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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东莞贷款买房首付

发布时间: 2021-12-21 15:12:27

1. 深圳公积金买多久 可以在东莞贷款买房

一、深圳公积金暂时不可以在东莞贷款买房的。
二、东莞在2009年至2014年期间实施了与珠三角八城互贷政策,直至今年年初取消八城互贷。八城包括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但是深圳并未列入互贷范围,需东莞户籍才可使用异地公积金在莞买房。
目前东莞实施的政策仍然是今年年初出台的东莞住房公积金政策,即取消珠三角八市互贷,统一规定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且为东莞户籍的职工可在东莞市申请公积金贷款
三、东莞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须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须符合以下必要条件:
a、缴存状况要求。在东莞、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肇庆任一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没有欠缴、漏缴、补缴、封存等情况。
在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肇庆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东莞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除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同意暂停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及近一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之外,申请人还应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1、户籍在东莞的证明;2、单身职工提供在东莞近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社保缴纳单位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为同一法人单位;3、已婚职工提供配偶在东莞近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b、信用状况要求。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中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申请人及其配偶出
(2)限制贷款条件或不予贷款
a、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逾期累计满10次,且未结清或结清未满两年的,不予贷款。
b、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隐瞒或虚报婚姻状况、直系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等情况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c、虚构提取条件,或持伪造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d、购买“双拼房”、“多拼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如实说明,隐瞒不报的,不予贷款。

2. 深圳缴存公积金,可以在东莞贷款买房吗

可以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
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有:
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
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3份);
6、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本行政区域内且在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码(3份);
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
8、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月工资证明(月工资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表)(3份);
9、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
10、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11、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异地贷款户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评估报告(3份)。

3. 深圳住房公积金能在东莞贷款购房吗

可以在东莞买房,但是首付比例不是3成,是4成首付,建议可以先选择商业贷,后期再转公积金贷比较好,可以减轻首付压力

4. 深圳和东莞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

公积金提取是看是否符合提取条件,如果符合提取条件。根据提取的情况,可以全额提取或者留一些账户基本额度。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

5. 深圳公积金可以用于东莞贷款买房么

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发布《关于增加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作为我市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对象的通知》,深圳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不分户籍,都可以向东莞、中山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申请贷款购房,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将协助职工办理深圳公积金缴存证明。

6. 深圳住房公积金可以在东莞买房吗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

根据《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6)深圳公积金东莞贷款买房首付扩展阅读

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

1、借款人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2、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是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4、借款人及借款相关人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地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5、已购住房套数认定符合我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认定标准。

6、符合我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执行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