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外地人在重庆贷款买房有什么条件
基本原则
1、外地人来重庆买房与重庆本地人买房没有区别,不需要社保及纳税证明;
2、首套房利率优惠根据个人征信情况可申请不同折扣,部分项首套房首付需3成,利率可申请9折优惠,二套房首付4成,利率上调10%。
3、商业贷款基准利率:4.9%,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3.25%。
外地人购房所需基本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收入证明(公司盖章)原件;
3、户口本原件;(要求携带整本)
4、已婚需要结婚证原件,单身同学无需准备。
商业贷款贷款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收入证明(公司盖章)原件;
3、户口本原件;(要求携带整本)
4、已婚需要结婚证原件,单身同学无需准备。
5、征信报告
6、银行流水
公积金贷款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收入证明(公司盖章)原件;
3、户口本原件;(要求携带整本)
4、已婚需要结婚证原件,单身同学无需准备。
5、征信报告
6、银行流水
7、公积金缴存证明和公积金缴存明细(异地公积金客户需准备)
要求:收入证明开具的单位必须和公积金社保单位一致
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贰』 外地户口重庆买房贷款
一、外地户口在重庆买房的条件:
1.“有企业”人员,特指购房人新购住房时依法在重庆投资、设立企业(含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其购房条件是:在重庆投资、设立企业(含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已满1年,企业持续开展经营活动,且有相关纳税或社保缴费等记录的(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
2.“有工作”人员,特指在重庆就业的人员,其购房条件是:,1年内在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且缴费6个月以上的(含个体工商户及其就业人员、跨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
3.但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即_三无人员”,要交房产税。
2017年1月13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修订《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明确指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二、如果你满足购买条件,需准备以下基本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收入证明(公司盖章)原件;
3.户口本原件;
4已婚者需要携带结婚证原件;未婚者携带未婚证明。
『叁』 外地人在重庆投资买房有没有什么限制政策
目前重庆没有限购,如果说您是属于三无人员,也就是在重庆无户口、无企业、无工作,那么您每年需要缴纳房交所地税局核税价0.5%的房产税,但是您只要把户口迁到重庆,那么则不需要缴纳房产税了。另外如果您是计划全款买房,那么在重庆您可以想买几套买几套,如果如果您是想通过贷款买房,在重庆是认贷不认房的,只要您的名下在全国范围内有两套及以上房屋贷款则不能再申请买房贷款,现目前贷款政策收紧,有部分开发商不支持公积金贷款不支持三无人员贷款,所以我建议具体楼盘咱们具体分析祝您生活愉快!
『肆』 外地户口能在重庆买房吗
外地户口在重庆是可以买房的,重庆目前是限贷不限购,重庆对外地三无人员是有限制贷款政策的。
外地人贷款买房应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交纳社会保险证明,如果是全额付款,不必提供有关证明。
非重庆居民凡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纳税证明或交纳社会保险证明)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因此,重庆限购令在于“限贷不限外”。
外地人重庆贷款购房门槛提高 手续不全算第二套。银行对于异地贷款购房不仅要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还要收入证明和偿还能力的证明材料将直接按照二套房贷首付5成、利率上浮1.25倍来处理他们则需要买卖双方签订三方免责合同,声明若贷款审批不下来,可自动取消协议。
『伍』 外地人在重庆买房可以贷款吗
外地人(内地公民),全款购买没有限制;非三无人员和重庆本地人一样,可以贷款买两套,重庆目前停止发放第三套及以上商品房贷款;三无人员贷款买房首付和贷款利率可能提高或者只能全款购买。
『陆』 外地人员在重庆买房有什么限制
外地人员在重庆可以购买住房,但是同时有一些限制政策,一是三无人员是很难从银行申请到贷款,二是三无人员有个人住房房产税。
根据《关于加强“三无人员”个人住房房产税征管工作的通知》(渝财税(2017)3号)文件规定:
“ 一、关于“三无人员”的确认(一)关于户籍的确认。“有户籍”特指购房人户籍登记在重庆市。
(二)关于企业的确认。“有企业”特指购房人新购住房时依法在重庆投资、设立企业(含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已满1年,企业持续开展经营活动,且有相关纳税或社保缴费等记录的(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
(三)关于工作的确认。“有工作”特指在重庆就业,1年内在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且缴费6个月以上的(含个体工商户及其就业人员、跨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
按以上确认条件,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即为“三无人员”。
二、关于规范“三无人员”个人住房房产税税源管理
(一)开展购房人信息申报。
市外购房人在签订商品住房购房合同时,应按要求主动申报是否属于“三无人员”,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向住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新购存量住房向住房所在地地税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出书面承诺。
(二)开展购房人信息审核。
市外购房人在签订商品住房购房合同后,由地税部门依据国土房管部门传送的信息,会同公安、人力社保、工商、国土房管等部门对购房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凡经确认为纳税对象的,由地税部门向购房人发出涉税事项通知书,同时告知住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对所购住房进行标注,作为税收征管依据。
(三)开展纳税信息核实。
市外购房人在办理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时,应向地税部门提交户籍、企业、工作等证明材料,由地税部门根据相关部门的确认结果进行核实。纳税申报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清理比对。购房人对地税部门的征收有异议的,可向地税部门提起申请复核。
(四)开展纳税追溯管理。
在动态管理过程中,若发现“三无人员”信息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依法追缴其应纳税款及滞纳金,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关于“三无人员”个人住房房产税征管事项
(一)纳税义务时间。
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均从办理房产权属转移登记日期的次月起征税。
(二)纳税期限。
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由纳税人主动申报缴纳;税款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税额。应税住房转让的,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一并征收当年个人住房房产税。
(三)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税率为0.5%,且不得扣除面积。
