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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深圳异地组合贷款申请流程

发布时间: 2021-12-10 17:59:50

❶ 在深圳贷款买房,如何申请组合贷款

您可通过银行贷款时一并提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面签。具体建议通过官网查询或者电话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❷ 如何申请招行公积金组合贷款

由于各城市相关政策有所不同,具体您所在当地是否有开展公积金贷款业务,以及相关业务规定,您可以直接与当地网点个贷部门联系确认!
如:深圳地区,在招行申请组合贷款,需要卖家出面的是签约、资金监管、贷款申请、公积金中心面签、房屋过户、水电过户。

❸ 听说可以组合贷款的,具体是怎么操作的

以下是关于组合贷款你需要知道的知识点:

1、组合贷款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同公积金及商业贷款的认定标准,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二者严格的标准执行。

2、组合贷的贷款成数为多少?

a 首套贷款7成;

b 在深圳有一套住宅类房产:贷款3成。

3、组合贷款的贷款额度为多少?

a、公积金部分:

①单身(个人最多贷款50万且不超过本人余额的14倍及公积金月供≤缴存基数×50%);

②已婚(家庭最多贷款90万且不超过夫妻余额之和的14倍及公积金月供≤夫妻缴存基数之和×50%,若夫妻中只有一方有公积金,最高可贷50万)。

b、商贷部分:(评估值或成交价孰低原则)×贷款成数-公积金贷款部分。

4、组合贷款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客户资质审核→查档→评估→签署房产买卖合同→银行面签→公积金批贷→商业银行批贷→银行出具承诺书→过户→缴税、领证、抵押登记→放款(先公积金放款,再商业贷款放款)。

5、从面签到放款的时效是多久?

时效1-1.5个自然月左右。

6、客户办理组合贷款面签,需要哪些人到场,同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a、 到场人员为借款人(若借款人为已婚状态,则需要借款人及其配偶到场);

b、 客户须提供资料:

①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包含首页、本人主页、变更页,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与提交资料保持一致);

②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

③房产买卖合同,定金收据和转账凭条;

④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⑤提供近六个月收入的银行流水(银行盖章);

⑥其他材料:大额定期存单、汽车行驶证、不动产权证书、股票基金市值清单、营业执照等。

c、业主须提供资料:身份证原件、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深圳市银行卡原件(一类卡)。

❹ 深圳二手房申请组合贷款过户需要多长时间

要看你申请的是哪个机构的贷款了,短则半个月长则半年,速融100贷款资讯平台可以具体查看。

❺ 有谁办了深圳的商转公组合贷款,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若是在招商银行办理的商业贷款,支持转公积金组合贷款,具体所需条件,请您在8:30-18:00致电95555选择“2人工服务-“1”个人银行业务-“4”个人贷款业务进入人工服务提供所在城市查询。

❻ 深圳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很多置业者都比较倾向于公积金贷款,那么应该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小编整理相关资料如下。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职工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正常缴存一年以上;

2、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

3、销售楼盘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在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至合同规定的交房6个月内提出申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能力;

4、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且同意以所购房作为贷款担保或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抵押房屋抵押;

5、若购买的是期房,房地产开发企业愿意为购房职工作出有关保证承诺。

(二)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正常缴存一年以上;

2、购买二手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买卖合同、交易手续费收据、契税完税凭证;

3、在已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6个月内提出申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

4、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且同意以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担保或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抵押房屋抵押;

(三)职工购买房改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正常缴存一年以上;

2、所购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审批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

3、在批准购买6个月内提出申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能力;

4、同意以所购房作为贷款担保或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抵押房屋抵押;

(四)职工回购拆迁安置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正常缴存一年以上;

2、所购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房屋拆迁(或安置)协议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3、拆迁安置房交房6个月内提出申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能力;

4、拆迁增购面积部分必须自行垫付,且同意以所购房作为贷款担保,或以住房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抵押房屋抵押。

(五)职工建造、翻修、大修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正常缴存一年以上;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提供有关部门签发的2年内的土地使用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材料;

3、在开工建设进度30%以上提出申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能力;

4、同意以所建住房作为贷款担保;或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抵押房屋抵押;

(六)申请人在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因改善住房条件重新购房,且符合上述贷款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额度和期限

1、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同时不超过购建房总价的70%。

2、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得超过申请人或其配偶的65岁年龄。

3、具体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及申请人年龄、还款能力、个人信用、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购房状况和价格总额或评估价值等因素确定。

