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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深圳贷款卡年审

发布时间: 2022-01-01 07:22:08

『壹』 贷款卡年检需要什么资料

一般来说贷款卡年审都是每年的3月--6月。
但是具体还要看当地的人民银行,今年应该推迟到4月份才开始年审。
贷款卡年审需要以下资料:
1.贷款卡及贷款卡登记卡(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5.上年度财务报表
6.法人身份证
7.有效验资报告
8.年审申请报告书《带U盘到银行下载回去》

『贰』 企业贷款卡年检的时间、过程

贷款卡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给借贷人来凭以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信贷业务的资格证明。每个贷款卡的编码都是唯一的,并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编码,贷款卡是由借贷人持有,有效期为一年,在中国境内通用。贷款卡通常需一年过审一次,超过期限未年审的贷款卡不能用于贷款申请
1、企业贷款卡年检时间和2015年年检公告资料:
企业贷款卡年审时间一般定为每年3月1日—8月30日,在中国人民银行各个支行指定的地点进行年审。
2、2015年贷款卡的年审时间及流程

2015贷款卡的年审时间,是由各地人民银行决定的,因此各地的年审时间可能不同。如成都地区贷款卡年审时间为全年,到期前任何时间月份都可到发卡的人民银行办理年审手续。而有的地方贷款卡年审时间集中在某几月,如去年马鞍山贷款卡年审时间为4月16日-7月31日。建议企业向当地人民银行咨询贷款卡年审具体时间。

3、贷款卡年审时提交资料如下:

1、法人企业
①贷款卡;
②《贷款卡年审报告书》;
③已办理当年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已办理当年年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原件及复印件;
⑥年审前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并须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大中型企业才须提供现金流量表);
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⑧如法人代表为境外投资者且授权境内人员全权处理相关事宜时,该企业除带上述资料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
2、事业法人单位、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

①贷款卡;
②《贷款卡年审报告书》;
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上级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④已办理当年年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只限非法人企业和个体户);
⑥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2015贷款卡年审流程:
1.各个单位需要办理贷款卡年审的时候,先要带贷款卡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件等相关资料到当地人民银行领取《贷款卡年审报告书》。
2.各单位按要求规范的填写《贷款卡年审报告书》,并准备相关的材料,交送人民银行年审柜台。
3.人民银行收到年审资料后进行年审,并为年审单外开具回执,注明领取贷款卡的时间,然后年审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到当地人民银行领取年审合格的贷款卡。
以上为贷款卡年审通用流程,不排除有地区差异。

5、需要注意的是:
贷款卡办理处于每年3月至6月15日对贷款卡年审,当年办理的贷款卡不用年审。

『叁』 贷款卡年审

在11月24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明确取消贷款卡发放核准后,自2014年12月5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停止办理贷款卡发放和年审工作,也意味着贷款卡正式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肆』 贷款卡年检带什么资料

从2015年开始,贷款卡不需要年检。

贷款卡是中国人民银行发给借款人凭以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信贷业务的资格证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为贷款卡编码,贷款卡编码唯一。贷款卡由借款人持有,有效期1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用。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明确取消贷款卡发放核准后,中国人民银行已先后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银发〔2014〕359号)及《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取消贷款卡发放核准行政审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4〕257号),宣布自12月5日起停止办理贷款卡发放和年审工作,人民银行也不再对金融机构在办理信贷业务时是否查验借款人贷款卡事项进行检查。

『伍』 贷款卡年检要什么资料以及年检的流程

贷款卡年检资料:
①贷款卡;
②《贷款卡年审报告书》;
③已办理当年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已办理当年年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原件及复印件;
⑥年审前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并须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大中型企业才须提供现金流量表);
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⑧如法人代表为境外投资者且授权境内人员全权处理相关事宜时,该企业除带上述资料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

贷款卡年检流程:
1、需要进行企业贷款卡年检的企业持贷款卡原件、营业执照或者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等到人民银行领取贷款卡年检报告书;
2、填写企业贷款卡年检报告书;
3、准备企业贷款卡年检材料移交人民银行年审工作人员;
4、银行审核材料,为年检企业开具回执,说明领取贷款卡时间,企业在规定时间领取年检合格的贷款卡。

注意:
1、要是赶上企业贷款卡年检,但是企业的贷款卡却在金融机构使用,那么,可以不用贷款卡,但必须向人民银行提供该金融机构对于贷款卡正在被使用的证明书。
2、如果企业在年检时发现贷款卡丢失,可以申请贷款卡挂失登记。
3、年审错过之后,企业贷款卡暂停使用,金融机构就不会给企业提供新的信贷业务。所以,一定要及时进行贷款卡年检。

在2014年11月24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明确取消贷款卡发放核准后,中国人民银行已先后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银发〔2014〕359号)及《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取消贷款卡发放核准行政审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4〕257号),宣布自2014年12月5日起停止办理贷款卡发放和年审工作,人民银行也不再对金融机构在办理信贷业务时是否查验借款人贷款卡事项进行检查。

『陆』 贷款卡年审需要什么材料

1、法人企业
①贷款卡;
②《贷款卡年审报告书》;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已办理当年年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原件及复印件;
⑥年审前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并须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大中型企业才须提供现金流量表);
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⑧如法人代表为境外投资者且授权境内人员全权处理相关事宜时,该企业除带上述资料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
2、事业法人单位、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
①贷款卡;
②《贷款卡年审报告书》;
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上级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④已办理当年年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只限非法人企业和个体户);
⑥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柒』 我是在深圳农商行办的贷款,然后贷款卡年审是要拿去人民银行年审还是农商行

您好!

根据规定,贷款卡年审一般是去当地的人民银行办理。

『捌』 深圳贷款卡年审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呢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贷款卡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程序,我行决定开展2011年贷款卡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2010年12月31日前已在我行办理贷款卡的企事业单位。

二、年审时间

2011年5月16日至2011年12月30日。

三、年审要求

1、企事业单位凭贷款卡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年审点领取并填写贷款卡年审报告书。

2、企事业单位登陆http://shenzhen.pbc.gov.cn,进入“办事指南”栏目下的“贷款卡年审表下载”下载财务报表模板,并填写有关财务数据(模板具有校验功能,请勿修改格式)。

3、企事业单位将年审报告书和以光盘保存的电子版财务报表交回领表处审核,并提供贷款卡、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含代码卡)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事业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2010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以及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年审有效期

贷款卡年审有效期为1年,即从本年年审完成日起1年内有效。下年度的年审必须在到期日前办理,超过1年未办理年审的,贷款卡将暂停。

五、年审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六路501栋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办公电话:23981900、23981901、23981902;投诉电话:25590240-183。

六、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玖』 贷款卡还需要再年审吗

2015年开始贷款卡不需要再年审,已退出历史舞台。依据:
2014年11月24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明确取消贷款卡发放核准后,中国人民银行已先后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银发〔2014〕359号)及《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取消贷款卡发放核准行政审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4〕257号),宣布自12月5日起停止办理贷款卡发放和年审工作,人民银行也不再对金融机构在办理信贷业务时是否查验借款人贷款卡事项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