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重庆公积金贷款政策变动 最高贷款贷多少
重庆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后,最高能贷到多少?
(1)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月)×实际可贷年限。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
(2)规定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目前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
(3)购买商品房最高贷款额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0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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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2021年离婚买房新规最新政策
回答:不知道您是什么地方,各地方购房政策有所不同,在北京,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外地人在北京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符合条件在北京再贷款买房,首付款要60%以上,包括60%,贷款利率上浮1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要切实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政策。
温馨提示:建议您房产的具体问题还应当问房屋交易中心,因个地方不同,政策存在差异,以免耽搁您买到心怡的房子。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③ 公积金2020年新政策哪些规定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2、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3、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4、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④ 你好,重庆地区因离婚,公积金贷款可以变更参贷人吗
公积金主贷人只有一个,另外一人可以做为共同参贷人。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公积金贷款的参贷人必须是配偶或同户成员,并且必须具备与借款人相同的贷款条件。(同户成员的定义:指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与贷款申请人属同一户籍中,且时间在一年以上的直系血亲) 。
公积金贷款金额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
2、不得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3、不得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 基数*规定比例*12个月*贷款期限;
4、不得高于全市最高贷款限额。 贷款申请人的配偶、同户成员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贷人的,可以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但应同时符合特定条件。
⑤ 离婚公积金贷款房屋政策
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婚前一方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银行是在审查其资信及还款能力的基础上才同意贷款的,其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合同相对人,故离婚后应由其继续承担还款义务。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⑥ 2020离婚买房最新政策
夫妻双方离婚的,若夫妻之前一直租房未购买房产且双方名下都没有贷款,双方各自可以以首套房的福利购房;但若双方或者一方曾经购买房产且名下存在贷款的,银行可能会以第二套房的批准贷款。
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接受继承,被继承人没有明确单独由一方继承的,继承所得的商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家人婚前全款出资买的房,产权登记在配偶名下,房屋属于配偶个人财产。
配偶家人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取得房产证,产权登记在配偶名下,房屋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家人的出资一般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6)重庆离婚公积金贷款2020新政策扩展阅读: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夫妻关系。
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⑦ 离婚了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新政策吗
离婚后没有再婚,要视离婚时的判决或调解,原房屋归哪方所有。如果判决或调解书中载明你有房屋,就按第几套房屋的政策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