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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扶貧貸款發展制約因素

發布時間: 2021-04-23 23:35:23

1. 農商銀行如何開展精準扶貧

自扶貧開發攻堅戰打響以來,作為服務「三農」、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的金融主力軍,宣漢農商銀行積極思考,主動作為,堅持精準扶貧總體思路,深入開展「惠農興村」、「扶微助小」、「融城旺社」三大工程,創新扶貧模式、助推產業發展,由「輸血式」扶貧向「造血式」扶貧轉變。隨著工作的持續推進,也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對此,筆者就縣域農商銀行(農信社)如何持續做好該項工作,確保「扶真貧」、「真扶貧」,助推金融精準扶貧向縱深發展進行思考並提出幾點建議。
一、宣漢農商銀行支持精準扶貧的實踐
宣漢農商銀行立足於自身優勢,著力於農業產業扶貧,創新信貸模式,加強銀政合作,探索扶貧開發新路子,在精準扶貧的道路上大膽實踐,努力作為,成效顯著。
(一)深化銀政合作,優化信貸扶貧
宣漢農商銀行勇擔責任,主動作為,與地方政府簽訂《扶貧小額信貸業務合作框架協議》,《貧困戶住房建設貸款分險協議》,為確保扶貧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由地方財政安排擔保基金及風險補償金。一是縣政府首次注入貸款擔保基金及風險補償金3000萬元並專戶存入,後期將按扶貧貸款發放進度適時補充,用於解決貸款風險問題。二是對貧困戶貸款實行財政貼息。縣政府通過財政資金對貧困戶貸款按不超過5%的利率給予貼息。三是按1:10比例放大對扶貧小額信貸進行風險補償,在撬動信貸資源的同時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效應。
(二)創新信貸模式,助力開發扶貧
一是創新信貸產品。結合現代農業特點,利用林權抵押、股權質押、最高額循環抵押貸款等方式,創新信貸模式支持新農村建設、鄉村旅遊、生態農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現代農業發展,積極協調企業為貧困戶提供就業機會,實現增收脫貧。二是創新信貸模式。緊扣農業產業化集約化發展,積極參與種養殖業優化轉型,以支持龍頭企業為抓手,重點支持「公司+基地+農戶」、「企業+合作社+農戶」等運作模式,發揮輻射示範作用。三是簡化辦貸流程。結合農戶「小額、分散、急需」的資金需求特點,按照「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則,在防控風險的前提下,適當簡化小額農貸審批、發放流程,提高辦貸效率。
(三)加快產業發展,注重智力扶貧
一是積極引入優勢產業。利用宣漢農商銀行與企業建立的良好合作關系,積極引入優勢產業,既「輸血」又「造血」,培育脫貧致富帶頭人,帶動周邊貧困戶創業脫貧。協調引入宣漢縣昌林中葯材合作社,為貧困戶送去葯材、成品種雞,為貧困戶提供種子和技術,同時,以保底價回收葯材,保證貧困戶收益;引入「養牛分成」模式,由養牛大戶為貧困戶提供小牛,待牛長大後,貧困戶按照比例進行分成。二是智力輸入扶貧。扶貧先扶智,我行在開展精準扶貧過程中,注重從源頭做起,以智力輸入為主,以物質幫扶為輔,引入企業定期舉辦培訓班,深入田間地頭,為農戶講解種養殖技術,為貧困戶提供商品銷售信息。
(四)履行社會責任,支持創業致富
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背景下,一是積極開辦了青年創業貸款,通過信貸資金幫扶,積極聯系企業提供技術指導,共發放青年創業小額貸款3825萬元,支持976人創業發展。二是積極開辦了婦女小額財政貼息貸款,加大對婦女創業就業支持力度,共投放貸款11,424萬元支持了3234位婦女朋友就業創業。三是積極投入對口幫扶,為幫扶對象號樓村改善道路交通、人畜飲水等基礎設施,共同找思路、謀出路,引入中葯材種植、蜀宣花牛等特色產業,有效為當地群眾創收增收。
(五)踐行普惠金融,延伸服務觸角
為讓金融空白鄉鎮及偏遠山區群眾享受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務,宣漢農商銀行竭盡全力,強勢履行社會責任,確保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一是加大自助銀行設備布放力度,在涼風、南坪、龍泉、觀山等金融空白鄉鎮布放自助銀行,為方便群眾支取財政補貼資金,載入存摺模塊功能。二是聘請金融聯絡員568名,精準聯繫到村到戶,收集群眾金融服務需求,針對性地開展上門服務。三是利用流動汽車銀行及移動服務終端,開展定時定點服務,抽調專門人員利用節假日赴柳池、漆樹、漆碑等偏遠鄉鎮提供金融服務。四是大力推廣電子銀行服務,拓寬服務空間,截至5月末,個人電子銀行用戶數達27,230戶,企業電子銀行用戶數達276戶,簡訊銀行總量達95,334戶,電話支付終端425台,POS機459台。
二、深化金融精準扶貧的制約因素
作為一項光榮而艱巨的政治使命和現實責任,宣漢農商銀行踴躍投入到精準扶貧的具體工作中去,但由於一些天然的、歷史的、現實的問題和困難,一定程度上制約著扶貧工作的推進,影響著扶貧效率的提高。
(一)自然條件惡劣,金融扶貧風險較大。貧困地區多地處偏僻,或高山峻嶺,或峽谷溝壑,可耕地不足從而毀林毀草開荒導致水土流失嚴重,自然災害頻繁,生態環境脆弱,難以保證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這些地區致貧因素多,貧困程度深,扶貧難度大,災年返貧、因病返貧現象較為普遍。
(二)產業結構落後,金融扶貧難度增加。特困地區自然經濟佔主導地位,缺乏競爭力和自我發展能力,產業構成以自給自足的傳統農業為主,糧食生產佔主導地位,經濟作物等其他產業比重低,生產成本高,經濟效益低。留守勞動力文化素質偏低,年齡偏大,缺乏科學知識和市場經濟意識,底子薄、基礎差,扶貧工作基本從零開始,難度較大。
(三)農戶認識偏差,金融扶貧持續性降低。部分貧困戶依然存在「等、靠、要」思想,對扶貧開發和扶貧貸款認識不足,對依靠土地脫貧失去信心,以為精準扶貧只是走過場、搞形式,仍然抱有依賴政府「輸血」式救濟的老觀念,以為扶貧貸款是國家救濟資金,可以借錢不還,嚴重傷害金融扶貧的積極性和可持續性。
(四)政策配套單一,金融扶貧動力不足。部分地方財政資金設立風險補償金激發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扶貧動力,但風險分擔機制較為單一,針對貧困地區的差異化金融監管政策、貨幣信貸傾斜政策、稅收優惠減免政策、財政獎勵補貼政策配套不夠,更缺乏鼓勵先進的激勵政策,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銀行業金融機構特別是農信社作為地方金融主力軍的扶貧動力。
(五)業態環境限制,金融扶貧有力難使。貧困地區信用體系建設較為緩慢,市場主體信用等級偏低,合格的貸款主體較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資金需求期限長、額度大,同時其生產要素無法有效交易和流轉,要素價格發現功能難以實現,在此背景下創新「四權」抵押貸款仍面臨評估難、流轉難、變現難的現實問題及相應風險。
三、助推金融精準扶貧的對策建議
基於前期金融扶貧的有效經驗,隨著扶貧攻堅由易到難、由點到面,扶貧難度越來越大,任務越來越重,如何實現金融扶貧從「大水漫灌」到「精準滴灌」的轉變,確保扶在點上、根上,筆者認為可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宣傳引導,樹立群眾對金融扶貧的正確認識
一是逐村召開金融扶貧動員工作會議,向廣大群眾宣講金融扶貧與目的、意義及措施,宣傳扶貧信貸政策規定、優惠條件、操作流程等,讓貧困戶自願貸款發展產業項目,放心使用貸款,到期歸還貸款。二是加快貧困地區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深入開展「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以及「貧困地區示範戶」、「農村青年信用示範戶」等創建活動,嚴厲打擊各種逃廢債行為,不斷提高貧困地區各類經濟主體的信用意識,營造良好的農村信用環境。三是持續開展送金融知識下鄉活動,加大貧困地區金融知識宣傳培訓力度,捐贈科普、農業、創業、管理等文化書籍和光碟,幫助貧困地區群眾提高文化水平,增長金融知識。
(二)因地制宜,堅持發展特色產業
農村貧困的根本原因是在於產業基礎簿弱,未形成產業「氣候」。因此,發展產業是帶動貧困地區、貧困農戶脫貧致富的重要出路。建議把發展特色產業、優勢產業擺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因地制宜,「一村一策、一戶一案」,推動農村產業化發展與金融資源緊密結合、協調發展,形成可持續的產業群體,利用多種模式,形成示範效應,發揮帶頭作用,讓貧困戶看到產業發展的希望,促進貧困戶想創業、敢創業,想貸款、敢貸款,通過產業發展有效帶動貧困戶脫貧致富。
(三)多方聯動,形成合力共同推進
精準扶貧作為一項系統工程,其所包含的基礎建設、產業發展、教育培訓、醫療衛生等內容涉及財政、交通、農業、林業等多部門多條線,扶貧開發項目成功與否很大程度上決定於對口部門的指導支持,農商行在提供信貸支持的同時仍需牽線搭橋,多方聯動,以農商行金融扶貧為支點,撬動多方扶貧資源的高效運用,與相關職能部門共同為扶貧項目服好務、找好路,通過協同作業建立聯動反應的工作機制,針對不同項目形成可操作性強的項目扶持方案,比如針對中草葯種植、果木栽培、畜牧養殖、鄉村旅遊等不同經營類別形成各具特色的聯動扶持方案。
(四)精準滴灌,深化產品服務創新
一是創新農村「四權」等生產要素擔保方式,即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水域灘塗養殖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積極探索農村「三權」抵押試點,創新「三權」抵質押金融產品。二是根據不同項目不同產業在不同發展周期的不同金融服務需求,個性化定製金融產品及服務,如目前大力推廣並廣受歡迎的「稅金貸」產品。三是加強銀行、保險、政府間業務合作,形成三者之間的協同效應,充分發揮政府、市場、中介組織的作用,分散和緩釋三農信貸風險,有效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五)防範風險,確保扶貧開發健康可持續
農商行作為金融扶貧主體之一,同時作為經營風險的市場主體,其對風險的天然敏感和防控屬性決定了對扶貧開發的可持續性、微利性有一定內在要求,從而決定了金融扶貧既不是慈善救濟,又不是純粹的商業行為,而是在保持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通過信貸投放,啟動示範和帶動效應明顯的扶貧項目,支持有一定經濟效益的產業發展,激發貧困人群的內生發展動力,從而實現可持續的脫貧和發展。對風險的防控要求能實現扶貧項目的篩選功能,過濾低效甚至無效的信貸需求,在實現自身業務可持續發展的同時保證精準扶貧工程高效可持續推進,最終達成互相促進的雙贏局面。

