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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

發布時間: 2021-04-22 09:28:52

1. 申請深圳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滿足哪些基本條件

1.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在本市或異地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申請時公積金賬戶屬於正常繳存狀態(賬戶封存、凍結及銷戶的為非正常繳存狀態)。本市和異地繳存公積金的時間可以合並計算;

2.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信用狀況認定見《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

3.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

4.申請人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付款;

5.申請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規定要求的擔保;

6.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和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在貸款辦理期間遇政策調整的,以公積金中心受理公積金貸款的時間為准,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處理,但國家、省、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已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

7.符合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8.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1)職工購買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權利人的;

(2)購買單套住房部分產權份額的;

(3)職工與父母、配偶、子女之間買賣住房的;

(4)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未按照《暫行辦法》、《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規定》繳存公積金,或者存在以弄虛作假等方式匯補繳公積金、調整繳存基數、掛靠單位繳存公積金等違法違規情形的。


2. 深圳住房公積金貸款能貸多少

深圳住房公積金個人單獨申請的最高額度為50萬元,且貸款的最高額度不高於單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根據《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第十七條普通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為申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或申請人和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4倍,且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一)根據貸款額度計算得出的每月還貸額度(按等額本息還款法計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過申請人公積金繳存基數或申請人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公積金繳存基數之和的50%;

(二)不高於購房總價款與首付款的差額。首付款比例應符合國家、省及我市房地產調控的相關要求。所購住房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購房總價款以購房合同價與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房地產評估機構作出的評估價中較低者為准;

(三)不高於單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單獨申請的最高額度為50萬元,共同申請的最高額度為90萬元。

3. 深圳的住房公積金可以貸多少款

2018年深圳公積金貸款的額度上限最高是可以貸90萬人民幣,具體的計算方法是,深圳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等於,計算的可貸額度的公積金賬戶余額的十二倍。

並且是需要滿足以下這些條件才能夠完成公積金貸款。

1、每個月都是需要一定的償還的貸款的本息,是不能夠超過公積金的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的基數的50%的,如果是以家庭的為單位的話,參與的額度也是可以由共同的申請人來繳存基數之間的累加來計算的。

2、住房公積金的貸款的額度,是不能夠高於房屋的總款與首付之間的差額的。

3、如果是申請人為單人的話,住房的公積金貸款的最高的額度是50萬的人民幣,如果是申請人是共同的申請的話,那麼一般的也是能夠申請的最高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是為90萬的人民幣的。

4、申請的公積金貸款的人一般的必須是在申請是連續的正常繳納公積金六個月以上的,才是有資格使用公積金貸款的。

5、申請人如果是想要在深圳辦理公積金住房貸款,申請人一般之前在深圳是沒有辦理過公積金貸款才可以,或者是,之前是在深圳所辦理的公積金貸款是已經還清了這種情況下才可以繼續申請的辦理。

拓展資料:

深圳申請公積金貸款條件

符合下列第1至第8條全部條件的,購買新建商品房、保障房、存量商品房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符合下列第9至第19條全部條件的,可申請商業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
1、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在本市或異地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申請時公積金賬戶屬於正常繳存狀態(賬戶封存、凍結及銷戶的為非正常繳存狀態)。本市和異地繳存公積金的時間可以合並計算;
2、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信用狀況認定見《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
3、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
4、申請人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付款;
5、申請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規定要求的擔保;
6、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和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在貸款辦理期間遇政策調整的,以公積金中心受理公積金貸款的時間為准,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處理,但國家、省、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已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
7、符合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8、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1)職工購買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權利人的;
(2)購買單套住房部分產權份額的;
(3)職工與父母、配偶、子女之間買賣住房的;
(4)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未按照《暫行辦法》、《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規定》繳存公積金,或者存在以弄虛作假等方式匯補繳公積金、調整繳存基數、掛靠單位繳存公積金等違法違規情形的。
9、申請人或者配偶應當在本市已辦理了用於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自住住房的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不含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且該貸款尚未結清;
10、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商轉公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在本市或異地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且申請時屬於正常繳存狀態。本市和異地繳存公積金的時間可以合並計算;
11、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12、申請人提前償還部分或者全部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的申請,已經取得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銀行同意;
13、申請人或者其配偶是申請商轉公貸款住房的權利人;
14、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信用狀況認定見《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
15、申請當月前6個月內,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未出現貸款逾期記錄,且符合規定的信用狀況標准;
16、申請人同意提供符合《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要求的擔保(抵押或者質押);
17、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在貸款辦理期間遇政策調整的,以公積金中心受理商轉公貸款申請的時間為准,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處理,但國家、省、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已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
18、符合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19、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1)申請商轉公貸款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權利人的;
(2)原商貸用途為購買單套住房部分產權份額的;
(3)原商貸用途為職工與父母、配偶、子女之間買賣住房的;
(4)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未按照《暫行辦法》、《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規定》繳存公積金,或者存在以弄虛作假等方式匯補繳公積金、調整繳存基數、掛靠單位繳存公積金等違法違規情形的。

