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深圳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外省买房吗
深圳交公积金不可以在外省买房子,但是可以去东莞、中山贷款买房。
2015年12月4日,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通知称,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取消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到东莞申请贷款的户籍限制,试行半年;2015年12月24日,中山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增加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作为我市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对象的通知》。这意味着深圳公积金缴存职工不分户籍,都可以向东莞、中山两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目前,东莞市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为个人可贷50万元,夫妻可贷80万元;中山市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为个人可贷30万元,夫妻可贷50万元。
(1)深圳公积金在珠海购房是否可以贷款扩展阅读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2016年2月18日,根据央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异地转移攻略,共分为“住房公积金由资金中心转出至异地”和“住房公积金由异地转入至资金中心”两种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由资金中心转出至异地
1、申请范围
(1)缴存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将个人账户转至国管中心集中封存户封存;
(2)职工未存在住房公积金违规失信记录;
(3)职工在异地新就业并已建缴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办理转移。
2、所需材料
具体请按照异地中心要求准备材料
3、办理地点
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住房公积金由异地转入至资金中心
1、申请范围
已在资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办理转移。
2、所需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单位经办人集中代为申请的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办理地点:
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
B. 广东省深圳市的住房公积金能在珠海买房吗
公积金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是可以在异地贷款买房的。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未婚人员未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 份);
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需印正反面)。
C. 请问珠海的缴纳的公积金可以在中山买房使用贷款吗
公积金可以偿还贷款,但不能进行公积金贷款。所以你到中山买房不能申请到公积金贷款。
D. 珠海市能否用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谢谢!急需答案!!!
不能用公积金贷款的。 可以商业贷款,然后用贷款购房的手续文件把异地的公积金取出来。
E. 珠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公积金贷款虽然省钱,但是贷款却是需要一定的流程,需要收入证明、婚姻证明以及其他各项材料,这算的上是很复杂了。那么,珠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必备条件和申请资料呢?
贷款办理: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办理场所:珠海市各承办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华润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光大银行,各银行联系信息附后)
办理要件(原件):
1、必备要件
(1)《珠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组合贷款申请审批表》(可在各承办银行领取);
(2)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补登到最新六个月缴存记录);
(3)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簿、暂住证等有效居留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贷款经办银行活期储蓄存折(卡)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用于委托扣款);
(6)收入证明;
(7)房地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房产套数证明;
(8)资产证明:存折、缴税凭证、车辆等证明材料。
2、其他资料
一手房组合贷款申请资料:
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已支付总房款规定比例的首期款发票或专用收据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二手房组合贷款申请资料:
(1)已支付总房款规定比例的首期款资金证明(存折、收据)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2)契税完税凭证;
(3)二手房估价报告。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送所购住房的按揭银行初审→由银行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返回承办银行
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提前还款
办理场所:珠海市各承办银行
办理要件:
1、提前还贷申请书;
2、借款人身份证;
3、按揭合同;
4、还款存折或卡;
5、房产证。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到借款银行窗口办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9-2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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