2. 什麼是制約現在農村發展的主要因素

盛盛哥。俺給你回答。 第一。我國自古以來就實行的小農經濟,也可以說是自然經濟,也可以說是自耕農經濟,特點一是分散,二是生產出來的產品都用來自己消費或絕大部分用來自己消費,而不是進行商品交換,是一種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比如封建社會時期的社會經濟情況就是小農經濟佔主導,現在偏遠農村的農村,也都大量存在這種經濟現象. 小農經濟下,農民掌握生產資料和生產工具,生產積極性提高。農民經營規模很小。農民在自己有限的土地上,努力提高耕作技術,為我國農業的精耕細作做出了重要貢獻。但在封建地主階級的沉重壓迫與剝削下,農民承擔了沉重的徭役,小農經濟十分脆弱,每遇災荒瘟疫,多數農民家庭就會陷於貧困,失去土地或破產流亡。 第二。某些不良的政治面貌和官僚資本的壓制性和罪惡性(這個詞一點都不過分。我摸著胸口說的) 第三。由於是發展中國家。人口流動由農村向城市發展。導致農村留守人口減少,多數是老人 孩童。 俺就這么多了

3. 精準扶貧貸款專項統計制度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有何建議

貸款辦理條件:

1、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18-65周歲的中國公民;
2、有正當且有穩定經濟收入的良好職業,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遵紀守法,沒有違法行為及不良信用記錄;
4、貸款用途明確,符合國家規定,且可提供相關證明;
5、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4. 扶貧貸款的扶貧貨款的措施與建議

(一)分業經營是解決扶貧貨款的政策性與商業性經營的長久之策
從國外政策性銀行經營和我國三大政策性銀行運行的實踐經驗來看,扶貧貸款理應劃歸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管理和經營。原因之一,扶貧貸款屬農業政策性業務,符合政策性銀行業務范疇,並且過去是由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管理和經營,它有其管理和經營的基礎與經驗。原因之二,目前,糧食價格放開後,農業發展銀行的業務縮小,有時間和精力來管理扶貧貸款,適宜國家對農業發展銀行業務整合。原因之三,中國農業銀行作為國有商業銀行不應該承擔政策性業務的義務,尤其是目前商業銀行「減員增效」、「整體上市」任務迫在眉睫,扶貧貸款目前狀況無疑是其經營包袱和負擔,不利於農業銀行的發展。原因之四,扶貧貸款由農業發展銀行經營和管理後,在貸款項目的選擇、貸款資金的組織、貸款後續管理、貸款風險的彌補等方面將更專業化、規范化,便於提高扶貧貸款的信貸質量、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完善扶貧貨款風險保障體系是當務之急
扶貧貸款的風險是扶貧貸款存在最嚴重的問題,這也是當前扶貧貸款質量低下的一個重要原因。
①建立我國農業保險公司,或者在現有保險公司業務中增加農業保險險種,擴大農業保險的業務范圍,一方面增加農戶和企業對貸款項目的信心,同時為防範貸款風險提供保障。②設立政府事業型擔保公司,專門負責對包括農業政策性貸款在內的各項政策性銀行貸款的擔保業務,以免減少貸款投向盲目性,達到減少貸款風險目的。③設立股份制的擔保公司,為政策性銀行的貸款提供商業性擔保。④建立公司+農戶的會員機制,要求以農產品加工的企業為龍頭,農戶向企業人股,成為企業會員,公司為農戶貸款擔保,使公司與農戶之間建立不可撤銷的有經濟利益的契約關系,改變過去公司十農戶運做過程中公司不管農戶,農戶不支持公司互不管狀態。
(三)對扶貧貸款及項目實行政策扶持
既然扶貧貸款是一項政策性、社會性強的扶貧,作為政府應該給予多方面的政策傾斜和經濟。
1、貧困地區,在產業和貸款項目選擇上,不能一概使用扶貧貸款,對於一些社會公益性的貸款項目,特別是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應該由國家財政撥款支持建設。
2、稅收是調節經濟職能的重要手段,在貧困地區實施扶貧發展過程中,理應發揮稅收對扶貧的杠桿作用,特別是在扶貧貸款支持的貸款項目中要實行減稅政策。主要包括:對設在貧困地區的企業特別是扶貧貸款支持的企業,企業所得稅實行兩年免徵、三年減半徵收;對為保護生態環境,退耕還生態林、草產出的農業特產品收人,在十年內免徵農業特產稅;對在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免徵耕地佔用稅;對貧困地區內資鼓勵企業、外商投資鼓勵企業及優勢產業的項目在投資總額內進口自用技術設備,除國家規定不予免稅的商品外,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對銀行扶貧貸款業務應免交營業稅、所得稅。
3、改變貼息辦法。銀行對信貸單位按常規利率收息,財政部門將貼息直接補給承貸單位。改變過去財政貼息不及時足額到位而影響經營行的經營效益。
4、採取積極措施,化解扶貧貸款中的不良貸款。
首先,提高扶貧貸款呆賬准備金比例,增強銀行自身消化能力。其次建立財政擔保基金和資本金撥補制,對扶貧貸款形成的呆、壞賬和虧損按年給予彌。再次,對以上措施仍不能消化的,按法定程序實行剝離或核銷。
(四)加強對扶貧貸款的立法保障
在扶貧貸款的運做過程中,既要體現國家對貧困地區的扶貧優惠政策的實施,又要保證扶貧貸款的保本微利,防止扶貧貸款成為救濟款、財政補貼款從而失去貸款扶貧的實際意義。這一方面要提高承貸主體對扶貧貸款項目的認識。另一方面要通過立法的形式而不是一個部門的規定來規范信貸主體、承貸主體、地方政府、財政部門在扶貧貸款中各負其責,從而加強對扶貧貸款資金的完整、貸款風險的防範、貸款項目合法性和貸款利益的保護。真正做到依法貸款經營,依法扶貧致富。

