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農戶貸款的當前農戶貸款難的原因與對策建議
農戶貸款難的問題比較復雜,存在諸多方面的因素,概括起來主要有: (一)政策和市場因素
作為中部欠發達地區,傳統農業比重較大,農業內部結構不盡合理,隨著近幾年農村改革的逐步深入,適應市場經濟需要大力推進農業結構的調整,使農業結構漸趨優化,總體上符合國家農業產業政策的要求。由於受地域及局部環境的影響,地方有關配套政策相對滯後,政府短期目標行為比較突出,影響了當地農業支柱產業的形成和農業的深層次開發。表現為農業主導產業及特色不明顯,重點不突出,在結構調整中片面強調市場導向,而忽視發揮本地資源優勢,一些地方領導行政干預嚴重,不顧農民意願,一哄而起,農業結構的調整帶有較大的盲目性。如鄂東某縣前幾年為發展蠶桑,要求農民大面積種植蠶桑,當市場情況發生變化後,蠶桑賣不出去,又挖掉蠶桑,後來市場稍有好轉,又重新種植蠶桑,不行後又挖桑,形成「種桑、挖桑、再種桑、再挖桑」的怪事,結果不僅使農民利益受到損害,也使農業銀行和信用社貸款受到損失,挫傷了農民生產和結構調整的積極性。農業是投資大、周期長、收益小的行業,對農戶貸款幾乎沒有什麼盈利,從經營角度講,農村金融部門對這種低效農業不甚願意給予貸款,這在客觀上制約了對農戶貸款的發放。地方相關政策的不配套,缺乏長遠眼光和對市場的准確把握,以及不適當的行政干預,必然影響到信貸功能和作用的有效發揮,削弱了其支農的力度。
(二)資金因素
農戶貸款主要由農村信用社發放,而信用社由於多年積累下來的各種矛盾和大氣候的影響,經營中遇到很大困難,不良信貸資產佔比重高,資金實力普遍不足。制約了對農業生產和農戶所需的信貸投入。資金不足是欠發達地區農村信用社的突出問題。盡管近幾年人民銀行對信用社支農再貸款力度加大,資金總的看有所松動,但仍有不少信用社存在資金緊張問題。不少縣市信用聯社經常動用存款准備金,還有的縣市為保付而不得不使用人民銀行緊急貸款。信用社資金不足表現為:一是信貸資產質量板結,釀成了流動性陷阱,大多數信用社不良信貸資產佔比達80%以上,大量不良信貸資產造成信用社支農能力下降;二是一些信用社虧損過大,佔用了大量資金,造成了信用社支付困難,虧損的壓力既削弱了信用社支農能力,又加劇了其支付矛盾,形成沉重的包袱;三是結算短腳,異地匯款幾度轉匯,又難於到帳,使農民客戶不能得到快捷、便利的服務,致使一些大戶和對公戶紛紛轉移他行,信用社的業務空間受到擠壓,籌資能力受到削弱,進一步導致信用社負債比例失調。
(三)農村信用環境因素
在農村,尤其是在欠發達的貧困山區,人們的信用意識淡薄,法制觀念不強,相對缺乏對信貸資金還本付息的主動性。農村金融業由於本身具有經營上的風險性,對法律機關的依賴性很強,但目前司法效率不高是不爭的事實,使農村金融部門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不少信用社出於無奈,對大量不良信貸資產只好採取消極態度,一般都不願意使用起訴方法來保護金融債權,使許多信貸資產處於自然流失狀態。農村行政干預貸款現象也十分嚴重,由於近幾年基層商業銀行信貸許可權上收,機構撤並,一些縣、鄉行政部門指令信用社發放本不應由信用社發放的非農貸款,這些貸款往往都是有借無還,使那些急需資金的農戶得不到貸款支持。
(四)農戶因素
對大部分農戶來說,貸款難主要是由於償還能力的問題。目前農戶聯保、抵押擔保還不健全,一些邊遠山區這一辦法尚未啟動,缺乏貸款保證條件是農戶得不到貸款支持的一個重要因素。就農戶抵押物來看,僅僅是陳舊的農機具和房屋,由於農村距城區較遠,這些抵押物多數未經過公證和過戶。對農戶的大額貸款的抵押實際是形同虛設,一旦貸款出現風險,抵押物難以受到法律保護。尤其是近年來農民收入普遍下降,稍有風險的項目不敢開發,農民單純依靠種養業,收入很低,對貸款缺乏承受能力。大額信用貸款放出後很少能夠歸還,因此信用社非本社的存單作質押,一般不放大額貸款,而單純從事種養業的農戶,很少有大額存單進行質押,這必然影響到大額貸款的發放。
(五)貸款機構因素
一是健全了內控機制,收貸收息力度加大,對貸款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只懲不獎,使信貸人員普遍產生「懼貸」的心理,多以不貸為上策。加上目前信用社正逐步推行「工效掛鉤」的人事工資制度改革,使信貸人員感到收貸收息與工效掛鉤的壓力和責任不斷加大,受個人利益驅動,造成信貸人員畏首畏尾,以規避風險、明哲保身為主。
