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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用住房公积金还贷款买房吗

发布时间: 2021-12-28 15:49:35

⑴ 深圳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有什么好处

您好,由于公积金贷款是所有贷款中利息最低的所以能用公积金贷款就尽量少用商业贷款。请知悉!

⑵ 深圳住房公积金能在东莞贷款购房吗

可以在东莞买房,但是首付比例不是3成,是4成首付,建议可以先选择商业贷,后期再转公积金贷比较好,可以减轻首付压力

⑶ 深圳住房公积金能偿还外地买房的房贷吗

一、深圳住房公积金能偿还外地买房的房贷,但是有城市和政策限制的,目前全国未统一实现公积金异地贷款互认政策的。具体只能按照购房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为准。
二、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除提供上述资料外,按购房性质划分;
1、购买商品房还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还需提供交易后产权证书、契税发票、存量房买卖合同、评估报告。
3、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还需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票据、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商贷余额单。

⑷ 深圳住房公积金缴纳多久可以贷款买房

需要连续缴纳6个月,具体规定如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第九条 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和商品住房(住宅类,下同)申请普通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二)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且不存在本规定第十二条所规定的信用记录;

(四)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五)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六)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公积金贷款的时间为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产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

(4)深圳用住房公积金还贷款买房吗扩展阅读:

深圳市不能贷款的特殊情况: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

(二)购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

(三)职工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

(四)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未按照《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缴存公积金,或者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公积金等违法违规情形的。

第十二条 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存在以下信用记录的,不予公积金贷款:

(一)单笔贷款近24个月内有8次以上逾期达1期,或者2次以上逾期达2期,或者1次以上连续逾期达3期记录;

(二)单笔信用卡(含准贷记卡)近24个月内有8次以上逾期达1期,或者2次以上逾期达2期,或者1次以上连续逾期达3期的记录;

(三)单笔信用卡(含准贷记卡)近24个月内状态为“呆账”、“冻结”或者“止付”的;

(四)贷款曾被“担保人代还”或者“以资抵债”等特殊交易记录。

⑸ 深圳买房后还能用住房公积金还贷款吗

可以提取公积金还贷的。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⑹ 可以用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通过公积金中心官网预约办理,或本人直接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办理。


  • 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 有效身份证件;

  • 婚姻状况证明(提供结婚证或无婚姻证明);

  • 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房产证、卖家身份证复印件(二手房);

  • 受托行扣款账户(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复印件;

  • 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 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借款人家庭房产查询证明(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

  • 非本市户籍家庭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温馨提示
    1.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做为公积金贷款共同申请人的,另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等材料,由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当场面签,不能由他人代签。

⑺ 深圳如何用住房公积金还房贷

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14-04-05来源: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次数:265263[内容纠错]

办理事项说明

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贷款的,可申请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后按月委托公积金中心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

办理条件 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过住房公积金,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
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办理方式

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政策法规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配偶住房贷款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用于偿还未成年子女住房贷款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可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须前往管理部办理);

5.签订纯公贷还贷委托协议的

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受托银行印章);

6.签订组合贷款还贷委托协议的

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受托银行印章);

7.签订商业贷款还贷委托协议的

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8.商转公贷款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

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原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受托银行印章)

9.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职工办理提取之前,请核对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中的合同编号、贷款用途、签订日期等要素的完整性,如有缺漏请贷款银行予以补充或提供相关证明;
3.纯公贷、组合贷申请还贷提取的,因贷款受托银行办理抵押手续等问题,暂未能取得公积金(组合)借款合同原件的,可提供借款合同复印件办理(可不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4.办理过商转公贷款的职工,若仅针对原商业贷款签订按月协议或仅针对新的公积金贷款签订按月协议,只需按照需要办理提取的贷款类型提供材料即可;
5.职工与非家庭成员为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共同借款人,若从职工的个人征信报告中无法获取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信息,则须由能获取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信息的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管理部柜台进行书面授权;
6.一笔个人住房贷款具有多个借款人的,且多个借款人非同一家庭成员,职工及其配偶申请还贷提取的期间,其他共同借款人不得再申请还贷提取,若职工发生此提取情形的,视为已征得其他共同借款人同意;
7.职工签订协议当月发生过其他形式提取(除大病、低保、社保存量提取外),自次月起每月将核定的可提取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职工当月未发生其他形式提取且在20日前(含20日)签订协议的,公积金中心自当月起每月将核定的可提取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职工在20日后签订本协议的,公积金中心自次月起每月将核定的可提取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8.职工与配偶同时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当确定与其配偶的按月还贷委托提取顺序,如职工与配偶非同时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顺序以职工及其配偶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先后顺序为准;
9.纯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已结清,则还贷提取委托自动终止。针对组合贷款中未结清的商业贷款部分,可重新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
10.职工对房产数量有异议的,可到我市房产查档网点查询实际房产数量并打印其全部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查询截止日期距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30天之内);
11.已婚职工选择此提取情形且还贷信息属于配偶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均须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12.贷款银行印章指银行业务专用章(贷款专用章、消费信贷专用章、会计业务专用章、个人业务专用章等)或银行公章;
13.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纯公积金贷款采用上月实际还贷额;组合贷款采用商业贷款部分的月应还款额与公积金贷款部分上月实际还贷额之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采用月应还款额。

相关表格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

是否收费

不收费

⑻ 什么时候深圳买房子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深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确实落后于其他地方。最新的新闻报道是这样的:■改革时间表109年5月底前,公布方案并进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相应启动工作。209年6月—12月底,由市国土房产局负责筹备成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上述两个机构成立之前,由市国土房产局(市房改办)具体负责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研究制订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具体办法和规程,做好全面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基础性工作。3自2010年12月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运作。42010年内,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起草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草案)或规章。市财政、劳动保障部门配合做好我市现有住房公积金的清理、缴存转移等准备工作。更多公积金贷款可查看中国易贷网: http://www.edai.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