5. 農戶貸款的當前農戶貸款難的原因與對策建議

農戶貸款難的問題比較復雜,存在諸多方面的因素,概括起來主要有: (一)政策和市場因素
作為中部欠發達地區,傳統農業比重較大,農業內部結構不盡合理,隨著近幾年農村改革的逐步深入,適應市場經濟需要大力推進農業結構的調整,使農業結構漸趨優化,總體上符合國家農業產業政策的要求。由於受地域及局部環境的影響,地方有關配套政策相對滯後,政府短期目標行為比較突出,影響了當地農業支柱產業的形成和農業的深層次開發。表現為農業主導產業及特色不明顯,重點不突出,在結構調整中片面強調市場導向,而忽視發揮本地資源優勢,一些地方領導行政干預嚴重,不顧農民意願,一哄而起,農業結構的調整帶有較大的盲目性。如鄂東某縣前幾年為發展蠶桑,要求農民大面積種植蠶桑,當市場情況發生變化後,蠶桑賣不出去,又挖掉蠶桑,後來市場稍有好轉,又重新種植蠶桑,不行後又挖桑,形成「種桑、挖桑、再種桑、再挖桑」的怪事,結果不僅使農民利益受到損害,也使農業銀行和信用社貸款受到損失,挫傷了農民生產和結構調整的積極性。農業是投資大、周期長、收益小的行業,對農戶貸款幾乎沒有什麼盈利,從經營角度講,農村金融部門對這種低效農業不甚願意給予貸款,這在客觀上制約了對農戶貸款的發放。地方相關政策的不配套,缺乏長遠眼光和對市場的准確把握,以及不適當的行政干預,必然影響到信貸功能和作用的有效發揮,削弱了其支農的力度。
(二)資金因素
農戶貸款主要由農村信用社發放,而信用社由於多年積累下來的各種矛盾和大氣候的影響,經營中遇到很大困難,不良信貸資產佔比重高,資金實力普遍不足。制約了對農業生產和農戶所需的信貸投入。資金不足是欠發達地區農村信用社的突出問題。盡管近幾年人民銀行對信用社支農再貸款力度加大,資金總的看有所松動,但仍有不少信用社存在資金緊張問題。不少縣市信用聯社經常動用存款准備金,還有的縣市為保付而不得不使用人民銀行緊急貸款。信用社資金不足表現為:一是信貸資產質量板結,釀成了流動性陷阱,大多數信用社不良信貸資產佔比達80%以上,大量不良信貸資產造成信用社支農能力下降;二是一些信用社虧損過大,佔用了大量資金,造成了信用社支付困難,虧損的壓力既削弱了信用社支農能力,又加劇了其支付矛盾,形成沉重的包袱;三是結算短腳,異地匯款幾度轉匯,又難於到帳,使農民客戶不能得到快捷、便利的服務,致使一些大戶和對公戶紛紛轉移他行,信用社的業務空間受到擠壓,籌資能力受到削弱,進一步導致信用社負債比例失調。
(三)農村信用環境因素
在農村,尤其是在欠發達的貧困山區,人們的信用意識淡薄,法制觀念不強,相對缺乏對信貸資金還本付息的主動性。農村金融業由於本身具有經營上的風險性,對法律機關的依賴性很強,但目前司法效率不高是不爭的事實,使農村金融部門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不少信用社出於無奈,對大量不良信貸資產只好採取消極態度,一般都不願意使用起訴方法來保護金融債權,使許多信貸資產處於自然流失狀態。農村行政干預貸款現象也十分嚴重,由於近幾年基層商業銀行信貸許可權上收,機構撤並,一些縣、鄉行政部門指令信用社發放本不應由信用社發放的非農貸款,這些貸款往往都是有借無還,使那些急需資金的農戶得不到貸款支持。
(四)農戶因素
對大部分農戶來說,貸款難主要是由於償還能力的問題。目前農戶聯保、抵押擔保還不健全,一些邊遠山區這一辦法尚未啟動,缺乏貸款保證條件是農戶得不到貸款支持的一個重要因素。就農戶抵押物來看,僅僅是陳舊的農機具和房屋,由於農村距城區較遠,這些抵押物多數未經過公證和過戶。對農戶的大額貸款的抵押實際是形同虛設,一旦貸款出現風險,抵押物難以受到法律保護。尤其是近年來農民收入普遍下降,稍有風險的項目不敢開發,農民單純依靠種養業,收入很低,對貸款缺乏承受能力。大額信用貸款放出後很少能夠歸還,因此信用社非本社的存單作質押,一般不放大額貸款,而單純從事種養業的農戶,很少有大額存單進行質押,這必然影響到大額貸款的發放。
(五)貸款機構因素
一是健全了內控機制,收貸收息力度加大,對貸款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只懲不獎,使信貸人員普遍產生「懼貸」的心理,多以不貸為上策。加上目前信用社正逐步推行「工效掛鉤」的人事工資制度改革,使信貸人員感到收貸收息與工效掛鉤的壓力和責任不斷加大,受個人利益驅動,造成信貸人員畏首畏尾,以規避風險、明哲保身為主。
二是信用社放款的額度、許可權也制約了農戶貸款的發放,按規定5000元以上的所有貸款都必須報縣聯社集體審批。基層信用社只能發放少量的5000元以下的小額貸款,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對農戶的正常貸款。而且貸款手續繁瑣,環節多,時間長,即使發放一筆小額貸款,從申請到發放,少則一個月,多則2—3個月。
三是在執行貸款政策上存在偏差,如有的信用社在對農戶的等級評定中,要求申請貸款的農戶必須在信用社入股,有股金和其它條件的,可評為一、二等,沒有股金的則評為三、四等,而三、四等是不能獲得貸款的,使那些沒有人股但又需要貸款的農戶得不到信用社的支持。
四是一些信貸人員作風不扎實,沒有經常深入農戶,了解農戶的生產和資金需求情況,對信用社的支農政策宣傳不夠,服務不到位,只是被動地應付,甚至存在關系貸款、人情貸款的現象,使那些真正需要貸款而沒有「路子」的農戶實難獲得貸款。
(六)人民銀行支農再貸款的政策因素
自1999年人民銀行出台支農再貸款政策後,通過不斷增加支農再貸款投入,較好地解決了農村信用社的資金緊張狀況,擴大了農戶貸款面,有力地支持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其積極作用是很明顯的。但從支農再貸款的管理上看,支農再貸款期限較短,不能與農業生產的周期相適應。農業生產具有周期長、季節性強的特點,其資金周轉比較慢,一般地說,傳統的種植業生產周期大多在6個月以上,養殖業大多在9個月以上,有的經濟作物如林果特產品甚至達2—3年才能產生效益。而支農再貸款的期限最長為一年,與農業生產周期不同步,與農戶需求不一致,使得部分缺資信用社對支農再貸款的申請和使用採取極其謹慎態度。事實上,近兩年已有一部分支農資金不能按期收回,信用社只好以拆借資金歸還人民銀行再貸款,影響了信用社對農戶貸款的積極性,也影響了支農再貸款的效果。 從當前看,要把解決農戶貸款難的問題作為農村金融部門特別是農村信用社的中心任務,要站在農民的立場上來思考問題和處理問題,把是否符合農民利益、是否讓農民滿意作為信用社支農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為此,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建議之一:加大支農投入,增加支農信貸資金
