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5重庆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现在很多人都不明白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流程是怎样,怎样才能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公积金贷款额度又是多少,最长贷款年限等等一系列问题都是大家所不明白的,现在小编搜集了2015年重庆最新的公积金贷款细则,将一一为大家解惑。
一、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应当符合四个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二、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
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2015年公积金最新贷款政策(仅供参考)
一、明确规范公积金贷款资格条件。由原“认公积金贷款”调整为“认房认公积金贷款”
(应该是只要有房,无论是否使用公积金贷款都算是二套房)
二、将“购首套住房为二手房的贷款最高比例由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调高至80%”,与购一手房的贷款标准保持一致。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也变成了首付二成,当然也得是首套房)
三、对于贷款购第二套房,增加了现住房超过140平方米(含)不予贷款的面积限定条件;同时将原来“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含)”规定调整为“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首额”;继续执行“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40%”的规定
(都是些公积金买二套房的相关规定,可贷款总额提高,首付比例还是六成)
四、取消核实贷款额度时“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余额之后不足1万元按1万元”的计算规则。
五、公积金个贷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还款到期期限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下面这个是别个网友去办公积金时咨询的一些常见问题,估计也有一些改变。
1、那些情况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
商贷、同单位跨省的调动,其他特殊情况如大病医疗等;(商贷提取公积金第一次需要提供购房合同、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商品房备案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结婚的要提供结婚证如果是两个人购房;调动需要提供单位的调函原件;特殊情况的需要提供诸如医院证明等等)
2、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
有公积金贷款,直接提交提取申请表即可,不需要提供其他资料。但这点需要特别注意,不管你之前或者之后有无商贷,只要公积金没有还款结束,你每年提取的额度只能是当年公积金还款额度,即便你只是还了100,但你余额有1万,你也只能提100。此外,你已提取总额超过你已还款额的,就不能提取了(这个主要适用于这个政策出来前已经提取的朋友)
3、之前装修等可以提取的现在已经不允许了。
4、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有公积金贷款的,双方的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当年公积金还款额度。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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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重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一、重庆公积金贷款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申请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含异地缴存的非“三无”人员),在我市城镇购买自有住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二、具体条件:
(一)一手房按揭贷款
1、 申请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3、个人征信情况良好,符合中心征信要求。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贷款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以上(含3期)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贷款采用到期一次还款方式的,拖欠贷款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贷款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的,在公积金提取、贷款、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原则上不予通过贷款审批;
4、有在本市城镇购买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具备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5、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6、 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7、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8、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二手房按揭贷款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3、个人征信情况良好,符合中心征信要求。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贷款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以上(含3期)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贷款采用到期一次还款方式的,拖欠贷款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贷款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的,在公积金提取、贷款、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原则上不予通过贷款审批;
4、有在本市城镇购买二手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有合法有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5、所购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可在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自由交易;
6、已为该套房屋办理房屋价值评估手续;
7、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8、已与售房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有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格20%( 含)以上的自筹购房资金;
9、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10、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③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啊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资料:
1、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均含配偶)的身份证及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3、已缴纳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自筹资金的凭据;
4、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5、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统一为A4标准)两套,申请和签约时需携原件备验。
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步骤:
1、购房职工可通过售房单位,也可到贷款承办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咨询办理贷款的有关事宜,测算可贷额度和期限。
2、购房人向承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资料复印件,同时携原件备验。
3、获得批准的借款申请人接经办人员通知后,按约定的时间到约定地点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文本。
4、办理购房交易、抵押登记手续。
5、已办妥所有手续的贷款由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资金直接划转借款人所购楼盘的售房单位指定的账户。
(3)在重庆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2015年扩展阅读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成数、额度及期限
1、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成数统一按所购房屋价值的80%执行。
2、可贷额度: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40万元,参贷后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个人最高可贷额度的1.5倍(60万元)。且实际可贷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5倍,借款人家庭月负债(含本次申请的公积金贷款)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3、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还款到期最后时限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④ 重庆的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请参考,谢谢:
公积金使用条件:
公积金贷款要求(保障福利性质)
有住宅可以用,商铺公寓写字楼不行
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1年
重庆支持首套公积金(无房无贷款记录,公积金“认房认贷”,要有过房或者贷款记录,无论是否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都算二套)
支持公积金贷款的一般都支持 本地公积金
⑤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目前还并不是所有的开发商都愿意接受公积金贷款,估计政策的执行还需要时间。
二、只要您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
三、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下:
1、家庭名下(包括夫妻双方以及未成年子女)首次购房。以下任一情形均认定为非首套住房:
(一)经公积金中心系统查询,职工家庭已有一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无论是否还清)。
(二)经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职工家庭已有一次及以上贷款购买住房记录的(无论是否还清)。
(三)经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查询,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2、房屋性质为住宅(别墅除外);
3、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至今)半年以上;
4、申请人及共有人信用良好,无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次以上的逾期记录;
5、公积金贷款(包括组合贷款中公积金部分)的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个人最高可贷款40万元,夫妻最高可贷款60万元;
6、异地公积金不止需要异地缴存证明,另外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拥有重庆户口或在重庆有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或在重庆有公司(法人一类)。
⑥ 重庆现在公积金贷款有哪些要求
目前重庆公积金贷款的要求如下:
1、在重庆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
2、重庆市户口的借款人连续缴存半年(6个月)以上,外地户口的借款人需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3、所购房产楼龄不超过20年,所购房产的结构不能为混合、砖木结构;
4、不接受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未还清欠款的申请;
5、借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女不能超过55岁,男60岁,单位出证明可适当延长五年;
6、贷款成数不得超过房价的七成,个人贷款额度为40万元,夫妻两个共同购买贷款额度不得超过60万元;
7、公积金贷款贷公积金账户金额的25倍,且不超过规定限额。
⑦ 重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是我们大家都非常熟悉的一项,不管是事业单位职员,还是在一些国企私企里面,一般正规的地方都有给我们缴纳五险一金,那么这一金指的就是住房公积金,有了住房公积金可是为我们买房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和优惠哦。今天就拿重庆,来给大家讲述一下,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其实,各个地方都是大同小异的,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下面我们来详细解析:
1.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应当符合四个条件:
1.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应当符合四个条件:(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2.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
2.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3.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上所就是小编介绍的关于我们重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我们在符合上述条件,以后,才可以进行下一步操作,进行贷款,那么对于贷款的流程也是非常方便的,我们可以,通过网络途径进行操作,当然也可以自己,去有关部门进行办理,希望大家都能顺利的办理住房公积金哦,希望以上的介绍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