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扶贫小额信贷五人联查工作机制
『贰』 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是什么时候提出
这种是扶贫类的小额贷款,只有符合政策的人才能办理,如果你符合条件的话,可以去你们当地的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
『叁』 我国的扶贫小额贷款的扶持对象需具备什么条件
农行有扶贫贴息贷款,是中国农业银行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为扶持重点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增收而设立的政策性很强的贷款。
扶贫贴息贷款主要用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支持能够带动低收入贫困人口增加收入的种养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市场流通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为保证扶贫贴息贷款真正用于国家重点扶持地区的扶贫项目,中国农业银行主要在与扶贫部门共同确定的贷款项目库范围内挑选项目。发放贷款前,我行要征得当地财政部门和扶贫部门的认可。
扶贫贴息贷款统一执行年利率为3%的优惠利率,贷款超过贴息期和展期、逾期的不再享受贴息政策,并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扶贫贴息贷款优惠利率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之间的利差,由中央财政贴息。
扶贫贴息贷款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县一级扶贫财政部门认定;101-500万元的项目,由地(市)一级认定;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省一级扶贫财政部门认定(其中,超过去1亿元以上的项目,报国务院扶贫办备案)。详询当地农行。
『肆』 扶贫小额贷款
扶贫小额贷款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申报条件:生产及经营地位于区内,年龄在18至60周岁,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有技能素质、具备一定还款能力、讲信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2、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扶贫产业规划、扶贫开发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2)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市场潜力大,且能带动当地相关产业发展,扶持效果得到贫困户认可;
(3)具有较强的扶贫辐射带动作用,能直接安排贫困农户子女务工就业,直接或间接增加农村贫困人口收入,并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帮扶脱贫协议。
(二)贷款用途:只能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项目,主要包括农、林、牧、渔及现代服务业等方面。
(三)贷款额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单笔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担保方式:贫困户申请扶贫小额贷款原则上实行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方式,经银行机构调查认定借款人确实预期风险较大的,可要求借款人追加相应抵押担保物或担保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贷款以抵押或保证担保方式为主。
(五)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合理确定,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六)还款方式:还款方式采用一次性还本或分期还本方式。
(七)贷款利率:执行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计算。
(八)贷款贴息:对贫困户、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贷款,区财政按基准利率全额贴息。
『伍』 贫困户小额贷款的政策
贫困户每户最高可贷款5万元,并且三年内免息:
一、按照相关规定在脱贫攻坚期内,符合以下4个条件的贫苦户每户最高可贷款5万元,由当地县级财政机构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对于农户来说也就是三年内免息,换句话说,也就是国家拿5万元无偿的给农户用三年,农户可以利用这笔钱进行生产或者创业,进而脱贫致富。
二、根据国家金融扶贫政策的相关规定,2017年农村贫困户只需满足以下4个条件,即可申请享受扶贫小额信贷政策:
1、“三好”农民。即遵纪守法好、家庭和睦好、邻里团结好。
2、“三强”农民。即责任意识强、信用观念强、履约保障强。
3、“三有”农民。即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致富项目。
4、“三无”农民。无赌博、吸毒、嫖娼等不良风气;无拖欠贷款本息、被列入贷款黑名单记录;无游手好闲、好吃懒做行为。
(5)扶贫小额贷款公示制度扩展阅读:
1、扶贫贷款的贴息范围:2000年1月1日起,中央财政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含当年新增、收回再贷、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在计划额度内进行贴息。1998年前发放的所有扶贫贷款均不再贴息。