朱鎔基總理在九屆人大四次會議上指出:「農業是經濟的基礎,農業問題是未來經濟發展的首要問題,而解決其資金來源則應主要依靠農村信用社」。因此,農村信用社應充分發揮農村金融的主力軍作用,加大信貸支農力度,進一步拓展信貸支農范圍,擴大服務領域,把貸款重點放在支持農戶和農業生產上。信用社支農信貸投入總量不能低於上年水平,對農戶和農業貸款佔全部新增貸款比例應達70%左右。信用社要大力做好資金組織工作,認真清理外拆、外借、外貸資金,兩級聯社要做好轄內信用社的資金餘缺調劑工作,確保支農資金及時投放:信用社在資金不足時,可酌情向人民銀行申請支農再貸款,合理確定再貸款的期限和金額,保證用於信用社增加農戶貸款。
建議之二:明確支持重點,搞好結構調整
農村金融部門要適應農業結構調整需要,拓展信貸領域,把支持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的著力點放到支持結構調整上來。集中資金優先發放農戶種養業貸款和為農業服務的農產品加工、運輸、小型農機具貸款,支持以公司加農戶為主要形式的農業生產貸款和農戶多種經營貸款。在農村經濟發展過程中,專業大戶起著重要的帶動作用,它們為農金部門擴大信貸投放提供了廣闊的空間。要重點支持專業大戶從事農業結構調整的資金需要。為防止結構調整可能造成的信貸資金流失,政府可建立農業結構調節基金,增強農戶在農業結構調整過程中的抗風險能力。政府在農戶優勢項目的產出期,可按農產品銷售額提取千分之五的風險調節基金,作為農業發展項目專項扶持資金或新發展農業項目風險補償金,在農產品市場不景氣的情況下,政府從調節基金中適當拿出一部分,作為價格補差,以平衡農戶 心理,保護優勢項目的穩定發展,避免「跟著感覺走」的短期行為。
建議之三:優化農村信用環境,提高社會信用水平
在這方面要借鑒廣東高州市的做法,結合本地實際,大力推行農村信用鎮、信用村、信用戶的「三信」建設試點工作,由農信社、鄉(鎮)政府、村委會和農戶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共同建立一種「四位一體」的社會信用體系。具體通過評估農戶資信、劃分信用等級、確定授信額度、核發貸款證等,建立「一戶一檔」的貸款管理制度,提高整個農村社會信用水平:為解決那些急需貸款扶持而又缺乏相應保汪條件的大額農戶貸款問題,可由政府牽頭成立專門的中介擔保機構,為農民提供相應的擔保服務,培植更多的既符合貸款政策又具備貸款條件的農戶,以利於爭取信用社的進一步扶持,健全農聯保貸款網路組織體系,農戶小額貸款的聯保可在自然村、組中進行,農村專業大戶的聯保應由所在鄉、鎮種養專業協會成員聯保,無論那一類的聯保都應手續齊全,切實做到既聯保,又聯責。
建議之四:完善與農村經濟發展相適應的信貸管理機制
一是對大額農戶貸款亦可實行信用放款,在健全農戶經濟檔案、夯實農戶信息咨詢系統的基礎上,適當提高農戶信用貸款的額度,針對不同的農戶,不同的農業項目准許發放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信用貸款。
二是適當下放農戶貸款審批權,對20000元以下大額農戶貸款,只要資金充足,可由鄉鎮信用社自主發放,只報聯社備案。
三是在加強內控機制的同時,建立信貸激勵機制,推行信貸營銷責任制,把發放「三農」貸款、擴大農戶貸款面作為對信貸人員考核的內容之一。在進行人事工資制度改革的同時,要充分考慮地方實際,盡可能地制定一系列切實可行的相關配套措施,保證責、權、利的對等,充分調動信貸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從機制上消除他們的「懼貸」心理。
四是對貸款的責任追究應區別對待,如對種養業大戶確因自然災害招致貸款損失,不應由信貸人員承擔全部責任,以減輕信貸人員的心理壓力。
建議之五:改進工作作風,完善金融服務
要在加強貸款管理的同時,按照靈活、方便、安全的原則,改進貸款方式,簡化貸款手續,方便農民貸款。推行貸款公開制度,實現貸款發放「四公開」,即計劃公開、對象公開、額度公開、利率公開,以接受農戶的監督,增加透明度。信用社要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信貸人員要經常深入農戶,搞好調查研究,及時了解農戶的生產、生活資金需求,想農戶所想,急農戶所急,為農民提供資金、信息、技術等多方面的服務,當好農民致富的好參謀。
從長遠看,為了解決信用社的歷史包袱問題,增強信用社的資金實力,有必要從政策上加大對信用社的扶持力度。
第一,是實行優惠的稅收政策。對農村信用社發放的糧棉油種養業貸款應免徵營業稅,對貧困地區信用社繼續免徵所得稅,對高風險信用社在一定期限內實行免稅優惠,使之能休養生息,降低財務風險。
第二,是實行優惠的財政政策。對信用社因承擔政策性貸款業務造成的虧損包袱和信用社過去支付的保值儲蓄貼補息,國家財政應予以補貼。
第三,是合理消化歷史包袱。可考慮:A.對在行社脫鉤時農業銀行甩給信用社的不良資產劃回農業銀行;B.過去政策性的農業學大寨貸款、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前的村組集體貸款、小水電貸款等大多已成呆帳,應由國家和地方政府用專項資金予以本息核消;C.對信用社近些年來承擔的在抗災、扶貧、扶持集體經濟、支持農業產業化建設等政策性支農業務中形成的不良資產,應由國家財政和人民銀行共同組建全國信用社不良資產管理機構,採取收購的形式予以剝離;D.加大農村信用社呆帳核消力度,對有自身承受能力的信用社,允許其提高呆帳核消比例。
第四,是實行低成本融資政策。各級政府可安排一定數量的財政資金,以低利率、長期限(三至五年)借給信用社周轉使用,人民銀行可對各地流動性較好、信用較好,但暫時資金不足的信用社實行低息短期融資,加大對農村信用社的資金支持力度。

6. 三農問題的制約因素有哪些

你好,下面是系統的闡述,其中制約因素答案在第二部分:
一、關於「三農」問題的概念闡述

所謂三農問題其實就是農村問題、農民問題、農業問題的總稱。有人把三農問題概括為「農民真苦、農村真窮、農業真危險」,其實三農問題不是一個問題或是幾個問題,而是一個多因素、相互關聯的系統問題。其表現是:

