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的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包括各部門名稱及基本職責)
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內設機構26個,包括:辦公室(黨委辦公室,包括法律事務辦公室)、貨幣信貸管理處、金融穩定處、調查統計處、會計財務處、支付結算處、反洗錢處、科技處、貨幣金銀處、國庫處、內審處、人事處(黨委組織部)、金融研究處、徵信管理處、國際收支處、外匯管理處、事後監督中心、保衛處、離退休幹部處、紀檢監察辦公室、宣傳群工部(機關黨委辦公室)、工會辦公室、營業部、清算中心、後勤服務中心、鈔票處理中心。其中:職能處室19個,黨群工作機構3個,直屬單位4個 。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包括法律事務辦公室):組織協調機關辦公,建立正常辦公秩序,保證機關工作的正常運行;根據上級行有關精神和行領導意見,負責收集、整理、組織起草全行的年度工作計劃、總結、工作會議報告及有關綜合材料;負責全行各類會議的籌備及會議材料的組織工作,負責行長例會及行務會、行長辦公會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做好會議記錄,整理會議紀要以及督查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根據公文處理辦法,負責機關的公文核稿;及時批閱收文,呈送行領導和有關處室傳閱辦理;負責上級機關和地方黨政部門要求辦理(包括文件、會議、領導批示)和本行決定事項、金融機構請示報告的督查督辦;負責機要保密工作,根據保密規章制度,組織開展經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檢查;及時掌握和綜合反映金融工作中的重要情況與信息,參與轄內金融政策的制定和重要調研題目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文書處理、檔案管理、行政及黨委印章和保密設備的使用保管工作,負責機要通信、公文傳輸和文印工作。負責金融宣傳工作,及時反映行內的工作動態;編發《金融簡報》、《金融信息》;負責總、分行刊物、資料在全省的發行代辦工作;負責機關報刊訂閱,信函、電文的收發工作;負責機關的書刊購置及管理工作;與有關部門共同負責機關的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負責對機關各處室綜合崗和縣(市)支行辦公室業務的檢查指導;處理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組織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金融工作的建議和提案;負責組織對各中心支行金融服務等工作以及轄內分支行目標責任制的審核、檢查和考評工作;負責全行的外事工作;負責《金融時報》山西記者站的日常管理工作;領導法律事務辦公室工作;承辦有關法律事務;負責全省人民銀行金融債權的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黨委各部門的日常辦公,保證黨委日常工作的正常運行;負責上級行黨委和地方黨委部門要求辦理和本行黨委決定事項及下級行黨組請示報告的督查督辦;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貨幣信貸管理處:監測貨幣供應量,分析貨幣信貸政策執行情況;負責全省經濟金融形勢分析;監測和反饋信貸政策貫徹執行情況;反映貨幣信用總量特別是貸款有效需求的變化;提出相應的政策調整建議;貫徹實施信貸政策,加強信貸管理;落實總行發布的信貸政策及實施意見,及時反映信貸政策執行情況;監測轄區內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運行狀況,並進行分析與指導;加強信貸政策管理,維護正常信貸秩序;運用分行授權的貨幣政策工具,對轄區貨幣信用總量和結構進行適時調控,負責轄區內短期再貸款、再貼現的管理工作,在分行授權范圍內辦理再貸款、再貼現業務;監測轄區內金融機構存款准備金的繳存情況,嚴格管理和審批轄區農村信用社動用存款准備金;負責轄區銀行間同業拆借、債券等金融市場的管理;負責轄區金融機構的利率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涉及貨幣信貸政策和其他工作,積極承辦分行和本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金融穩定處: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金融方針政策,負責全省金融穩定的各項