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有沒有會做村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的大神
徵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做過。
其實很簡單就是看這片搬遷中有多少人同意搬遷有多少人不同意搬遷,之後出一個報告就可以了。
『貳』 國家異地扶貧搬遷的房屋能不能申請房貸
扶貧搬遷的房屋能不能申請房貸,需要聯系當地銀行是否有政策支持,若有獲得銀行支持就可申請房貸。
房貸辦理流程:
選擇房產;貸款人在選擇房產時需跟開放商確認該房產是否獲得銀行支持,是否可辦理房屋按揭貸款。
貸款申請;貸款人在確認自己選擇的房產得到銀行按揭支持後,應向銀行或銀行指定的律師事務所了解銀行關於購房者獲得按揭貸款支持的規定,准備有關法律文件,填寫《按揭貸款申請書》,並准備相關的申請資料:(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工作證明、收入證明、銀行規定其他材料。
銀行審核;銀行收到購房者遞交的按揭申請有關法律文件,安排專員審核貸款人是否符合按揭貸款的條件,貸款人通過審核的話,銀行發給貸款人同意貸款通知或按揭貸款承諾書。
簽訂相關合同;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並取得交納房款的憑證後,持銀行規定的有關法律文件與開放商和銀行簽訂《房屋按揭抵押貸款合同》明確貸款數額、年期、利率、還款方式及其他權利義務。
辦理抵押登記、保險;貸款人、開放商和銀行持《房屋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及購房合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備案手續。對期房,在竣工後應辦理變更抵押登記。在通常情況下,由於按揭貸款期間相對較長,銀行為防範貸款風險,要求購房者申請人壽、財產保險。購房者購買保險,應列明銀行為第一受益人,在貸款履行期內不得中斷保險,保險金額不得少於抵押物的總價值。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保險單由銀行執管。
還款賬戶的辦理與確定;貸款人在簽訂《房屋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後,按合同約定,在銀行指定的金融機構開立專門還款賬戶,並簽訂授權書,授權該機構從賬戶中支付銀行與按揭貸款合同的貸款本息和欠款。銀行在確認購房者符合按揭貸款條件,履行《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約定義務。並辦理相關手續後,一次性將該貸款劃入開發商在銀行開設的銀行監管賬戶,作為購房者的購房款。
『叄』 怎樣解決易地扶貧搬遷工作中面臨農戶不願拆除舊房的問題
1、精準搬遷對象。明確搬遷程序選准搬遷對象是異地扶貧搬遷成功的前提,一定要因地制宜,偏遠山區條件艱苦、人口分布分散的農民,可根據條件,實行整村搬遷。
2、了解農戶基本現狀。進村入戶登記與傾聽駐村小組意見相結合,普查工作要深入細致,切實做到普查到戶、逐戶建檔立卡、完備檔案資料,確保應搬遷群眾全部登記造冊。普查工作要尤其注意對符合搬遷條件而又缺乏搬遷能力和意願的困難群眾進行詳實的調查摸底,建立專門的普查檔案。
3,嚴格執行工作程序。要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群眾申請、初定對象、張榜公示、民主評議的標准化工作程序確定移民搬遷安置對象。對於自然環境特別惡劣地區的深度貧困群眾,搬遷意願特別強烈,將他們作為為搬遷安置工作的重點和難點,走「先難後易,整村搬遷」路子。
4、科學布局。根據當地資源條件和環境承載能力,科學布局安置區域,合理確定搬遷重點和規模,結合精準扶貧的有關要求,優先安排搬遷深度貧困戶。制定搬遷考核標准,不能只用單一指標衡量農戶是否貧困。圍繞困難群眾的搬遷安置要逐戶建立檔案、落實責任、嚴格考核、驗收銷號,防止工作中出現避重就輕、避難就易、「搬富不搬窮」的問題。
5,加強金融服務支持。著力「微型金融產品」的開發。即開發適合窮人需要的金融產品,鼓勵村鎮銀行發展、開展貧困村互助資金、小額信用貸款,繼續完善國家扶貧貼息貸款政策,積極推動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努力滿足扶貧對象發展生產的資金需求。
最後,社會資金支持。加大公益資金支持力度,在所得稅前減免用於異地扶貧搬遷等扶貧事業的捐贈。充分利用市場資源配置,推動市場開發,引導社會資金參與,鼓勵內外資企業進駐新村,並為之提供優惠政策。
