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需求,明确能力,然后再借力发力!
当前位置:首页 » 地区贷款 » 重庆公积金有多少才能贷款买房
扩展阅读
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重庆公积金有多少才能贷款买房

发布时间: 2021-11-21 20:55:31

1.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啊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下面我们来详细解析:1.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应当符合四个条件:(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2.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3.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

2. 公积金贷款买房具体条件 重庆的

1、你的公积金取出来后,就不能贷款了,所以你不能办理取公积金付首付。
2、只要你还正常上班,是不能全额取出的,管理中心是在你帐户保留你3个月的缴纳额,其他可以取出,但是一年只能提取一次。以下资料供你参考。

1、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职工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后,由单位公积金专管人员或职工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同时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配偶及直系亲属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职工如有特殊情况需他人代办公积金提取的,应委托本单位公积金专管人员代办,并提供委托证明。代办人员应当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对职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无误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原件退还申请人,复印件公积金中心留存,同时办理提取手续。需要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提取的决定。
准予提取的,由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完成审批和系统录入后,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加盖审批专用章,退缴存单位一份记账,同时开具《住房公积金拨款委托书》,由受托银行办理资金划拨手续。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经办人或申请人不予提取的原因。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商业性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七) 进城务工人员或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的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九)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十)本市城镇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十一)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十二)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3、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分别提供证明材料:
(一)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购买拆迁还建房的,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二)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三)离休、退休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
(五)出境定居的,应出具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六)偿还购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其中,偿还商业性购房贷款的,还应提供借款人与贷款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购房借款合同;
(七)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支付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八)进城务工人员或职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
(九)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身份证;
(十)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劳动、工会等部门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
(十一)本市城镇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十二)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生活艰难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病人的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发票。非职工本人患病的,还应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十三) 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大额支出费用单据,职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
职工符合同时申请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条件的,除具备上述相应证明外,还应提供结婚证、配偶及直系亲属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3. 重庆住房公积金请问,公积金账户多少余额才能贷款

1、最高限额
公积金个贷最高贷款成数为购房总价款的80%(二手房为70%),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两倍(80万元)。
2、可贷额度
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积金个贷总额可贷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50%×贷款期数(月)
(2)公积金个贷中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 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 × 25倍

所以得看你需要贷款多少,比如贷 25万,余额只要有一万就行。余额 × 25倍=你的贷款总量。

建议:没买房的朋友,可以先商贷,首付三成买第一套房,第二套再用公积金贷款买。如果直接用公积金买了第一套,第二套就只能商贷了,而且首付必须按第二套算付五~六成。

4.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有哪些条件限制和程序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限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5. 重庆住房公积金能贷款多少

目前的规定是你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但是不超过40W。两口子一起不超过80W。注意从你申请贷款的那个月往前倒推12个月要是连续缴纳的正常状态账户才可以。

6. 重庆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条件

重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申请人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其贷款用途是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及依法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7. 重庆公积金最多贷多少万

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配偶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60万元)。

一、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可贷总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50%×贷款期数(月);

2、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25倍。

二、其他额度规定:

二手房按揭贷款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的成交金额二者中较低者的80%。一手房置换贷款申请额度不得超过申请时原贷款剩余本金数额。二手房置换贷款应同时符合一手房置换贷款和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可贷额度规定。

(7)重庆公积金有多少才能贷款买房扩展阅读:

《重庆市职工购房抵押委托贷款试行办法》第九条,贷款程序:

一、申请

借款人到委托人处填报借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身份证或其它有效居留证明;

2、经房地产管理登记机关登记认可的预售(购)合同;

3、自筹资金的存款证明;

4、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交存证明;

5、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初审

委托人对申请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

1、核验借款申请书;

2、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利率;

3、核查抵押物或担保是否合符要求。

三、调查

委托人初审合格后,受托人对贷款进行调查,并提出调查意见。

四、审批

委托人根据受托人提出的调查意见,对贷款进行审批,并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书)。

五、签订借款合同。根据委托贷款通知单及相关资料,受托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

六、划拨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委托人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户,受托人连同借款人存入的自筹资金,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用转帐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8. 目前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贷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一直以来都是购房者关注的焦点,什么楼盘可以贷款买房,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贷多少?上限是多少,夫妻能否一起贷款?

在2012年前半年,重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贷多少进行了一定的调整。据了解,目前重庆公积金贷款实行可贷额度由账户余额的15倍提高到25倍,个人最高限额40万元,但允许夫妻参贷,一个家庭最高可贷80万元。此外,贷款期限由20年提高到30年,还款期限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2-0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更多房产资讯,政策解读,专家解读,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