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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2017重庆个人住房贷款

发布时间: 2021-12-28 16:29:32

『壹』 2017住房贷款新政

一、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通知如下: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2、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3、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4、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5、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住房价格、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并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备案。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备案。

6、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同时,要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水平。

城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落实本通知精神的具体措施,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及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

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中国央行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进一步支持合理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现就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对于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二、在此基础上,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按照“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原则,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结合当地不同城市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要求以及本机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投放政策、风险防控等因素,并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四、加强住房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强化对房地产贷款资产质量、区域集中度、机构稳健性的监测、分析和评估;督促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房地产形势变化及地方政府调控要求,及时对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进行自律调整,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住房金融业务稳健运行和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联合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外资银行、村镇银行。

『贰』 重庆贷款政策是什么

①重庆普遍政策

首套房按揭,首付30%,利率上浮10%起步

二套房按揭,首付40%,利率上浮15%起步,通常20%

三套房按揭,央行规定所有城市均禁止第三套按揭

②重庆首套房界定标准

不论你曾经买过几套房,也不论你曾经按揭过几套房,

在申请本次住房按揭的时间点:你夫妻双方个人征信纪录中没有正在按揭中的个人住房贷款,即视作首套房。

少部分银行对从未有过房贷的“纯首套”还有首付20%的优待。

③重庆二套房界定标准

不论你曾经买过几套房,也不论你曾经按揭过几套房,也不论你在哪个城市按揭的房,

在申请本次住房按揭的时间点:你夫妻双方个人征信纪录中只有1套正在按揭中的个人住房贷款,即视为二套房。

夫妻名下有2套正在按揭的个人住房贷款,在按揭购房,则视为第三套房,无论在哪里,都是拒贷的。


『叁』 重庆住房贷款怎样抵扣个人所得税

不是住房贷款抵扣个人所得税,而是房贷利息抵扣个人所得税,是指将房贷利息作为税前减除项扣除。并不是以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来抵缴住房贷款。并且暂时只是讨论阶段,并没有正式实施。

例如:隔壁老王的工资为10000元,按工资的80%作为五险一金扣除的基数算,五险一金要抵扣1779元,那么应纳税额为10000-1779=8221元。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8221-3500)×20%-555=389.2元。

最终的到手工资为:10000-1779-389.2=7831.8元。

如果实行房贷利息抵扣后,老王的到手工资变为:

假如,老王的住房一共贷款了100万元,分30年还清。如果他选择的是等额本息的还款方法,月均还款额约为5300元,其中大约有4000元是利息支出。

按照贷款利息支出可以在税前抵扣的情况:

应纳税所得额=10000-1779(五险一金)-4000(房贷利息)-3500=721元

最终缴税额= 721*3%-0=21.63元

最终的到手工资为:10000-1779-21.63=8199.37元。

原本应缴税389.2元的老王先生,现在只需缴纳21.63元,少缴税367.57元。到手的工资也比以前增加了4.69%。

『肆』 2017年重庆二套房认定标准

2017年重庆二套房认定标准,一系列问题都是我们所关心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对于以上问题的解答,一起来看看。因为对于大部分购房者来说,搞清楚买房的认定标准是很重要的。

2017年重庆二套房认定标准

针对个人有两种情况

1、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2、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针对未成年人有三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针对夫妻购房的情况

1、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2、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诸东流。其他情况1、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内容相关问答:

官方解答:重庆市首套房的认定标准

问题:

1、首套房认定是以区县为单位还是整个大重庆都是联网的。比如说,客户在南岸区有一套房子,再在渝北区买房子是属于二套房还是首套房。

2、关于在渝北区新购商品房,如果客户能够开具渝北区的无房证明,房子又是建面144以内的,契税就直接按一半征收还是先全交齐后期再退半?

3、农村的房子属于首套房界定的范围吗?

