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深圳贷款政策最新消息2021一个人正交公积金,老婆之前有交,最近3年没有交,能否申请家庭贷90万。
『贰』 我的公积金快三年没动了能提出来吗
可以啊,只要符合条件就能取
1.买房子,需要购房合同(父母买房也能提取子女的,反之也行)
2.私房大修,要到居委开具证明
3.到外地工作,且户口转出本地,要出具退工单和户口迁出证明
4.应届毕业生(自己租房子)刚开始工作也能提取部分公积金
5.其他(残疾、去世之类)
『叁』 深圳住房公积金问题:提取公积金是以贷款余额为上限吗
首先确认一点,如果提取公积金用于归还贷款的,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贷款的本息总额,包括提取上年度还款本息和一次性归还余额两种情况。那么,在提取余额还清贷款后,也就不能以归还贷款的名义再提取公积金。
建议你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归还上年度的贷款本息,提取的上限是上年度还款的本金和利息总额,最终的上限也不是35万,而是贷款的本金余额,如2011年底的13万。
『肆』 只要未还清公积金贷款 年提取额不能超"年供"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出台新办法,如果购房后有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将不能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里的余额,而是只能提取一年实际还贷额度,当然前提是你的公积金贷款余额大于一年还贷额度。
外国人也能在济缴存公积金同城转移在银行直接办理
在新的缴存细则中,扩大了缴存人员的范围,取得《外国人永久居住证》的外国人、军队在职文职人员符合公积金缴交条件的应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实行缴存单位经办人员备案制。单位应有专人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等相关业务。公积金经办人员应在公积金中心登记,确保经办人员的稳定性,提高为本单位职工使用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服务水平,切实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而在此之前,没有对经办人员进行备案的规定。
同城公积金转移可直接到银行办理。系统升级后,住房公积金实现了各缴存单位的信息整合,职工在济南行政辖区内住房公积金转移不再需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以后在济南辖区内,如果职工工作单位变了,就会带来同城公积金转移,在进行办理转移时,直接到银行办理就可以。”该负责人说。
有公积金贷款未还清每年只能提取实际还贷额
在提取公积金新细则中,最重要的一个变化就是,如果购房后有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将不能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里的余额。新办法中规定,已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以下简称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只能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商业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未还清前不得以其他非销户原因提取。
“以前只要购房了,就可以一次性将公积金余额全部提取出来,没有限制;现在如果有贷款,在按贷款合同的约定每还本付息满一年后,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且每次提取额不能超过实际还贷金额。”该负责人解释说。
购买、翻建自住住房提取要在三年内
“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时可在取得有效凭证和证明材料三年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且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负责人说,在此之前没有时间限制。
关于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新规定需出具更加详细的材料,之前只要提交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即可,现在须出具提取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提取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条件提取公积金的,需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公安部门或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及复印件,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产继承证明。
新的细则将于2013年10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归集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也将于2013年10月1日上线运行。新系统上线转换期间(9月22日-10月6日),各公积金缴存银行、公积金审批服务大厅在此期间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账户转移的业务。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9-0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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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关于深圳公积金贷款的问题
您好,以下是深圳住房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实际以公积金中心审核为准: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有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之和(父母可作为共同申请人)。
2.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应由申请人委托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低值作为购房总价款。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职工购买首套房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20%;首套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60%。购买第三套住房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商贷按商业银行政策处理)
3.不高于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共同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如申请人的配偶没有缴存公积金或连续缴存公积金不足六个月只能做为共同申请人 ,则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4.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要求(以中心审批为准)。
若还有其他问题,建议您可以咨询“客服在线”https://forum.cmbchina.com/cmu/icslogin.aspx?from=B&logincmu=0。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陆』 公积金贷款是否要求最近一年无提取
您好!以深圳为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满足的条件:
职工本人为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父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为共同申请人。
除配偶、父母、子女外,职工购买的住房有其他权利人的,职工不能以该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补缴的月份不计入此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也同样需要满足上述条件。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但不参与额度计算)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条件,请您咨询12329。
若您仍有疑问,建议您咨询招行“客服在线”https://forum.cmbchina.com/cmu/icslogin.aspx?from=B&logincmu=0,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柒』 急求:深圳公积金贷款后剩下的钱还能不能提取!!!
你很精明。可惜,如果每个人都和你一样计算,那你的12倍从何而来?
其实,12倍的基数只是说你账户在购房前有这个数就行了,但购房后,可能为0都可以。
有的地方规定比你想象的更好用,例如,账户余额可以全额提取做首期(像你的10万),以后每月缴交的可以自动扣账还贷,有的地方规定可以每年提取一次还贷。各地规定不完全一样的。
『捌』 我家已经还完贷款三年了还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可以以其他的条件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