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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深圳公积金按14倍贷款利率

发布时间: 2021-12-31 05:39:51

❶ 深圳市, 普通商品房房贷转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4倍什么意思

比如你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为5万,你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为4万。两者相加9万,乘以14位136万。该值还要与当地的最高限额相比,取二者中较少的那个。

如果限额是140,那可贷款额度为136万
如果限额是120万,那可贷款额度为120万

❷ 深圳公积金贷款倍数调至多少倍了

较高可到三十倍的,如果不够我这边可帮你同时进件两家银行申请

❸ 深圳公积金14倍的公积金可以用吗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计算可贷额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4倍,且须满足以下条件:1. 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合计(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的缴存基数可以累加。2.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3. 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均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每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❹ 深圳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高贷款多少倍

招商银行可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计算可贷额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4倍,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合计(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的缴存基数可以累加。
2.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
3. 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均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每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您可以再联系深圳公积金客服详细了解。

❺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全国统一的,
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 的年利率: 4.45%,
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上的年利率:4.90 %。
希望帮到你。

❻ 深圳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目前公积金贷款5年期以上年利率是3.25% ,5年期(含)以下年利率是2.75% 。
深圳招行有开展公积金贷款,请您致电95555选择3个人客户服务-3-3-8进入人工服务提供贷款用途及城市详细了解。

❼ 深圳公积金贷款上限一般是多少

单独申请最高50万,共同申请最高90万,具体如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普通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申请人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二)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首付款比例应符合国家、省及我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要求。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购房合同价与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中较低者为准;

(三)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独申请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共同申请的最高额度为90万元。

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提取公积金的,其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之要求。

(7)深圳公积金按14倍贷款利率扩展阅读:

深圳市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年限和贷款利率: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长贷款期限:普通公积金贷款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

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已还贷款期限与商转公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30年,且上述贷款期限之和与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

第二十条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公积金贷款发放后,遇国家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的,公积金中心应当按季度对贷款利率进行调整。

深圳市不能申请贷款的特殊情况: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

(二)购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

(三)职工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

(四)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未按照《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缴存公积金,或者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公积金等违法违规情形的。

第十二条 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存在以下信用记录的,不予公积金贷款:

(一)单笔贷款近24个月内有8次以上逾期达1期,或者2次以上逾期达2期,或者1次以上连续逾期达3期记录;

(二)单笔信用卡(含准贷记卡)近24个月内有8次以上逾期达1期,或者2次以上逾期达2期,或者1次以上连续逾期达3期的记录;

(三)单笔信用卡(含准贷记卡)近24个月内状态为“呆账”、“冻结”或者“止付”的;

(四)贷款曾被“担保人代还”或者“以资抵债”等特殊交易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