(3)易地扶貧搬遷貸款風險擴展閱讀
最近隨全國政協民宗委到廣西、甘肅、雲南等民族地區調研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看到這項工作已取得多方進展。
由於搬遷區域主要分布在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搬遷對象主要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發等生存環境差、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地區,易地扶貧搬遷工作面臨諸多特殊困難和問題,需要在實踐過程中不斷加深認識,因地制宜,逐步改進。
注重加強搬遷戶後續發展能力建設。易地扶貧搬遷工作自「八七扶貧」實施以來,有條件、有能力搬遷的群眾很多已遷出,尚未搬遷的相對缺乏市場經濟意識和生產生活技能。移民安置區受土地限制及水電路網等基礎設施薄弱影響,普遍開發空間偏小,很難提供充足就業崗位。
搬遷群眾有的繼續耕種原籍承包土地,成為農忙住「老屋」,農閑住「新宅」的「兩棲」農民,他們普遍希望保留原有承包地。後續發展是檢驗易地扶貧搬遷成敗的關鍵。
建議各地結合搬遷群眾自身條件、就業意向、市場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對吸納一定比例搬遷群眾就業的企業,適當減免稅收。積極培育農民合作社、種養大戶、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力爭每個貧困戶都有企業可以依託。
完善搬遷項目申報、考核、驗收等程序銜接。易地搬遷用地從申報到獲批一般需要6至10個月,安置區規模較大工程一般要跨年度實施。而目前年度搬遷計劃及資金下達,與考核驗收同年度內進行,這勢必造成當年的搬遷任務無法在年底完成。
建議地方政府在年底前上報第二年本省區易地扶貧搬遷建議計劃,有關部門抓緊審核,力爭各項資金及早下達,給地方政府比較寬裕的實施時間。
在控制搬遷用地總量前提下,可以將用地審批許可權下放到省級主管部門。根據不同項目的工程量,實事求是確定工期,指導地方承接、用好來自各渠道的資金。
適當放寬易地扶貧搬遷用地政策。目前國家層面沒有單列扶貧搬遷用地指標,遷出地復墾難度大、效益低,「佔一補一、占優補優」的耕地佔補平衡政策難以落實。安置房建設項目需交納工程規劃許可證等十幾項費用,每平方米稅費200至300元,地方上負擔沉重。
建議針對易地扶貧搬遷項目設立專項用地指標,允許地方政府綜合運用債務、專項建設基金和長期低息貸款支付安置點土地徵用費用。參照棚戶區改造項目辦法,國家和地方出台安置區建設、投融資平台稅費減免政策,指導地方用好用活用足土地增減掛鉤政策。
支持搬遷群眾參與住房建設同時防止因建房返貧。目前有關文件規定,中央補助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均住房建設不能超過一定面積。而有些經濟條件稍好的搬遷戶希望,允許適當貸款,加上自己的努力,把房子建得寬裕些,否則後續建房成本會增加很多。
易地扶貧搬遷的主體是貧困群眾,要鼓勵他們通過自己的艱苦奮斗,主動脫貧。建議根據搬遷戶實際經濟能力,允許通過適當借貸或出工出力等方式參與住房建設。同時要堅決防止盲目擴大住房面積、脫離實際提高建設標准和過度裝修,杜絕出現因建房致貧返貧。
『肆』 異地扶貧搬遷三個嚴的標准指嚴格鎖定搬遷范圍嚴格守什麼嚴抓什麼
嚴格鎖定搬遷范圍,嚴守【住房面積紅線】,嚴抓【住房工程質量】。
遷出地區域劃定標准,劃定區域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土地貧瘠、人地矛盾突出、水資源匱乏等生產生活條件惡劣,通過就地就近幫扶促進生產或就業仍無法讓農戶脫貧的區域,重點是貧困程度相對較深的貧困村;
(2)生態環境脆弱,屬於石漠化重度或中度的地區;
(3)地震活躍帶、地質災害多發易發區;
(4)易漬易澇湖區低窪區。
(4)易地扶貧搬遷貸款風險擴展閱讀
資金籌措渠道:
易地扶貧搬遷資金來源5大塊,即中央預算投資、專項建設基金、地方政府債券、長期信貸資金和貧困戶自籌資金,省按大約6萬元/人預算標准撥付給各縣。
其中:中央預算內資金7000元/人,專項建設基金5000元/人,地方政府債券10000元/人,長期信貸資金人均不超過35000元。農戶自籌資金原則上人均不超過3000元,戶均不超過10000元,對於鰥寡孤獨等特殊困難群體,可免交。
『伍』 關於易地扶貧搬遷的事,大夥怎麼看
按照「戶申請、村初審、鎮審核、縣批復」的程序,實行全過程「陽光操作」。
