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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贷款商转公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 2021-12-26 09:24:01

㈠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商转公怎么办理

如需申请公积金贷款,您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预约办理,或本人直接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办理,并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有效身份证件;
(三)婚姻状况证明(提供结婚证或无婚姻证明);
(四)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房产证、卖家身份证复印件(二手房);
(五)受托行扣款账户(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复印件;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七)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借款人家庭房产查询证明(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
(八)非本市户籍家庭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做为公积金贷款共同申请人的,另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㈡ 深圳商转公贷款需满足什么条件

要申请将个人住房贷款“商转公”须同时满足四项条件:一、原商业性购房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且无逾期贷款余额;三、符合国家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规定;四、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各项政策规定。

㈢ 深圳购房的商业贷款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么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在深圳购房后的商业贷款,符合规定的条件时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
1、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深圳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深圳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2、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深圳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深圳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深圳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5、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6、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公积金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7、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深圳市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下称《商转公贷款规定》)的担保(抵押或者质押);
8、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㈣ 深圳:如何操作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您好,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
1、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必须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出具由原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
2、申请办理“商转公”的房产,必须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且该房产没有其他法律纠纷;
3、办理“商转公”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4、借款人申请“商转公”时其婚姻状况已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和合法的房产权属证明。
申请材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因夫妻离婚等其他原因申请“商转公”的,须提供离婚证明和人民法院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判决书或经过公证的财产分割协议,且其中必须对该房屋产权的归属作出明确说明;
3、房屋所有产权证复印件;
4、申请“商转公”的,须提供办理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原贷款银行提供的借款人商业贷款的正常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

㈤ 深圳:房贷是中国银行的,公积金是建设银行的。申请商转公,求详细流程,谢谢:)

一、商转工办理个人基本情况:罗湖,二手房,2012年4月份建设银行商业贷款买房;
二、资料准备
(1)个人准备: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原《二手房买卖合同》(与中介及原房主签的那从);
(2) 原商业贷款银行办材料:原所购住房的房地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原贷款借款借据或支付凭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原贷款明细和还款计划(原件各一份,至少包括近12期记录)。办理顺利,半小时内搞定。
(3)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材料(深圳北环大道1022号金湖文化中心大厦):所有家庭成员30天内的《房产查询证明》(原件);原商业按揭贷款所购房产的《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原件)。办理顺利,半小时内搞定。
三、去深圳建行个贷中心办理,在深圳大剧院附近(坐地铁的话从大剧院E出口)。
带上准备的材料至深圳市罗湖区红岭南路金融中心东座建行大厦6楼商转公办公室办理,一个人办理的时间约40-50分钟,签了一大堆空白的签名加按手印,无条件的签名按手印,然后说等通知。

㈥ 有谁办了深圳的商转公组合贷款,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一、商转公贷款对象

在福州市购买自住住房并已办理纯商业性购房贷款,贷款尚未结清,符合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

二、申请商转公贷款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须为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配偶应为原房产共同买受人)。

(二)借款申请人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且借款申请人和配偶均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原商业性购房贷款已还款一年(含)以上,且在还款期间,商业性购房贷款银行同意借款申请人提前结清贷款余额。

(四)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五)所购房屋须为钢混结构且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可正常设定抵押权。

(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福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内,且商转公贷款后不能形成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取千元以上整数)。

(三)房屋价值的规定比例内(房屋价值按原购房总价与评估价中较低者确定)。

四、申请商转公贷款期限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贷款年限与房龄合计不超过三十年。

(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剩余年限内。

(三)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限内(可顺延5年)。

五、商转公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六、商转公贷款所需提供材料

(一)《福州市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商转公申请表”)。

(二)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借款申请人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四)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五)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存折(应反映最近6个月公积金缴存情况)。

(六)办理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借款合同》、《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七)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原商业性购房贷款银行提供的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证明(一个月内有效)及商转公贷款申请之日前一年的还贷记录。

(九)房屋产权共有权人出具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十)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入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书》

注: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为商品房按揭贷款且申请商转公贷款总额低于原购房总额50%的,可不提供《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书》。

(十一)购房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出具的职工家庭已购房产套数证明(家庭包含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十二)公积金中心及承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七、商转公办理流程

贷前咨询⑴→申请⑵→审核、审批⑶→结清原贷款、注销原抵押⑷→签定合同⑸→办理抵押登记⑹→发放贷款⑺→按期还款⑻→清户⑼

(一)贷前咨询

借款申请人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并领取《商转公申请表》及其他贷款材料或在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二)申请

借款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书面申请,并提供第六条规定的申请材料。

(三)审核、审批

公积金中心对借款申请人提供的商转公贷款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

(四)结清原贷款、注销原抵押

经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承办银行通知借款申请人在60日内结清原商业性购房贷款并经原商业性购房贷款银行注销原抵押。

(五)签订合同

借款申请人持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结清证明及原抵押注销证明到承办银行签定《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

(六)办理抵押登记

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签订后由承办银行送达购房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七)发放贷款

抵押合同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承办银行凭相关凭证发放贷款至借款申请人在承办银行开设的个人账户内。

(八)按期还款

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

(九)清户

还款期满,借款人结清贷款,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八、实施时间

本细则自2011年7月11日起实施。

九、特别提示

(一)根据当年住房公积金可使用资金总额控制,商转公贷款按轮侯原则办理。

(二)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

(三)商转公贷款后应为纯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原商业性购房贷款借款人已离异,经法院判决或裁定明确其房屋产权归属已不在原商业性购房贷款借款人名下的,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

(五)商转公贷款办理过程中涉及的查房、担保、评估等相关费用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六)商转公贷款应严格执行二套房政策,三套房停止转贷。

(七)未经中心审核、审批作出准予贷款的决定前自行结清贷款的不予办理商转公贷款。

(八)本办法由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望采纳!

㈦ 深圳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若您是在招行深圳分行办理的住房商业贷款,如需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1.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2. 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3.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 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5. 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6. 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7. 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深圳市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下称《商转公贷款规定》)的担保(抵押或者质押);
8. 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㈧ 有谁办了深圳的商转公组合贷款,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若是在招商银行办理的商业贷款,支持转公积金组合贷款,具体所需条件,请您在8:30-18:00致电95555选择“2人工服务-“1”个人银行业务-“4”个人贷款业务进入人工服务提供所在城市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