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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扶贫贷款政策

发布时间: 2021-04-22 14:14:01

㈠ 什么是光伏扶贫政策

所谓 “ 光伏扶贫 ”顾名思义是指针对准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而建设的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光伏扶贫其实就是借助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来扶持贫困地区,与一般的光伏发电项目的区别其实就是政府保护、补贴多些、建造成本低些。扶贫项目建成后,贫困地区可以借助这些项目获得固定收益,从而达到扶贫的目的。
1、光伏扶贫不是所有地区都有资格的,主要是一些穷困山区地带或贫困县内的贫困村、贫困户。
2、光伏扶贫不仅限于光伏电站,还有家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以及农业大棚等基于农业设施建设的电站。
(1)光伏电站主要是以村、县为单位进行投资(因为电站的投资太大,个人没有这个经济能力),国家或地方再给一些补贴,电站的所有权和电站所产生的收入是属于贫困村、县的,村、县再将其中一部分收入分配给贫困户。光伏电站不仅在荒地,荒山、荒坡也行。
(2)家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是安装在贫困户家庭的房子屋顶或院子里的。政府给贫困户一些补助,还提供选址、设计、安装帮助,说服贫困户安装发电系统(这个没法强制,其实感觉是中央的政策,地方也不得不完成任务)。系统的所有权和收入属于贫困户自己。
(3)农业大棚等基于农业设施建设的电站,看大棚是属于个人还是属于集体吧:属于个人的,所有权和收入归个人;属于集体的,归集体,再分配一部分给贫困户。
3、光伏扶贫下的光伏发电项目,不管是电站还是家用系统或是农业大棚,都是国家出一部分钱,其余的都是县或村或贫困户自己出。对于自己出的那部分钱,你可以选择自己全掏,也可以贷款,也可以依靠其他人或组织的帮助。
一般这种分布式的微型光伏电站的运维和监控,单纯依靠人工工作量大,效率低。所以需要一套软件来实现高效率低成本的运维,烟台开发区德联软件就有专业的分布式光伏电站监控运维软件,参与过河南省的光伏扶贫项目,并且成功将其接入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

㈡ 光伏扶贫最需要的是什么政策

精准光伏扶贫的5种成功模式:

在国家扶贫办、国家能源局的领导下,结合不同地区、不同条件,许多扶贫模式大同小异,我归纳为5种比较成功的模式:

1、扶贫资金+农户银行贷款(云南模式)。云南红河州200套,政府出资70%,政府担保、农户从信用社贷款30%。

2、扶贫资金+农户银行贷款(江苏模式)。江苏盱眙228户每户3KW,政府出资9万元,第三方担保公司担保,农户从当地农商行贷款95%以上。贷款期15年内每年净收益1000,15年后每年收益3000元。相比云南模式,该模式在政府出资很少的情况下关键要延长银行贷款期。

3、扶贫资金+企业垫付(贵州模式)。贵州罗甸40套,政府出资80%,企业垫付20%,后期农户以发电收益分期偿还企业。

4、扶贫资金+地方财政配套(山西模式)。山西临汾光伏地面电站100千瓦,有中央扶贫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农户没有负担。

5、扶贫资金+地方投资公司垫付(安徽模式)。安徽泗县,5000套,政府出资70%,当地投资公司垫付30%,后期农户以发电收益分期偿还投资公司。
由此看来,光伏扶贫主要是要考当地政府的扶贫政策。
以上信息皇明公司提供。

㈢ 光伏贷款政策

全国21家银行光伏贷款指南:

以下由 光伏行业龙头企业:易事特 为您提供:

1、江苏银行“光伏贷”

2、江苏常州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绿能融”

3、上海市“阳光贷”

4、嘉兴禾城农商银行推出“光伏贷”

5、浙江诸暨农商银行“光伏贷”

6、浙江金华成泰农商行“光伏贷”

7、浙江海宁农商银行“光伏贷”

8、浙江龙游县“幸福金顶”小额贷款

9、浙江磐安县农信联社“光富贷”

10、浙江桐乡农商银行“绿能贷”

11、浙江玉环农村合作银行“光伏贷”

12、浙江武义农商银行“光伏贷”

13、农行江西分行“金穗光伏贷”

14、安徽霍邱县光伏小额扶贫贷款

15、安徽阜南农商银行光伏扶贫贷款

16、山东庆云农商银行光伏按揭贷款

17、山东淄博邮储银行“光伏小额贷”

18、河南省“清洁贷款”

19、邮储银行赣州分行”光伏贷”

20、陕西户县农村信用社推出"公司+农户+信用社+保险"的光伏贷款模式

21、山西长治黎都农商银行推出“光伏贷”

㈣ 政府银行企业光伏扶贫贷款实施方案

这种多方合作的光伏扶贫贷款实施方案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类似

㈤ 地方银行如何为光伏扶贫项目贷款

农行有光伏扶贫贷款。
光伏扶贫农户贷款是指农业银行对农户家庭内单个成员发放、用于购置和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并以光伏发电收入(含补贴)作为主要还款来源的自然人贷款。农户应符合农户小额贷款对于农户的界定。
光伏扶贫农户贷款应以户为单位申请发放,重点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对涉及整村推进的农户也可准入。建档立卡贫困户指在当地政府部门建立了贫困户信息档案、纳入扶贫名单的农户。
光伏扶贫农户贷款期限:根据光伏发电收入、政府电价补贴、脱贫收入留存、农户其他收入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对于地方政府有特殊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
光伏扶贫农户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设备购置成本、担保方式、偿债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单户贷款额度,一般农户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含),建档立卡贫困户最高不超过5万元(含),且一般不超过光伏发电项目投入总额的70%。对采取政府增信方式且地方政府有特殊要求的,经一级分行批准,贷款比例最高可达项目投入总额的90%。
详情可咨询当地农行。