主要針對居住在深山、庫區和地質災害、地方病多發等生存環境惡劣、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以及生態環境脆弱、限制或禁止開發的農村自然村或居住點的同步搬遷人口,優先安排位於地震活躍帶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威脅或離中心村、鎮較為偏遠的農村自然村或居住點的同步搬遷人口,按照「戶申請、村初審、鎮審核、縣批復」的程序,實行全過程「陽光操作」。
安置方式採取以縣城安置點點內集中安置為主,點外分散安置為輔,按照「縣城安置先集中後分散、鄉鎮安置分散安置」的原則,統籌謀劃,分類實施。 通過採取由政府統規統建的方式,縣城安置點點內購房安置同步搬遷戶約300戶1643人。
(5)易地扶貧搬遷貸款風險擴展閱讀:
易地扶貧搬遷的相關要求規定:
1、因同步搬遷對象認定難度大,工作要求高,各相關單位要講政治、顧大局,切實加強領導、密切協調、認真組織。各鎮要成立專門機構,明確專人負責,確保職責清晰、程序公開,確保同步搬遷工作有序開展。
2、各鎮要按照申請程序和要求,認真審核、嚴格把關、秉公辦事,切實將此民生工程建設成為民心工程,確保搬遷戶安居樂業,確保社會和諧穩定。虛假搬遷及套、冒用他人搬遷資金的,按套領扶貧資金從嚴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鎮、村要對在各個審核環節符合條件或公示無異議的家庭按照「一戶一檔」的要求登記建檔,對不符合條件或公示有異議家庭的申請資料要退回本人,並說明原因。同時要切實做到交接手續齊全、申請材料規范,不丟不亂。
『陸』 貴州易地扶貧搬遷安置房可否抵押銀行借貸
拆遷安置房不能做銀行抵押貸款的。
房產證是房屋產權登記的合法憑據,只有拆遷安置房,沒有辦理產權登記是不能在銀行抵押貸款的。
辦理銀行貸款的資料有:
(1)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軍人證件、戶口簿、暫住證等);
(2)配偶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軍人證件、戶口簿、暫住證等);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及收入流水;
(4)婚姻證明(結婚證、單身證明、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
(5)所在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6)學歷證明(大專以上提供)
(7)房屋產權證
(8)貸款用途證明
『柒』 易地扶貧搬遷問題突出嗎
長沙2月7日消息,搬遷對象中有「李鬼」、面積超標致貧困戶「搬新房卻欠新債」、建房選址不科學致「搬得出卻難致富」……因為在易地扶貧搬遷工作中問題凸顯,花垣縣、慈利縣、辰溪縣、衡南縣、湘陰縣、攸縣、回龍圩管理區等7縣(區)黨政負責人6日被湖南省委、省政府約談,這7個縣(區)委書記分別作檢討,並就如何落實整改表態。
記者了解到,這7個縣(區)有的未能在搬遷工作中嚴格落實「一方水土養不活一方人」的界定標准,有的沒有嚴守住房建設面積政策的紅線,建檔立卡戶人均住房建設面積超過了25平方米。此外,也有的地方沒有嚴守不因搬遷舉債的底線,貧困戶自籌資金超過了人均3000元、戶均1萬元,部分貧困戶還因此舉債。
6日,這7個縣(區)的黨政負責人前往長沙,接受湖南省省委、省政府的約談,7個縣(區)委書記分別作出檢討,並當場表態要如何盡快整改。湖南省政府有關負責人在約談中指出,易地扶貧搬遷是脫貧攻堅的重中之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認識,認真查找原因,及時整改到位,要把約談壓力轉化為為民擔當的動力,舉一反三、知恥後勇,扎實做好今年易地扶貧搬遷工作。
據記者了解,近年來,我國各地易地扶貧搬遷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但存在的問題也不少。如有群眾反映,搬遷對象不精準,導致該搬的沒搬,不該搬的搬了。還有的地方將易地扶貧搬遷與農村危房改造混為一體,導致出現「從村東頭搬到村西頭」,甚至原址安置,只解決了住房安全問題,既未「挪窮窩」,也未「換窮業」。
「蓋了新房欠了新債」問題在部分地方也比較突出。有群眾反映,有的地方對政策執行不嚴,導致新建住房面積嚴重超標,搬遷戶因此大額舉債,甚至出現了「蓋房返貧」。還有的地方存在搬遷安置區選址不科學不合理,對安置點地質條件、自然災害風險、環境承載能力、後續脫貧條件等考慮不足,導致「搬得出、穩不住、難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