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商业贷款可以转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流程:
1.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2.银行审核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3.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4.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5.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6.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7.银行划款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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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详细的细则:你自己先看看,有问题再追问。
置换抵押贷款办理须知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须知(四)
(置换抵押贷款)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二)在本市城镇购买住房,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或商业性贷款且已获得《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
(四)有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五)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
(六)同意办理住房置业担保;
(七)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一)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均含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权证》和购房缴款凭据;
(三)原《借款合同》和《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
(四)原贷款还款凭据(由原贷款银行出具截至当月的还款明细表);
(五)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六)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统一为A4标准)两套,申请和签约时需携原件备验。
三、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
1、最高限额公积金个贷最高贷款成数为购房总价款的80%,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两倍(80万元)。最高限额同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原为商业性贷款的,本次贷款申请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性贷款余额;
(2)原为组合贷款的,本次贷款申请额度不得超过原组合贷款余额;
(3)置换贷款抵押房屋为二手房的,本次贷款申请额度最高贷款贷款不超过二手房贷款可贷额度。
2、可贷额度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积金个贷总额可贷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50%×贷款期数(月)
(2)公积金个贷中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25
(二)贷款期限公积金个贷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还款到期期限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三)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执行,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
四、个人办理步骤
第一步:购房职工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立或委托的网点咨询办理期房直客式贷款的有关事宜,测算可贷额度和期限。
第二步:领取《贷款申请审批表》、《申请人情况调查表》并认真如实填写后提出借款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资料,提交资料复印件的应携带原件备验。如为二手房置换贷款,需借款人委托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二手房价格评估,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三步:工作人员与借款人谈话,并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
第四步:获得批准的借款申请人接工作人员通知后,按约定的时间到约定地点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文本,并办理住房置业担保。
第五步:还清原贷款并解除抵押登记,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第六步:已办妥所有手续的贷款由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指定的个人账户,直接用于偿还原贷款。
五、贷款偿还
(一)公积金个贷本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法或按月等额本金法偿还。
(二)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公积金个贷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实行合同利率,到期一次性按天计收贷款本息(利随本清)。
(三)借款人应从发放贷款后次月起按时将还款资金足额存入个人还款账户,如当月未能及时还款,则次月存入的资金除含正常还款额外,还应包括按逾期利率计收的逾期利息。
(四)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贷款,应至少提前十五日通知承办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并须征得承办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同意。
(五)贷款清偿完毕,借款人应到承办银行办理贷款清偿证明,凭此证明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解除抵押。如系提前还款,还可凭此证明到担保公司按实际贷款期限退还剩余期限担保费。
⑶ 二手房商业贷款如何转公积金贷款
二手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首先要在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地工作,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缴存的时间需满一年或以上,申请人应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且没有任何尚未还清的贷款或者是其他债务。这是一种债权转让行为,具体建议咨询当地银行。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