(四)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为纳税人应税住房所在地;纳税人有多处应税房产,且又不在同一地方的,应按住房的坐落地点,分别向住房所在地地税机关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
(五)税源信息管理。
“三无人员”应税住房权属证办理后,国土房管部门将税源信息传递给地税部门作为征税依据。地税部门接收信息后,开展税源清理、比对和复核,及时向国土房管部门反馈税源复核结果和清查中的问题,并在每年征期前通知“三无人员”主动申报缴纳税款。
『柒』 外地人在重庆买房是否有限购政策首付8成能否贷款
有一年纳税记录或暂住证1年以上。
首付8成你不用贷款了,不划算。
别人都是首付3成,7成贷款。
『捌』 重庆外地户口买房有什么规定
相关规定如下:
1、目前,我市未出台限购政策。
2、主城区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
对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超过主城区上两年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及以上的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三无人员”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等三类征收房产税。
3、金融信贷政策方面:
对在主城区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40%;对在主城区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40%。
4、其它政策包括:
主城区暂停向购买第2套及以上住房发放公积金贷款、新购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后两年限售等政策。
(8)外地户口重庆买房贷款有没有限额扩展阅读:
外地人在重庆买房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外地人贷款买房应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交纳社会保险证明,如果是全额付款,不必提供有关证明。
2、非重庆居民凡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纳税证明或交纳社会保险证明)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因此,重庆的限购令在于“限贷不限外”。
3、据了解,外地人重庆贷款购房门槛提高 手续不全算第二套。银行对于异地贷款购房不仅要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还要收入证明和偿还能力的证明材料。一些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对于不能提供完整手续的客户,将直接按照二套房贷首付5成、利率上浮1.1倍来处理。
4、面对外地购房客户,银行多数会先和客户讲明有可能申请不到贷款。若客户执意要买,他们则需要买卖双方签订三方免责合同,声明若贷款审批不下来,可自动取消协议。
参考资料来源: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长公开信箱
『玖』 现在外地户口在重庆买房能贷款吗
目前重庆对于外地“三无人员”的购房资质是有一定的限制政策的,主要是体现在按揭贷款方面,首先先明确一下什么是外地“三无人员”,“三无人员”的定义即在重庆“无户口、无工作、无企业”,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就可以称为外地“三无人员”。首先“无户口”就是户口不在大重庆范围内;“无工作”就是在一年内没有在重庆连续交满6个月的社保;“无企业”就是在重庆没有设立企业(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
以上就是关于“三无人员”的定义,目前根据您的情况,您是属于“三无人员”范畴内的,目前重庆支持“三无人员”贷款的项目越来越少,只有少数楼盘支持“三无人员”贷款,并且首付最低四成起,利率相对本地户口还需要另加上浮,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
『拾』 外地户口重庆买房有什么限制条件
外地人员在重庆可以购买住房,但是同时有一些限制政策,一是三无人员是很难从银行申请到贷款,二是三无人员有个人住房房产税。
根据《关于加强“三无人员”个人住房房产税征管工作的通知》(渝财税(2017)3号)文件规定:
“ 一、关于“三无人员”的确认(一)关于户籍的确认。“有户籍”特指购房人户籍登记在重庆市。
(二)关于企业的确认。“有企业”特指购房人新购住房时依法在重庆投资、设立企业(含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已满1年,企业持续开展经营活动,且有相关纳税或社保缴费等记录的(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
(三)关于工作的确认。“有工作”特指在重庆就业,1年内在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且缴费6个月以上的(含个体工商户及其就业人员、跨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
按以上确认条件,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即为“三无人员”。
二、关于规范“三无人员”个人住房房产税税源管理
(一)开展购房人信息申报。
市外购房人在签订商品住房购房合同时,应按要求主动申报是否属于“三无人员”,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向住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新购存量住房向住房所在地地税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出书面承诺。
(二)开展购房人信息审核。
市外购房人在签订商品住房购房合同后,由地税部门依据国土房管部门传送的信息,会同公安、人力社保、工商、国土房管等部门对购房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凡经确认为纳税对象的,由地税部门向购房人发出涉税事项通知书,同时告知住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对所购住房进行标注,作为税收征管依据。
(三)开展纳税信息核实。
市外购房人在办理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时,应向地税部门提交户籍、企业、工作等证明材料,由地税部门根据相关部门的确认结果进行核实。纳税申报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清理比对。购房人对地税部门的征收有异议的,可向地税部门提起申请复核。
(四)开展纳税追溯管理。
在动态管理过程中,若发现“三无人员”信息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依法追缴其应纳税款及滞纳金,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关于“三无人员”个人住房房产税征管事项
(一)纳税义务时间。
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均从办理房产权属转移登记日期的次月起征税。
(二)纳税期限。
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由纳税人主动申报缴纳;税款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税额。应税住房转让的,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一并征收当年个人住房房产税。
(三)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税率为0.5%,且不得扣除面积。
(四)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为纳税人应税住房所在地;纳税人有多处应税房产,且又不在同一地方的,应按住房的坐落地点,分别向住房所在地地税机关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
(五)税源信息管理。
“三无人员”应税住房权属证办理后,国土房管部门将税源信息传递给地税部门作为征税依据。地税部门接收信息后,开展税源清理、比对和复核,及时向国土房管部门反馈税源复核结果和清查中的问题,并在每年征期前通知“三无人员”主动申报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