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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深圳购房商转公积金贷款额度

发布时间: 2021-11-28 15:20:15

⑴ 深圳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若您是在招行深圳分行办理的住房商业贷款,如需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1.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2. 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3.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 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5. 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6. 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7. 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深圳市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下称《商转公贷款规定》)的担保(抵押或者质押);
8. 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⑵ 深圳购房的商业贷款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么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在深圳购房后的商业贷款,符合规定的条件时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
1、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深圳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深圳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2、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深圳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深圳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深圳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5、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6、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公积金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7、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深圳市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下称《商转公贷款规定》)的担保(抵押或者质押);
8、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⑶ 深圳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

要求:

1、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申请人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2、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首付款比例应符合国家、省及我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要求。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购房合同价与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中较低者为准。

3、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独申请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共同申请的最高额度为90万元。

(3)深圳购房商转公积金贷款额度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提取公积金的,其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之要求。

2、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不高于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

3、商转公贷款金额不高于按可贷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该贷款额度以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购房合同价作为该住房总价,按照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时国家规定的首付款比例确定贷款可贷比例后计算得出。

4、申请人按照本规定以其他商品住房(不包括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进行抵押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申请人按照本规定以权利凭证进行质押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权利凭证价值的90%。公积金管委会可以根据本市房地产市场及风险控制等情况,决定对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开展价值评估。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积金贷款额度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⑷ 深圳住房商业贷款如何转成公积金贷款 目前公积金购买已超过一年

我是大连的,我把大连的政策给你参考下(你可以到深圳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查询下):
一、什么是商转公贷款?
答:商转公贷款全称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简称商贷)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向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已办理商贷、现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偿还其商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其本质是一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二、为什么要开展商转公贷款?
答:原来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房时只能选择商业性住房贷款,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覆盖面的逐步扩大,部分已办理了商贷的职工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有的已符合公积金条件,为了充分保障缴存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的权利和使用住房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的权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8年下半年推出了商转公贷款业务,以满足职工办理转贷的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
考虑到部分职工在转贷过程中的筹资困难,经与受托银行、担保公司、房产登记中心协调,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再次创新推出以贷冲贷的商转公贷款方式,在同意配合的银行办理的商贷可以直转。
三、办理商转公贷款有哪几种方式?
答:商转公贷款目前有两种办理方式,一种是先还后贷方式,另一种是以贷冲贷方式。
先还后贷方式是指已办理商贷的职工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中心同意后,职工以自筹资金还清商贷并办理担保手续后,中心再发放商转公贷款。
以贷冲贷方式是指已办理商贷的借款人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中心同意后,借款人将商贷本息余额大于商转公贷款差额提前还清,并办理担保手续,中心发放商转公贷款,借款人、担保公司、银行共同配合用商转公贷款还清商贷并办理住房抵押反担保手续。
四、商转公贷款的两种方式如何选择适用?
答:先还后贷方式受理环节较少、适用范围较广。先还后贷方式基本不受贷款银行限制,但需借款人先以自筹资金还清原商贷,转贷申请人既可为商贷的借款人,也可为产权共有人(按份共有的需占50%以上份额)。
以贷冲贷方式不需筹资,但受理环节较多,适用范围较小,转贷申请人必须为商贷的借款人。以贷冲贷方式不需借款人全部还清原商贷,只需提前还清商贷本息余额大于商转公贷款的差额部分,转贷过程中基本不需自筹资金过渡。因为从公积金贷款资金发放到还清商贷和重新设定抵押,必须连续操作、同步衔接,需要商贷银行与中心紧密合作,还涉及商贷银行的内部合规要求限制,因此中心采取与商贷银行订立以贷冲贷合作协议、逐步推进的做法。目前在市区建行办理的商贷已经可选择以贷冲贷方式。
在市区建行办理的商贷且筹资困难的职工可选择以贷冲贷方式,有筹资能力的职工也可采取先还后贷方式。在其他银行办理的商贷目前只能采取先还后贷方式。
五、哪些银行的商贷可选择以贷冲贷方式?
答:商转公以贷冲贷方式需商贷银行紧密配合操作,还涉及商贷银行的内部合规要求限制,中心为早日满足职工的有关需求,采取与商贷银行订立以贷冲贷合作协议、逐步推进的做法。中心已与建设银行常州分行签定了以贷冲贷合作协议,目前在市区建行办理的商贷可按以贷冲贷方式办理,下一步中心还将在商贷银行同意加入的前提下增加转贷银行。
六、办理商转公贷款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请商转公贷款应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有关规定,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的商贷未还清。先还后贷方式的借款人须为商贷的借款人或产权共有人。以贷冲贷方式的借款人须为商贷的借款人。
(二)商贷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应已办妥,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三)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信用良好,能及时偿还商贷本息。
(四)符合商贷提前还清条件,且以贷冲贷方式须商贷银行配合操作,借款人在取得银行同意后方可选择以贷冲贷方式。
(五)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其他条件。
七、商转公贷款的额度是否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致?
答:商转公贷款是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一种特殊的形式,贷款用途是用于偿还借款人原来办理的商贷,所以其贷款额度的计算执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规定,同时不得超过原商业性住房贷款剩余本金。
八、申请商转公贷款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申请商转公贷款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及婚姻证明。
(二)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三)商贷借款合同。
(四)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采用以贷冲贷方式的必须提供原件,采用先还后贷方式的可提供经银行确认的复印件。
(五)用于偿还商转公贷款的银行卡或活期存折。
(六)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九、组合贷款能否办理商转公贷款?
答:商转公贷款主要为了保障缴存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的权利和使用住房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的权利。由于职工购房时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而办理了商贷,现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后方可申请商转公贷款。组合贷款是由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组合而成,职工购房贷款时已经享受了这两项权利,所以组合贷款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即使其中公积金贷款部分已还清也不能办理。目前商转公贷款仅限于纯商贷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且转贷后不能形成组合贷款。
十、期房能否办理商转公贷款?
答:商转公贷款要求借款人以所购房屋抵押作为反担保,所以商转公贷款要求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应已办妥,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也就是说现房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期房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对于购买期房办理了商贷的职工,可待所购房屋转为现房后办理商转公贷款。
十一、公转商补息贷款能否办理商转公?
答:公转商补息贷款是我市创新开展的一项业务品种,也属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一种特殊形式,在住房公积金资金供不应求、个贷率过高时实施,以满足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减少职工排队轮候时间。公转商补息贷款由公积金中心补贴商贷与公积金贷款的利差,职工同样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职工享受的权利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致,因此公转商贷款不需办理商转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根据资金供求情况统一组织转回

