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易地扶貧搬遷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國家公布的扶貧標准,把識別權交給基層群眾以保證貧困戶認定的透明公開、相對公平。
❷ 易地扶貧搬遷購買商品房,房的契稅怎麼算的,要交維修基金嗎
需要的。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94號)的規定:
一、首套房繳納規定如下:
1、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購普通商品住宅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按照1%執行;
2、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稅率減半徵收,即實際稅率為1.5%;
3、所購住宅戶型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稅稅率按照3%徵收。
二、二套房繳納規定如下:
購買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業投資性房產(商鋪、辦公寫字樓、商務公寓等),均按照3%的稅率征稅。
根據住建部與財政部聯合印發《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
1、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房屋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
2、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3、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現行標准為: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50元/平方米。
❸ 異地扶貧搬遷的政策具體是怎樣的
1、異地扶貧搬遷需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生活在「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方的;
(2)本人願意搬遷的;
(3)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2、遷出地區域劃定標准,劃定區域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土地貧瘠、人地矛盾突出、水資源匱乏等生產生活條件惡劣,通過就地就近幫扶促進生產或就業仍無法讓農戶脫貧的區域,重點是貧困程度相對較深的貧困村;
(2)生態環境脆弱,屬於石漠化重度或中度的地區;
(3)地震活躍帶、地質災害多發易發區;
(4)易漬易澇湖區低窪區;
(5)屬於縣域內水源保護區、生態保護區核心區域等主體功能區的限制開發區或禁止開發、不宜開發的區域;
(6)地理位置偏遠,交通、水利、電力等基礎設施和教育、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落後,嚴重製約區域發展,並且延伸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成本高於易地扶貧搬遷成本的區域;
(7)農村危房改造任務特別重且其中建檔立卡貧困戶無房戶和D級危房存量大的行政村;
(8)縣域內其他需要搬遷的區域。
(3)異地扶貧搬遷專項貸款擴展閱讀
(一)資金籌措渠道
易地扶貧搬遷資金來源5大塊,即中央預算投資、專項建設基金、地方政府債券、長期信貸資金和貧困戶自籌資金,省按大約6萬元/人預算標准撥付給各縣。
其中:中央預算內資金7000元/人,專項建設基金5000元/人,地方政府債券10000元/人,長期信貸資金人均不超過35000元。農戶自籌資金原則上人均不超過3000元,戶均不超過10000元,對於鰥寡孤獨等特殊困難群體,可免交。
(二)資金使用原則
縣級人民政府可統籌全縣易地扶貧搬遷資金,在充分保障貧困人口基本住房、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建設需求的前提下,項目資金如有結余,允許調劑用於易地扶貧搬遷貸款還本付息,支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後續產業發展和就業。
中央投資和地方政府統籌資金對建檔立卡貧困戶住房建設最低補助標准為800元/m2,各縣市區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建檔立卡貧困戶安置住房建設的差異化補助標准。
(三)資金管理原則
易地扶貧搬遷業務應與其他業務物理隔離、獨立封閉運行。易地扶貧搬遷項目的征地拆遷費用主要由地方政府自籌及整合其他資金解決,不得從易地扶貧搬遷資金中列支。易地扶貧搬遷有關的工作經費由當地政府配套解決,嚴禁從易地扶貧搬遷資金中列支。
對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國家專項建設基金、長期政策性貸款資金和貸款貼息資金等應分別建立台賬,實行專戶專賬管理、專款專用。
❹ 關於易地扶貧搬遷的事,大夥怎麼看