農業問題,主要表現為農業產業化的問題。目前中國農業大部分還是屬於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沒有形成規模經濟,加入世貿組織後,如何應對國外集約型農業的挑戰?這將是中國作為一個農業大國面臨的嚴峻問題。另外,農業購銷機制不暢是農業不能快速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常常聽到農民抱怨,種了東西賣不出去或賣得過於低廉,主要是因為農民受文化程度、信息等方面的制約,往往一時集中地栽種某種農作物,又沒有好的銷售渠道,在這種情況下,產品必然是賣不出好價錢的。

農村問題,目前突出表現的一個問題是戶籍制度改革。以往戶籍制度將城鄉予以二元分割,形成了城鄉之間經濟發展、文化水平的較大差異。這種戶籍制度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是自上而下行政管理的必要,在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今天已經不太適合當前的經濟社會現狀。

農民問題,可以分為素質和減負兩個問題。農民素質問題,主要是指文化素質。據統計,截至2005年中國義務教育即普九覆蓋率已達到95%,在普九未能覆蓋人口中,農村人口佔大多數。同時,計劃生育政策在農村也受到一定抵制,受文化素質的影響,農村形成了「越窮越生,越生越窮」的惡性循環。關於農民減負問題,黨中央國務院再三強調要減輕農民負擔,但個別地方「令不行禁不止」—農民負擔照原樣,引發農民抗交國稅和集體上訪等事件發生。農民負擔重直接影響農民收入的增加,農民負擔重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政府改革力度不夠,目前還有些地方政府部門仍是「管事的人不多,吃飯的人不少」。因此,減輕農民負擔首先應該考慮加大力度進行機構精減,減員增效,把農民增收放在第一位。

二、目前中國「三農」問題的制約因素

(一)農村勞動力資源過剩,農民素質總體低下

1.農村人口總數大。中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根據《2005年中國統計年鑒》,截至2004年底,我國人口總數為129988萬人,其中鄉村總人口為75705萬人,佔58.24% ,比重之高在世界上是少有的。近幾年我國農村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雖在不斷下降,但仍遠遠高於世界上的很多國家。

2.受教育程度低,農民素質總體低下。

新中國成立五十多年來,我國政府雖然一直致力於科教興國,由於多種原因的影響,目前我國農民科學文化素質還普遍偏低。據統計,目前我國農村勞動力小學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佔37.3%,初中程度的佔50.2%,高中程度的佔9.7%,中專程度的佔2.1%,大專以上的僅佔0.6%。農村勞動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為7.3年,比城市勞動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10.2年低3年,全國92%的文盲、半文盲在農村 。據農業部門統計,農村勞動力中接受過短期培訓的只佔20%左右,接受過初級職業技術教育或培訓的只佔3.4%,接受過中等職業教育的只有0.13%,大多數農民沒有接受職業技術教育,缺乏「一技之長」。農民的文化素質低,已經不能適應農村和現代農業的需要。即使到目前,我國農村絕大多數地區的教育基礎設施還相當落後,還有相當數量的農村適齡青少年只能在土房、無任何教學用具的環境中學習,農村學校的老師中有許多是民辦教師,有些老師甚至用土話進行教學,在這種條件下的教育效果是不理想的。不僅如此,現在農村還是有好多孩子上不了學的。一是由於農村家長對孩子讀書的認識不夠,二是現在的教育費用太高,我國實行9年制義務教育,教育的費用也並不低,似乎每年的增長速度比農民的收入增長速度要快得多。這也無形中增加了農民的負擔。使農民走向致富的路上有多了一道大山。許多農村青少年在讀完初中甚至於小學還沒畢業就已經離開學校,早早的就走上了打工之路。

由於這一些人的普遍素質較低,平均文化水平遠低於城鎮水平,就業本領較低,對於技術的接受能力、市場經濟變化的適應能力都比較差,因此這些農村剩餘勞動力向城鎮轉移畢竟有限。而不得不進行轉移的進城農民工,即使轉移進城,從業崗位也受到極大的限制我國目前就業壓力極大,城市中也存在大量的失業人員,湧入城市的農民工多數無一技之長,只能從事重體力、低收入工作,用農民的話說就是城裡人不願乾的臟活累活,勞動時間太長的活。這必然導致農民收入低、生活困難等社會問題的出現。

以上種種原因使得農民與城鎮居民的收入差距在繼續擴大,農村普遍貧窮落後。1997年農民的人均純收入為2090.1元,城鎮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為5160.3元,兩者的收入差距為1:2.47;2004年農民的人均純收入為2936.4元,城鎮居民為9421.6元,差距已擴大為1:3.2 。

(二)農業生態條件嚴重惡化,農業耕地逐年減少

1.我國農業生態條件的惡化嚴重地表現在,原來就有限的土地資源,農牧用地的數量在不斷減少,土壤的質量在不斷下降,水土流失面積高達國土面積的1/3以上,全國有200多萬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區域亟待治理,耕地面積每年平均減少1000萬畝。我國的土地荒漠化嚴重,全國荒漠化土地面積達262萬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的27%,相當於14個廣東省面積,並且每年還以2460平方公里的速度擴展 。由於自然條件惡劣,乾旱多風,植被稀少,草地退化、沙化和鹼化嚴重,生態環境十分脆弱,農村燃料、飼料、肥料、木料缺乏,嚴重影響當地人民的生產和生活,約有1/4的農村貧困人口生活在荒漠化的地區。改革開放以來,由於大面積砍伐森林,森林儲蓄量急劇下降,全國約有3000畝有林地轉為疏林地、灌木林地、無林地。森林資源危機日益嚴重。大氣、水體、固體垃圾污染日益嚴重,酸雨面積急劇擴大,土壤污染面積占總耕地面積的1/6。全國每年由於生態環境惡化造成的災害損失,占每年GDP的5%左右。農業生態的嚴重惡化無疑給原本脆弱農業雪上加霜,是農業、農村可持續發展的制約因素。

2.耕地急劇減少。

(1)自然因素。近年來,由於氣候條件的惡化,生態環境惡化趨勢不容樂觀,水土流失、荒漠化、沙化等生態環境問題使得本來有限的耕地面積日益減少。根據國家統計局最新公布的數據顯示,2005年我國的人均耕地面積佔有率只相當於當今世界人均耕地面積佔有率的40%。

(2)人為因素。伴隨著農村人口絕對數量上升的同時,作為農業生產最基本生產要素的耕地在我國卻由於工業發展用地、城鎮發展用地、交通發展用地、房地產發展用地等原因使土地不斷減少。據統計,我國耕地的總面積從1996年的19.51億畝減少到2004年的18.37億畝,8年間平均每年減少1425萬畝,這些土地,絕大部分被城市所佔用。國土資源部曾發表過這樣一個數據:現在全國城鄉建設用地約24萬平方公里,人均建設用地已經達到130多平方米,遠遠高於發達國家人均82.4平方米和發展中國家人均83.3平方米的水平。世界上最繁華的城市紐約,包括郊區在內,人均佔地也才112.5平方米。另外,由於農村生活條件差,絕大多數的農村青壯年都向城市轉移,留在農村大多是老弱病殘幼「3860部隊」,無法進行科學耕種,許多耕地成了荒蕪地。加上化肥農葯的過度使用,土地產出能力大打折扣。

(三)農村產業具有天然弱質性、規模小、效益低

1.農村產業具有天然的脆弱性,傳統農業主要是種植農作物,而農作物生產具有季節性強、強度低、物質與能量的轉化效率低下,受自然條件影響大等原因。使得農民的收入常常要靠天吃飯。

