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深圳购房资格最新政策2020
1、住建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大幅调整了限购措施,比如规定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
2、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
3、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
(1)深圳市公积金贷款政策2020扩展阅读
按照规定,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同时规定,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而原来,上述第一种情况,仅规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第二种情况,仅规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对比来看,显然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均比原来提高了10个百分点。
㈡ 2020年深圳的购房政策是什么样的
深圳2020-7-15发布新的8项房产措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机炒房,加强房地产金融监管,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
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
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继续按照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的规定执行。
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二、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
在国家统一的信贷政策基础上,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合理确定我市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经深圳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商定,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
(一)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继续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
(二)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三)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三、发挥税收调控作用
更新存量住房(即二手住房)交易计税参考价格,使计税参考价格更接近市场价格;
同时,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四、细化普通住房标准
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
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含本数)平方米以下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含本数)平方米以下;
实际成交总价低于750(含本数)万元。
五、加强热点楼盘销售管理
对社会关注度较高、预计购房人数较多的热点楼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优先满足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的原则,并根据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时间长短等因素制定楼盘销售方案,严控认购人数,合理确定房源和认购人数比例。楼盘销售方案报所在区住房建设部门备案。
六、推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管理
进一步完善交易价、评估价、登记价“三价合一”制度,房屋抵押合同应通过房地产信息平台进行网签,未经网签的房屋抵押合同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七、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力度
及时发布热点片区、热点楼盘二手住房合理成交价格,引导市场理性交易。中介机构应及时、准确向市住房建设部门报送二手住房挂牌和成交信息等相关数据,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不报、漏报、瞒报的中介机构,依法暂停其网签权限,纳入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予以联合惩戒。
八、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对涉嫌存在捂盘惜售、价外加价、虚假广告、发布虚假房源、恶意哄抬房价、违规挪用各类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各类贷款主体、个别业主,依法依规采取约谈、暂停网签、停业整顿、取消从业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公开曝光,并纳入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等予以联合惩戒。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㈢ 2020年公积金7月1日调整新规夫妻双方名下有2套房不能办理贷款
根据规定,夫妻双方已经有2套住房的,第三套房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了。以无锡市为例,无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自2020年10月15日起,职工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职工家庭自住住房套数,根据借款人及其配偶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中的贷款信息记录进行认定。
(3)深圳市公积金贷款政策2020扩展阅读: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借款申请人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自申请贷款之月起前两年不欠缴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即经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上的买受人);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5、提供本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
6、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㈣ 2020年8月1号开始是不是不给放,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
从今年的8月1号开始不给上公积金贷款,没有这样的规定,如果你符合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只要你买房子的时候,就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㈤ 2020年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2020年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及以下为2.75%,五年以上为3.25%。
根据央行公告显示,自2015年10月24日起,将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利率进一步下调0.25个百分点。其中,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一年期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最近一次调息是2015年8月26日。
(5)深圳市公积金贷款政策2020扩展阅读:
商业贷款:贷款利率与贷款用途、贷款性质、贷款期限、贷款政策、不同的贷款银行等相关。国家规定基准利率,各银行根据各种因素确定差别贷款利率,即在基础上上浮或下浮。
现行基准利率是2012年7月6日调整并实施的,种类与年利率如下:
①短期贷款六个月(含)5.6%;
②六个月至一年(含)6%;
③一至三年(含)6.15%;
④三至五年(含)6.4%;
⑤五年以上6.55%。
房贷是银行贷款利率是根据贷款的信用情况等综合评价的,根据信用情况、抵押物、国家政策(是否首套房)等来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如果各方面评价良好,不同银行执行的房贷利率有所差别, 2011年由于资金紧张等原因,部分银行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或1.05倍。
㈥ 2020深圳购房条件是怎样的
2020深圳楼市购房政策为:
1、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为深户或其中1位是深户,在深圳限购2套住宅;
2、深圳户籍,单身(含离异),在深圳限购1套住宅;
3、购房之日起,前5年在深圳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社会保险的非深圳户籍居民家庭,在深圳限购1套住宅;
4、外籍人士可以在深圳购买住宅一套,不能购买商业性质产权物业,限购一套,可以按揭贷款。
此外,深圳购房贷款政策为 :
1、深圳户籍家庭无房,无房贷记录,首付3成。
2、深圳户籍家庭无房,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贷款已结清),首付5成。
3、深圳户籍家庭无房,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1笔贷款未结清),首付5成。
4、深圳户籍家庭无房,有2笔或以上异地房贷记录未结清,禁贷。
5、深圳户籍家庭已有1套深圳房产,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贷款已结清),首付7成。
6、深圳户籍家庭已有1套深圳房产,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1笔贷款未结清),首付7成。
7、深圳户籍家庭已有2套深圳房产,禁贷。
㈦ 深圳买房条件2020政策
根据2020年7月1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深圳买房条件为:
1、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
2、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继续按照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的规定执行。
3、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7)深圳市公积金贷款政策2020扩展阅读:
深圳购房信贷政策如下:
1、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继续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
2、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3、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㈧ 公积金2020年新政策哪些规定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2、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3、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4、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