4.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的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八條(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形)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三)按本市規定的比例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四)退休的;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六)戶籍遷出本市的;
(七)戶籍不在本市並已申請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的;
(八)女滿45周歲、男滿50周歲,失業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均滿2年的;
(九)在國外或者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十)經公積金管委會審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一)、(二)、(三)項規定中的自住住房限於本市范圍內。
第二十九條(提取的其他要求)依照本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一)、(二)、(三)項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夫妻雙方均可以提取各自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但合計提取額度不得超過經公積金中心審定的當期實際發生額。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或者相關權利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專戶,由公積金中心代管。
第三十條(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情形)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可以按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貸款應當重點支持職工購買保障性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首套普通商品住房。
第三十一條(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具體條件)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請貸款當月之前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規定期限;
(二)首付購(建)房款不低於規定比例;
(三)按規定提供貸款擔保;
(四)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狀況良好;
(五)職工及其配偶均未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全部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六)經公積金管委會審定的其他條件。
前款第(一)項規定中的期限、第(二)項規定中的比例,由公積金中心擬定,經公積金管委會批准後公布執行。
第三十二條(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安排)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除按規定提取風險准備金、公積金中心管理費用和事業發展專項資金外,經公積金管委會決定,剩餘部分可以用於利息補貼和建設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事業發展專項資金應當用於住房公積金信息化和基礎設施等住房公積金公共服務需要,支持住房公積金制度運行和可持續發展。公積金中心應當制訂事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報公積金管委會審定後施行。
第三十三條(利息補貼和建設保障住房)按本辦法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1年以上,且未曾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銷戶提取時,可以給予適當的利息補貼。利息補貼標准由公積金中心制訂後報公積金管委會審定後施行。
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資金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向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符合條件的職工配租或者配售,所得相關收益納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具體辦法由公積金中心制訂並報公積金管委會審定後施行。
第三十四條(住房公積金專項貸款的發放)公積金中心在優先保證繳存職工提取和貸款、留足備付准備金後,經公積金管委會批准,可以將一定比例的住房公積金結余資金向政府投資的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提供貸款,所得相關收益納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
第三十五條(住房公積金管理費用)公積金中心按照略高於本市相同經費性質的事業單位或者法定機構費用標准編制公積金中心管理費用全年預算支出總額,經市財政部門審核後由公積金中心報公積金管委會審議。公積金中心根據公積金管委會審議結果組織實施。

5. 深圳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是什麼

【導語】:很多朋友都打算買房子,想著用公積金來貸款,卻不知道深圳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是什麼,本地寶小別特此為大家整理了深圳公積金貸款的條件,希望能夠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們。
深圳住房公積金貸款主要用以購買商品房、保障房和安居房等房屋貸款,並分為純公積金貸款和公積金商業組合貸款。而深圳公積金貸款條件都是一致的,滿足以下六個條件即可:
1.公積金繳足6個月以上、賬戶正常、有償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不含當月)在本市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及以上,申請時公積金賬戶屬於正常繳存狀態(賬戶封存、凍結及銷戶的為非正常繳存狀態)。所有貸款申請人須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
2.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申請人的父母一方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另一方也應當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
3.已支付首付款:申請人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付款;
4.提供擔保:申請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規定要求的擔保;
5.符合政策要求: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和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
6.符合其他條件:符合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6. 深圳公積金貸款上限一般是多少

單獨申請最高50萬,共同申請最高90萬,具體如下: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

第十七條普通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為申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或申請人和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4倍,且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一)根據貸款額度計算得出的每月還貸額度(按等額本息還款法計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過申請人公積金繳存基數或申請人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公積金繳存基數之和的50%;

(二)不高於購房總價款與首付款的差額。首付款比例應符合國家、省及我市房地產調控的相關要求。所購住房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購房總價款以購房合同價與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房地產評估機構作出的評估價中較低者為准;

(三)不高於單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單獨申請的最高額度為50萬元,共同申請的最高額度為90萬元。

申請人和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公積金貸款前連續三年以上未提取公積金的,其可貸額度可以提高10%,但應符合前款規定之要求。

(6)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深圳市公積金貸款的貸款年限和貸款利率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 公積金貸款期限以年為單位,最長貸款期限:普通公積金貸款不超過30年,且貸款期限與申請人申請貸款時的年齡之和不超過70年;