二是信用社放款的額度、許可權也制約了農戶貸款的發放,按規定5000元以上的所有貸款都必須報縣聯社集體審批。基層信用社只能發放少量的5000元以下的小額貸款,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對農戶的正常貸款。而且貸款手續繁瑣,環節多,時間長,即使發放一筆小額貸款,從申請到發放,少則一個月,多則2—3個月。
三是在執行貸款政策上存在偏差,如有的信用社在對農戶的等級評定中,要求申請貸款的農戶必須在信用社入股,有股金和其它條件的,可評為一、二等,沒有股金的則評為三、四等,而三、四等是不能獲得貸款的,使那些沒有人股但又需要貸款的農戶得不到信用社的支持。
四是一些信貸人員作風不扎實,沒有經常深入農戶,了解農戶的生產和資金需求情況,對信用社的支農政策宣傳不夠,服務不到位,只是被動地應付,甚至存在關系貸款、人情貸款的現象,使那些真正需要貸款而沒有「路子」的農戶實難獲得貸款。
(六)人民銀行支農再貸款的政策因素
自1999年人民銀行出台支農再貸款政策後,通過不斷增加支農再貸款投入,較好地解決了農村信用社的資金緊張狀況,擴大了農戶貸款面,有力地支持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其積極作用是很明顯的。但從支農再貸款的管理上看,支農再貸款期限較短,不能與農業生產的周期相適應。農業生產具有周期長、季節性強的特點,其資金周轉比較慢,一般地說,傳統的種植業生產周期大多在6個月以上,養殖業大多在9個月以上,有的經濟作物如林果特產品甚至達2—3年才能產生效益。而支農再貸款的期限最長為一年,與農業生產周期不同步,與農戶需求不一致,使得部分缺資信用社對支農再貸款的申請和使用採取極其謹慎態度。事實上,近兩年已有一部分支農資金不能按期收回,信用社只好以拆借資金歸還人民銀行再貸款,影響了信用社對農戶貸款的積極性,也影響了支農再貸款的效果。 從當前看,要把解決農戶貸款難的問題作為農村金融部門特別是農村信用社的中心任務,要站在農民的立場上來思考問題和處理問題,把是否符合農民利益、是否讓農民滿意作為信用社支農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為此,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建議之一:加大支農投入,增加支農信貸資金
朱鎔基總理在九屆人大四次會議上指出:「農業是經濟的基礎,農業問題是未來經濟發展的首要問題,而解決其資金來源則應主要依靠農村信用社」。因此,農村信用社應充分發揮農村金融的主力軍作用,加大信貸支農力度,進一步拓展信貸支農范圍,擴大服務領域,把貸款重點放在支持農戶和農業生產上。信用社支農信貸投入總量不能低於上年水平,對農戶和農業貸款佔全部新增貸款比例應達70%左右。信用社要大力做好資金組織工作,認真清理外拆、外借、外貸資金,兩級聯社要做好轄內信用社的資金餘缺調劑工作,確保支農資金及時投放:信用社在資金不足時,可酌情向人民銀行申請支農再貸款,合理確定再貸款的期限和金額,保證用於信用社增加農戶貸款。
建議之二:明確支持重點,搞好結構調整
農村金融部門要適應農業結構調整需要,拓展信貸領域,把支持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的著力點放到支持結構調整上來。集中資金優先發放農戶種養業貸款和為農業服務的農產品加工、運輸、小型農機具貸款,支持以公司加農戶為主要形式的農業生產貸款和農戶多種經營貸款。在農村經濟發展過程中,專業大戶起著重要的帶動作用,它們為農金部門擴大信貸投放提供了廣闊的空間。要重點支持專業大戶從事農業結構調整的資金需要。為防止結構調整可能造成的信貸資金流失,政府可建立農業結構調節基金,增強農戶在農業結構調整過程中的抗風險能力。政府在農戶優勢項目的產出期,可按農產品銷售額提取千分之五的風險調節基金,作為農業發展項目專項扶持資金或新發展農業項目風險補償金,在農產品市場不景氣的情況下,政府從調節基金中適當拿出一部分,作為價格補差,以平衡農戶 心理,保護優勢項目的穩定發展,避免「跟著感覺走」的短期行為。