4、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致。

(二)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现行的月利率为1-5年(含)3.45‰;5年以上3.825‰。

(三)贷款偿还

贷款期内,贷款本息偿还采用按月等额偿还方式(见表)。

三、应提交的资料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身份证、结婚证及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三)申请人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证明(证明格式由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供,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认可盖章);

(四)购建房资料:按购买方式分别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核对有效的复印件:

1、购买开发公司商品房的,提供已在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已付购房款收据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购买市场二手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的买卖合同、交易手续费收据、契税完税凭证;

3、自建住房的,提供土地、规划、建设等部门签发的土地使用手续或建造私房审批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房进度情况证明;

(五)抵押房屋所有权证、抵押房屋价值评估书或价格承诺确认书;

(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申请人银行存折或储蓄卡;

(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8-2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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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申请深圳公积金贷款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携带资料:
①贷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帐号,未成年人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以上人员必须到场并带好私章;
②贷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人士提供未婚证明材料;③不少于房价二成的首付款收款凭证;④组合贷款需提供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收入证明;⑤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扣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⑥期房的预售许可证或现房的大产证复印件;
⑦期房的预售合同或现房的出售合同原件;
⑧房产开发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及房产开发商或代理商的收款帐号。

❽ 有谁办了深圳的商转公组合贷款,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一、商转公贷款对象

在福州市购买自住住房并已办理纯商业性购房贷款,贷款尚未结清,符合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

二、申请商转公贷款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须为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配偶应为原房产共同买受人)。

(二)借款申请人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且借款申请人和配偶均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原商业性购房贷款已还款一年(含)以上,且在还款期间,商业性购房贷款银行同意借款申请人提前结清贷款余额。

(四)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五)所购房屋须为钢混结构且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可正常设定抵押权。

(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福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内,且商转公贷款后不能形成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取千元以上整数)。

(三)房屋价值的规定比例内(房屋价值按原购房总价与评估价中较低者确定)。

四、申请商转公贷款期限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贷款年限与房龄合计不超过三十年。

(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剩余年限内。

(三)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限内(可顺延5年)。

五、商转公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六、商转公贷款所需提供材料

(一)《福州市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商转公申请表”)。

(二)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借款申请人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四)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五)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存折(应反映最近6个月公积金缴存情况)。

(六)办理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借款合同》、《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七)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原商业性购房贷款银行提供的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证明(一个月内有效)及商转公贷款申请之日前一年的还贷记录。

(九)房屋产权共有权人出具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十)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入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书》

注: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为商品房按揭贷款且申请商转公贷款总额低于原购房总额50%的,可不提供《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书》。

(十一)购房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出具的职工家庭已购房产套数证明(家庭包含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十二)公积金中心及承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七、商转公办理流程

贷前咨询⑴→申请⑵→审核、审批⑶→结清原贷款、注销原抵押⑷→签定合同⑸→办理抵押登记⑹→发放贷款⑺→按期还款⑻→清户⑼

(一)贷前咨询

借款申请人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并领取《商转公申请表》及其他贷款材料或在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二)申请

借款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书面申请,并提供第六条规定的申请材料。

(三)审核、审批

公积金中心对借款申请人提供的商转公贷款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

(四)结清原贷款、注销原抵押

经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承办银行通知借款申请人在60日内结清原商业性购房贷款并经原商业性购房贷款银行注销原抵押。

(五)签订合同

借款申请人持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结清证明及原抵押注销证明到承办银行签定《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

(六)办理抵押登记

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签订后由承办银行送达购房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七)发放贷款

抵押合同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承办银行凭相关凭证发放贷款至借款申请人在承办银行开设的个人账户内。

(八)按期还款

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

(九)清户

还款期满,借款人结清贷款,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八、实施时间

本细则自2011年7月11日起实施。

九、特别提示

(一)根据当年住房公积金可使用资金总额控制,商转公贷款按轮侯原则办理。

(二)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

(三)商转公贷款后应为纯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原商业性购房贷款借款人已离异,经法院判决或裁定明确其房屋产权归属已不在原商业性购房贷款借款人名下的,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

(五)商转公贷款办理过程中涉及的查房、担保、评估等相关费用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六)商转公贷款应严格执行二套房政策,三套房停止转贷。

(七)未经中心审核、审批作出准予贷款的决定前自行结清贷款的不予办理商转公贷款。

(八)本办法由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