⑸ 深圳市, 普通商品房房贷转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4倍什么意思

比如你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为5万,你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为4万。两者相加9万,乘以14位136万。该值还要与当地的最高限额相比,取二者中较少的那个。

如果限额是140,那可贷款额度为136万
如果限额是120万,那可贷款额度为120万

⑹ 深圳商转公贷款额度是多少

深圳公积金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定,所贷额度不得超过商业贷款余额和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

  1.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 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3.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4.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5. 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6. 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7. 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所需材料(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1. 购房合同原件;

  2. 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原件;

  3. 《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

  4.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距失效期在一年以上);

  5. 结婚证原件或单身证明原件(单身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6. 户口簿原件;

  7. 银行结清证明及还款凭证原件;

  8. 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

综上,深圳市商业住房贷款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⑺ 深圳买房商贷后可不可转公积金贷款

可以的。具体条款:
1.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收2份复印件);
2.婚姻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3.原所购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加盖银行章);
4.原所购住房的房地产证(如原所购住房为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且已办理房地产证的,须提供此项资料,未办理房地产证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如原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房期房,尚未取得房地产证且以自有其它房产或第三方抵押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也无需提供此项材料)(复印件加盖银行章);
5.原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贷款为商业性住房按揭授信额度的,须同时提供额度项下能证明单笔按揭款项用途为购房的借款合同或发放行的其他证明材料(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6.原贷款支付证明(借款借据等)(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7.原贷款还款明细和还款计划(原件各1份,至少包括最近12期记录);
8.以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地产证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提供抵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证复印件、抵押房产权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抵押房产权利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和权利人配偶有效身份证明)以及指定评估公司30天以内出具的抵押房产询价单或有效期内的评估报告(如申请时提供了房产询价单的,需在放款前补充评估报告原件);
9.原所购住房产权人含未成年人的,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监护人公证书或能证明关系的户口簿,同时需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10.原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所购住房权利人所有家庭成员30天内的《房产查询证明》(原件)及原商业按揭贷款所购房产的《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原件),如原所购住房为保障性住房的,提供《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结果》代替《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
11.还款账户(原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所购住房权利人在受托银行开立的借记卡或存折,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12.主申请人的父母做共同申请人的,需要提供能证明相互关系的户口薄(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13.其他需要的资料。
14.如职工申请组合贷款的,需按照本人选择的受托银行商业贷款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要求

职工、配偶以及贷款的其他共同申请人须持全套完整资料到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申请贷款以及办理资料、合同签署工作(以第三方抵押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的,抵押物权利人及其配偶也应同时到申请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贷款条件

1.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2.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5.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6.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7.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深圳市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下称《商转公贷款规定》)的担保(抵押或者质押);
8.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其他规定

1.贷款额度:
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符合《商转公贷款规定》第四、五条要求的,单套住房的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2)不高于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
(3)每月还贷额(即月供。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有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之和。
(4)不高于按贷款可贷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该贷款额度以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购房合同价作为该住房总价,按照国家规定的首付款比例确定贷款可贷比例后计算得出。
(5)申请人以其他商品住房(不包括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作为抵押物担保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申请人按照《商转公贷款规定》以权利凭证质押担保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权利凭证价值的90%。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申请商转公贷款当月前,已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年且连续3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要求。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市房地产市场及风险控制等情况,必要时可决定对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开展价值评估。
2.贷款期限
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已还贷款期限与商转公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请提前向商业银行确认可贷期限,且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期限须一致。
3.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在合同有效期内遇利率调整,按季初首月1日执行新利率。商业贷款利率按各行政策执行。
4.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
5.担保方式:
商转公贷款采用抵押或者质押担保方式。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贷款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
(1)自行结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再以原所购住房抵押,办理商转公贷款;
(2)以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地产证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抵押,办理商转公贷款;
(3)无需结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直接在原所购住房抵押登记不注销的基础上,办理顺位抵押,再发放商转公贷款。
6.房产套数认定: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产套数计算;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

