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深圳住房公積金里的錢是否可以用來還商業貸款
購買、大修、自建房屋都可以提取公積金,如果你是已經買了房的話,憑購房合同、購房發票、房產權證、身份證、公積金提取證明和提取申請書(由現公積金關系所屬單位開具)就可以申請提取。
一、辦理條件
⒈員工按規定在深圳市參加了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帳戶積累了一定的金額。
⒉員工已購房。
⒊員工本人前來辦理。
二、須提供的資料
⒈提供填寫完整的《深圳市企業員工結算住房公積金申請表》或用人單位出具的證明(《申請表》或單位證明均須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章)。
⒉失業人員或在社保個人窗口繳費的人員辦理結算住房公積金業務,無須提供《申請表》或單位證明。但失業人員須出示失業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一份;個人窗口繳費的人員須提供一份書面申請(申請書上必須有本人的簽名和指模)。
⒊員工購房證明的原件,如房產證、購房合同、銀行抵押貸款合同、購房發票等。如果購房資料原件顯示業主姓名為員工配偶的,員工還須攜帶結婚證原件。
⒋出示個人身份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2份,如是第二代公民身份證,還須復印身份證背面一份。
⒌提交《職工社會保險證》或《深圳市勞動保障卡》。
三、辦理程序
⒈員工憑身份證和《申請表》取號排隊。
⒉填寫銀行「借記卡」申請表,復印資料,靜候叫號。
⒊聽到叫號後到指定窗口列印住房公積金結算單據。
⒋員工本人核對無誤後在三聯單上簽名並按指模。
⒌到銀行窗口等候領取銀行借記卡。
B. 深圳買房多久可以商貸轉公積金貸款
一般來說,正常還貸一年後即可辦理商貸轉公積金貸款,但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在深圳已辦理自住住房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且該貸款尚未結清(不含公積金貸款);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貸款當月之前連續繳存深圳公積金滿6個月且繼續正常繳存;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深圳市未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4、提前償還部分/全部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申請,已取得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銀行同意;
5、申請人或者配偶是申請商轉公貸款住房的權利人;
6、具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且申請當月前6個月內未出現貸款逾期記錄,並符合公積金中心規定的信用狀況標准;
7、同意提供符合《商轉公貸款規定》的擔保;
8、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
C. 深圳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需要哪些條件
若您是在招行深圳分行辦理的住房商業貸款,如需申請商貸轉公積金貸款:
1.申請人或者配偶應當在本市已辦理了用於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自住住房的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不含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且該貸款尚未結清;
2. 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在本市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且申請時屬於正常繳存狀態;
3. 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的父母雙方或者一方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其父母雙方均應當在本市未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4. 申請人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的申請,已經取得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銀行同意;
5. 申請人或者配偶是申請商轉公貸款住房的權利人;
6. 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商轉公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申請當月前6個月內未出現貸款逾期記錄,且符合公積金中心規定的信用狀況標准;
7. 申請人同意提供符合《深圳市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規定》(下稱《商轉公貸款規定》)的擔保(抵押或者質押);
8. 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和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在貸款辦理期間遇政策調整的,以公積金中心受理商轉公貸款申請的時間為准,但國家、省、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已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
D. 深戶,在深圳買房,組合貸款,公積金除了還公積金貸款外,還可以還商貸嗎
商貸的擔保就是房子;公積金由擔保公司擔保,要繳納一定的費用。
具體要求和細節:
辦理事項說明符合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的職工購買本市存量商品房(共有產權人僅限於配偶、子女、或父母),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職工為申請人,配偶應當為共同申請人;職工父母若參與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應成為共同申請人;父母若不參與額度計算,可以成為共同還款人。辦理地點公積金中心福田、龍崗、寶安管理部辦事大廳受理櫃台、各管理部受託銀行駐點櫃台。辦理方式先網上預約,再到現場辦理。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節假日除外)辦理時限1.中心審批:申請材料齊全後5個工作日內;2.受託銀行審批:按受託銀行規定;3.簽訂合同:中心和受託銀行審批完成後5個工作日內;4.發放貸款:符合放款條件後5個工作日內。政策法規依據《擔保法》《合同法》《貸款通則》《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暫行規定》申請材料1.公積金貸款申請資料:(1)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原件);(2)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兩份復印件);(3)已婚職工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4)二手房買賣合同(原件及一份復印件);(5)原《房地產證》及賣方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復印件);(6)貸款申請人所有家庭成員30天內的房產查詢證明(原件);(7)購房首期款憑證(含賣方出具的定金收據)及銀行轉賬單據(原件及一份復印件);(8) 還款賬戶(受託銀行借記卡或存摺,原件及一份復印件);(9)指定評估公司的房產詢價單(復印件);(10)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須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原件);(11)父母做共同申請人或共同還款人的,需要提供戶口薄(原件及一份復印件),或公安部門、公證機構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原件);(12)買賣合同如有代理人簽署的,需提供公證書(原件);(13)如買賣合同中有約定租賃條款的,需提供承租人出具的放棄購買權聲明(原件)以及租賃合同和承租人身份證(一份復印件);(14)賣方出具的延期付款證明(如有需提供原件)(15)其他需要的資料。