建議之三:優化農村信用環境,提高社會信用水平
在這方面要借鑒廣東高州市的做法,結合本地實際,大力推行農村信用鎮、信用村、信用戶的「三信」建設試點工作,由農信社、鄉(鎮)政府、村委會和農戶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共同建立一種「四位一體」的社會信用體系。具體通過評估農戶資信、劃分信用等級、確定授信額度、核發貸款證等,建立「一戶一檔」的貸款管理制度,提高整個農村社會信用水平:為解決那些急需貸款扶持而又缺乏相應保汪條件的大額農戶貸款問題,可由政府牽頭成立專門的中介擔保機構,為農民提供相應的擔保服務,培植更多的既符合貸款政策又具備貸款條件的農戶,以利於爭取信用社的進一步扶持,健全農聯保貸款網路組織體系,農戶小額貸款的聯保可在自然村、組中進行,農村專業大戶的聯保應由所在鄉、鎮種養專業協會成員聯保,無論那一類的聯保都應手續齊全,切實做到既聯保,又聯責。
建議之四:完善與農村經濟發展相適應的信貸管理機制
一是對大額農戶貸款亦可實行信用放款,在健全農戶經濟檔案、夯實農戶信息咨詢系統的基礎上,適當提高農戶信用貸款的額度,針對不同的農戶,不同的農業項目准許發放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信用貸款。
二是適當下放農戶貸款審批權,對20000元以下大額農戶貸款,只要資金充足,可由鄉鎮信用社自主發放,只報聯社備案。
三是在加強內控機制的同時,建立信貸激勵機制,推行信貸營銷責任制,把發放「三農」貸款、擴大農戶貸款面作為對信貸人員考核的內容之一。在進行人事工資制度改革的同時,要充分考慮地方實際,盡可能地制定一系列切實可行的相關配套措施,保證責、權、利的對等,充分調動信貸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從機制上消除他們的「懼貸」心理。
四是對貸款的責任追究應區別對待,如對種養業大戶確因自然災害招致貸款損失,不應由信貸人員承擔全部責任,以減輕信貸人員的心理壓力。
建議之五:改進工作作風,完善金融服務
要在加強貸款管理的同時,按照靈活、方便、安全的原則,改進貸款方式,簡化貸款手續,方便農民貸款。推行貸款公開制度,實現貸款發放「四公開」,即計劃公開、對象公開、額度公開、利率公開,以接受農戶的監督,增加透明度。信用社要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信貸人員要經常深入農戶,搞好調查研究,及時了解農戶的生產、生活資金需求,想農戶所想,急農戶所急,為農民提供資金、信息、技術等多方面的服務,當好農民致富的好參謀。
從長遠看,為了解決信用社的歷史包袱問題,增強信用社的資金實力,有必要從政策上加大對信用社的扶持力度。
第一,是實行優惠的稅收政策。對農村信用社發放的糧棉油種養業貸款應免徵營業稅,對貧困地區信用社繼續免徵所得稅,對高風險信用社在一定期限內實行免稅優惠,使之能休養生息,降低財務風險。
第二,是實行優惠的財政政策。對信用社因承擔政策性貸款業務造成的虧損包袱和信用社過去支付的保值儲蓄貼補息,國家財政應予以補貼。
第三,是合理消化歷史包袱。可考慮:A.對在行社脫鉤時農業銀行甩給信用社的不良資產劃回農業銀行;B.過去政策性的農業學大寨貸款、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前的村組集體貸款、小水電貸款等大多已成呆帳,應由國家和地方政府用專項資金予以本息核消;C.對信用社近些年來承擔的在抗災、扶貧、扶持集體經濟、支持農業產業化建設等政策性支農業務中形成的不良資產,應由國家財政和人民銀行共同組建全國信用社不良資產管理機構,採取收購的形式予以剝離;D.加大農村信用社呆帳核消力度,對有自身承受能力的信用社,允許其提高呆帳核消比例。
第四,是實行低成本融資政策。各級政府可安排一定數量的財政資金,以低利率、長期限(三至五年)借給信用社周轉使用,人民銀行可對各地流動性較好、信用較好,但暫時資金不足的信用社實行低息短期融資,加大對農村信用社的資金支持力度。
Ⅱ 我是精準扶貧困難戶,想做產業項目又缺資金,是否可以去哪家銀行貸款。
什麼也沒有基本不可能
