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贷疫情期间贷款流程
疫情期间房贷车贷均是能够延期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相关政策表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一(四)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❷ 疫情期间银行贷款利息可以减免吗
不能。
疫情期间银行贷款不能免息。
根据《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对银行贷款利息可以视情况进行减免:
(一)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
(1)对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资金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2)用好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银行向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包括小微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由财政再给予一半的贴息,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
(二)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个人和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
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
(三)优化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
拓展资料:
为什么政策上出台了银行可以减轻还贷款压力的政策措施,但唯独没有减免贷款的措施?
疫情发生以后,为了抗击疫情,监管部门明确要求各银行机构强化对疫情防控的金融支持。
一是银行业要保障金融服务畅通,强化服务的便捷性和可行性。保障基本金融服务和关键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各银行鼓励积极运用技术手段,在全国范围特别是疫情较为严重的地区,加强线上业务服务,提升服务便捷性和可得性。
二是银行业要做好受困企业金融服务,受疫情影响的人群可以合理延后还款。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疫区的支持,减免手续费,简化业务流程,开辟快速通道;充分发挥银行信贷、保险保障、融资担保等多方合力,加强对社会民生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三是对与疫情相关的融资需求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面对防疫要求的相关机构的资金需求银行要积极满足;对疫情防控相关机构的融资需求和金融服务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提供优质高效的疫情防控综合金融服务。
四是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不能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❸ 疫情期间贷款如何办理
疫情期间是可以申请延期还贷款的。因为新型肺炎感染者贷款担保可延长一年,并且金融机构应优先考虑受新型肺炎或疫情影响的客户。国家出台举措对于新冠肺炎住院或隔离的,疫情防控需要隔离的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和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金融机构应适当对信贷政策倾斜,合理延迟还款期限。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第四条
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❹ 疫情期间贷款如何申请延期
贷款想要申请延期的话需要你申请,你说明你的实际情况,比如收入不佳无法还款的情况,然后跟银行协商处理,银行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先期还款。
❺ 一般重大疫情期间贷款还不上要怎么样办手续
疫情持续贷款还款当事人可以申请延期。因为新型肺炎感染者贷款担保可延长一年,并且金融机构应优先考虑受新型肺炎或疫情影响的客户。国家出台举措对于新冠肺炎住院或隔离的,疫情防控需要隔离的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和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金融机构应适当对信贷政策倾斜,合理延迟还款期限。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第四条
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