事宜;加強與轄區及全省各金融監管機構、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協調和溝通;監測、評估全省金融系統風險,研究實施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防範和化解政策措施;對出現風險的金融機構進行處置;根據總行有關規定,參與對出現風險的金融機構的救助、處置、市場退出、破產清算和其他涉及金融穩定的事項;對出現風險的銀行類金融機構進行處置,對出現系統性風險的金融機構特別是對法人機制的風險,負責制定救助和化解措施;對市場退出和實施破產的金融機構,具體組織清算工作;建立一整套有關金融風險預警指標體系,及時向上級行反映本省金融風險情況,並指導、協調解決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積極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調查統計處:按照總行統一要求,採集、匯總金融統計數據,及時上報總行,同時抄報所屬分行;根據《金融統計制度》編制金融統計報表;定期公布金融統計數據;組織金融統計標准化、現代化建設及總行金融統計軟體的推廣、培訓和維護;組織貫徹全國綜合金融統計制度,根據本省情況擬寫具體實施細則;積累、加工、整理、匯編全省金融統計資料;統一管理報表,向行領導和按規定向地方有關部門提供金融統計資料;對金融系統綜合統計制度執行監督檢查,管理協調金融機構統計工作;向當地政府和金融機構提供信息咨詢服務;按期搜集、匯總工業景氣、千戶企業、物價、銀行家調查等方面的統計調查數據,完成總行布置的問卷調查及快速調查,准確、及時上報;分析生產、價格的變化,並綜合研究分析其對信貸的影響,就突出問題及時開展專題調查;負責全省及轄區經濟金融運行分析、預測;開展調查研究工作,完成總行、分行交辦的調研課題;承擔經濟金融動態反映工作,完成動態反映工作任務。
會計財務處:負責全省人民銀行各項會計財務制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安排全省人民銀行會計年終決算工作;編制、匯總、分析、上報會計報表;負責全省人民銀行財務收支管理工作,編制財務收支預算,上報財務報表和財務分析;負責全省人民銀行基本建設項目的審查、上報和監督管理;負責全省人民銀行固定資產的管理;負責全省人民銀行集中采購管理辦法的制定和組織實施。
支付結算處:負責全省支付結算、支付清算和會計核算工作。分別為負責全省支付結算、同城票據交換的法律法規、制度辦法的貫徹執行;負責制定全省支付結算和聯行清算制度、辦法的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省會計核算和現代化支付系統的建設與管理,維護支付清算秩序;負責全省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及《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的執行和監督檢查;負責全省支付清算和聯行清算工作的監管,實施現場和非現場的監督檢查,處罰違反《支付結算辦法》的行為,維護支付結算秩序;負責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全省聯行清算的改進和完善,並對其運行實施管理;負責全省同城票據交換的改進和完善,並對其實施管理和組織本市的運行;負責全省銀行業金融機構重要支付結算業務市場准入、退出的審查,組織管理金融機構間的支付結算業務的代理工作;負責全省支付結算及聯行清算業務工作的宣傳、培訓、組織和協調,調解、處理清算糾紛;負責組織全省重要空白憑證的印製和聯行結算印章的刻制;負責對全省票據憑證、結算憑證、結算印章、聯行印章、聯行密押、銀行匯票密押、支付密碼、數字簽名等安全措施的管理;負責全省支付結算和聯行清算數據的統計、匯總和上報,調查反映支付結算工作的情況及問題;負責轄區內各金融機構開戶管理;代理轄區內各企業在金融機構的賬戶管理;負責全省銀行卡產業發展的組織和管理。
反洗錢處:負責組織協調山西省轄內的反洗錢工作;指導、管理山西省人民銀行系統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資金監測;對金融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反洗錢調查和案件協查;開展反洗錢調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科技處:組織制定省內人民銀行電子化發展計劃和電子化建設工作,包括上報電子化項目計劃,落實項目資金,組織項目實施;負責並組織計算機通信網路的建設、運行、管理和技術支持;負責省內計算機業務處理系統、管理信息系統和辦公自動化系統的推廣應用和技術支持;管理電子化資金,按要求合理安排資金用途,定期檢查資金運用情況,把好資金運用關,確保專款專用;負責省內電子化設備的管理和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管理;負責對全行幹部職工進行計算機知識的普及培訓;負責制定開展科技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並監督運行;協調銀行卡聯網通用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事宜。