2.我國農業生產效率低。在我國農村中,山區面積廣大,農業生產大多沿用的是傳統的生產經營方式,在筆者的老家,農民耕種土地主要還是用耕牛,收割稻穀還用手工敲打。農業經營主體分散經營、規模小、勞動工具落後,生產效率低。導致了勞動生產率低下,影響了農民的收入。

3.農產品成本高,農民收益低。一是化肥、農葯、農膜等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不斷上漲而農產品的價格不升反降。雖然國家曾經多次提高農產品收購價格,但是並沒有改變這種狀態。使農業投入與產出成反比,甚至出現種得越多虧得越大的現象。

(四)缺乏保障措施,農民抵禦風險的能力差

1.政府給予農民賴以生存的土地保障日益削弱。工業發展用地、城鎮發展用地、交通發展用地等在不斷使農業用地逐年減少,而且征地時農民往往得不到合理的補償,失去土地的農民由於沒有土地而僅僅依賴有限的征地補償金來維持生活,這些農民深深地意識到,失去土地對他們會意味著什麼。現在經濟高速增長時還沒有什麼,一旦經濟發生波動,將可能導致嚴重的社會問題。

2.農村缺乏醫療保障,因病致貧、返貧現象嚴重。由於農村醫療衛生基礎薄弱,國家對農村醫療保健投入嚴重不足,農村缺醫少葯現象普遍。同時,農民的收入低也制約著農民的就醫保健需要。由於醫療費用的上升超過了農民實際收入的增長幅度,農民往往因為負擔不起沉重的醫療費而放棄救治機會。據統計,全國農民因無錢就醫的比例已由1985年的4%上升到2000年的9%。在我國農村貧困人口中,約50%屬因病致貧或因病返貧的。我國人口較少的民族聚居區有半數以上的行政村沒有衛生所。全國人口較少民族聚居的行政村共有587個,總人口約95萬,其中現有貧困人口17.5萬,貧困率達18.4%,比同期全國的貧困率高出14.9個百分點 。農村因病致貧、返貧現象比較嚴重。

(五)其它制度約束

1.關於戶籍制度。我國戶籍制度幾經改革,已發生了顯著變化。但是應該看到戶籍制度仍然是經濟發展的障礙,首先,它削弱了經濟要素的自由流動,阻礙了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不利於形成全國統一的勞動力及人才市場;其次是阻礙了城市化進程,對農業現代化及農村人口的轉移形成體制性障礙,中國大量的農村人口需要轉移,但事實上限制卻沒有從根本上放鬆;再者,現行戶籍制度加劇了城鄉割裂,阻礙了城鄉統籌,加劇了社會分化,與住房、消費、教育、社會保障等利益直接掛鉤,不同的戶籍有不同待遇,不僅人為地把本應平等的公民身份劃分為三六九等,而且加大了貧富差距。因此統一城鄉戶籍的意義不僅僅是簡單地從戶口本上改變農民的戶口標簽,更重要的是要給鄉村農民和城市居民平等的國民待遇,不做到這一點,「戶改」的象徵意義要大於實質意義,就沒辦法從根本上改變農民的現狀。

2.關於土地制度。我國現行的土地制度規定,土地歸國家所有,分配給農民個人使用,土地無法自由流轉,自由買賣,這就人為地把農民限制在有限的土地上。農民進城務工,不可能帶著土地走,出租也只能租給就近的農民,加之農地規模小,租地農民支付能力有限等因素,使得出租土地受到諸多限制,租金極低,農民進城沒有資本甚至沒有生活保障,不得不把老幼婦孺留在鄉村。這對於提高農業的生產效率,促進農業發展無任何裨益。另外,由土地所有權引發的土地徵用制度問題使得農民土地被徵用後,得不到合理的補償,因為從法律層面上講,土地歸國家所有,農民失去的僅僅是經營權,土地被徵用後所得的補償不會太多,而喪失土地的農民如果沒有合適的職業崗位,而土地的保障作用不復存在,將成為下不如農民,上不如城市居民的赤貧階層。可以說,現行的土地制度從某種程度上把農民「定」在農村,而由於所有權問題農民的權利又無法得到保障,已經不適應現代社會發展的需求,必須加以改革。

三、解決「三農」問題的措施建議

(一)加快技術創新,貫徹落實科教興農戰略

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農業,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科技是關鍵,人才是根本,教育是基礎,必須改變目前農民文化素質基本較低的局面。

1.強化基礎教育,重視成人教育和職業技術培訓,全面提高農村人口素質。一是要依法普及九年制的義務教育,多渠道籌措資金,加大對農村的教育基礎設施的投入,不斷改善辦學條件,把農村的教育經費比例納入全國教育經費比例中,逐步扭轉基礎教育由農民負擔的狀況。在加強素質教育的同時,還需結合農村的實際情況,在教育的不同階段適當引入職業教育,提高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培養既有文化基礎知識又有專業扶技能的現代農民。二是要加強對農民進行操作性強的實用技術培訓,並對其進行市場經濟意識教育,以提高農民適應市場需求變化、調節生產結構的能力。在實施農村成人教育時,要改革教育內容和教學方式,提高教育內容的可操作性,以崗位培訓為重點,圍繞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通過與有關大中專院校聯合辦學,適時適地地舉辦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專業培訓班。不僅要增加農業生產與農業教育的科技含量,促進農業生產走上依靠科技進步的軌道,還要適應農村城鎮化的發展,培養和培訓製造業和服務業需要的勞動者和專業人才,並為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提供多種教育職業技術培訓服務。

2.用信息化帶動農村的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要使新農村建設取得較大的成效,根本性地改變農村面貌,就要從全局著眼,從實事入手,針對中國農村目前的實際情況,以信息化建設作為突破口。對目前文化素質低下的農民進行系統化的文化教育和職業技術培訓固然重要,但畢竟國家的資金有限,這種有組織的教育和培訓無法惠及全國上下9億多的農民。在當今信息極度發達的時代,如果能搭建一個覆蓋廣泛的農村信息平台,讓農民看到、聽到和城裡人一樣的東西,讓一些健康的文化理念、市場信息、國家的政策法規等逐步滲透到農民的心裡,那麼這將達到一個事半功倍的效果。近年來,信息產業部積極推進「村村通工程」,使全國95%以上的行政村通了電話、電視。目前的問題是,如何充分利用現有網路資源建設農村信息平台。關於這個問題,可以由政府牽頭,整合電信等部門,創建以下幾個模式:

模式一:利用電話資源,開通農村專線咨詢,請專家為農民答疑解惑;

模式二:開通農村信息專網,政府各部門專門提供專用信息。在農村中心學校開設農村網路文化信息站接收信息,專人負責電腦管理和傳單印刷以及科教光碟刻錄,通過學生聯絡員向農民隨時發布實用信息並將農民需求信息收集上來形成互動,使信息進家入戶;

模式三:發揮致富帶頭人作用,選擇村裡文化素質較高或經濟條件較好的農戶給予政策支持,把它建設為信息傳播、發展致富示範點。

每個農村的情況不同,信息需求不同,建設信息平台的方式也可以不同,但關鍵的一點是,就要靠市場運作加政府引導扶助的方式,使信息平台真正服務到位,發揮它助農興農的作用。