按照「戶申請、村初審、鎮審核、縣批復」的程序,實行全過程「陽光操作」。
主要針對居住在深山、庫區和地質災害、地方病多發等生存環境惡劣、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以及生態環境脆弱、限制或禁止開發的農村自然村或居住點的同步搬遷人口,優先安排位於地震活躍帶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威脅或離中心村、鎮較為偏遠的農村自然村或居住點的同步搬遷人口,按照「戶申請、村初審、鎮審核、縣批復」的程序,實行全過程「陽光操作」。
安置方式採取以縣城安置點點內集中安置為主,點外分散安置為輔,按照「縣城安置先集中後分散、鄉鎮安置分散安置」的原則,統籌謀劃,分類實施。 通過採取由政府統規統建的方式,縣城安置點點內購房安置同步搬遷戶約300戶1643人。
(4)異地扶貧搬遷專項貸款擴展閱讀:
易地扶貧搬遷的相關要求規定:
1、因同步搬遷對象認定難度大,工作要求高,各相關單位要講政治、顧大局,切實加強領導、密切協調、認真組織。各鎮要成立專門機構,明確專人負責,確保職責清晰、程序公開,確保同步搬遷工作有序開展。
2、各鎮要按照申請程序和要求,認真審核、嚴格把關、秉公辦事,切實將此民生工程建設成為民心工程,確保搬遷戶安居樂業,確保社會和諧穩定。虛假搬遷及套、冒用他人搬遷資金的,按套領扶貧資金從嚴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鎮、村要對在各個審核環節符合條件或公示無異議的家庭按照「一戶一檔」的要求登記建檔,對不符合條件或公示有異議家庭的申請資料要退回本人,並說明原因。同時要切實做到交接手續齊全、申請材料規范,不丟不亂。
❺ 「十三五」期間易地扶貧搬遷建設任務完成過半了嗎
近日消息,小康不小康,關鍵看老鄉,更關鍵的是看貧困的老鄉能不能脫貧。2015年,中央決定用5年時間對生活在「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區約1000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施易地扶貧搬遷。易地扶貧搬遷是脫貧攻堅的標志性工程,也是最難啃的硬骨頭,事關脫貧攻堅工作全局。
截至2016年底,全國22個省份1282個縣區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全部開工,完成了249萬人易地扶貧搬遷建設任務,實現了良好開局。2017年將再完成340萬人易地扶貧搬遷建設任務。目前,「十三五」期間易地扶貧搬遷建設任務完成過半。
國家政策日益完善,人們生活更有保障。
❻ 怎樣解決易地扶貧搬遷工作中面臨農戶不願拆除舊房的問題
1、精準搬遷對象。明確搬遷程序選准搬遷對象是異地扶貧搬遷成功的前提,一定要因地制宜,偏遠山區條件艱苦、人口分布分散的農民,可根據條件,實行整村搬遷。
2、了解農戶基本現狀。進村入戶登記與傾聽駐村小組意見相結合,普查工作要深入細致,切實做到普查到戶、逐戶建檔立卡、完備檔案資料,確保應搬遷群眾全部登記造冊。普查工作要尤其注意對符合搬遷條件而又缺乏搬遷能力和意願的困難群眾進行詳實的調查摸底,建立專門的普查檔案。
3,嚴格執行工作程序。要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群眾申請、初定對象、張榜公示、民主評議的標准化工作程序確定移民搬遷安置對象。對於自然環境特別惡劣地區的深度貧困群眾,搬遷意願特別強烈,將他們作為為搬遷安置工作的重點和難點,走「先難後易,整村搬遷」路子。
4、科學布局。根據當地資源條件和環境承載能力,科學布局安置區域,合理確定搬遷重點和規模,結合精準扶貧的有關要求,優先安排搬遷深度貧困戶。制定搬遷考核標准,不能只用單一指標衡量農戶是否貧困。圍繞困難群眾的搬遷安置要逐戶建立檔案、落實責任、嚴格考核、驗收銷號,防止工作中出現避重就輕、避難就易、「搬富不搬窮」的問題。
5,加強金融服務支持。著力「微型金融產品」的開發。即開發適合窮人需要的金融產品,鼓勵村鎮銀行發展、開展貧困村互助資金、小額信用貸款,繼續完善國家扶貧貼息貸款政策,積極推動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努力滿足扶貧對象發展生產的資金需求。
最後,社會資金支持。加大公益資金支持力度,在所得稅前減免用於異地扶貧搬遷等扶貧事業的捐贈。充分利用市場資源配置,推動市場開發,引導社會資金參與,鼓勵內外資企業進駐新村,並為之提供優惠政策。
(6)異地扶貧搬遷專項貸款擴展閱讀
最近隨全國政協民宗委到廣西、甘肅、雲南等民族地區調研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看到這項工作已取得多方進展。
由於搬遷區域主要分布在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搬遷對象主要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發等生存環境差、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地區,易地扶貧搬遷工作面臨諸多特殊困難和問題,需要在實踐過程中不斷加深認識,因地制宜,逐步改進。
注重加強搬遷戶後續發展能力建設。易地扶貧搬遷工作自「八七扶貧」實施以來,有條件、有能力搬遷的群眾很多已遷出,尚未搬遷的相對缺乏市場經濟意識和生產生活技能。移民安置區受土地限制及水電路網等基礎設施薄弱影響,普遍開發空間偏小,很難提供充足就業崗位。