申請商轉公貸款的,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已還貸款期限與商轉公貸款期限之和不超過30年,且上述貸款期限之和與申請人申請貸款時的年齡之和不超過70年。

第二十條 公積金貸款利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公積金貸款發放後,遇國家公積金貸款利率調整的,公積金中心應當按季度對貸款利率進行調整。

深圳市不能申請貸款的特殊情況: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一)職工購買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權利人的;

(二)購買單套住房部分產權份額的;

(三)職工與父母、配偶、子女之間買賣住房的;

(四)申請人和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未按照《暫行辦法》、《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規定》繳存公積金,或者存在以弄虛作假等方式匯補繳公積金、調整繳存基數、掛靠單位繳存公積金等違法違規情形的。

第十二條 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存在以下信用記錄的,不予公積金貸款:

(一)單筆貸款近24個月內有8次以上逾期達1期,或者2次以上逾期達2期,或者1次以上連續逾期達3期記錄;

(二)單筆信用卡(含准貸記卡)近24個月內有8次以上逾期達1期,或者2次以上逾期達2期,或者1次以上連續逾期達3期的記錄;

(三)單筆信用卡(含准貸記卡)近24個月內狀態為「呆賬」、「凍結」或者「止付」的;

(四)貸款曾被「擔保人代還」或者「以資抵債」等特殊交易記錄。

7. 深圳住房公積金繳納多久可以貸款買房

需要連續繳納6個月,具體規定如下: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

第九條 職工購買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和商品住房(住宅類,下同)申請普通公積金貸款的,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和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6個月,在本市或異地連續按時足額繳存公積金,且申請時處於正常繳存狀態。本市和異地繳存公積金的時間可以合並計算;

(二)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

(三)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且不存在本規定第十二條所規定的信用記錄;

(四)申請人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付款;

(五)申請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規定要求的擔保;

(六)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和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在貸款辦理期間遇政策調整的,以公積金中心受理公積金貸款的時間為准,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處理,但國家、省、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已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

(七)符合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房產套數按購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產套數多的一方的套數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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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不能貸款的特殊情況: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一)職工購買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權利人的;

(二)購買單套住房部分產權份額的

(三)職工與父母、配偶、子女之間買賣住房的;

(四)申請人和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未按照《暫行辦法》、《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規定》繳存公積金,或者存在以弄虛作假等方式匯補繳公積金、調整繳存基數、掛靠單位繳存公積金等違法違規情形的。

第十二條 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存在以下信用記錄的,不予公積金貸款:

(一)單筆貸款近24個月內有8次以上逾期達1期,或者2次以上逾期達2期,或者1次以上連續逾期達3期記錄;

(二)單筆信用卡(含准貸記卡)近24個月內有8次以上逾期達1期,或者2次以上逾期達2期,或者1次以上連續逾期達3期的記錄;

(三)單筆信用卡(含准貸記卡)近24個月內狀態為「呆賬」、「凍結」或者「止付」的;

(四)貸款曾被「擔保人代還」或者「以資抵債」等特殊交易記錄。

8. 深圳公積金貸款中心有什麼規定

一、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滿足條件

1、申請貸款前6個月已按時、足額、連續繳存公積金,並且申請貸款前兩年內沒有欠繳公積金(不同城市對繳存期限的規定不一樣,具體以城市為准);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來源和按時還本付息的能力;

3、申請人所購的住房是用於自住的普通住房;

4、申請人是所購住房的房屋權人或共有權人;

5、申請人可提供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公司作還款保證或銀行認可的有價證券作質押;

6、申請人夫妻雙方沒有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7、符合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它貸款條件。

二、公積金貸款辦理地點

個人辦理公積金貸款要去當地公積金管理辦公室,有市公積金、省公積金、直屬單位公積金(鐵路、煤炭等)。

(8)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一、貸款額度

大部分城市都規定了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比如成都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廣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個人最高額度為50萬元,申請人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最高額度為80萬元。

其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房款總額的70%;

申請公積金貸款還應滿足月還款/月收入不大於50%(其中:月還款包括已有負債和本次負債每月還款之和)。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為1-30年,並不得長於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齡的時間;臨近退休年齡的職工,在考慮其貸款償還能力的基礎上,可適當放寬貸款年限1-3年。

二、貸款優勢

1、方便程度,辦理時間等上差不多。

2、商貸一般沒有貸款上限或上限很高,借款人可以直接申請比較高的貸款金額,住房公積金貸款有上限控制,但高額度的貸款需求可以通過組合貸款方式解決。

3、商貸的貸款對象范圍比較廣,住房公積金貸款一般是住房公積金繳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