Ⅲ 扶貧車間在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就業扶貧車間成為就地就近轉移就業的新模式。人社部門通過「企業+扶貧車間+貧困戶」的形式,引導企業組織貧困農戶開展農產品加工、手工藝製作等生產活動,幫助貧困人員實現家門口就業。目前,山東已建成就業扶貧車間近3000個,模式正逐步成熟。
但從各地就業扶貧車間建設、使用、管理、作用發揮等方面來看,目前扶貧車間還存在建設積極性不高、資源對接不到位、收益率低等問題,亟須認真研究並加以解決。
進行廣泛動員調動各方參與積極性
建設就業扶貧車間需要資金、設備、場地等,涉及企業、村集體、貧困人口三個主體的利益。企業不但需要投入經費、購買設備、培養技術人員、組織生產管理等,還要考慮貧困人口這個特殊群體在生產過程中能夠創造的價值,能夠實現的效益。村集體不但需要提供廠房、土地等,還要考慮車間可帶動多少貧困人口就業脫貧,給村集體帶來多少收益。貧困人口則更多考慮收入的多少。就業扶貧車間從投入到見效需要一個過程,存在一定風險性。
因此,相關部門需要針對就業扶貧車間的投資者、村集體、貧困人口等主體,進行廣泛動員,使其充分認識到就業扶貧車間在扶貧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所起的作用。
要加強溝通聯系,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積極參與精準扶貧工作;調動貧困村積極性,動員貧困村提供空閑場所、辦公室或學校等閑置場所,以此降低入駐企業投資成本和勞動力成本。
引導扶貧車間與貧困人口簽訂承攬合同和勞動合同,保障貧困人口權益,讓貧困人口切實感受到就業扶貧車間真正幫助他們脫貧,真心為他們服務。通過建設就業扶貧車間,實現戶脫貧、村增收與企業發展有機統一。
積極牽線搭橋實現優質項目資源對接
政府部門應大力鼓勵引導用工形式靈活的農產品加工、手工工藝、來料加工等項目,到村建設就業扶貧車間。大力實施就業扶貧車間項目化運營,借鑒PPP模式,將就業扶貧車間與當地農業龍頭企業、農村電商、產業扶貧項目積極對接,建立合作聯盟,努力實現就業扶貧車間經濟效應和扶貧效應的「雙保障」。
為確保就業扶貧車間盡快落地生產,貧困人口盡快受益、盡快脫貧,在資金投入上,扶貧車間可採取企業出大部分、政府幫扶單位捐一部分、村子出一部分、財政補一部分的方式。在困難問題解決上,政府部門應發揮牽頭攬總作用,積極為就業扶貧車間排憂解難,確保車間按計劃建設生產,發揮應有作用。
各級政府部門應聯合銀行部門,制定針對就業扶貧車間的專項貸款政策。對建設就業扶貧車間的企業,應根據吸納貧困人口情況,實行貸款免息或貼息政策,調動企業積極性,支持就業扶貧車間建設。
嚴格規范要求建設標准化就業扶貧車間
建設就業扶貧車間不能有短視思維,要確保建一處、成一處,就業一批、脫貧一批。所有新建、改建、認定的就業扶貧車間,要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標准和國家環保要求,做到與安全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防止因出現安全生產和環保等問題,影響就業扶貧車間生產,發生勞民傷財的情況。
加強對就業扶貧車間的監管,對就業扶貧車間進行統一編號、統一標識,積極推進就業扶貧車間數據平台建設,實現就業扶貧車間信息全面公開,對其進行動態監管。
規范扶貧車間用工行為,確保扶貧車間安全運營。在用工、社會保障等方面,要按照相關規定規范運作,對吸納貧困人員就業並簽訂承攬合同和勞動合同的企業,可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用行政手段助力標准化就業扶貧車間建設。
強化項目管理實現公平收益分配
要積極探索就業扶貧車間管理模式,避免因村換屆、村幹部調整等人為因素,影響車間的建設和運營。收益分配要本著誰投入多,誰收益多,多方共同受益、兼顧公平的原則。在收益分配上,引導企業多獻愛心,多做慈善,少得利益,讓利貧困人口,支持精準扶貧工作。村集體通過租賃、入股或直接參與經營等方式,增加村集體收入,保證村子長期收益;在保證貧困人口按勞分配的基礎上,盡量多為他們爭取利益。同時要通過法律手段,對就業扶貧車間產權、收益權進行明確,防止出現糾紛和官司,影響就業扶貧車間效能發揮。