搬遷群眾有的繼續耕種原籍承包土地,成為農忙住「老屋」,農閑住「新宅」的「兩棲」農民,他們普遍希望保留原有承包地。後續發展是檢驗易地扶貧搬遷成敗的關鍵。
建議各地結合搬遷群眾自身條件、就業意向、市場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對吸納一定比例搬遷群眾就業的企業,適當減免稅收。積極培育農民合作社、種養大戶、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力爭每個貧困戶都有企業可以依託。
完善搬遷項目申報、考核、驗收等程序銜接。易地搬遷用地從申報到獲批一般需要6至10個月,安置區規模較大工程一般要跨年度實施。而目前年度搬遷計劃及資金下達,與考核驗收同年度內進行,這勢必造成當年的搬遷任務無法在年底完成。
建議地方政府在年底前上報第二年本省區易地扶貧搬遷建議計劃,有關部門抓緊審核,力爭各項資金及早下達,給地方政府比較寬裕的實施時間。
在控制搬遷用地總量前提下,可以將用地審批許可權下放到省級主管部門。根據不同項目的工程量,實事求是確定工期,指導地方承接、用好來自各渠道的資金。
適當放寬易地扶貧搬遷用地政策。目前國家層面沒有單列扶貧搬遷用地指標,遷出地復墾難度大、效益低,「佔一補一、占優補優」的耕地佔補平衡政策難以落實。安置房建設項目需交納工程規劃許可證等十幾項費用,每平方米稅費200至300元,地方上負擔沉重。
建議針對易地扶貧搬遷項目設立專項用地指標,允許地方政府綜合運用債務、專項建設基金和長期低息貸款支付安置點土地徵用費用。參照棚戶區改造項目辦法,國家和地方出台安置區建設、投融資平台稅費減免政策,指導地方用好用活用足土地增減掛鉤政策。
支持搬遷群眾參與住房建設同時防止因建房返貧。目前有關文件規定,中央補助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均住房建設不能超過一定面積。而有些經濟條件稍好的搬遷戶希望,允許適當貸款,加上自己的努力,把房子建得寬裕些,否則後續建房成本會增加很多。
易地扶貧搬遷的主體是貧困群眾,要鼓勵他們通過自己的艱苦奮斗,主動脫貧。建議根據搬遷戶實際經濟能力,允許通過適當借貸或出工出力等方式參與住房建設。同時要堅決防止盲目擴大住房面積、脫離實際提高建設標准和過度裝修,杜絕出現因建房致貧返貧。
❼ 易地扶貧搬遷安置方式指的是什麼
易地扶貧是指將生活在缺乏生存條件地區的貧困人口搬遷安置到其他地區,並通過改善安置區的生產生活條件、調整經濟結構和拓展增收渠道,幫助搬遷人口逐步脫貧致富。
「十五」期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實施了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共安排國債資金56億元,搬遷120多萬人,取得了顯著成效。「十一五」期間,將繼續積極穩妥地推進易地扶貧工程。
據介紹,「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對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荒漠化、地方病多發等生存環境差、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以及生態環境脆弱、限制或禁止開發地區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優先安排位於地震活躍帶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威脅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2018年12月18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通知,明確易地扶貧搬遷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助力易地扶貧搬遷工作。
(7)異地扶貧搬遷專項貸款擴展閱讀:
七種易地扶貧安置方式:
靖安鎮黨委書記李文韜介紹,為解決搬遷群眾的後續發展問題,鎮里引導群眾發展馬鈴薯種薯擴繁1000畝、甜脆豌豆1000畝、核桃4000畝,引進企業建成中葯材種苗基地560畝,組建合作社擴種羊肚菌150畝,預計貧困群眾人均增收2100元。
「搬窮窩、斬窮根、換窮業,易地扶貧搬遷搬出新生活。」靖安鎮大耆老村的變化僅是昭通市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一個縮影。
當前,昭通市緊盯易地扶貧搬遷脫貧5.18萬戶18.51萬人目標,以精準識別為基礎,以搬遷為手段,以依託老村擴建新村。
本行政村內就近安置、移民新村安置、小城鎮及特色產業園區安置、鄉村旅遊區安置、進城購房安置、分散安置7種安置方式,啟動了534個安置點建設,計劃安置容納搬遷人口3.58萬戶13.14萬人。
昭通市堅持規劃引領建成了一批市、縣級易地扶貧搬遷示範點,積極爭取金融機構的扶貧貸款支持,搶抓機遇與廣東東莞、中山簽訂了「1+8」扶貧協作工作框架協議,扎實推進鎮彝威革命老區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三年行動計劃。
為增強搬遷群眾的「造血功能」,昭通市把產業扶貧作為解決貧困群眾後續發展的根本舉措,把特色產業項目規劃到村,增收產業計劃落實到戶,切實拓寬貧困群眾增收渠道。
