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区贷款 » 重庆生源地贷款续贷截止日期
扩展阅读
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重庆生源地贷款续贷截止日期

发布时间: 2021-12-07 07:13:00

① 助学贷款续贷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

助学贷款续贷:每个地方不一样,一般都是8月份左右,续贷学生大约是7月23日—8月10日,可以登录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网上系统看一下。

具体情况:

  1. 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且不超过6000元,以百为单位。

  2. 贷款期限:不短于6年,不超过14年,且毕业后年限不超过10年。

  3. 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做生活费。

  4. 共同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年龄在25-60岁之间。

  5. 严格执行贷款预申请政策, 首次贷款未进行预申请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办理贷款申请

生源地贷款怎样续贷,续贷时间是什么时候

续贷的流程:(续贷的时间从8.15开始)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后提交。
2.导出申请表打印,无需加盖任何单位公章。(变化在这里 请注意各地的是否一样)
3.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前往县资助中心,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证(高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贷款学生本人签字并捺印的《申请表》;
4.交申请表2份,学生证(高校证明)、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5.根据县资助中心通知,先在楼梯口公布处看好合同编号,按照安排的时间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持身份证签订合同(合同一式四份,签订后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③ 重庆渝中区生源地助学贷款多久截止 2012年的 我是续贷。。

重庆市各个区县续贷款的截止时间都不相同,但都是在每年的7月20日至8月15日这个时间段之内,注意把握时间,你也可以打电话咨询渝中区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23-63835253 邓婵娟老师

④ 今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开始和截止日期分别是什么时间

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是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今年的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8月3号开始办理、住宿费的助学贷款、户口簿,助学贷款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

如果想申请的话,带上申请表和身份证即可。

首次贷款学生需要带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在校大学生应带学生证)进行办理、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

(4)重庆生源地贷款续贷截止日期扩展阅读:

从往年的情况看,各省生源地助学贷款截止时间并不完全相同,但大致都在9月份开学以前。另外,生源地助学贷款预申请可能会更早一些。

黑龙江省牡丹江

黑龙江省牡丹江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日期为2018年7月1日至10月30日。也就是说,黑龙江省牡丹江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

陕西

陕西省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日期为2018年7月1日至8月30日。也就是说,陕西省的同学要在2018年8月30日这一截止时间之前,办理好生源地助学贷款。

安徽

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4日,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0日。

总的来说,不同地区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截止时间时间会有不同。因此,需要贷款的同学要及时到当地的教育部门来了解2018年的最新政策,不要错过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时间。

贷款形式

主要有四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力度和规模最大,是助学贷款的主要内容。

还款方式

⑴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⑵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

⑶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⑷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⑸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⑤ 重庆市大足县生源地助学贷款截止日期

续贷估计现在已经结束啦(一般是每年的8月10几号之前都可以)。初次贷款的话可能还可以。

⑥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的截止时间

陕西省的是8月底结束

⑦ 生源地贷款什么时候截止

生源地贷款截止日期为: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

1、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第十五条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国家助学贷款,并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2、借款学生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等有关材料,并如实填写。借款学生须如实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借款的证明);

(2)提供家庭有关人员收入证明,或其他渠道取得收入的证明材料;

(3)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学校在收到借款学生的借款申请后,应按有关规定对申请书内容及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在初审合格的学生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并编制《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名册》(一式二份,一份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留存,一份交经办银行);

4、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报送的借款人申请材料后,于20个工作日内将审查后同意发放贷款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名册》交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组织借款人办理有关手续。未成年人须按经办银行规定由其法定监护人在贷款合同上签字认可;

5、经办银行收到学校送达的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合同等材料后,经审核无误,编制放款通知书,并通知借款人所在学校。

(7)重庆生源地贷款续贷截止日期扩展阅读:

1、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成绩较好;

(4)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

(5)诚实守信;

(6)符合《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2、借款学生的贷款金额确定后,在贷款期限内保持不变。中途要求中止贷款,可通过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中止贷款发放。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追加贷款金额的,可另行办理追加贷款及担保手续。

3、在借款期间转学的学生必须由所在学校和经办银行与待转入学校和相应经办银行办理该生贷款的债务划转手续后,或者在该生还清借款本息后,所在学校方可办理其转学手续。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期间,如违反经办银行有关规定,经办银行可停止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