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光伏扶贫贷款管理办法什么时候出台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康复扶贫贷款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1995年7月30日 农发行字〔1995〕173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总行联合召开的全国康复扶贫工作会议精神 ,总行制定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康复扶贫贷款管理若干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 请及时报告总行。 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康复扶贫贷款管理若干规定 为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脱贫致富, 中国于1992年设置了康复扶贫贷款。 根据国家金融体制改革决定, 康复扶贫贷款现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管理。目前, 这项贷款暂未安排增量计划,划转接收的存量中, 根据原定贷款期限,今明两年内将陆续到期。 为加强康复扶贫贷款管理,做好到期贷款的及时收回与再投放, 以推进康复扶贫向纵深发展,特做如下规定。
一、康复扶贫贷款是国家有偿信贷资金,不同于国家无偿救济资金, 必须严格履行借款,有借有还,到期归还,确保贷款安全、 周转和效益。
二、贷款到期前一月或半月,银行应向借款(单位) 发出到期贷款催收通知,督促筹措资金,做好按期还贷准备。 借款(单位)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还贷时, 应提前至少一星期向银行提出延期还贷申请, 经银行审查批准后可办理贷款延期手续。贷款延期只限一次, 最长不超过原定期限一半。 对到期不还包括延期已过仍不还或银行未批准延期的逾期贷款, 要按借款或协议要求,督促担保单位代为归还, 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加息,必要时银行可强行扣款。 康复扶贫贷款到期回收集中到省分行统一管理。
三、康复扶贫贷款再投放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 坚持以扶持贫困残疾人康复、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 只要不违背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 贷款支持的项目可以不受产业限制。但项目必须是少、周期短、 见效快,能让相当多数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受益。对多、 周期长、见效慢与康复扶贫关系不大的项目,要严格控制。
四、康复扶贫贷款再投放对象为承担康复扶贫开发任务的各类, 包括各类经济实体。不直接贷给残疾人本人。 申请贷款的基本条件是:生产经营项目列入康复扶贫开发计划, 康复扶贫任务明确,措施具体,预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靠; 项目权属清楚,承贷主体明确,有符合抵押、担保条件的抵押物、 担保人,以及应参加的财产保险等; 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筹建许可证, 在经办行开立基本帐户,并向经办行报送经营计划和财务报表, 接受银行的信贷监督,恪守信用,能保证按期归还贷款。
五、康复扶贫贷款再投放用途, 主要为支持承担康复扶贫开发任务的(单位),用于发展生产、 搞活流通、提高服务等正常合理的生产经营资金需要。 严禁将康复扶贫贷款再投放用于赈灾救济, 或用于基本建设超支挂帐挤占,或用于亏损挂帐挤占, 或用于购买国库券和其他债券,或用于超储积压物资及商品占用, 或用于开销职工工资、福利等欠款。
六、康复扶贫贷款再投放的期限,根据贷款项目的不同、 生产经营周期和借款者综合还款能力分别确定。 自发放贷款之日起至还清本息止,最长不超过三年。 七、康复扶贫贷款再投放利率,严格按国家利率政策和规定执行。 银行向借款(单位)按扶贫贷款利率标准及时计收全息。 有关部门如补贴利息,直接补到借款(单位), 银行可提供结息证明。
八、康复扶贫贷款再投放的地区范围由省残联决定, 但贷款再投放所支持的康复扶贫开发项目, 必须由省农发行按项目贷款管理要求, 从省残联申报项目中择优选定。 通常申报项目与实际定贷项目之比应为2∶1。
九、康复扶贫贷款再投放,不论额度大小,皆要严格实行管理。 借贷双方认真签订书面借款,借款必须符合法律程序, 明确借贷双方权利和义务,手续完备。容易引起纠纷的, 要办理公证。
十、严格对贷款再投放的信贷监督和制裁制度。 1.银行有权检查、监督借款(单位)的生产经营、 财务收支和有关的其他情况,借款(单位)必须如实反映, 并提供工作便利。 2.借款(单位)必须按时向开户行报送生产、销售、 财务等各项计划和执行情况的报表、资料,以及借款用途、 计划等的有关资料。 3.借款(单位)要按照规定的用途、期限使用贷款, 不得从事违法经营和转移贷款用途, 并按规定及时归还到期贷款。 4.借款(单位)的主管部门不得随意挤占、挪用、抽调贷款。 5.借款(单位)中途如要进行承包、租赁、兼并、拍卖、 转让甚至关停,必须及时通知开户行,并就关系贷款征得银行同意, 银行有权参与并督促借款(单位)落实归还借款债务。 6.凡违反上述规定者,银行将视情况对借款(单位) 分别处以加息、停止贷款、 扣收多占贷款和提前收回贷款等信贷制裁。
十一、建立关停(单位)贷款监测考核和报告制度。关停( 单位)贷款必须是经过有权部门批准关停、撤销了营业执照的( 单位)贷款,没有经过批准而暂时停产的(单位)贷款, 不能作为关停(单位)贷款统计反映。(单位)一经关停, 对其贷款要进行抽查清理,向上级行写出贷款责任报告。 贷款责任报告要经稽核部门审计。
十二、本规定未尽事项,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扶贫贷款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规定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制定、解释、修改。 十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