2.商業貸款申請材料:按照借款人選擇的委託貸款銀行商業貸款要求提交相關申請材料.申請要求所有的貸款申請人及共同還款人在公積金中心受理櫃台辦理業務時需當面簽署相關材料,不能由他人代辦。貸款條件1.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在本市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及以上,申請時公積金賬戶屬於正常繳存狀態(賬戶封存、凍結及銷戶的為非正常繳存狀態)。所有貸款申請人須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申請人的父母一方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另一方也應當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3. 申請人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付款;4. 申請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規定要求的擔保;5. 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和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6. 符合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其他規定1.貸款額度:公積金貸款額度為計算公積金可貸額度的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2倍,且須滿足以下條件:(1)每月償還貸款本息合計(按等額本息法計算)不超過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50%。參與額度計算的共同申請人的繳存基數可以累加;(2)公積金貸款額度不高於購房總價與首付款的差額;(3)職工個人申請的,單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一並申請,且共同申請人參與額度計算的,單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90萬元。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在申請公積金貸款前,連續三年以上均未曾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按照每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計算的貸款額度可以提高10%,但應符合前款規定的其他條件。2.首付比例:購買首套房的,所購住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首付比例不低於20%。所購住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首付比例不低於30%;購買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不低於60%。購買三套房不受理公積金貸款申請。3.貸款期限: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0年,且貸款期限與申請人申請貸款時的實際年齡之和不超過70年。4.貸款利率: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住建部、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在合同有效期內遇利率調整,按季初首月1日執行新利率。商貸利率按各行政策執行。5.還款方式:等額本息還款法和等額本金還款法6.房產套數認定 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房產套數按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產套數最多者為計算基礎;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和未成年子女。相關表格《深圳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溫馨提示1.請辦理業務時一次性提供完整的申請資料。2.請於辦理業務前預先選定公積金貸款的受託銀行。3.公積金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審批按照各行信貸政策執行4.貸款申請人在公積金中心辦事大廳受理櫃台申請貸款時,公積金中心經辦人員會通過申請人選定的受託銀行進行交易房產的估值工作,房產認定價值以交易價值與評估價值孰低的原則來確定。公積金貸款放款以評估公司出具正式評估報告為前提條件之一,評估費由申請人自理。5.首期款(含定金)銀行資金監管比例不得低於50%。6.所購房產已經轉移至申請人名下的,不接受公積金貸款申請。7.若住房公積金政策發生變化以新政策為准。
E. 深圳買房貸款額度一般是多少
若通過我行辦理住房貸款(含一手樓和二手樓)/ 首付比例規定如下:
1.首套房,比例最低30%,即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所購房產價值的70%(不實施「限購」的城市調整為不低於25%)
2.二套房,比例最低40%,即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所購房產價值的60%。
具體您的可貸金額需您提交相關資料,網點審核之後才能確定,您可以直接與當地網點個貸部門聯系咨詢。
F. 深圳購房的商業貸款可以轉成公積金貸款么
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辦理條件:
在深圳購房後的商業貸款,符合規定的條件時可以轉成公積金貸款
1、申請人或者配偶應當在深圳已辦理了用於購買深圳區域內的自住住房的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不含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且該貸款尚未結清;
2、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商轉公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在深圳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且申請時屬於正常繳存狀態;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深圳未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的父母雙方或者一方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其父母雙方均應當在深圳未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4、申請人提前償還部分或者全部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的申請,已經取得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銀行同意;
5、申請人或者配偶是申請商轉公貸款住房的權利人;
6、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商轉公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申請當月前6個月內未出現貸款逾期記錄,且符合公積金規定的信用狀況標准;
7、申請人同意提供符合《深圳市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規定》(下稱《商轉公貸款規定》)的擔保(抵押或者質押);
8、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在貸款辦理期間遇政策調整的,以公積金受理商轉公貸款申請的時間為准,但國家、省、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已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