貨幣金銀處:調查研究貨幣發行與社會經濟發展的關系,分析轄內經濟運行和貨幣投放、回籠的新情況新問題,為領導部門制定貨幣發行政策、調節貨幣流通提供可靠依據;根據國家貨幣政策和全省經濟發展情況,認真及時編制全省發行基金需要計劃,上報總行核准後,組織實施;根據總行頒發的有關貨幣發行、出納管理制度、法規,結合全省實際,制定相應的實施辦法和具體規定,下發全省執行;辦理人民幣發行基金的保管、調運、銷毀及賬務核算業務;根據上級行規定,具體組織辦理新版人民幣的發行和舊版人民幣的回收工作;根據全省市場貨幣流通狀況和上級行要求,編制全省損傷人民幣銷毀計劃,報總行核准後,組織實施;科學調撥發行基金,保證全省各經濟部門合理的現金需要;組織調查全省市場流通券別需要情況,合理調節市場貨幣流通券別結構,並組織辦理現金收付業務的金融機構辦理票幣兌換和挑剔業務;辦理同級商業銀行存取現金業務;辦理全省及轄區內的現金管理業務;負責全省及轄區內的反假人民幣工作;代管山西省、太原市錢幣學會。
國庫處:組織管理全省國庫工作;組織全省轄區國庫貫徹執行國家金庫條例及實施細則;辦理全省地方預算收入的收納、劃分、報解和預算支出的撥付、退庫;管理全省中央預算收入的收納、報解,防止擠占、截留;檢查和監督全省各級預算收入,按規定的預算級次、預算科目進行收納、劃分、報解,維護各級財政機關的正當權利;組織管理全省國家債券的發行、兌付工作;組織管理和檢查指導全省國庫工作,組織各級國庫加強監管,確保國庫資金安全;向上級國庫和同級財政機關反映預算收支執行情況;辦理國家交辦的同國庫有關的其他工作。
內審處:監督和檢查本中心支行各職能部門、轄區各縣(市)支行執行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等情況;監督和檢查本中心支行職能部門工作人員依法履行公務等情況;對分支機構和重要業務部門的主要負責人進行離任審計;對內審監督工作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及其責任人提出處理建議;負責組織、指導轄區各縣(市)支行的內審工作;完成總行、分行內審部門和本行領導交辦的其他內審事項。
人事處(黨委組織部):負責對本行機關部門領導和所轄縣(市)支行領導班子及成員的考察、考核工作,並辦理具體任免手續;按照國家的政策和上級規定,負責行員的招收、考核、任免、調整、獎懲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人事檔案和專業技術檔案的管理工作,做好人事信息的開發運用,為人才管理科學化服務;負責行員專業技術職稱、工人技術等級的考評、聘任、考核的組織實施工作;管理轄內勞動工資,編制、上報和下達勞動工資計劃;負責轄內員工確定工資、調資、轉正定級、晉級以及福利、獎金的管理等工作;做好人事、勞資、教育統計資料的積累、整理、統計、分析工作,及時、准確、全面的報送各類報表;管理轄內的機構,根據上級行的要求負責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制定工作;負責省內養老保險基金預決算和養老保險基金的提留、離退休費用的支付工作,管理本行職工養老保險基金賬戶和檔案;負責制定轄內在職職工教育規劃、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承辦學歷教育、短期培訓、金融英語專業證書等報名和組織考試工作;根據國務院頒布的職工獎懲條例,加強勞動紀律管理,嚴格考勤制度,做好考勤及獎懲工作;根據黨的組織建設、黨員教育管理的要求和總、分行的安排,結合實際,制定組織工作計劃,並組織貫徹落實;負責轄內人民銀行系統統戰工作;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金融研究處:圍繞貨幣政策決策,按月對全省及轄區經濟金融運行進行監測,按季進行分析;預測全省及轄區經濟金融運行趨勢,預測主要經濟金融指標及其相互關系;對貨幣政策實施效果進行分析研究,並及時反饋;對貨幣信貸等各項政策執行情況及經濟金融運行中的深層次、重大問題進行跟蹤研究,提供決策建議;對本省及轄區內金融穩定、金融服務等問題進行跟蹤研究,提供建議;對金融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等方面進行研究,為地方黨政提供建議;主動開展調查研究工作,完成總行、分行交辦的調研課題。