充分發揮保險公司作用,加大就業扶貧車間勞動保護力度。開發針對就業扶貧車間繳費低、保險額度大的險種,指導就業扶貧車間為車間工作的貧困人口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最大程度保障就業扶貧車間和貧困人口的利益。
鼓勵扶貧任務重的政府部門多設立就業扶貧車間,並探索在一定時間內,對扶貧成效顯著的車間,按車間貧困人口數量或車間規模,給予就業扶貧車間獎補,獎補資金可主要用於就業扶貧車間的設立和管理運行等。
立足當地特色產業,把產業鏈條延伸到鄉村,把一些技能要求不高的簡單工序放到農村,組織不便外出打工的貧困人口,利用農閑時間到就業扶貧車間進行生產加工。這樣不僅可降低企業用工成本,增加村集體收入,還可以讓貧困群眾實現「一人就業、全家脫貧」
Ⅳ 當前我國扶貧攻堅面臨哪些困難和問題 好看網
(一)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亟待加強。全縣貧困村多在深山、庫區一線,群眾居住分散,自然條件差,交通不便,水利設施老化失修,用電質量不高,基本公共服務不夠到位,抵禦自然災害能力較弱,行路難、飲水難、用電難、上學難、就醫難、居住條件差等問題比較突出。從調研中了解到,一些貧困村的基礎設施建設仍顯滯後,如燕子河鎮有22個組不通公路,部分村民組依賴霍山縣台區供電,村小學教學條件差,道路坡陡彎急、通而不暢,電壓不穩、供電質量差,教學設備差、師資力量弱,嚴重影響了群眾生產生活。桃嶺鄉金橋村20個組居住庫區一線,生產生活資料相對匱乏,交通不便、信息不暢,難以發展產業。
(二)投入不足,持續發展能力弱。一是資金投入難以滿足群眾需求。現有的貧困村基礎條件和資源條件都較差,多在深山庫區一線,基礎設施建設點多線長面廣,任務重成本高,且群眾改善生產生活條件願望迫切,資金投入遠遠不能滿足實際需求,缺口大。扶貧項目資金投入不足,建設標准難以達到規范要求,影響了扶貧項目建設效益的發揮。如貧困村扶貧資金補助每年只有50萬元,只有15%的用於基礎設施建設,不能解決稍大點的工程需要,成效不顯著;產業開發補助每戶平均1500-2000元,可謂杯水車薪。二是部門資金整合難。扶貧資金整合度不高,部門大多各自為陣,撒胡椒面,難以發揮整體效益;互助資金量少且使用面小,發揮的作用有限。三是群眾自我發展能力弱。多數貧困村經濟結構單一,土地拋荒嚴重,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或能人大戶帶動和輻射作用發揮有限,持續增收能力不強。農村留守人員老人居多,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貧困總戶數比例高。思想觀念陳舊,科技意識不強,生產經營能力較低,缺乏致富能力和發展門路,抵禦風險和自我發展能力脆弱。四是制約產業發展要素多。市場、技術、信息等制約要素作用明顯,農技人員少,普及農業技術不到位,市場信息不靈,運輸成本高,難以推動產業發展。精準扶貧項目難實施,扶貧到戶產業需求項目零亂,小而散,一些養殖業項目屬於短期效應,難以形成支柱產業。群眾「等、靠、要」思想較為突出,單打獨干難以發展一體化產業項目,且收入構成不合理,外出務工工資性收入比重較高,缺乏收入穩步增長的長效機制。
(三)扶貧工作長效機制有待健全,返貧現象較為突出。扶貧開發工作與農村其它建設項目缺乏有效銜接,工作聯系、項目對接、資金整合相互之間協調不夠,社會幫扶體系還未完全形成。部門之間合力不夠,不少是各自為陣,統籌協調能力弱。部分行業、部門和單位對扶貧開發的思想認識、重視程度和工作力度不同,實際效果差異性也較大,存在不平衡狀況。因病因教致貧返貧現象較為突出,貧困人口脫貧與返貧相互交織,因重度殘疾、重大疾病、年老體弱致貧佔40%以上,如燕子河鎮金沖村高血壓患者多,且因中風、偏癱使家庭貧困。「因教返貧」的現象仍是常態,中高等教育費用在農村家庭經濟支出中仍占相當大的比例,貧困人口脫貧抗風險能力弱。同時,自然災害、市場風險致貧等也占很大一部分。還有相當一部分貧困戶是病殘、精神障礙和無勞動力戶,基本難以脫貧。
為此,建議:
一要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切實促進產業發展。加大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投入,創新資金運管機制,建立逐年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增長機制,進一步完善規范扶貧開發互助資金管理制度,綜合運用多種政策積極引導信貸資金和社會資金向貧困地區、貧困人口傾斜。集中人力、物力、財力,統籌各類資源,優先解決貧困地區道路不暢通、農田水利設施老化、電力質量不高、信息化落後等突出問題。要加快發展八大農業產業化項目,支持蠶桑等見效快、持續增收的產業化項目,延長產業鏈,提升產品質量和綜合效益。將整村推進、易地扶貧搬遷、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村勞動轉移培訓結合起來,科學規劃、整合資源、聯合共建、分步實施,解決少數發展養豬等功利產業項目、產業項目資金分散、效益不高的問題。探索建立貧困戶參股、入股或與龍頭企業、能人大戶、專業合作社合作發展產業項目,解決貧困戶技術資金不足、產業發展單打一的問題。
二要分類指導,堅持精準扶貧。一是做好項目精準。集中項目資金,投入到適宜產業發展、基礎設施薄弱、有發展前景的地區,實行連片集中幫扶。要善於因地制宜,創新思路方法,加大貧困戶產業項目扶持力度,集中投入,有序推動適度規模經營,提倡貧困戶與龍頭企業、能人大戶捆綁經營收入,促進產業到戶做大做強。二是強化精準到戶。認真開展貧困人口界定和統計工作,摸清現有貧困人口規模、分布、構成和特點等基本情況,因戶制宜,分類指導,逐村逐戶地制定幫扶措施,切實把「精準」落到實處。堅持「扶貧扶志、扶勤扶能」的原則,區分不同情況,分類扶持,建立健全運作激勵機制。集中力量優先扶持有強烈脫貧願望和具備一定勞動技能的貧困戶,提高扶持標准,引導和鼓勵發展見效快、能持續增收的好項目。因殘疾、疾病致貧或無勞動能力、勞動能力低的貧困戶納入社會保障,並與農村低保、醫療救助、危房改造、就學資助和應急救助等結合起來,確保住有所居、病有所救、學有所教。加強教育和引導有勞動能力但好逸惡勞、坐等靠要致貧的貧困戶,激發、激活他們過上好生活的內在動力,最大限度的調動其生產生活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促進增收致富。三是加強精準培訓。要以貧困戶發展致富產業為需求,與廠企聯合、與就業從業相結合,點到點指導,增強實用性,解決培訓大呼隆、學習大眾化的問題。四是精準配置資源。充分用好建檔立卡成果,建立社會扶貧信息供求對接平台,探索建立能人大戶、龍頭企業等社會資源到貧困村投資興業、帶動產業發展就業增收的優惠制度,引導扶貧資源准確投向,促進社會資源精準化配置。
三要進一步完善扶貧機制,促進扶貧措施落到實處。一是完善機制。要進一步履行領導職責,積極整合各方面的資源,充分發揮整村推進、結對幫扶的引領作用,調動群眾參與積極主動性,多元培育社會扶貧主體,引導資金、技術和管理向扶貧村傾斜,形成幫扶與協作、輸血與造血、制度建設與項目實施相結合的扶貧開發工作機制。健全組織機構,加強扶貧隊伍建設,充實、穩定扶貧力量,增強扶貧工作統籌協調能力。二是加大爭取力度。要緊緊抓住大別山區水環境生態補償機制的實施,加快爭取生態補償力度,讓發展的成果實現共享。加大向上級爭取扶貧各項資金爭取力度,明確投入重點,加強資源整合,充分發揮資金的整體作用,給予貧困地區更加優惠、靈活的政策,增強貧困地區、貧困群眾自身造血功能。三是強化結對幫扶。建立健全駐村幫扶機制,充分發揮駐村工作隊作用,幫助制訂具體的幫扶規劃,加強資金、項目和政策的謀劃支持和對接。幫扶單位要切實負起責任,加強協作,統籌各項產業政策,集中力量,形成幫扶合力,真正讓好的政策發揮出好的效益。四是提高宣傳廣度深度。要積極宣傳推廣扶貧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參與扶貧事業,激發貧困地區幹部群眾脫貧致富的信心和活力,讓扶貧事業人人皆願為、人人皆可為、人人皆能為。(劉永剛)
Ⅳ 精準扶貧貸款專項統計制度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有何建議
貸款辦理條件:
1、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18-65周歲的中國公民;