3.加大農業科技投入,增強農業抵禦風險的能力和競能力。一要加快建立新型農業科技創新體系。進一步創造條件把農業龍頭企業、農業科研院所等組織推向市場經濟前沿,使龍頭企業成為吸納科技人才、轉化科技成果、推廣先進技術、開發高新技術,更好地提高農村科技水平。二是要加強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繼續深化政府農業體系的改革,大力提倡和鼓勵農業企業的技術推廣,依靠科學技術這個第一生產力和高素質的農民,從根本上增強農業的競爭力。政府財政每年都應按比例增加對公益性農業科技事業的投入,對農戶提供無償或低償的公益性技術服務。

(二)發展生態農業,改善農業生態環境

要改變目前農業生態條件日益惡化的情況,走發展生態農業之路將成為必然。生態農業是按照生態學和生態經濟學原理,應用系統工程方法,把傳統農業技術和現代農業技術相結合,充分利用當地自然和社會資源優勢,因地制宜地規劃和組織實施的綜合農業生產體系。它以發展農業為出發點,按照整體、協調的原則,實行農林水、牧副漁統籌規劃,協調發展,並使各業互相支持,相得益彰,促使農業生態系統物質、能量的多層次利用和良性循環,實現經濟、生態和社會效益的統一。

針對農業生態環境惡化加劇問題,首先要逐步對主要農業土地、水資源、森林、草
地物資源進行合理開發利用,並形成科學的監測管理系統,把開發利用、保護治理、資源增殖三個方面有機地結合起來。二是分析農業生態系統中各種資源組合的特點以及相互作用變化的規律選擇最優要素組合,以發揮資源的優化組合功能。如可以通過改造坡耕地,推廣壠溝栽培等技術,把坡耕地逐步建成高產穩產農田。同時,大力推廣「糧農-林果-草牧」型生態農業模式,發展了農牧型、農果型生態農業;推廣農膜回收和生物防治、合理利用農葯化肥等技術。通過實施「沃土計劃」,推廣秸稈綜合利用,實現秸稈直接還田和過腹還田,提高土壤有機質含量。實行有計劃的退耕還林還草,推廣草灌喬結合,提高植被覆蓋率,力爭盡快地改善我國的惡化的農業生態環境。

(三)轉移農村人口,加快城鎮化建設

1.加快農村城鎮化進程。第一,做好農村城鎮化的長遠整體規劃與布局,科學合理地利用土地等各種資源,切不可盲目重復建設,要切合各地的實際,突出地方特色。第二,搞好小城鎮產業支持,任何一個小城鎮要順利的發育和壯大都必須以具體的產業作為經濟支持,大力發展二、三產業,繁榮小城鎮經濟,否則建起來以後就會成為「空殼城」。第三,搞好小城鎮的基礎設施等方面的建設,為將來小城鎮辦廠、經商、置業的投資經營者提供一個良好環境。第四,改革和完善小城鎮的投融資、用地、購房、發展二三產等相關政策,大力扶持小城鎮的建設與發展。

2.破除對農民進城謀業務工的限制。各類城市和各生產行業都要向農民開放,政府勞動保障部門應對轉移就業的農民提供免費上崗技術培訓,制定合理的工資標准和勞動保護制度。用工經營單位對長期受雇的農民工提供免費的繼續教育,使其中的優秀者得到應有的發展機會。

(四)改革相關制度,建立保障措施

農村問題紛繁復雜,很多問題不能一蹴而就,必須通過法律加以規范,從而循序漸進地加以解決,因此必須加強農村相關法制及保障措施的建設:

1.深化土地及其使用制度的改革,採取措施保護好農民賴以生存的耕地。完善土地徵用制度,以法律的形式規定鐵路、公路等基礎建設用地、城鄉工業用地等嚴禁佔用農田,必須佔用時政府應收取高額的補償費用。農村住宅建設應盡量減少農田的佔用,對農民的住宅面積應根據家庭人口加以規定,佔用良田的應有相應的處罰措施。對目前部分地區撂荒的耕地應做好復墾的工作,可以形成農戶對土地進行規模化的經營。針對當前土地分散經營的弊端可以採取如下的措施進行改革:第一、延長承包期限,明確土地使用的權利和義務,第二、建立土地使用權轉讓制度和交易市場,鼓勵土地的集中經營,第三、重視土地的整治與規劃,為增進土壤肥力提供一定的保證。

2.依法治理生態環境。重點治理對農業生產、農民生活影響嚴重的環境污染,如采礦、冶金、造紙等污染源,嚴禁濫砍濫伐破壞山林植被,造成水土流失。目前,相關的法律規定是有的,但有些地方執行的不夠徹底,應制定相應的法律來監督政策的執行。

3.建立和完善農村醫療保障制度。健康是人力資本的重要組成部分,但當前我國農村在醫療保健方面的投入卻遠不能滿足人力資本提高的要求。為此,各級政府必須高度重視醫療衛生和營養保健事業的發展,逐步建立合理的政府、集體和個人共同投入的融資機制,解決農村醫療保障制度建設中資金匱乏的難題。改革原有的合作醫療體制,因地制宜地發展多層次、多形式、多種類的醫療保障運作模式,以適應廣大農民的需求。搞好初級保健和大病救助工作,尤其是要重視農村的初級衛生保健工作,建立有效的應急機制,以避免某些危害極大的地方病和傳染病的傳播,並針對農民抵禦重病、大病風險能力弱的現狀,實行多方面的社會救助。

4.進行戶籍制度改革,首先必須認識到這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因為在目前城鄉收入和福利差距如此巨大、城市化嚴重滯後的條件下,戶籍制度如果立即取消,城鄉制度完全一體化,大量人口的湧入使得本限於城市居民享有的福利和公共資源將驟顯短缺,必然導致城市陷入混亂和崩潰。因此要改革戶籍制度要先從戶籍制度背後的社會制度逐步改起。其次要加快戶籍管理立法步伐。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中的部分內容已與新的刑法、刑事訴訟法相抵觸,現行的戶口遷移政策和《暫住證申領辦法》等部分規章早已突破了《條例》中的相關內容。對此,要積極開展戶籍法立法調研工作,在廣泛徵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促進戶籍法早日出台。

(五)實施政策傾斜

首先,讓工業反哺農業,統籌城鄉經濟發展。工農業「剪刀差」的形成,城鄉二元經濟結構都是政府決策造成的。解鈴還須系鈴人,在我們的工業建設有了很大發展的今天,應當是變農業支持工業為工業反哺農業的時候了。統籌城鄉經濟發展,逐步將二元經濟向一元經濟過渡,縮小工農差別和城鄉差別,實現城鄉共同富裕。

其次,實行國債向農村傾斜的政策。作為積極財政政策的一部分,用於農業的國債可以有效改善農村基礎設施,為農業、農村經濟和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奠定堅實的發展基礎,同時有利於開拓農村市場,進一步擴大國內需求,有利於全面繁榮農村經濟,有利於早日解決「三農」問題。為此,政府應當將國債向農村傾斜。

最後,發放小額貸款,增強農民致富能力。目前能讓農民迅速增加收入的捷徑之一就是給農民發放1000-4000元小額貸款。有強烈致富願望的農民因資金短缺,不能改變傳統種養方式,而小額貸款卻能彌補這方面的不足。小額貸款應確保用於發展與農業有關的種養、加工等項目,不能用於養老、看病、購房等家庭生活方面。為保證貸款的良性運行,貸款可採取聯保的方式,互相擔保,共同承擔還貸責任,如果小組中有人不能按時還貸,其他成員必須幫他還貸,這在一定程度上規避了貸款風險,促進農村融資體系建設。

四、結 語

綜上所述,「三農」問題是一個宏大的課題,涉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各個方面,對這個課題進行研究應該說是一個挑戰。筆者生於農村長於農村,作為農民的孩子,我對農民的酸甜苦辣有著切身的體會,對農村的種種變遷有著深切的感受。筆者認為「三農」問題是有中國特色的三農問題,必須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進行改革,對症下葯,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從而促進我國的可持續發展。