徵信管理處:負責全省徵信管理工作和宣傳普及工作;負責徵信機構的檢查、管理、監督;負責信貸登記咨詢系統的正常運行和個人徵信系統的建立和推廣;負責運用系統資源開展分析,向有關領導和部門提供各類報表進行信貸結構和風險預測的分析;負責開展信用制度建設宣傳和信用評級。
國際收支處:執行國家外匯管理方針、政策、法規;制定本省實行的相關業務實施細則、操作規程等有關制度;制定工作計劃和專業培訓計劃,並實施;組織全省外匯管理中心支局長會議和省內相關會議,承辦上級組織的會議、活動;起草分局工作匯報、總結、安排、局長報告;組織、考核全省外匯管理政務信息工作,辦好《山西外匯管理》,承辦《中國外匯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文告》在本省的發行工作;通報、分析、預測全省外匯、外債、國際收支形勢;指導、培訓、考核、評比中心支局工作及工作人員;分析全省銀行結售匯情況,編發《山西外匯收支形勢報告》;審核、批准太原市轄區銀行結售匯業務市場准入工作;負責對金融機構外匯業務的日常監管和專項檢查;收集、匯總、分析、上報外匯金融監管報表;負責對金融機構外匯從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年檢工作;負責日常外匯檢查、專項檢查工作;負責外匯案件舉報受理、立案、調查、處理、執行工作;復審、復議中心支局行政處罰案件;負責全省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工作,完成數據申報的統計、匯總、上報;對全省國際收支進行情況分析、形勢預測;核查、處罰違反國際收支申報行為;維護全省外匯管理系統計算機正常運行;及時在全省外匯管理系統推行各項計算機軟體;做好對全省外匯管理計算機人員培訓;做好山西省分局計算機軟體、硬體的維護、保養工作;完成本中支(分局)安排的其他各項工作。
外匯管理處: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項目、經常項目外匯管理相關政策法規,組織、指導、管理、監督、檢查轄內中心支局資本項目、經常項目外匯管理工作,監管轄內外匯指定銀行資本項目、經常項目外匯業務運行。
管理轄內外商直接投資和境外投資項下外匯資金流入、流出、匯兌及外商投資企業驗資詢證,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外匯)和境外投資聯合年檢;管理轄內機構借用國外商業性債務性資本、發行外幣債券、對外擔保、對外發生債權等資本交易及其外匯資金的流入、流出、匯兌;負責投資、外債項下業務登記備案和統計監測;負責對境內機構在境外發行、上市外幣股票的登記和匯兌管理;負責對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外匯市場准入及其外匯資金的流入、流出、匯兌的管理;管理轄內資本項下外匯賬戶;管理轄內個人資產對外轉移等業務。
管理監督轄內機構和個人經常項目下外匯業務匯兌行為;對企業實行分類管理,對超過規定范圍的經常項目下售付匯行為進行真實性審查;負責辦理進出口收付匯核銷;負責對轄內機構經常項目下境內外外匯賬戶的管理,對外匯資金的流動進行監控;負責外幣現鈔使用與攜帶的管理;負責對轄內經常項目外匯業務的統計、監測與分析;負責對轄內保險公司經營外匯業務的市場准入、退出、外匯業務經營的管理;依法對轄內涉及經常項目下外匯收支活動的機構和個人執行外匯管理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事後監督中心:負責所在行中央銀行會計集中核算業務的事後監督;負責所在行各級國庫會計核算業務的事後監督(省國庫,市中心支庫,各縣、市支庫);負責所在行貨幣發行核算業務的事後監督(省發行庫,市中心支庫,各縣、市發行庫);負責所在行外匯核算業務的事後監督;負責所在行各個核算業務已用憑證及報表的裝訂和檔案管理。
保衛處: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上級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山西省(以下簡稱全省)人行系統安全保衛工作規章制度;指導全省人行各級發行庫的守衛安全管理和發行基金、有價證券、金銀、殘損人民幣銷毀的武裝押運工作;負責全省人行系統安全技術防範工作的規劃、組織協調;負責全省人行系統槍支彈葯管理;組織全省人行系統安全保衛工作檢查及保衛幹部和守押人員的業務培訓;協調和配合公安司法機關對全省人民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金融詐騙、盜竊、搶劫、涉槍案件的協查工作;協調山西省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安全保衛工作;協調落實省綜合治理委員會部署的當地人民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安全保衛工作有關的事項;負責太原中心支行發行庫安全守衛工作的協調和發行基金調運押運