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重庆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条件
重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申请人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其贷款用途是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及依法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Ⅱ 重庆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这个有前提,第一你到目前为止,缴纳公积金连续时间得超过一年,并且你所购项目允许做公积金。然后,现在重庆每个人做公积金贷款的上限金额为40万元,这个数字必须满足你目前公积金账户上余额的15倍,比如你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只有1万块,那么你贷款做公积金,就只能贷款15万,这样类推,如果你的余额超过26666元,那么就可以贷款40万。只要满足以上条件,你就可以贷款,如果,你的配偶或者直系亲属也具备这个条件,这样最多可以两个人的资格,贷款可以贷到80万,最好问问你想购买的项目是否可以做公积金,并且,查询你自己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有多少!OK?
Ⅲ 公积金贷款买房具体条件 重庆的
1、你的公积金取出来后,就不能贷款了,所以你不能办理取公积金付首付。
2、只要你还正常上班,是不能全额取出的,管理中心是在你帐户保留你3个月的缴纳额,其他可以取出,但是一年只能提取一次。以下资料供你参考。
1、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职工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后,由单位公积金专管人员或职工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同时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配偶及直系亲属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职工如有特殊情况需他人代办公积金提取的,应委托本单位公积金专管人员代办,并提供委托证明。代办人员应当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对职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无误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原件退还申请人,复印件公积金中心留存,同时办理提取手续。需要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提取的决定。
准予提取的,由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完成审批和系统录入后,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加盖审批专用章,退缴存单位一份记账,同时开具《住房公积金拨款委托书》,由受托银行办理资金划拨手续。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经办人或申请人不予提取的原因。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商业性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七) 进城务工人员或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的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九)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十)本市城镇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十一)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十二)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3、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分别提供证明材料:
(一)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购买拆迁还建房的,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二)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三)离休、退休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
(五)出境定居的,应出具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六)偿还购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其中,偿还商业性购房贷款的,还应提供借款人与贷款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购房借款合同;
(七)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支付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八)进城务工人员或职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
(九)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身份证;
(十)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劳动、工会等部门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
(十一)本市城镇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十二)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生活艰难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病人的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发票。非职工本人患病的,还应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十三) 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大额支出费用单据,职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
职工符合同时申请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条件的,除具备上述相应证明外,还应提供结婚证、配偶及直系亲属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Ⅳ 重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条件如下: 1、借款人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365天,并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2、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3、不是第三套房。 办理: 1、1、受理: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授权查询征信系统,经中心审核征信无不良贷款或不良信用记录后,提交借款人及抵押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婚姻状况证明(抵押人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如果户口簿上注明已婚、事实单身,需提供离婚证及单身声明;抵押人单身的,提供单身声明,房屋所在区域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如有特殊要求,按照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经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交房款收据原件等材料及复印件,审核后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所需材料,按照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要求提供(必要时留存原件)。 2、审批:中心审查借款人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齐全后,确定贷款额度。借款人交纳抵押物保险费或担保费、代理公司代办费(委托中心招标选定的代理公司代办抵押登记等手续的需交纳,下同)、预抵押登记费、抵押登记费、户籍图复制费、契税、房屋所有权证及他项权证工本费、印花税后,中心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3、抵押登记:代理公司持相关抵押登记书面文件到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办理预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返回材料转中心。 4、放款:中心收到抵押登记材料后,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至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
Ⅳ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目前还并不是所有的开发商都愿意接受公积金贷款,估计政策的执行还需要时间。
二、只要您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
三、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下:
1、家庭名下(包括夫妻双方以及未成年子女)首次购房。以下任一情形均认定为非首套住房:
(一)经公积金中心系统查询,职工家庭已有一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无论是否还清)。
(二)经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职工家庭已有一次及以上贷款购买住房记录的(无论是否还清)。
(三)经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查询,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2、房屋性质为住宅(别墅除外);
3、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至今)半年以上;
4、申请人及共有人信用良好,无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次以上的逾期记录;
5、公积金贷款(包括组合贷款中公积金部分)的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个人最高可贷款40万元,夫妻最高可贷款60万元;
6、异地公积金不止需要异地缴存证明,另外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拥有重庆户口或在重庆有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或在重庆有公司(法人一类)。
Ⅵ 重庆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具体操作流程
相信很多网友对重庆公积金贷款流程还不是很清楚,现在搜房网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重庆市公积金贷款流程,希望对您使用公积金贷款置业有所帮助。
重庆市公积金贷款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重庆公积金贷款流程及时限
在楼盘办理(通过售房单位和银行代办)公积金贷款流程及时限
第一步贷款申请及审核:承办银行受理借款人公积金个贷申请,核验申请资料,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公积金贷款管理系统,公积金中心在1个工作日完成网上审查确认并反馈审查结果。
第二步签约及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核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由承办银行负责办理签约及相关借款手续后,交售房单位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三步委贷资金划转审批:公积金中心在收到办妥抵押的相关贷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核验及委贷资金划转工作。
第四步银行发放贷款:承办银行收到公积金中心划拨的贷款资金后,1-2个工作日内上账并划拨至借款合同指定的账户。
在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立或委托的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及时限
第一步贷款申请及审核:公积金中心设立或委托的网点受理借款人公积金个贷申请,当场核验申请资料,出具受理回执。
第二步签约及办理相关手续:公积金个贷借款人于交件后次周按受理回执约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借款签约及相关手续。
第三步办理抵押登记:借款人自行或在售房单位的配合下,持经银行审批的借款手续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四步委贷资金划转:公积金中心在收到办妥抵押的相关贷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核验及委贷资金划转工作。
第五步银行发放贷款:承办银行收到公积金中心划拨的贷款资金后,1-2个工作日内上账并划拨至借款合同指定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