7. 扶貧貸款有什麼條件限制麽有時間期限嗎

第一條 為了切實加強對國家扶貧資金的管理,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盡快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溫飽問題的決定》(中發〔1996〕12號)和《國務院關於印發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的通知》(國發〔1994〕30號)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扶貧資金是指中央為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溫飽問題、支持貧困地區社會經濟發展而專項安排的資金,包括支援經濟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三西」農業建設專項補助資金、新增財政扶貧資金、以工代賑資金和扶貧專項貸款。
第三條 國家各項扶貧資金應當根據扶貧攻堅的總體目標和要求,配套使用,形成合力,發揮整體效益。
第四條 國家各項扶貧資金必須全部用於國家重點扶持的貧困縣,並以這些縣中的貧困鄉、村、戶作為資金投放、項目實施和受益的對象。非貧困縣中零星分散的貧困鄉、村、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貧困縣,由有關地方各級政府自行籌措安排資金進行扶持。
第五條 支援經濟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和新增財政扶貧資金,重點用於改善貧困地區的農牧業生產條件,發展多種經營,修建鄉村道路,普及義務教育和掃除文盲,開展農民實用技術培訓,防治地方病等。
「三西」農業建設專項補助資金的管理使用,按照財政部制定的《「三西」農業建設專項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財農字〔1995〕10號)執行。
以工代賑資金,重點用於修建縣、鄉公路(不含省道、國道)和為扶貧開發項目配套的道路,建設基本農田(含畜牧草場、果林地),興修農田水利,解決人畜飲水問題等。
扶貧專項貸款,重點支持有助於直接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溫飽的種植業、養殖業和以當地農副產品為原料的加工業中效益好、有還貸能力的項目。
第六條地方各級政府應當根據需要和可能,增加扶貧投入。省、自治區、直轄市向國家重點扶持貧困縣投入的扶貧資金,根據本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狀況,應當達到占國家扶貧資金總量的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其中:陝西、甘肅、寧夏、青海、新疆、內蒙古、雲南、貴州、四川、重慶、西藏、廣西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配套資金比例應當達到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四十;黑龍江、吉林、河北、河南、山西、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海南10個省的地方配套資金比例應當達到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五十。
地方配套資金達不到前款規定比例的,中央將按比例調減下一年度向該省、自治區、直轄市投入的國家扶貧資金數額;調減下來的國家扶貧資金,將安排給達到規定比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
第七條 國家扶貧資金分配的基本依據是:省、自治區、直轄市本年度貧困人口數量和貧困程度、扶貧資金使用效益、地方配套資金落實比例。下一年度各項扶貧資金的安排,由財政部、國家計委、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分別提出初步意見,經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平衡,提出統一的分配方案,報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並於年底一次通知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扶貧資金管理部門根據統一的分配方案,分別按照程序及時下達具體計劃,撥付資金。
第八條 年度支援經濟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新增財政扶貧資金的具體計劃,由財政部在當年3月底前下達,6月底前將資金全部撥付到省、自治區、直轄市。
年度以工代賑資金的具體計劃,由國家計委、財政部在當年3月底前下達,6月底前將資金全部撥付到省、自治區、直轄市。
年度扶貧專項貸款的具體計劃,由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在當年初下達到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3月底前將計劃全部落實到項目,並根據項目進度及時撥付資金。
第九條 國家下達的各項扶貧資金,全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安排使用,由同級扶貧開發工作協調領導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各有關部門規劃和實施項目,並督促各項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國家重點扶持的貧困縣,應當及早做好扶貧開發項目的前期准備工作,不得讓資金等項目。
第十條 實施扶貧項目應當以貧困戶為對象,以解決溫飽為目標,以有助於直接提高貧困戶收入的產業為主要內容,按照集中連片的貧困區域統一規劃,統一評估,一次批准,分年實施,分期投入。使用扶貧專項貸款的項目,應當經有關銀行事前審查論證。
縣級扶貧開發辦事機構應當在每年10月底前,按照當年扶貧貸款計劃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提出下一年度扶貧貸款意向項目計劃,提前為擇優選項作好准備。
第十一條 建立綜合考核指標,實行嚴格的扶貧貸款使用責任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扶貧開發工作協調領導機構每年統一安排下達盤活扶貧貸款存量計劃,並將計劃完成情況與新增扶貧貸款的分配掛鉤。各級扶貧開發辦事機構應當積極支持、協助有關銀行完成核定的催收貸款最高比例和到期貸款回收率的指標,努力盤活貸款存量。盤活的扶貧貸款存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扶貧開發工作協調領導機構按照本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的規定,統一安排使用。
第十二條 建立健全扶貧資金的檢查、監督制度。中央和地方有關部門,尤其是扶貧資金管理部門,對扶貧資金的使用情況應當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扶貧資金不能按時到位,配套資金達不到規定比例,投向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及時糾正。同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社會有關方面加強監督,把行政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結合起來。
第十三條 各級審計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扶貧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專門審計,並把對扶貧資金的審計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日常工作,形成制度。凡轉移、挪用、拖欠、擠占扶貧資金的,必須如數追回,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凡貪污扶貧資金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各級扶貧開發辦事機構和扶貧資金管理部門應當積極配合審計部門對扶貧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工作。
第十四條 有關扶貧資金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本辦法確定的原則,分別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根據本辦法,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1997年8月1日起施行。

8. 精準扶貧貸款問題

不用怕,這個一般是當地政府出的扶貧政策,這個問題不會找到貧困戶的,利息也會給你的,你可以找你的幫扶人進行咨詢。

9. 簡答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的制約因素

因素很多,
人才結構,人口結構與其素質,一個國家的經濟體制,經濟政策等是否適應該國,該國的自然資源是否合理利用,最重要的是該國的科學教育產業是否發達以及其影響下的社會科學技術發展狀況帕金斯認為,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面臨的政治障礙包括三個方面的因素。

1.政府穩定性。穩定的政府能夠為現代企業創造和維持一個穩定的環境。發展中國家由於經歷了長期的國內政局的不穩定,長期的戰亂,或是政府的更迭頻繁,新的政策法規和其他限制不斷替代原有的政策法規,投資風險性很大,從而嚴重阻礙了經濟的增長與發展。

2.政治獨立。發展中國家即使有一個穩定的發展環境,但在殖民時期,宗主國在殖民地創造穩定的環境通常只是為了幫助那些來自殖民宗主國的商人和投資者們獲取利益,而殖民地的大眾卻從中受益甚微。而且大多數殖民地政府只投入極為有限的資金,用於培訓當地人民、開發電力資源或推動工業發展。所以,政治上的獨立也是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的必要條件。
3.經濟政策。壞的經濟政策,會阻礙經濟的增長,使之無法進行,也可以使已經開始的增長停頓下來。經濟發展本身,尤其在早期階段,會造成社會與政治的高度緊張,從而削弱增長所必需的穩定基礎。對政治環境的理解,是制定經濟政策時最基本的要素。對政治環境的理解應始於一種認識,即政治是由政治家而非哲人領導的。哲人可以不管國內不同群體的特殊利益,在傑出的工程師和經濟學家的幫助下,設計出使全社會利益最大化的發展計劃。政治家則必須保證首先採取步驟,使那些選舉他們當政的大眾能繼續支持他們,或者必須小心翼翼地避免各種政策產生新的對立派,或者是舊的對立派別活躍起來,不同勢力的要求和目標造成了經濟政策抉擇上的困難。所以政治與政策揉在了一起,這也是為什麼某些國家能夠有歷史長久的經濟發展,而另一些國家卻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