⑻ 深圳买房多久可以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一般来说,正常还贷一年后即可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但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在深圳已办理自住住房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不含公积金贷款);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贷款当月之前连续缴存深圳公积金满6个月且继续正常缴存;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提前偿还部分/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已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5、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6、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且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并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7、同意提供符合《商转公贷款规定》的担保;
8、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⑼ 深圳的商业贷款什么时候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

若是在深圳招商银行办理的商业贷款,可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请您在8:30-18:00致电95555选择3个人客户服务-3-3-8进入人工服务提供贷款城市了解。

⑽ 深圳买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全攻略

在深圳,由于房价高等原因,不少人都比较倾向选择公积金贷款。但是也有人在买房的时候因为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只能办理商业贷款。但是等到符合公积金缴纳满足贷款条件,即可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在深圳,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为商转公贷款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父母在深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为共同申请人。除配偶、父母、子女外,职工购买的住房有其他权利人的,职工不能以该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

申请条件:

1.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2.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5.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6.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7.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深圳市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下称《商转公贷款规定》)的担保(抵押或者质押);

8.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所需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收2份复印件);

2.婚姻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3.原所购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加盖银行章);

4.原所购住房的房地产证(如原所购住房为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且已办理房地产证的,须提供此项资料,未办理房地产证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如原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房期房,尚未取得房地产证且以自有其它房产或第三方抵押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也无需提供此项材料)(复印件加盖银行章);

5.原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贷款为商业性住房按揭授信额度的,须同时提供额度项下能证明单笔按揭款项用途为购房的借款合同或发放行的其他证明材料(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6.原贷款支付证明(借款借据等)(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7.原贷款还款明细和还款计划(原件各1份,至少包括最近12期记录);

8.以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地产证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提供抵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证复印件、抵押房产权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抵押房产权利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和权利人配偶有效身份证明)以及指定评估公司30天以内出具的抵押房产询价单或有效期内的评估报告(如申请时提供了房产询价单的,需在放款前补充评估报告原件);

9.原所购住房产权人含未成年人的,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监护人公证书或能证明关系的户口簿,同时需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10.原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所购住房权利人所有家庭成员30天内的《房产查询证明》(原件)及原商业按揭贷款所购房产的《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原件),如原所购住房为保障性住房的,提供《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结果》代替《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

11.还款账户(原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所购住房权利人在受托银行开立的借记卡或存折,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12.主申请人的父母做共同申请人的,需要提供能证明相互关系的户口簿(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13.其他需要的资料。

特别提示:

1.请办理业务时一次性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

2.受托银行指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均可办理,请预先选定公积金贷款的受托银行,并在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查询受托银行指定的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再进行贷款信息预申报和预约。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和受托银行非贷款业务网点不受理此类业务。

3.合同面签的时间、地点由贷款申请人所选受托银行负责通知和办理。

4.受托银行一旦选定不得随意更改。以自有其它房产或第三方抵押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的,审批通过后,不允许贷款申请人在同一家受托银行变更评估公司重新出具询价单和评估报告。

5.公积金贷款放款后,原贷款银行可能会扣减部分金额冲抵原贷款的应还利息。

6.贷款申请人以原所购住房办理了最高额抵押的,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额度项下仅允许存在一笔住房按揭贷款。

7.审批完成之日起90天内不得对同一抵押物再次提交贷款申请。贷款审批完成后120天以内没有办理合同面签的,需重新申请,并按重新申请时的条件审批贷款。贷款审批完成180天以内没有放款的,审批结果作废。

8.以自有其它房产、第三方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或以原所购住房办理顺位抵押的,公积金贷款将直接支付至原贷款账户中,且贷款剩余本金将减去约6个月的本金。

9.职工需认真填写并了解《提前还款承诺书》中的内容,并对承诺事项负责,以免造成贷款资金被对方银行退回。如因承诺事项未实现的,公积金贷款需撤销后重新申请。

10.职工已婚的,配偶须同时到场申请贷款。父母一方或双方参与额度计算的,父母双方都须到场申请贷款。

11.以自有其它房产或第三方抵押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的,抵押房产权利人的配偶须同时到场。

12.采用以原所购住房办理顺位抵押的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如原贷款银行不是公积金贷款的受托银行,需要原贷款银行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深圳市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协议书》,并配合公积金中心和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办理第二顺位的抵押登记等商转公业务相关工作。

13.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正在办理房地产证的,须办妥房地产证后再申请商转公贷款。

14.职工须凭预约成功的短信或纸质回单等预约凭证到受托银行网点办理商转公贷款,如申请时不能提供预约凭证,受托银行将拒绝受理。

15.若住房公积金政策发生变化以新政策为准。

16.公积金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审批按照各行信贷政策执行。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7-2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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