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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重庆小微企业贷款条件

发布时间: 2021-04-23 10:52:20

① 重庆市微型企业有50-200万无息贷款这项政策优惠吗政府对微型企业的扶持款要如何取出试用呢谢谢!

有贷款,不叫无息,叫贴息,也就是你先交纳贷款利息,后面凭单据找国家报账
但是没听说过有50--200W这么多
以前用于经营活动的装修费,如果你申办微企成功了,可以凭单据作为自有资金部分已经使用,但是政府财政补贴那部分的支付款项,则必须是办理微企营业执照之后的单据才行。

单据包括但不限于发票,还可以是购货单,发货单那些

② 重庆想要申请创业贷款容易吗

申请条件
身份及营业场所证明
贷款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在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的证明,以及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固定住所的证明可以是房产证(父母名字的房产证也可),营业场所的证明应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说明正在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资金证明
贷款申请人的投资项目要求已经有一定的自有资金。这是银行衡量是否借贷的一个重要条件,因为创业贷款金额要求一般最高不超过贷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以及购置(安装或修理)小型设备及特许连锁经营所需资金总额的70%。
贷款申请人必须在所贷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营业收入要经过银行结算。而且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本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等其他投机性投资项目。
贷款担保
贷款申请人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包括房产抵押、存单质押以及第三方担保三种形式,另外尽可能提供一些自己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以及贷款投资方面的信息给银行,这样会增加贷款诚信度,以便于顺利地获得贷款。

③ 什么是小微企业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是多少啊重庆小微企业贷款都怎么贷啊

你好!小微企业贷款是指小微企业为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按照规定利率和期限还款的一种借款方式。
利率都是跟央行调控一致的!一般36期5~6历.
重庆小微企业贷款的办理流程:
1、借款人申请,向贷款银行提交相关材料初审出额度;
2、经审批同意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3、按规定程序办理放款手续,将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4、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按规定办理撤押手续)。
企业贷款额度:10-Iooo万贷款期限6-36期,一次授信,在8年内可循环使用,随借随还,提前还款(结清)无违约金,最快一天放款到帐!请知晓谢谢

④ 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贷款政策

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及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满足微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大力促进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渝府发〔2010〕66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微型企业,是指雇员(含投资者)在20人以下,投资者投资金额10万元及以下的重庆市辖区内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九类人群,即大中专(含中专、职高、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教育毕业证书的职教生)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三峡库区移民、残疾人、城乡退役士兵、文化创意人员、信息技术人员等。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是指承贷金融机构根据重庆市微型企业有关政策向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以下统称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主要指由指定专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也包括微型企业直接提供抵、质押或保证担保的贷款。 第五条 微型企业创业贷款担保是指微型企业作为担保申请人,担保公司依据本办法规定受理其申请,并经审批同意后为其在银行流动资金或固定资产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第六条 市级财政在工业和信息化、商业、外贸、中小企业、农业、科技、旅游等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部分微型企业创业融资专项资金,用于贷款贴息和风险损失补偿。第二章 创业扶持贷款基本规定 第七条 借款人申请办理贷款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由具有重庆市户籍且属于国家政策聚集帮扶的“九类人群”遵照相关规定创办,如与他人创办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在合伙企业或公司中的份额或投资比例不低于50%; (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取得标注“微型企业”的营业执照; (三)注册地及经营在重庆市范围内; (四)具备创业能力,即应当具备年龄、行为能力条件,并经创业培训,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五)企业及其投资者信用记录良好,无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信用卡恶意透支记录,无涉黑、涉赌、涉毒的不良记录; (六)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证、卡; (七)有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 (八)承贷金融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按《意见》规定对科技类、文化创意、软件开发及服务型微型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并不得向国家禁止的行业或项目发放微型企业贷款。 第九条 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微型企业可在农行市分行、重庆农商行、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确定一家开户银行,办理相关贷款业务。 第十条 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额度不超过投资者投资金额(含财政补助资金)的50%。 第十一条 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主要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或固定资产贷款。 第十二条 对申请贷款的微型企业可不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第十三条 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期限为1—2年,以贷款上账日计算,借款人应按时还款。借款人贷款期满后还需贷款的,可直接向承贷金融机构申请商业性贷款,不再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利率可参照重庆市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执行,即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 第十五条 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可采用按期结息到期还本法和分期还款法,贷款逾期应按承贷金融机构规定计交罚息,罚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第十六条 借款人申请微型企业贷款可选择由承贷金融机构认可的专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或直接提供抵、质押及保证担保。专业担保公司需符合承贷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并签订担保合作协议,对担保总额度、合作期限、双方责任等进行约定,借款人直接提供抵、质押及保证担保应符合承贷金融机构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贷款发放前,借款人自有资金须先于贷款资金同比例到位。 第十八条 对逾期无法收回的微型企业贷款本息,经工商、财政、承贷金融机构等部门共同认定后,由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区县(自治县)财政专项资金各承担1/3,余下1/3由承贷银行及担保机构协商承担。第三章 创业扶持贷款办理程序第十九条 借款人向承贷金融机构申请微型企业贷款之前,应按照《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办法(试行)》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第二十条 借款人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承贷金融机构、担保公司提出贷款申请,承贷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可向工商部门申请查询借款人申办企业及经营活动的有关资料。担保公司对微型企业担保申请原则上应简化审查流程,经内部审核后在5—7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担保,承贷金融机构经担保公司审核同意担保后签订借款合同并发放贷款。 第二十一条 承贷金融机构应简化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发放流程,对审批同意的贷款,在完善担保手续和签订借款、担保合同之后,根据借款人实际用款需求放款。原则上贷款审批期限应在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根据实际用款需求使用贷款,银行、担保公司共同做好贷后管理及追偿工作。 第四章 创业扶持贷款贴息程序第二十三条 微型企业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基准利率产生的利息部分由微型企业自行承担,利率上浮部分享受财政贴息。贴息资金由市 级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融资专项资金承担。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内按期偿还本息,最后一次结清本息后,委托承贷金融机构凭结息清单或凭证到当地财政部门申请贴息。经财政部门审核并划拨贴息资金后,承贷金融机构将贴息资金一次性划入借款人在承贷金融机构开设的账户内。 第二十五条 贴息资金由各区县(自治县)财政于每年3月底前对上年度的微型企业贷款贴息凭证和确认清单进行复审汇总后报市财政,由市财政审核后据实划拨。此款只能用于微型企业贷款的贴息,不得挪作他用。第五章 创业扶持贷款担保管理 第二十六条 专业担保公司采取下列方式为贷款人提供担保:(一)三峡担保公司成立专门部门负责微型企业贷款担保,并单独制定该部门的绩效考核制度。 (二)三峡担保公司在有分支机构的区县(自治县),对符合担保条件的微型企业经分支机构审核后提供直接担保。在其他区县(自治县),由经三峡担保公司审核授信的专业担保公司为微型企业提供担保,由三峡担保公司为其提供再担保。 第二十七条 担保额度。单户微型企业贷款担保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 第二十八条 年担保费率。参与微型企业贷款担保的担保公司按现行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最低标准且不高于担保额的2%收取担保费。 第二十九条 担保期限。担保公司为微型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期限为1—2年。第六章 创业扶持贷款监督管理第三十条 工商、财政、金融行业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及承贷金融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对借款人及贷款资金进行监督与管理。工商部门负责微型企业的申请、培训、注册及评审推荐;财政部门负责微型企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融资专项基金的安排,牵头做好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风险损失的处理;金融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信贷资金的落实;承贷金融机构建立微型企业贷款独立的操作流程、核算机制和微型企业贷款发放的绿色通道,提高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的工作积极性。工商、财政、金融等部门和单位应加强协作、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引导和监督作用。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解释并组织实施,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第七章 附 则 《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及担保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⑤ 重庆小微企业成立有什么要求吗