在全市825個貧困村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2690個,加大對建檔立卡人口的技能培訓,力爭在全市培訓農村勞動力176萬人次,實現新增轉移就業56萬人以上。
❽ 貴州易地扶貧搬遷安置房可否抵押銀行借貸
拆遷安置房不能做銀行抵押貸款的。
房產證是房屋產權登記的合法憑據,只有拆遷安置房,沒有辦理產權登記是不能在銀行抵押貸款的。
辦理銀行貸款的資料有:
(1)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軍人證件、戶口簿、暫住證等);
(2)配偶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軍人證件、戶口簿、暫住證等);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及收入流水;
(4)婚姻證明(結婚證、單身證明、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
(5)所在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6)學歷證明(大專以上提供)
(7)房屋產權證
(8)貸款用途證明
❾ 易地扶貧搬遷是什麼意思
您好!易地扶貧搬遷指的是將生活在缺乏生存條件地區的貧困人口搬遷安置到其他地區,並通過改善安置區的生產生活條件、調整經濟結構和拓展增收渠道,幫助搬遷人口逐步脫貧致富。"十五"期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實施了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共安排國債資金56億元,搬遷120多萬人,取得了顯著成效。"十一五"期間,將繼續積極穩妥地推進易地扶貧工程。
據介紹,"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對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荒漠化、地方病多發等生存環境差、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以及生態環境脆弱、限制或禁止開發地區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優先安排位於地震活躍帶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威脅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指將生活在缺乏生存條件地區的貧困人口搬遷安置到其他地區,並通過改善安置區的生產生活條件、調整經濟結構和拓展增收渠道,幫助搬遷人口逐步脫貧致富。"十五"期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實施了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共安排國債資金56億元,搬遷120多萬人,取得了顯著成效。"十一五"期間,將繼續積極穩妥地推進易地扶貧工程。
據介紹,"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對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荒漠化、地方病多發等生存環境差、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以及生態環境脆弱、限制或禁止開發地區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優先安排位於地震活躍帶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威脅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2015年12月8日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發展改革委、扶貧辦、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等5部門日前聯合印發《"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方案》,明確用5年時間對"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力爭在"十三五"期間完成1000萬人口搬遷任務,幫助他們與全國人民同步進入全面小康社會。
根據《方案》,"十三五"時期將堅持群眾自願、積極穩妥方針,堅持與新型城鎮化相結合,對居住在"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施易地搬遷,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創新投融資模式和組織方式,完善相關後續扶持政策,強化搬遷成效監督考核,努力做到搬得出、穩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確保搬遷對象盡快脫貧,從根本上解決生計問題。
謝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