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租房提取公积金,影响之后的买房贷款吗
近日,有人问在北京租房提取公积金是不是会影响买房贷款额度,其实并不影响。同时,购房指南还贴心的整理了一些近日大家比较关心的公积金贷款的冷知识。
租房提取公积金不影响买房贷款额度
最近有购房者提出,在北京如果已经按租房的方式每季度进行了公积金的提取。那是否会影响未来买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
答案是不会。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借款人公积金的缴存额、申请借款年限、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抵押物评估价值等有关系。
有两组数据大家可参考:未婚,贷款30年,贷款额度120万,每月缴存额度至少780(个人)元;已婚,贷款30年,贷款额度120万,每月缴存额度至少920(家庭)元。
当然,最终贷款额度还要与房产的产权、贷款人信用等级等等参考属性有关,遇到具体情况,还需要具体分析。
提取公积金要交税吗?
不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政策,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买房时,住房公积金缴存本身应具备什么条件?
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购买非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如果我的公积金断了补缴,还能贷款吗?
购买首套普通商品房,需要查看连续十二个月的的住房公积金,但是也有购房者遇到这样的情况。公积金缴存过程中,有那么一两个月由于换公司没缴,过了两个月找到新工作又给补缴了,公积金管理中心说这种情况不算连续缴存,那么这种情况怎么才能顺利贷款呢?
遇到这种情况,需要去公积金贷款中心提交三样东西:
1、单位开具的盖有公章的《补缴证明》;
2、劳动合同;
3、社保证明(自己打印的个人权益证明),用作特批申请材料。
交完材料后,公积金贷款中心会在10-15个工作日依据提交的证明给出一个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回复。
北京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何?周期怎么样?上限是多少?
北京公积金的贷款的流程:咨询--提交材料--初审--合同打印--担保中心担保审核--面签--转经办银行--具备贷款发放条件的,发放贷款; 贷款周期大概1到2个月不等;贷款上线是120万。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2-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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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重庆是不是能用租房来提取公积金啊
都可以的,全国哪里都行,只要符合条件,基本都可以,只要填一张表,带好身份证,银行卡,章也不用盖,比以前简单多了,提前预约号时间,按时间到银行提取,3-5个工作日就可以审核通过,就直接打入账号,很方便
『叁』 我要在重庆买房,能不能提取北京公积金和办理公积金
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
2018.05.15版办事指南之十二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
一、购房人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第一步,下载表格
申请人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bjgjj.gov.cn)点击【办事指南-公积金提取-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表格下载】或点击【常用下载-表格下载】下载表格(样表可同时下载)或在住房公积金柜台领取《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07)。
第二步,填写表格
申请人按照样表填写《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提示:“所在单位名称”为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联名卡开户银行及联名卡卡号”需为申请人本人的有效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借款合同编号”、“放款时间”、“还款周期”按照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与商业银行或异地公积金中心签订的贷款合同内容填写。如需办理约定提取,请填写约定提取信息,选择约定提取周期。“申请人签字”需为本人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第三步,提供材料
提供填写好的《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并经单位经办人签字,本人身份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第四步,交单位经办人办理
由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单位缴存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提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缴存的缴存人按照所在分中心规定办理。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bjgjj.gov.cn)点击【经办网点】可查询分中心及经办网点地址。
二、购房人配偶先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家庭购房可由夫妻任意一方先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如购房人姓名为申请人配偶的,在首次办理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夫妻一方提取后,配偶因同一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人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bjgjj.gov.cn)点击【办事指南-公积金提取-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表格下载】或点击【常用下载-表格下载】下载表格(样表可同时下载)或在住房公积金柜台领取《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08),并按照样表填写。
提供填写好的《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并经单位经办人签字,本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由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单位缴存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肆』 租房取公积金后还可以公积金贷款买房子吗 –
建议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前不要提取公积金,以免影响贷款额度
一般来说,个人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20倍。具体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
2.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3.受理网点受理;
3.签约;
4.审批;
5.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银行放款。
『伍』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后,需要多久可以提取首次
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如果个人账户有余额,是不能立即提取的,需要还完公积金贷款后,才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及流程:
身份证;
购房合同(借款合同);
购房发票(首付款发票)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如果本人不是主购房人的话);
提取还需要提供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
到单位的公积金经办人员处办理公积金支取手续;
由汇缴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面附上有关支取证明材料;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方可办理支取;
支取时既可以通过单位也可以自己办理。
『陆』 在重庆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子后能不能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里面的钱
