯定。
(5)村镇银行扶贫贷款简报范文扩展阅读:
设立村镇银行的目的是缓解地方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金融服务缺位等问题,提高县域金融网点覆盖率,更好地满足人们日益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精准扶贫,小银行亦有大担当。丹江口楚农商行将继续坚持“支农支小”的服务宗旨和“小、农、实、特”的市场定位,全力打造产品新、服务优、机制活、效率高的精品银行。
『陆』 为什么要实施精准扶贫战略,到2020年全部脱贫
(一)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由主要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转变,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指标,引导贫困地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同时,研究建立重点县退出机制,建立扶贫开发效果评估体系。
(二)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国家制定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专项扶贫措施要
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
(三)健全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现有工作基础上,普遍建立驻村工作队(组)制度。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组),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组)要协助基层组织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各项工作,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落实保障措施,建立激励机制,实现驻村帮扶长期化、制度化。
(四)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各级政府要逐步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加大资金管理改革力度,增强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项目资金要到村到户,切实
使资金直接用于扶贫对象。把资金分配与工作考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探索以奖代补等竞争性分配办法。简化资金拨付流程,项目审批权限原则上下放到县。以扶贫攻坚规划和重大扶贫项目为平台,整合扶贫和相关涉农资金,集中解决突出贫困问题。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有效做法。坚持和完善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积极发挥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作用,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力度。
(五)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导向作用,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主导产业发展。引导和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贫困地区信贷投放。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加快推动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功能,规范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贫
困村资金互助组织。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增加财政贴息资金,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规模。进一步推广小额信用贷款,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和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推动金融机构网点向贫困乡镇和社区延伸,改善农村支付环境,加快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发展农业担保机构,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改善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等经营组织的金融服务。
(六)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建立和完善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制度。充分发挥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在社会扶贫中的引领作用。支持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与扶贫开发工作,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开发。建立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形成有效协调协作和监管机制。全面落实企业扶贫捐赠税前扣除、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等相关支持政策。支持军队和武警部队积极参与地方扶贫开发,实现军地优势互补。
『柒』 松江富明村镇银行怎么样
松江富明村镇银是不错的,上海松江富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2016-07-01在上海市松江区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新松江路1501号。
上海松江富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10000MA1FL2H51X,企业法人蔡美蕉,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上海松江富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上海松江富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0家公司,有1处分支机构。
拓展资料:
村镇银行的发展历程:
从2007年全国第一家村镇银行成立至今,村镇银行的发展已经整整十年。“十年磨一剑”,村镇银行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星星之火到遍布全国,已经成长为我国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中的生力军。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1519家,65%位于中西部县域贫困地区,资产规模达1.24万亿元,贷款规模7021亿元,户均贷款41万元,不良贷款率1.8%。村镇银行的快速发展,有效填补了农村地区金融空白,增加了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优化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在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加快县域和农村经济发展、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发展村镇银行顺应了经济社会客观需要:
一、完善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需要。村镇银行改变了将资金抽离农村的“抽水机”现象,不断加大对当地的信贷投放,2016年末村镇银行存贷比达到了74%,位列全国县域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首位。目前村镇银行已累计为352万小微企业和农户发放了580万笔贷款,累计放贷金额超过了3万亿元,其中涉农贷款占比、500万元以下贷款占比、小微企业及农户合计贷款占比始终保持在80%以上。同时,村镇银行通过网点下沉和渠道建设,不断扩大服务半径,以正规、专业和优质的金融服务,“挤出”了不规范的民间借贷和高利贷,推动贷款利率回归合理水平,降低了农村地区融资成本,规范了县域和农村金融市场。经过十年的发展,村镇银行已经成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农村金融体系中新生的、充满活力的重要力量。
二、破解“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困局的需要。村镇银行通过明确的市场定位和业务模式不断创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三农”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村镇银行扎根于当地,深入了解当地经济发展以及目标客户经营情况,能够有效缓解信息不透明和不对称问题。通过应用最新的信息科技和数据分析技术,进一步拓宽渠道、优化流程和提高效率,有效地降低了提供金融服务的成本。发挥机制灵活、决策链条短的优势,开发符合自身经营特色又契合当地经济特点的信贷产品,有效满足“三农”和小微企业客户的融资需要。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响应客户需求,借助主发起行的技术支持和自身的不断创新,开发了10大类、53种涉农产品,服务“三农”和小微客户超过100万户。
三、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的需要。广大县域和农村地区是我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也是金融服务的薄弱地区。村镇银行作为定位于“服务县域、支农支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面对“脱贫攻坚”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成为金融精准扶贫的“排头兵”。村镇银行充分发挥自身管理半径小、决策路径短、服务效率高等特殊优势,有效地将金融资源和扶贫资金精准配置到“三农”和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更好地满足弱势群体差异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