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可以用深圳的公積金貸款嗎
深圳招行有開展公積金貸款,請您在8:30-18:00致電95555選擇3個人客戶服務-3-3-8進入人工服務提供貸款城市及用途嘗試了解所需資料。
Ⅱ 我在深圳交的住房公積金,想在清遠買房啊,請問貸款時
深圳交公積金可以在異地買房子。根據國家最新政策,公積金是可以異地提取的。 住建部、財政部、央行聯合下發《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要求各地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今後職工連續繳存6個月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並首次明確提出公積金將實現異地互認。住建部2015年9月21日在其官中國上發布了簽署日期為2015年9月15日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明確,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辦理流程為: 1、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 4、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 5、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Ⅲ 清遠買房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
目前清遠未開放異地公積金貸款,所以在清遠買房不能使用東莞的公積金貸款,但是可以申請公積金提取。
Ⅳ 現在在清遠買房,用深圳的公積金貸款可以嗎
不同地區的公積金不能互相使用。你只能在深圳買房時使用公積金貸款,享受公積金的利率。在清遠只能商業貸款,但是每年可以提取公積金提前還貸。不能在深圳申請公積金貨款而在清遠買房。但是你可以在清遠購買房子之後,憑借購房合同到深圳支取你的住房公積金。
Ⅳ 我在深圳買的住房公積金,清遠人,在清遠買房的話,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你在深圳買的住房公積金,興業的也可以在那裡買房的,公積金是全國聯網的,都可以提的。
Ⅵ 可以用深圳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通過公積金中心官網預約辦理,或本人直接到公積金中心管理部辦事大廳辦理。
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有效身份證件;
婚姻狀況證明(提供結婚證或無婚姻證明);
購房合同、首付款憑證、房產證、賣家身份證復印件(二手房);
受託行扣款賬戶(銀行借記卡或存摺)原件、復印件;
公積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產權登記中心出具的借款人家庭房產查詢證明(夫妻雙方,未成年子女);
非本市戶籍家庭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溫馨提示
1.貸款申請人的父母做為公積金貸款共同申請人的,另需提供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公證機構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2.公積金貸款申請表等材料,由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在公積金中心管理部辦事大廳當場面簽,不能由他人代簽。
Ⅶ 廣東省清遠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一)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
(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新開戶繳存者須連續正常繳存12個月以上,外地調入職工將原繳存公積金轉入本市,視為正常繳存);
(三)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普通商品房及二手房)的有關證明材料;
(四)貸款用途必需專款專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用途僅限於購買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購置的住房應當符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建築設計標准。
(五)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譽良好,有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六)具有相當於所購自住住房價款30%以上的首期付款(90平方米以下的自住住房價款20%以上的首期付款),或者具有二手房房款40%以上的首期付款;
(七)具有委託人和受託人認可的房產作為抵押物;
(八)同意在受託銀行設立還款賬戶並同意授權劃款;
(九)已經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幹部職工,公積金貸款無論還清與否,一律暫停辦理用住房公積金二次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
(十)暫停發放繳存職工家庭(含共同借款申請人)購買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Ⅷ 可以用深圳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外地買房子嗎
可以的。
公積金貸款的准入條件是公積金個人繳納300以上交滿6個月,徵信良好就可以貸款,貸款年齡是25到55歲,需要攜帶的資料是本人身份證、婚姻證明、收入證明、銀行流水、住址證明、公積金卡。
Ⅸ 在清遠市繳存公積金可以在廣州市買房貸款嗎
可以的,這種算公積金異地貸款,但是需要符合條件。
可以,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申請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買賣合同;
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和婚姻狀況證明;
工作證明及銀行流水;
首付款單據(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卡);
所購房屋的評估報告書;
買賣雙方簽定的《購房合同》;
原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