去“重庆微型企业发展网”进行预申请,重庆微型企业发展网的网址可通过网络搜索到。
具体的优惠政策,重庆各个区县都不一样,你可到当地工商部门咨询。

预申请须知
一、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二)属于“九类人群”;(三)具有创业能力;(四)无在办企业;(五)属于“九类人群”的申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六)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如:具有明确的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经营场所应独立,不得与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共用)。
二、“九类人群”指: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三峡库区移民、残疾人、城乡退役士兵、文化创意人员、信息技术人员,以及区县及以上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
三、申请人应如实、准确填写申请内容,并保持通讯畅通,预审查结果将通过网络和手机短信进行通知。
四、通过预审查的,应在5日内将相应纸质申请材料递送拟创业所在地工商所。申请材料与预审查内容一致的,由工商所受理创业申请。
五、申请人因未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网上申请,虽然初审通过,但最终未被受理或修改申请资料后仍未被受理的,申请人应重新进行网上预申请。
六、未通过预审查的,将退回申请人重新申请。
七、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可向拟创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和投诉。

⑥ 重庆微型企业申请最低的注册资金要求是多少

申办公司注册资金没有最低要求,注册资本只是设立公司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而且维持公司的基本运营也需要一定的资本,所以完全不花钱办公司实际上也是不可能的,办公司要有场地和人员。

目前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以后,公司股东对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自行规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没有按规定的时间交付出资,那根据法律和公司的章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没有按照约定交付出资,按时交足出资的股东和公司本身可以追究股东的责任。

(6)重庆小微企业贷款条件扩展阅读: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3年10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会议明确了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⑦ 微型企业需要什么条件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⑧ 重庆微型企业补助申请流程

重庆微型企业补助申请流程:

一、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的创业者应当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以下材料:

1、居住证明;

2、身份证明;

3、户口簿;

4、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

5、属于“九类人群”的证明材料;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居住地与身份证明或户口簿载明的住址一致的,申请人可不提交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材料)。

二、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创业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无在办企业;

2、具有创业能力;

3、属于“九类人群”;

4、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

5、属于“九类人群”的申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

6、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扶持补助比例

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对市级财政资金、区县(自治县)配套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筹安排,并向申请人拨付资本金补助资金。

补助比例控制在注册资本金的50%以内,具体补助办法和标准由各区县(自治县)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期限为1―2年,并按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8)重庆小微企业贷款条件扩展阅读

重庆微型企业扶持对象:

1、属于国家政策聚集帮扶的“九类人群”,即高等院校(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三峡库区移民、残疾人、城乡退役士兵、文化创意人员、信息技术人员等;

2、具有创业能力,即应当具备年龄、行为能力条件,并经创业培训,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3、与他人创办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且在合伙企业或公司中的份额或投资比例不低于50%。

⑨ 重庆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有哪些优惠政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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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 重庆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