2、有正當且有穩定經濟收入的良好職業,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遵紀守法,沒有違法行為及不良信用記錄;
4、貸款用途明確,符合國家規定,且可提供相關證明;
5、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Ⅵ 扶貧駐村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困難和問題是什麼
一、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亟待加強。
1、全縣貧困村多在深山、庫區一線,群眾居住分散,自然條件差,交通不便,水利設施老化失修,用電質量不高,基本公共服務不夠到位,抵禦自然災害能力較弱,行路難、飲水難、用電難、上學難、就醫難、居住條件差等問題比較突出。
2、從調研中了解到,一些貧困村的基礎設施建設仍顯滯後。
二、投入不足,持續發展能力弱。
1、是資金投入難以滿足群眾需求。現有的貧困村基礎條件和資源條件都較差,多在深山庫區一線,基礎設施建設點多線長面廣,任務重成本高,且群眾改善生產生活條件願望迫切,資金投入遠遠不能滿足實際需求,缺口大。
2、扶貧項目資金投入不足,建設標准難以達到規范要求,影響了扶貧項目建設效益的發揮。如貧困村扶貧資金補助每年只有50萬元,只有15%的用於基礎設施建設,不能解決稍大點的工程需要,成效不顯著;產業開發補助每戶平均1500-2000元,可謂杯水車薪。
3、是部門資金整合難。扶貧資金整合度不高,部門大多各自為陣,撒胡椒面,難以發揮整體效益;互助資金量少且使用面小,發揮的作用有限。
三、是群眾自我發展能力弱。
1、多數貧困村經濟結構單一,土地拋荒嚴重,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或能人大戶帶動和輻射作用發揮有限,持續增收能力不強。
2、農村留守人員老人居多,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貧困總戶數比例高。思想觀念陳舊,科技意識不強,生產經營能力較低,缺乏致富能力和發展門路,抵禦風險和自我發展能力脆弱。
四、是制約產業發展要素多。
1、市場、技術、信息等制約要素作用明顯,農技人員少,普及農業技術不到位,市場信息不靈,運輸成本高,難以推動產業發展。精準扶貧項目難實施,扶貧到戶產業需求項目零亂,小而散,一些養殖業項目屬於短期效應,難以形成支柱產業。
2、群眾「等、靠、要」思想較為突出,單打獨干難以發展一體化產業項目,且收入構成不合理,外出務工工資性收入比重較高,缺乏收入穩步增長的長效機制。
Ⅶ 扶貧貸款難貸,怎麼辦
一、辦理扶貧貸款申請條件:
1、年齡在18歲到60歲之間,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2、持有效身份證件,具有還款能力,並且無不良信記錄;
3、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
4、有貸款意願和自主發展能力;
5、能夠帶動缺乏致富能力的貧困農戶(必須是建檔立卡貧困戶)增收脫貧的致富能人、農村合作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6、貸款人需與貧困戶、村委會、鎮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共同簽訂增收脫貧帶動協議,使用貧困農戶的貸款額度,並作為承貸主體,承擔貸款全部償還責任;
7、貸款人是企業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除具備前1至4款條件外,企業法人必須有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生產經營許可證等合法有效證件。
二、申請精準扶貧貸款的方式:
1、貧困戶申請、直接貸給貧困戶。
2、貧困戶申請、貸給貧困戶,貧困戶把錢交給大戶(企業),與大戶(企業)簽證分紅協議。
3、貧困戶申請、貸給大戶(企業),但大戶(企業)必須與貧困戶簽訂帶動發展、或分紅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