任務;負責太原中心支行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和機關安全保衛工作;協調公安部門、武警部隊等單位與人民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安全保衛工作有關的事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貫徹黨和國家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方針、政策、法規;根據上級行出台的制度規定,制定本單位的有關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經領導審核通過後具體組織實施;定期對離退休幹部工作進行小結或總結;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管理和服務於機關離退休人員,具體承辦一切有關事宜;對轄區內各縣(市)支行的離退休幹部工作實施指導;負責與上級行離退休幹部工作部門、省市老幹部局保持經常聯系,按要求報送各種材料,做好上傳下達工作;負責轄區內離退休幹部數據統計、匯總、上報工作;負責轄區內離退休人員來信來訪的接待、解釋、回復工作和意見建議的收集、記錄及轉送工作;負責做好人民銀行系統外地來並離退休幹部的接待工作;承辦上級行和本行領導交辦的其它離退休幹部工作事宜。
紀檢監察辦公室:負責對人民銀行系統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和金融政策、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查處人民銀行縣級支行行級幹部和中心支行機關處級以下(含處級)幹部違法違紀案件及重大經濟案件;負責查處上級交辦的案件;根據《黨章》和《行政監察法》的規定,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處分程序,辦理人民銀行系統違紀人員的處分手續;負責人民銀行系統黨員幹部違反黨紀、政紀及經濟案件的統計、分析和案情通報;負責組織轄內人民銀行系統的執法監察工作;負責人民銀行系統紀檢監察有關情況的收集、統計和綜合等工作;負責全轄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和黨風廉政建設的宣傳、教育、責任制落實和考核工作;負責受理群眾來信來訪及信訪舉報的統計、分析等管理工作;承辦紀委、紀檢辦、監察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宣傳群工部(機關黨委辦公室):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上級黨組織關於黨員思想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雙文明」建設的決議;總結和推廣做好黨的宣傳工作的經驗和先進典型;指導所轄黨組織開展理論學習、理論宣傳及形勢教育工作;協助中心支行黨委中心組學習計劃的制訂和學習情況的整理上報工作,對轄內縣(市)支行黨組學習進行檢查督促和指導;指導轄區基層組織,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關於加強和改善黨對群團工作領導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條例;認真落實共青團和青年工作計劃,組織創建「青年文明號」和「青年崗位能手」等活動;承辦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加強基層群團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各級群團組織在本單位管理中的民主參與和民主監督作用;負責機關黨委會和召開黨員大會的准備工作,抓好機關黨的「三會一課」制度的落實;做好黨員發展、民主評議黨員和黨員培訓管理等工作,負責黨員組織關系接轉;與有關部門合作,做好機關職工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精神文明建設,協調機關群團組織,支持他們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會辦公室:依照法律、法規和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保障和維護職工權益;指導轄區基層組織,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關於加強和改善黨對工會工作領導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條例;加強組織建設,落實職代會制度,充分發揮各級工