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何提取
一、重庆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
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满足以下条件的,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1、购买商品房,应当自购买合同登记或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一年内;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也可以自取得增值税发票之日起一年内收回。契税缴纳凭证。
2、购房改革,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或一年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拆迁安置房的购置,应当自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或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一年内进行。
4、购买二手房、拍卖房屋,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一年内进行。
5、自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一年内购买保障性住房。
二、重庆市公积金租赁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没有自己住房和出租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在房屋租赁期间,按照下列条件提取:
1、公租房出租的,按照实际租金支出提取租金支出。夫妻双方的租金支出总额不得超过一年。
2、商品房租金按照下列指标提取:
员工未提供登记租赁合同和租赁纳税凭证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的提取限额。单名职工在主城区每月提取限额为900元(每年10800元),在主城区以外的县每月提取限额为600元(每年7200元)。
三、办理方式
1、单位在职职工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有条件的远郊区县分中心可面向职工个人办理。退休职工由单位统一办理提取手续,单位不得以退休为由将职工个人账户集中封存。
2、需填表格,单位统一办理的:
(1)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个人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
申请办理租房提取职工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不再
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个人申请表》;
(2)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单位汇总表》(一式一份/每批)。
职工个人申请办理的: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
(1)重庆公积金怎样提取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提取证明材料:
第七条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除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离休、退休的,需提供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未取得离退休证的出具区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的离退休证明。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劳动、人事、卫生、安全等部门组成的劳动鉴定委员会签章认可的《重庆市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表》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三)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定居证明;前往港澳的提供港澳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四)调出本市的,需提供调函;户口迁出本市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等有关材料。
职工应要求调入单位在接受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为其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提供接受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具的新账户证明,交由市中心直接将其住房公积金账存余额转入接受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五)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需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或《失业证》。
(六)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需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司法部门认定的死亡证明。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提供继承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有效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公证机关的证明。
(七)职工付清购买商品房价款的,需提供全额不动产发票、契税完税凭证、《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预售(预购)合同》;
付清购买二手房价款的,需提供契税完税凭证、《房地产权证》或《重庆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付清购买房改房价款的,需提供国有住房出售专用票据、《房地产权证》;
付清购买拆迁还建房价款的,需提供拆迁还建房的《房地产权证》、《拆迁安置协议》及缴款收据、契税完税凭证。
直系亲属付清购买本款上述类型自住住房价款的, 除需提供相应类型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八)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首次办理时,需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预售(预购)合同》、《重庆市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或借款合同;以后各次办理时,只需提供中心打印的“重庆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支取凭证”、近期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
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⑵ 重庆的公积金如何提取
重庆公积金提取流程:
1、个人填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各条件下对应的提取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公积金提取申请进行审批;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批准,发放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⑶ 重庆公积金贷款后,能提取余额吗
不可以哟 全国只有重庆不可以
公积金贷款为什么不能提取首付款?
住房公积金在制度设计上,是把有限的个人资金汇集起来,通过对该项资金统一管理和运作,为解决缴存职工住房问题提供稳定、可持续的资金来源,具有互济互助和公平使用的特点和属性。公积金贷款职工在享受低息优惠政策的同时,实际上占用了其他缴存人的公积金。为扩大受益面,让更多的职工有机会享受贷款优惠政策,发挥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我市调整了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政策(渝住公积金委发[2012]1号),即:住房公积金个贷职工未还清其贷款前,个人公积金账户资金只能用于偿还其公积金贷款的本息,但职工退休、死亡等符合销户性提取规定的除外。
⑷ 重庆公积金网上怎么提取
公积金网上提取路径大致是:首先搜索打开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找到右侧个人网厅,再点击上方的【提取】—【按揭贷款还贷提取】—【我的提取】,按照提示操作即可,若是第一次提取公积金,最好是先预约,预约入口与提取入口都在同一个区域。
公积金贷款的利率由人民银行规定,区别于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继央行宣布降息后,2015年8月26日上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降息的通知:自26日起,下调北京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下调至2.75%;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由3.5%下调至3.25%。这是今年以来公积金的第4次降息。
具体贷款额度为:一是不得超出个人还款能力即:借款人月缴存额/借款人公积缴存比例+借款人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配偶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50%×12(月)×借款期限;
二是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7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80%);
三是借款人(含配偶)要具备偿还贷款本息后月均收入不低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能力。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⑸ 重庆公积金贷款之后,公积金里面的余额可以提取出来吗
公积金只有你离职之后,凭离职证明到公积金管理处,可办理提取资金,部分省市也有不支持提取的。另外,现在房价这么高,你能这样问,那你的公积金每个月得交的有多高啊!还是你们那边的房价很低很低?
⑹ 重庆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一、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
1、提取前可以查看一下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余额。
2、如果是因为辞职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去公司的财务去领取申请表。如果辞职很久了,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拿一份申请表。
3、两份证明是需要公司盖章的,一份申请表和离职证明,里面内容不会填写的可以咨询公司人事部的或者是空着。
4、然后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都会有。可以免费复印。
5、准备好申请资料之后,在住房公积金里面排队等候办理。
6、较后一步把资料提交给银行之后会通知你说第2天到账。
二、重庆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哪些条件?
1、职工购买、翻建、建造、大修自有住房的。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职工完全丧失现有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作关系的。
4、职工到国外、港、澳、台等地区定居的。
5、职工偿还住房贷款的公积金本息。
6、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期间内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到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已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