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关于重庆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相关问题
1.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由国家开发银行市分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区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007年8月1日,财政部、教育部和国家开发银行在北京召开了全国部分城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会。重庆市是财政部、教育部和国家开发银行指定的全国五个试点省(市)之一。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包括哪些?
答:申请贷款的对象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已被批准设立、实施高等教育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或高校在校学生。
3.每年何时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为保障高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减少申请贷款学生因路途往返影响其在校期间的正常学习和生活,遵循“以人为本,学业为重,方便群众,利于管理”的原则,每年在高考后的7月至9月10日和1月至2月期间,为各区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的集中受理时间。其它时间将不再予受理。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区县那个部门负责?
答: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政府的要求,各区县已在区县教委(教育局)设立了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长期专职工作机构,专门负责本地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的受理、初审、组织合同签约和贷款催收等相关的日常事务工作。同时,承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5.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新生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具备条件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区县;
(5)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同时,需由直系亲属(父母)作为共同借款人。
6.共同借款人应符合那些基本条件?
答:首先是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无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家庭经济困难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家庭;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贫困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户;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9)其它原因造成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
(10)其它贫困家庭。
7.共同借款人应承担那些责任和义务?
答:共同借款人是指借款学生的父母或愿意为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自然人。
共同借款人的责任是督促借款学生按合同规定将贷款用于支付行销学费和住宿费。在借款学生毕业后,督促其按期还本付息。同时,借款学生毕业后出现不按期还本付息的违约时,共同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
8.如何领取申请表格?
答:凡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可按入学前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下属的区县学生资助中心领取《重庆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经学生本人和家长填报后,由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接受申请。
9.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额度是多少?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原则上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
10.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1)《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表》,当年高考录取新生由家庭居住农村村委会或街道居委会;也可由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审核。并经就读中学审查,并签署意见。
(2)在校就读大学生,按《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要求,在学校寒暑假返家期间,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经家庭居住农村村委会或街道居委会,也可由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审核后;在就读高校领取、填报《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报学校审查。
(3)《重庆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4)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5)借款人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
11.生源地信用助学信用贷款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即自签订借款合同的总年限不超过14年)。
借款人在校学习期间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需学生本人支付利息,可不偿还本金),宽限期后借款人或连带责任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1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如何计算利息?
答:贷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不上浮。贷款利息按年计收。
13.上学期间学生需要支付利息吗?
答:学生在校期间及宽限期内,借款学生不需支付贷款利息。
14.提前还款加收其他费用吗?
答:借款人提前还款,除应付本息外不加收其他费用。
15.贷款学生到学校报到需注意哪些注意事项?
答:高校新生凭本人与国家银行市分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到学校入学报到。并将贷款发放回执交学校签章确认将尽快寄回。
16.毕业离校前,应办理那些手续?
借款学生毕业前必须与经办银行办理相关的债务确认书,制定还款计划。
在就业后,应立即将就业单位、本人联系方式(电话、地址、邮政编码)等相关信息及时通告区县学生资助中心。凡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时,应主动通报新的就业单位及相关信息。
17.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答:在借款学生出现继续攻读学位、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情况,需与银行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18.借款学生毕业后贷款本息如何偿还?
答:自毕业当年开始自付贷款利息,自毕业后第三年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应在还本付息日3日前,将应付贷款本息资金存入代理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
19.违约的借款学生应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答:未按贷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银行有权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执行利率为合同约定贷款利率的150%;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银行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利息,执行利率为合同约定贷款利率的130%。
特别提醒,借款学生的履约行为已纳入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施管理。借款人严重的违约行为将可能影响到今后不能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申请信用卡,以及在金融机构、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等就业时对其的诚信审核。
20.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国家助学贷款有何主要区别?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是今年被各普通高校录取的重庆市生源的大学新生,同时,要求录取新生的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在同一区县即可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对象是各高校在校学生,需到学生入学后在所就读的学校办理。
特别提醒:贷款学生拥有自主选择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贷款的权利,但不得重叠,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组织管理部门有哪些?
答:重庆市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下属的重庆市教育贷款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县(自治)县由当地的教育委员会指定区县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受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初审、组织合同签约等工作。
22.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如何审核贷款学生就读高校信息?
答:学生就读高校分为:中央高校、跨省高校、重庆市地方高校;公办高校、民办高校;军事院校地方招生高校等。各类高校的属性必须在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cn首页中,点击“规划统计”版块,再点击“高等学校名单”,即可弹出“教育部批准的高等学校名单、新批准的学校名单”网页,“全国普通高校名单”、“全国民办普通高校名单”和“全国成人高校名单(仅限于普通高考招生院校)”中查找(除军事院校地方招生外),并逐一核实确认。
凡未纳入“全国普通高校名单”和“全国民办普通高校名单”(除军事院校地方招生高校外)的其它高校,不符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基本条件。
23.生源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与父母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如何确认?