用的公积金贷款一般只能正常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不能一次性提取。
『柒』 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何提取
一、重庆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
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满足以下条件的,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1、购买商品房,应当自购买合同登记或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一年内;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也可以自取得增值税发票之日起一年内收回。契税缴纳凭证。
2、购房改革,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或一年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拆迁安置房的购置,应当自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或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一年内进行。
4、购买二手房、拍卖房屋,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一年内进行。
5、自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一年内购买保障性住房。
二、重庆市公积金租赁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没有自己住房和出租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在房屋租赁期间,按照下列条件提取:
1、公租房出租的,按照实际租金支出提取租金支出。夫妻双方的租金支出总额不得超过一年。
2、商品房租金按照下列指标提取:
员工未提供登记租赁合同和租赁纳税凭证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的提取限额。单名职工在主城区每月提取限额为900元(每年10800元),在主城区以外的县每月提取限额为600元(每年7200元)。
三、办理方式
1、单位在职职工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有条件的远郊区县分中心可面向职工个人办理。退休职工由单位统一办理提取手续,单位不得以退休为由将职工个人账户集中封存。
2、需填表格,单位统一办理的:
(1)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个人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
申请办理租房提取职工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不再
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个人申请表》;
(2)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单位汇总表》(一式一份/每批)。
职工个人申请办理的: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
(7)重庆租房可不可以提取公积金贷款买房扩展阅读: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提取证明材料:
第七条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除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离休、退休的,需提供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未取得离退休证的出具区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的离退休证明。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劳动、人事、卫生、安全等部门组成的劳动鉴定委员会签章认可的《重庆市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表》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三)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定居证明;前往港澳的提供港澳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四)调出本市的,需提供调函;户口迁出本市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等有关材料。
职工应要求调入单位在接受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为其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提供接受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具的新账户证明,交由市中心直接将其住房公积金账存余额转入接受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五)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需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或《失业证》。
(六)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需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司法部门认定的死亡证明。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提供继承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有效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公证机关的证明。
(七)职工付清购买商品房价款的,需提供全额不动产发票、契税完税凭证、《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预售(预购)合同》;
付清购买二手房价款的,需提供契税完税凭证、《房地产权证》或《重庆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付清购买房改房价款的,需提供国有住房出售专用票据、《房地产权证》;
付清购买拆迁还建房价款的,需提供拆迁还建房的《房地产权证》、《拆迁安置协议》及缴款收据、契税完税凭证。
直系亲属付清购买本款上述类型自住住房价款的, 除需提供相应类型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八)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首次办理时,需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预售(预购)合同》、《重庆市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或借款合同;以后各次办理时,只需提供中心打印的“重庆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支取凭证”、近期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
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捌』 租房提取公积金后多久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有时间限制么
没有时间限制,但是提取公积金再申请贷款影响贷款额度。
具体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玖』 租房提取公积金对以后购房贷款影响吗
租房提取了公积金对贷款的总额度会有所影响。根据各地政策不同,影响的程度也不同,通常账户余额越多,可贷金额也就越多。
以郑州住房公积金为例,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关于贷款额度的规定:贷款金额不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即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确定单笔贷款金额,计算公式如下:贷款金额≤缴存账户余额×(14+已缴存年数)。
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限额。夫妻双方均在郑州市级(含县区,不含行业系统)住房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郑州市(含县区)住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其他情况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统一不超过40万元。
(9)重庆租房可不可以提取公积金贷款买房扩展阅读: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