官方解答:

1、首先是商业贷款中的首套房情况认定。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央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2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规定,二套房的认定是以家庭为单位,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即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拥有住房的或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的都属于二套房。

2、根据你的来信情况,如果在南岸区有一套房,在渝北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核心可以开具在渝北区无房的证明。二套房和首套房认定还需根据你的银行房贷情况予以确认,具体情况你可向您申请贷款的银行咨询。根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政策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渝财税发[2010]83号),个人购买住房(“别墅”除外),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或者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少有住房的,契税减按1.5%征收。其中,对个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少有住房的,契税减按1%征收。具体的契税缴纳相关证明以及契税征收方式请向房产所在地的主管地税部门进行咨询了解。

3、农村的房子不属于首套房的界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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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重庆首套房政策如下:

100万元的房子一年要交5000元税

昨天,重庆市政府重拳出击,决定对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普通住房每年征收房产税,税率为0.5%。这意味着100万的房子一年就要交5000元税。此前,外地“三无”个人在重庆购买第二套房才会被征房产税。这一决定自2017年1月14日起施行。

价值洼地去年年底开始“火热” ,多年以来,没有限贷限购的重庆楼市一直波澜不惊,堪称国内楼市的“一股清流”。当2016年国内部分一二线城市商品房价格大幅上扬时,经济增速连续领跑全国的重庆,主城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均价只有7300元/平方米。

也许是因为多年的洼地终于被发现,去年年底以来,重庆房地产市场突然“火热”起来。类似“重庆连续两周新房成交超万套”、炒房客“打飞的赴渝炒房”的消息火爆各大社交平台。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显示,重庆2016年11月份新建商品房每周成交面积在55万至76万平方米浮动,而12月19日至25日,周成交面积迅速升至87万平方米,在随后包含元旦假期的一周,成交面积更是多达129万平方米,放量暴增。

重庆市政府对楼市异动格外警惕。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月6日、7日、10日和11日,重庆市国土部门五次公开表示,将多措并举,坚决遏制炒房,其具体措施包括,严禁已购的预售商品住房转让,严禁以撤销网签合同备案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住房转让;与金融机构联动,对“三无”人员在渝“炒房”不予办理贷款以及对外地“三无”人员购买第二套房征收房产税等。

业内:新政主要是起威慑作用

昨天出台的新政无疑在前期举措上进一步升级。重庆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昨天表示,近期,该市主城房地产市场出现异常现象,个别区域和少量楼盘成交量及价格出现异动,引起市外少数企图炒房者跟风。针对这种情况,重庆市政府决定修订2011年施行的《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将“征收对象”中的“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调整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调整后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以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11号公布,自2017年1月14日起施行。

该发言人强调,“炒房”牟利增加了自住购房成本,扰乱了市场环境,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居住购房的权益。这次政策调整就是针对近期重庆主城房地产市场出现的异常现象,遏制“炒房”牟利行为,引导合理市场预期,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持续健康发展。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重庆昨天出台的新政主要是起威慑作用。因为外地人想在重庆找个工作并不难,找到工作就不是“三无”人员了。不过,在这一系列密集出台的调控政策作用下,重庆的房价应该不会大涨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6-2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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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重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那个抵押的利率很高!。你可以到各个银行去问下!好像据我所知,建行好像不做抵押贷款了。至少北区建行是这样的!重庆现在很多小的贷款公司!可以去看看1.。。。比如浙商小额贷款,平安的小额贷款,都是可以相信的!但是千万别找高利贷!。。

『陆』 重庆贷款政策

重庆房产贷款政策规定有:

1、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2、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首付30%。

3、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用于投机性购房,三套房全面叫停,二套房首付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再次强化了差别化的信贷政策。

『柒』 2017年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多久贷下来

一般在一个月左右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7.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9.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10.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捌』 重庆市住房贷款

按揭买的房,是不可以再做抵押贷款的!有过抵押的房子也不能再进行抵押。
您可以还清按揭后再次抵押贷款!
希望能帮到你!

『玖』 重庆住房贷款政策

目前重庆贷款有限制政策(三无和非三无),详细如下:

1、三无不能贷款(三无:无重庆户口、无重庆一年社保、无重庆注册公司且缴税1年以上)

2、非三无:重庆户口、重庆一年社保、重庆注册公司且缴税1年以上,满足其中一点即可)

首套房(无正在还房贷的房子):首付百分之30

二套房(有一套正在还房贷的房子):首付百分之40

第三套房(有二套及两套以上的房贷):全款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