答:生源地是指借款学生在高校录取前的户籍所在地。申请借款学生与父母户籍所在地属在重庆市内者,应以父母户籍及居住地为同一地点的所在地为准。其父母户籍在外省者,应在其父母户籍所在地办理;父母户籍在重庆市内与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在其父母完善户籍与居住地为同一所在地的相关手续后,予以办理。
24.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父母离异的如何处理?
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其父母离异者,应按父母离异时,法律确认的抚养权予以认定。由承担抚养权的一方的户籍及居住所在地为准。同时,根据《新婚姻法》规定,离婚的“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未承担抚养权的一方应提供可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5.申请生源地贷款学生其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的如何认定?
答: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者,应遵循“以人为本、客观公正、实施求是、方便群众”精神,可由其父母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材料,委托其亲属或其他人代为办理,由其授权委托人全权代表其父母履行相关义务和权力。
26.贷款学生签订合同时,需准备那些证件及材料?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由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申请贷款的学生和家长(或法定委托人)应严格按通知签约时间准时到达指定的签约现场,并携带以下证明证件及材料(需复印一套):
1.借款学生本人身份证、当年高考录取通知书或就读高校(每学期已注册)的学生证。
2.父母为共同借款人,应带上父母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籍簿。如父母委托他人代理,委托代理人应带上其父母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
3.自带在中国农业银行XX县支行营业部办理的专用贷款卡(来时应先办此卡,持卡签借款合同)。
4. 自备黑色签字笔一支。
27.签订贷款合同需注意那些问题?
答:是借款学生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生源地信用贷款合同是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的重要文件。借款学生在签订合同文本时,必须逐条仔细阅读,不懂之处应立即向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请教,认真理解后签约。
28.借款合同签订后要承担那些法律责任?
借款学生一旦签约后,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履行本人的义务和权力,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借款人学生的不良信用记录将被记入“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成为借款学生本人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将直接影响到借款学生今后在金融机构贷款、单位就业、出国、社会福利保险等诸多方面。同时,将承担因自身违约行为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如罚息、罚金,在公众媒体上公布其违约行为,以及民事诉讼等。
29.贷款学生如何到校报到?
答:借款学生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后,凭由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具贷款《合同回执》和高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到学校后,在学校设立的“绿色通道”,按相关流程即可办理入报到注册手续。
30.贷款资金如何支付到学校?
答:高校填报《合同回执》后,分别寄送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报送区县代理银行。区县代理银行收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的支付指令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借款学生当年贷款学费拨付到学生个人银行卡上。并转付到学校指定账户(不能提取现金)。学校在收到银行支付的贷款资金后,应向学生开具收取学费的行政事业收费收据,并作为支付当年学费的凭证。
31. 借款学生因故未到校上学的签约合同应如何办理?
借款学生与银行签订生源地贷款合同后,因本人原因未到学生完成学业者,也必须按合同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一旦出现因故不能完成学业的情况,必须立即通知原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动提出修改或终止合同的书面申请,在征得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正式终止该合同的继续执行。同时,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应承担合同终止前已产生的经济责任(如终止合同前的贷款利息、罚息、罚金等)。
凡未完成终止合同相关手续者,均视为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违约行为,将记入“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借款合同债务尚未偿还前,不再享有另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的权力。
以下是重庆的一所高职学院资助政策简介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上大学,首先可通过“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核实,再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其中,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为辅。此外,我院还对成绩优秀的学生设立校内奖学金,我院还积极引导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我院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二、国家助学金
1. 资助标准。共分三等,
一等助学金受资助人 3000元每人每年,
二等助学金受资助人 2000元每人每年
三等助学金 受资助人 1000元每人每年
2.基本申请条件。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2月30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4. 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2月31日前完成评审。
4.相关事项。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四、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评审和发放。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2月31日前完成评审。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相关事项。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由国家开发银行市分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区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申请贷款的对象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已被批准设立、实施高等教育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或高校在校学生。
申请地点:家庭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新生学生应准备的材料:
1、家庭贫困证或者贫困证明
2、录取通知书
3、学生和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双面都要复印,用A4纸
4、家庭户口簿复印件
老生应准备的材料:
申请地点::家庭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需学校办理的程序:
1、联系自己的班主任,找班主任要助学金的附件一和附件二
2、助学金的附件一和附件二学生填写好后,附件一到民政部门盖章。
3、助学金的附件二 民主评议一栏请班主任在推荐档次ABCD里选择等级,陈述理由由班主任对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证实,并签字。认定决定一栏院系意见,由系主任在同意评议小组意见上打勾,并签字。
4、确定前三个程序办完之后,在助学金的附件二的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一栏由学生处在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打勾,学生处处长签字,并盖上学生助学贷款公章。出具学生下学期学费证明。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额度:每人每年6000元
七、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1. 活动管理。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并在学生处登记建档,经学生处考核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校内或校外的岗位上进行勤工助学活动。
2、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有:学院食堂、学院图书馆、多媒体教室管理等(一切以实际情况为主)。
www.cqepc.cn
⑵ 请问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流程是什么谢谢
第一,打开这个网站https://sls.cdb.com.cn(首次申请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注册);
第二,登陆在线服务系统,并提交贷款申请;
第三,带上你的身份证,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户口本,由资格审查单位盖章的申请表,(申请表就是第二步提交的贷款申请打印出来的表),解释一下,大学录取通知书是大一新生需要的,大二,大三,大四的,需要使用学生证。
第四,带上你的共同借款人一起去签合同。(共同借款人就是指:老爸,老妈,老哥,老姐,就是你的近亲。合同上填写的是谁,你就跟他一起去签约就可以了)
第五,带上你的合同,去学校安心报道吧,学校有专门的接待,到学校之后,不用担心流程怎么走,会有人带你的。
好心的给你附上我操作的流程图,希望能帮助到你
⑶ 如何办理助学贷款流程
一、准备申请资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审查审批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三、还款方式
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2、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
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4、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四、还款操作
借款学生在办理毕业手续时,应与银行确认助学贷款还款计划。毕业1年内,可以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助学贷款还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可以一次或多次提前还贷。如大学生选择提前还贷,经办银行不得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注意事项:
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2、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⑷ 还助学贷款的操作流程
一、还款确认时需要准备的材料
大学生助学贷款还款一般都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学生在还款时要准备好个人的身份证明,一般来说都是本人的身份证,当然也可以是学校开具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学生证等证件。
2、当初签助学贷款合同时登记的银行卡原件
如果在确认还款前银行卡遗失,需要在还款钱先到银行补卡,同时办好账户变更手续,不然会影响还款确认手续以及离校手续的办理,如果在还款确认之后遗失银行卡,也一样可以到银行补办,并办好账户变更手续,否则会影响还贷。
二、助学贷款还款方式
(1)在还款确认前一次性还清
贷款学生如果家庭经济情况好转,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如果贷款学生在还款确认之前一次新还清助学贷款,那就没必要再还款确认手续了,还款材料也不用归到学生档案中。要提前还款的学生只要带本人身份证和款项到银行办理好还款手续就可以了,但是要记得把还款凭证复印件交到学生处。
(2)毕业后按月还贷
很多学生可能在毕业时已经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而且收入也还可以,这样的情况就可以选择毕业后按月还贷。不过值得提醒的是,由于大学生刚刚出社会找到工作,各方面的生活压力很大,收入也不会太高,每月还贷还是有一定压力的,所以要判断好自己是否具备按月还款的能力。农业银行:从借款人毕业之日的下一个月开始还款,以后每个月扣款一次,最长还款时间按照合同签订的时
大学生助学贷款还款流程
一、网上还款流程:
1、oppo手机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看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
2、用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名登录支付宝网站,对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进行
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修改等相关操作,加强账户安全性,防止账户被盗;
二、个人还款流程:
1、到生源地助学贷款中心领取还款申请表,填写清楚;
2、生源地会给一个卡号,到指定银行打上钱就可以了;
3、每月规定还多少到时候打多少。
⑸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步骤
具体代价申请需要您通过柜台个贷部门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后由经办行审核您的情况后办理。
想要知道贷款方面的知识,你可以在纲上查阅《小指阵》这则搏文。
商业贷款流程:
1、提交贷款申请:
2、银行受理调查:
3、银行核实审批:
4、双方办理相关手续:
5、银行发放贷款:
通过以上所述您应该对贷款有了更深的认识,并且了解了办理贷款的相关事宜,希望贷款这把钥匙打开更多的属于你、我、他的新房之门。
⑹ 助学贷款怎样办理
2010年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
2010年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办理,具体办法如下:
一、学生在线系统使用对象:
(1)在校生续贷:08年、09年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贷款”),2010年仍然需要办理贷款的学生;
(2)在校生新贷:以前未办理,2010年需要办理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3)新录取学生:2010年新考取大学,需要办理贷款的学生;
注意:2007年办理贷款的学生无需使用本系统,只需将合同后附着的回执在学校填写完整,加盖高校公章,寄回垫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有关操作流程:
登陆系统。贷款申请必须通过www.csls.cdb.com.cn/登录,录入申请信息并提交贷款申请(新办贷款学生需先注册),具体办法如下:
1:续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08、09年已经获得贷款,2010年再次申请的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
(3)选择 “市”(重庆市)、“县”(垫江县)、“资助中心”(垫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用户名:输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密码:身份证上8位生日数(如:19910102)。
(5)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
(6)修改密码,重新登陆。
