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庆支持异地公积金按揭买房吗
从政策上来讲重庆市是支持异地公积金按揭买房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家庭名下(包括夫妻双方以及未成年子女)首次购房。
2、房屋性质为住宅(别墅除外);
3、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至今)半年以上;
4、申请人及共有人信用良好,无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次以上的逾期记录;
5、公积金贷款(包括组合贷款中公积金部分)的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个人可贷款40万元,夫妻可贷款60万元.
但是由于公积金回款速度过慢,尤其是异地公积金,办理流程麻烦,因此在重庆的新房项目暂时没有支持异地公积金的项目,只有大部分支持本地公积金的新房项目。
2. 在外地上的公积金能在重庆贷款买房吗 –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未婚人员未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 份);
农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需印正反面)
3. 重庆买房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吗
&目前的规定如下:
重庆已开展了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因此可以使用异地住房公积金在重庆贷款买房。
根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三、做好异地贷款工作。在异地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我市户籍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异地户籍职工,在其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其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因此凡在外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但仍为重庆户籍的职工,在重庆区域的公积金贷款立项楼盘购商品住房的,可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3.工作证明及银行流水;
4.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6.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7.买卖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
8.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 目前重庆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吗
目前整个重庆公积金贷款有以下条件:
无房无贷,并且没有房贷记录
连续缴公积金满六个月
公积金余额的25倍,不超过40万(单身)60万(已婚)
针对异地公积金少数开发商支持,比如金科的项目
5. 重庆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住建部发布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通知。在重庆缴存公积金到异地买房,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为他出具书面证明。而在异地缴公积金来重庆买房,需要提供查询公积金方式。
在重庆缴公积金到异地买房,重庆为其出具书面证明
2015年9月21日,住建部发布的《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指出,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含分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
在重庆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异地户籍职工,在其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其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此外,住建部的通知还指出,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
在异地缴公积金来重庆买房,需提供查询公积金方式
住建部通知指出,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按规定完成审批手续,并反馈给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
重庆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称,在异地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我市户籍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房的,可持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他表示,这期间会对缴存人的公积金情况进行核对,还要缴存人提供一个可以查询核对公积金的方式,比如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的电话或者网站,核对无误就可以按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0-2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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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在重庆买房,可以用外地的公积金贷款吗
重庆已开展了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因此可以使用异地住房公积金在重庆贷款买房。
根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
三、做好异地贷款工作。在异地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我市户籍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异地户籍职工,在其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其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因此凡在外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但仍为重庆户籍的职工,在重庆区域的公积金贷款立项楼盘购商品住房的,可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
7. 重庆 异地公积金使用
可以,也可以用父母的公积金做贷款。
根椐《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职工或者其父母、子女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职工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