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1.重庆购买二手房首付是按照银行的评估价计算。公积金个人贷款最多可贷40万,夫妻双方可贷60万。
2.纯公积金贷款最多可贷成交价的80%,如评估价低于成交价以评估价为准贷八成。
3.若为组合贷款(公积金贷一部分,其余商业贷款)最多可贷七成。
首付=房屋成交价-(房屋评估总价*贷款成数)
友情提示:重庆公积金贷款只支持首房首贷,即名下无房,且无贷款记录。
2. 重庆首套房,想买二手房,可以用公积金么
在您符合公积金贷款资质的情况下,且卖方接受的话,就可以用公积金进行贷款。
使用公积金购房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购买房屋性质为住宅(别墅除外);
2、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至今)半年以上;
3、申请人及共有人信用良好,无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次以上的逾期记录;
4、公积金贷款(包括组合贷款中公积金部分)的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个人最高贷款40万元,夫妻最高贷款60万元;
5、外地公积金需到外地公积金缴存地出具缴存证明。
6、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加上未成年子女)必须满足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
首套住房是指职工家庭无住房且无贷款购买住房记录(含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3. 重庆买二手房已过完户,就不能再办理公积金贷款了吗
过户前办理。
买二手房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两种方式:
1.借款人直接向市资金中心申请办理贷款。办理流程:
第一步 “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资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第二步 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第三步 “中心” 受理审批:市资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第四步 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第五步 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两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资金中心,由市资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
第六步 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七步 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资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
第八步 按月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第九步 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最后一次贷款时,本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第十步 注销抵押:借款人偿还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4. 重庆二手房 首付几成 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您好,这个要看卖家要求,一般40%-60%,二手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具体能不能也要看卖家要求。贷款二手房买卖流程
1、卖方向银行提出申请。
2、经银行审查同意的,由银行、卖方和买方签订协议,银行同意卖方转让住房,卖方承诺将售房款优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并授权银行从其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上直接扣收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买方承诺交易时将房款划入卖方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上。
3、卖方和买方签订住房转让合同。
4、买方向银行提出新的贷款申请,贷款额可以为卖方剩余贷款余额,也可以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贷款额=所购住房市场价格×二手房贷款成数。
5、银行经审批同意后,与买方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出具同意贷款的承诺函。
6、卖方与买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7、银行与卖方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同时与买方申办新的抵押登记手续。
8、银行对买方发放贷款,根据买方的授权,将贷款划到卖方开立的账户上,然后根据卖方的授权,从账户上直接扣收卖方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终止原借款合同。
以上回答由融联伟业为您提供,请参考。
5. 在重庆购买二手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申请,只要满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就可以。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二)在本市城镇购买再交易住房;
(三)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
(四)有合法有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和所购房原《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五)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
(六)所购二手房应为产权关系明晰,可在住房二级市场交易的成套住宅;
(七)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一)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均含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三)所购二手房原《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借款人家庭的收入证明(不提供的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认定其收入);
(五)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
(六)借款人已支付所购二手房除贷款金额以外的自筹资金凭据(可在贷款发放前补充提供);
(七)《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
(八)售房人出具的划款账户证明(公积金中心委托机构受理的除外);
(九)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