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我大二了,当时我贷款的时候就非常麻烦,我建议你开学走学校绿色通道,简单方便,有专门的老师指点流程,不用过生源地贷款申请的复杂程序,贷款到最后也不,
2. 如何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哪些手续,具体一点的。
国家明确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和住宿费)。
借款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贷款银行可停止发放贷款并清偿贷款本息:
(1)借款学生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2)贷款学生有违法乱纪行为,受校方行政处分或有关部门刑事处罚的;
(3)贷款学生未按合同偿还学生贷款本息的;
(4)借款学生中途退学,被校方开除或取消学籍的;
(5)学习成绩差,无法完成学业的;
3. 如何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在网络知道上无法直接给网址,你自己去找找: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网
里面有生源地贷款,希望对你有帮助
4. 2013大足生源地贷款指南
1. 高校当年录取新生
(1)每年3月,由当年参加高考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高考学生”)本人填报《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表》,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查后,经就读高中学校审查。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及就读高中应明确签署“贫困属实,该生诚实可信,无违纪违法行为”的审查意见。
(2)各高中学校汇总后填报《XXXX年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汇总表》及《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表》,分别报送高考学生户籍所在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县资助中心”)。
(3)高考学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到区县资助中心领取并填报《重庆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高校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大学生”)
(1)每年12月前,根据教育部要求,由学生本人在学校领取并填报《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交付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经生源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查,并明确签署“贫困属实,该生诚实可信,无违纪违法行为”的审查意见。
(2)申请贷款学生在就读高校领取并填报《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后,并与经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查合格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同交就读高校所在年级辅导员(或学生管理干部),报学校进行民主评议,经院(系)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认定。
5. 如何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好像在本校申请 需要一系列证明会生源地办理 你的申请在本校通过了 最终是带着本校给的申请表格会生源地的信贷中心办理 不过比较麻烦..
6. 请问怎样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准备材料
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原籍的民政局开具)、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三)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7. 生源地助学贷款怎样办理申请条件是什么
对于刚刚结束高考的同学来说,还有刚刚进入研究生阶段的同学们来说一般我们都要进行一个生源地的助学贷款以来解决我们缓解我们家庭的经济压力,那个生源地贷款应该如何办理呢?贷款的流程呢,也是比较简单的,你只需要在网上进行国家关注国家开发银行的公众号,然后在国家开发银行的官网上进行注册登录申请,然后打印出两张表格之后带着你的父亲或者母亲。一起去教育局的资助管理中心去办理就可以了。那然后你的第二个问题是它的申请条件申请条件是比较简单的,就是只要你是全日制研究生或者全日制的大学生都是可以的。
8. 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申请啊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简介 一、贷款对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2、已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3、学生本人户籍及其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县。原则上就读中学也应在本县。4、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①各级地方政府确定的农村和城镇低保家庭;②领取社会救济和福利的家庭(如孤儿、残疾人家庭);③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④家庭经济状况恶变(如自然灾害影响,主要劳动力来源的家庭成员伤、残、病、亡等)且无其它经济来源的;⑤其它特殊困难。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②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③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④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⑤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⑥已获得开发银行借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三、贷款金额、期限、利率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发放。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新生合同中贷款金额按照录取通知单上的学费+住宿费(取低档)执行;续贷学生按照前一次贷款合同回执的学费+住宿费或学校收费证明确定;在校生首贷的按照上一学年缴费凭证或学校收费证明确定。2、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借款学生正常毕业所需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见表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确定表学制类型年 级最长贷款年限专科(三年制)一年级13二年级12三年级11专升本一年级12二年级11本科四年制一年级和五年制一、二年级14四年制二年级和五年制三年级13四年制三年级和五年制四年级12四年制四年级和五年制五年级11硕士研究生一年级10二年级9三年级8四、本息偿还(一)利息计算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结息日为每年12月20日(贷款最后一年结息日为9月20日)。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由借款人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和毕业后2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未按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不计复利。(二)财政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资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资助中心负责归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发银行及时足额划拨。(三)借款学生正常还本付息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当借款学生按照就读学校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且未还清全部贷款的,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由借款学生自行承担利息。实行学分制后,财政部门按借款学生就读学校及专业的正常学制贴息,超过正常学制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自行承担。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偿还)。学生在校及毕业后2年期间为宽限期(如贷款期限小于剩余学年加2年,则宽限期为贷款期限),宽限期满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宽限期满当年12月20日偿还第一笔本金。(四)提前还款每年1月—7月的20日为提前还款日,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项下(即一个学年所取得的贷款)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提前偿还按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9. 第一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您好!第一次申请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流程如下:
1、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2、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3、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4、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拓展资料:
一、生源地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流程: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3、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4、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