(7)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贷款金额填6000元。如某学生学费为4500元,也填6000元,剩余的作生活费和住宿费;如某学生学费为9000元,贷款金额也只能填6000元。贷款年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录取学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
“贷款证明出具单位”、“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至少为村委会(社区)一级的。
(8)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9)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重庆)”(注:今年全部统一使用支付宝,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激活账户(具体操作参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10)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
2:新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新录取学生、以前未办理过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点击“注册”。
(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
(4)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资助中心”。例:学生要在垫江县办理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重庆市”“垫江县”“垫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输入“毕业中学”。
(6)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如找不到高校名称,表示该高校学生不能贷款),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学历。(注:1、新录取学生的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通知书内容填写,学号可以不填;2、在校学生的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学生证上的内容填写,学号必须填;3,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
(7)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
(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贷款审批,“联系人信息”可以填写直系亲属有关信息。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联系电话填写方式为区号加号码,如02374888888,以下均同此方式)。
(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使用刚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
(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
(1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贷款金额填6000元。如某学生学费为4500元,也填6000元,剩余的作生活费和住宿费;如某学生学费为9000元,贷款金额也只能填6000元。贷款年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录取学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
“贷款证明出具单位”、“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至少为村委会(社区)一级的。
(1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1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重庆)”(注:注:今年全部统一使用支付宝,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激活账户(具体操作参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14)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提交材料并签订贷款合同(材料详见“学生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学生和共同借款持材料一起到县资助中心现场确认,审查资格,并签订合同(在校生续贷、新贷可在2010年8月2日——8月15日进行办理,新录取学生在8月15日---8月31日办理,周末不办公)。
四、高校报到,回执寄出
学生持贷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并将回执盖章后原件交高校统一寄回县资助中心,过期责任由学生和高校自负。
温馨提示:具体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值得提醒的几点注意事项
1、贷款申请必须通过www.csls.cdb.com.cn/登录,录入申请信息并提交贷款申请(新办贷款学生需先注册),具体办法如下:
登陆系统前的电脑设置:
(1)点击Inter工具栏“工具”---“弹出窗口阻止程序”---“关闭弹出窗口阻止程序”。
(2)点击Inter工具栏“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可信任站点”---“站点”---“将网站添加到区域—确定
(3)点击Inter工具栏“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自定义级别”---“下载”---“文件下载的自动提示”---“启用”---确定。
2、(1)贷款学生可定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信息网查询及更新维护个人信息,及时掌握本人贷款办理状态。
(2)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应请于3-5天后登录支付宝网站(www.alipay.com)进行合同上的支付宝账户认证激活,避免因账户未激活,贷款无法划拨。如5天后仍无法正常登录支付宝账户,可联系高校/县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查询相关情况。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签订应注意的事项
在规定的时间内,带齐相关材料,到垫江教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交验材料,经审核符合贷款条件且相关材料内容与贷款人网上填报内容一致的,现场打印贷款申请表、贷款受理证明,当场签订贷款合同;贷款人送交的材料与网上填报的内容不一致的,(特别是共同借款人信息不一致)不予办理。
1.《生源地贷款申请表》必须是通过登录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网上申请系统”填写贷款申请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并下载打印的申请表,没有在系统中填写贷款申请信息或虽填写了贷款申请信息,但贷款申请表不是系统生成而由学生手工填写的,均不予受理。申请表中“资格审查单位审查意见”一栏必须签字盖章;
2.学生在线注册填报信息后应仔细核对,保证信息真实、准确,与签订合同时现场提交的材料一致。否者,将不予受理。凡在注册、登录中遇到问题可拨打登录页面上的系统维护电话咨询。
A、《申请表》所填共同借款人与签订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提供的身份证及户口的复印件也应与申请表中的一致。
B、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到场签订贷款合同。续签合同的在校大学生,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因故不能同时到场的,需提交去年的“委托授权书”。
C、申请续签合同的,现申请表中的共同借款人需与原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为同一人。
D、贷款学生可定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信息网查询及更新维护个人信息,及时掌握本人贷款办理状态。
⑺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流程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流程如下:
1、首先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