2、扶贫贷款的贴息比例:根据国务院作出的“从2000年开始,把当年新增扶贫贷款,收回再贷的扶贫贷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全部纳入当年扶贫贷款计划;财政部根据年度扶贫贷款计划给予贴息”的决定,中央财政在国务院批准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内贴息,原则上只贴一年。
3、扶贫贷款的贴息年限:根据国务院作出的“从2000年开始,把当年新增扶贫贷款,收回再贷的扶贫贷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全部纳入当年扶贫贷款计划;财政部根据年度扶贫贷款计划给予贴息”的决定,中央财政在国务院批准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内贴息,原则上只贴一年。
4、扶贫贷款贴息的结算:扶贫贷款贴息实行按季据实结算。每季末由农业银行各省级分行(直属分行列其中数)汇总填报《扶贫贷款财政补贴利息结算表》,经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扶贫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财政部和农业银行总行;
5、由农总行汇总后(附分省表),于次季第一个月底前报财政部,由财政部审核,并与农业银行总行结算。各级农业银行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扶贫办必须认真、及时、真实、准确地按照规定做好此项工作。
『陆』 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主要包括哪些统计内容
一、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包括以下五个统计内容:
1、贫困地区扶贫贷款统计;
2、 扶贫贷款及相关普惠贷款专项统计;
3、精准扶贫贷款统计;
4、贫困地区金融基础设施统计;
5、货币政策支持情况统计。
二、扶贫贷款:
扶贫贷款是由国内有关金融机构承担的一项政策性贷款业务, 它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放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到户的小额扶贫贷款; 另一种是发放给龙头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扶贫贷款。
三、扶贫贷款存在的问题:
1、扶贫贷款与商业化经营两种属性的矛盾。
扶贫贷款是政治任务与经济工作的结合载体,它是国家为了促进和保持国内经济的区域均衡发展,支持贫困地区改善基础设施和发展本地优势产业而实施的一项扶贫发展计划。说它是一项经济工作是因为它有别于其他的财政无偿拨款和无偿投人,实行以借贷有偿和付息对价的原则,是一种信贷行为和经济杠杆,具有政策倾向性、优惠扶持性的特点。而商业性经营是以经济利益为出发点,获取商业回报为目的,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遵循的最基本的经济规律。当前扶贫贷款在农业银行的商业化运作过程中,欲使熊掌与鱼翅二者得兼,必然顾此失彼,从而导致扶贫贷款的商业化运作矛盾迭出。
2、承货主体能力弱化与信货主体控制风险的刚性约束的矛盾。
扶贫贷款承贷主体的选择是扶贫贷款投放的重要“门槛”,加强对扶贫贷款准人条件的严格要求,主要是为了防范贷款项目的风险。作为政府部门更希望贷款投向于生产困难的企业和急需解决贫困的农户。而作为贷款主体的银行首先选择贷款有偿还能力的企业和个人。根据农银发[1998]99号《中国农业银行扶贫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以种养、林果业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和扶贫经济实体项目,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20%。而在我州当前相当一部分企业亏损严重,自有资金严重不足,这无疑使大部分企业被拒之扶贫贷款门外。企业如此,对于贫困地区的个人来说,确实过于贫困没有偿贷能力,也使信贷主体对其失去信心,从而使承贷主体对扶贫贷款的需求与信贷主体对承贷主体的选择矛盾加剧。
3、三农的低效性与货款追求高效的矛盾。
农业本身的自然特点就具有较大的风险,更何况贫困地区农业对自然的高程度依赖及农民对现有农业技术掌握程度的限制,造成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均难以达到增收的目的,即使部分农产品的产量取得丰收,由于农产品价格低,农产品增产不增收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就决定了当前贫困地区三农的低效性。同时,在贫困地区依托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企业由于产品深加工能力差,产品科技含量低,产品市场销路不够看好,使得这一部分企业效益难以提高。
扶贫贷款的发放不仅要保证贷款本金收回来,而且要能够得到利息收人,这是贷款投放的基本要求。如果企业和个人的贷款项目效益低下,必然同贷款追求高效目标产生矛盾,同样使贷款主体对承贷主体失去信心。
4、扶贫货款风险的多重性与货款责任终身追究的矛盾。
扶贫贷款的风险主要来源于贷款项目风险、承贷主体的信用风险和贷款的财务风险。
①由于扶贫贷款本身扶持的承贷主体个人及法人经济实际状况,无法为贷款提供担保,使扶贫贷款缺乏风险保障。
②由于贫困地区农业银行大多是贷差行,扶贫贷款所需资金绝大多数是靠向上级行借资金,资金成本高,有的甚至贷款利率倒挂,形成扶贫贷款发放越多,银行亏损越大。
③扶贫贷款贴息补贴难以到位,从1998年至2002年末湘西自治州农业银行扶贫贷款累计亏损13922万元,其中,因贴息政策变化应补未补利差2130万元,应补未到位873万元。
由于利率倒挂和利差补贴不到位,更加重了扶贫贷款的风险。扶贫贷款风险的客观性、多重性、政策性的存在,加上这种风险补偿机制的极不完备,贷款风险责任让人难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