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深圳公积金要什么条件才能贷款
贷款条件
(一)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请贷款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
2.首付购(建)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3.按规定提供贷款担保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5.职工及其配偶均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6.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条件
(二)限制贷款条件
1.个人账户缴存未满1年
2.账户连续欠缴超过3个月
3.账户连续欠缴超过3个月
4.购买住房200㎡等大户型
❷ 深圳的公司,怎么帮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呀上哪办理啊——从来未办理过。
一、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
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文件,本中心为北京市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单位代办住房公积金开户及相关业务。
1、办理时间:每月1-15日
2、单位需提交材料(复印件均为A4纸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3)银行开户许可证明复印件;(4)法人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办理流程
(1)代办单位将上述材料提交工作人员审核;(2)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单位填写《单位登记表》、《开户证明》、《印鉴卡》、《住公积金跨年清册》;(3)双方签订住房公积金代办协议。(4)中心工作人员制作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表格,并上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收费标准:开户费300元,代理费10元/人.月。
二、单位人员增减
为我中心公积金业务立户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增加、减少。
1、办理时间:每月1-20日。
2、提交材料
(1)代办单位填写《人员增加或减少情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转账支票。
3、办理流程
(1)代办单位将上述材料提交给中心工作人员;(2)中心工作人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汇缴相关手续。
三、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
为中心存档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业务。
1、办理时间:每月1-20日。
2、办理条件及提交材料
(1)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必须为中心个人存档人员;(2)存档卡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办理流程
(1)个人将上述材料提交给中心工作人员;(2)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与个人签订《个人委托住房公积金协议》;(3)个人选取整数作为缴费金额,缴费金额100—2000元,缴纳公积金需每月缴存,不能补交;(4)缴费次月中心工作人员制作相关表格,上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
为符合支取条件的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
1、办理时间:每月1-20日。
2、提交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
①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②购房发票或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③身份证的复印件;④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银行卡卡号或账号(须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⑤如配偶方为主买房人,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的《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原件和复印件,如未建公积金,需单位开证明;⑥单位需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加盖公章。
(2)分期付款或贷款购房:
①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购房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③身份证的复印件;④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银行卡卡号或账号(须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⑤如配偶方为主买房人,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的《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原件和复印件,如未建公积金,需单位开证明;⑥单位需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提取清册》加盖公章。
五、缴费基数核定
为立户单位及个人定期核定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每年6月核定下一年度缴费基数,未核定基数的仍按上一年度基数缴费。
六、销户需审核的材料: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的原件。
3、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特注明:可以使用的银行卡见后)
银行卡
邮政储蓄的活期存折(结算账户)
交通银行的太平洋卡
中国银行的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长城借记卡
招商银行的一卡通
华夏银行的华夏卡
北京银行的京卡或活期存折(不能使用医疗保险专用卡或折)
中国农业银行的金穗卡
光大银行的阳光卡
兴业银行的兴业卡或活期存折
民生银行的民生卡
深圳发展银行的发展卡
中信实业银行的中信卡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东方卡
如有需要请加QQ为好友聊聊
❸ 深圳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 程序
1.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分口负责人初审------营业厅负责人核实------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财务科支付
2.非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营业厅负责人初审-------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支付
二、 提取所需材料
a、 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看原件留复印件)
b、 离、退休: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c、 在职死亡:委托提取人身份证明,提取人单位证明,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 自建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建房审批手续(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
e、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f、 出境定居: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出境定居证明
g、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个人申请,单位证明
公积金的支取使用:
1、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❹ 在深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申请
1.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应是通过企业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的,不可以个人去缴
2.政府公务或是事业单位好像是通过补助形式,不是不是缴住房公积金的,所以就没相关信息
3.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通过:房基金中心和商业贷款两种方式,如果你现在单位已经替你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话,你可以去房基金中心办理,如果没有买,就可以直接通过银行办理商业贷款。
以下是今年六月发布关于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改革的相关内容,供参考:
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出台深户在职职工均享住房公积金
缴存登记等业务将于明年底运作
单位及其本市户籍在职职工均须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和单位缴存公积金的比例均不得低于5%,公积金可用于住房消费等方面……记者昨日从市国土房产局获悉,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日前正式发布,标志着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全面正式启动。
此次改革较以往有三大变化
据了解,1992年我市只在部分企业中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没有参加。这部分企业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由市社保局代管的。当时的制度存在覆盖面窄、没有专业机构管理、没有住房贷款功能等问题。根据记者查询到的有关方面统计数据显示,到2008年底我市参与住房公积金的各类单位职工共有10.4万人,累计缴存公积金约46.9亿元,节余24.9亿元。
相对于1992年建立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有三大变化: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住房公积金,政策受惠人群覆盖面扩大;二是建立专业化的相对独立的管理机构,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三是明确按规定向参加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低息的购房贷款,扩大了住房公积金支出范围。
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有所区别
鉴于我市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严重倒挂的实际,为稳步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方案》规定,我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本市户籍的在职职工均须缴存住房公积金;非本市户籍在职职工所在单位可参照有关规定为非户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其他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或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
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方案》规定,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按缴存基数的一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进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本息均归职工个人所有。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我市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上限,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职工和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均不得低于5%,缴存比例上限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市政府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实施。单位可根据情况,在规定缴存比例范围内选择。
对于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单位,《方案》提出,可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
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等项目
方案提出,住房公积金可用于住房消费等相关项目。具体提取和使用办法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将设立二级机构管理公积金
据介绍,《方案》中规定,在体制方面,我市将设立二级机构来对住房公积金加以管理。首先,设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设立由分管副市长任主任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这个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的职责包括: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此外,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该中心是直属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其依法履行的职责包括: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❺ 深圳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❻ 深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8500元,公司都是按最低的标准缴纳,可以贷到多少额度的贷款
您好!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有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之和(父母可作为共同申请人)。
2.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应由申请人委托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低值作为购房总价款。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职工购买首套房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20%;首套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60%。购买第三套住房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商贷按商业银行政策处理)
3.不高于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共同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如申请人的配偶没有缴存公积金或连续缴存公积金不足六个月只能做为共同申请人 ,则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4.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要求(以中心审批为准)。
❼ 在深圳缴纳公积金可以在哪些城市申请贷款
一、 根据深圳公积金政策的规定,在深圳缴纳公积金后可以在异地申请贷款。集体的贷款情形需要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公积金贷款的相关事务。
二、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条件
购买新建商品房、保障房、存量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下列第1至第8条全部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状况认定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公积金贷款的时间为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8、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1)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
(2)购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
(3)职工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未按照《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缴存公积金,或者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公积金等违法违规情形的。
三、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或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申报贷款信息,申请商转公的请先进入“贷款业务”预约,受托银行优先受理预约客户
2、受理。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受理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3、审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确认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审核。
4、审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审核结果立即做出给予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决定。
5、办结。审批完成后业务立即办结。
6、送达。受理人员告知办理结果,申请人可在受理网点领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通知书》,或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关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登陆后查询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