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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住房公积金二套贷款条款

发布时间: 2021-12-25 16:48:03

1. 重庆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政策有哪些细则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为住房买受人且为正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3、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4、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5、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7、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2. 重庆 公积金贷款 二套房

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以继续申请使用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3.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的政策,想问下,可以贷公积金多少倍,首付多少,能享受到什么优惠政策吗

1、政策
重庆买二套房,只要是第一次使用,享受首套房政策
2、额度:
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如重庆个人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是80万,如果评级评到3A级别的话最高可以到80万*(1+30%)=104万
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
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
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

4.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怎样算二套房买二套房首付几成

银行规定的二套房标准是这样的,你可以对照自己的情况:

二套房首付5成、6成以上

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一、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二、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三、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四、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五、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六、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七、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诸东流。

(4)重庆住房公积金二套贷款条款扩展阅读:

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是指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仍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第三套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贷款政策

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以继续申请使用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如果之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然后又卖了,现在准备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算第一套。

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是,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中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公积金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

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

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下同)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公积金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 。

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职工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按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目前为: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4.00%;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

5. 重庆市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话需要什么条件

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什么特别规定:

  • 上次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就不能再次贷款;

  • 一个人只允许同时贷一次公积金贷款;

  • 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① 一是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

    ② 二是贷过公积金已还清,当月还清,次月才有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

  • 公积金贷款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套房二套房的限制;

  • 贷款利率是固定的,5年以上为年息4.9%;

  • 只要已还清上次公积金贷款,然后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第二个月就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了。

6. 重庆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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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重庆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重庆二套房是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根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一手房按揭贷款)办理须知》第二条 申请条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三)个人征信情况良好,符合中心征信要求。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贷款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以上(含3期)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贷款采用到期一次还款方式的,拖欠贷款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贷款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的,在公积金提取、贷款、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原则上不予通过贷款审批

(四)有在本市城镇购买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具备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五)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六)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七)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八)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重庆住房公积金二套贷款条款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一手房按揭贷款)办理须知》第六条 贷款偿还

(一)公积金个贷本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法或按月等额本金法偿还。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公积金个贷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实行合同利率,到期一次性按天计收贷款本息(利随本清)。

(二)借款人应从发放贷款后次月起在约定还款日前一日将还款资金足额存入个人还款账户。

(三)借款人可在承办银行网点申请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

(四)贷款清偿完毕,借款人应到承办银行网点办理贷款清偿证明,凭此证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解除抵押。

8. 公积金政策调整 重庆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有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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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提高、期限变长、范围扩大、保底控高

有关部门近日出台新政,调整了公积金对二手房个人贷款的政策,对购买第二套住房使用公积金也作出明确规定。

个人住房贷款有调整

新规对二手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贷款期限进行了调整:最高限额由10万提高到15万;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25年,其中,砖混结构的成套二手房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此外,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新规还对贷款成数作出规定:住房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的,贷款额度以房屋评估价值或成交额二者较低者的七成为限;住房使用年限在5—10年以内的,贷款额度以六成为限;住房使用年限在10—15年以内的,贷款额度以五成为限。

限定第二套房贷款

对第二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也作出限定,其认定将以家庭为单位:对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的职工,不得再次给予其发放公积金,也不得给其配偶发放。

由于公积金系统与银行系统相对独立,第二套房的认定将局限在公积金系统内,即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商业贷款买房后仍可贷款申请公积金购房。

公积金提取范围扩大

农民工、生活困难职工,重大疾病职工,其住房公积金都可以支取救急。

据悉,以前只有买房、装修、退休、出国等情况才能提取公积金,生活困难、突发大病的职工只能望“钱”兴叹。新规增加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民工、生活困难职工、重大疾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民工,凭相关证明可以自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特困家庭支取住房公积金“救急”,缴存人或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凭相关证明可申请提取。

六种重大疾病可提取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或者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六类重大疾病,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经二级以上医院门诊办公室盖章确认的病历证明、提取申请人与患病者之间的关系证明及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可申请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当年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总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在职职工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核实后统一办理;属于非在职职工范畴的,可由本人或代理人持相关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

住房公积金将保底控高

为促进和规范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康发展,新规将严格实行“保底控高”: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7%;有条件的单位,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5%。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据介绍,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都应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条件的单位可为聘用的进城务工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7-2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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