會組織在本單位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作用;組織領導轄區人行系統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勞動競賽、業務比賽、知識競賽等創優爭先評選表彰活動;組織召開轄區人行系統工會、女職工工作等會議,研究部署工作並組織實施;以創建「雙文明單位」、「職工之家」為載體,組織開展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活動;積極開展「全民健身」活動;負責中支機關計劃生育工作;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健全並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崗位培訓,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素質;完成黨委和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營業部:負責轄區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的資金匯劃和准備金賬戶管理;辦理再貼現、再貸款業務。負責轄區財政、稅務、海關等徵收機關徵收的中央級、省級、市級的預算收入的入庫、退庫和市級預算收入的撥付工作;負責對太原轄區4個縣支庫、10個代理支庫和1個中心經收處的業務進行管理、檢查、指導;負責組織轄區商業銀行國債發行、兌付業務及代理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業務的管理、檢查、指導。負責太原轄區發行基金的調運、保管、投放、回籠、銷毀及賬務核算工作,確保現金供應;代理貨幣金銀處辦理全省各市中心支行流通券清分、殘幣復點、銷毀的出入庫業務;依法對人民幣收付業務、反假貨幣和現金管理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太原轄區經濟、金融信息的收集、統計與分析、調研工作;依法對太原轄區金融機構執行統計制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處罰。負責營業部內部財產的管理工作;配合做好鼓樓辦公區水、電、暖等公用設施的運行、維護、保養工作和公用場所的清潔保潔工作。承辦太原中支交辦的其他工作。
清算中心:負責支付系統城市處理中心的日常業務運行和系統運行維護;負責本省(市、區)內與支付系統連接的中央會計核算系統(ABS)、國庫綜合業務系統(TBS)和商業銀行前置機(MBFE)等系統接入條件的保障和改善;負責本省(市、區)內支付系統運行維護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對各支付系統參與者提供必要的運行維護方面的指導;根據清算總中心要求,承擔有關系統監控和維護服務工作。
後勤服務中心:負責機關各項開支的賬務處理和財務報銷工作;負責全行各項財產的管理、清理和登記工作;負責各類會議人員的安排接待等工作;負責機關辦公樓的日常管理、維護和保養,確保辦公樓的正常運轉和冬季取暖、夏季空調的及時開放;負責職工宿舍的綠化、保潔、日常維護和安全保衛等工作,為職工提供優質的後勤服務和後勤保障,每日在兩個辦公區和一個宿舍區為職工提供餐飲服務和商品供給服務;負責辦理機關辦公樓、職工宿舍樓的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職工公積金、售房款、住房調整、分配等管理工作以及管理各項房屋檔案等工作;負責機關車輛管理、車輛上戶、車輛派遣及對駕駛員的管理等工作;為全行職工提供醫保服務和職工體檢等工作;完成中支機關布置的各項工作並對頓村培訓中心、五台山干休所的實行監督管理。
鈔票處理中心:在總行和中支黨委的正確領導下,全面貫徹國家金融貨幣政策,認真執行貨幣金銀政策、法律、法規;完成總行核定的清分、銷毀工作任務;完成太原市及部分地市的殘損人民幣復點、抽查、再抽查工作;負責鈔票處理子系統的暢通;負責回籠現金清分、殘損人民幣復點及銷毀數據的匯總統計和上報;負責清分、銷毀設備的維護、保養和安全管理;負責員工的崗位培訓和其它業務培訓;負責內部的日常管理,根據有關規定製定和完善內部各項規章制度。
『貳』 住房金融緊跟「房住不炒」大方向
「最近,我反而沒有那麼急著看房了,感覺調控力度在加大,房價上漲的消息不像之前那麼滿天飛了。」近期,上海、深圳、北京等地房地產調控政策紛紛出台,正計劃從租房過渡到購房居住的北京市民小吳決定「持幣觀望」。
扎堆購房、學區房一房難求、價格跳漲……今年以來,包括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和杭州等重點城市的樓市相繼出現了一波熱度。對此,各地反應迅速,密集出台相關政策。金融管理部門也通過嚴控個人消費貸款和個人經營性貸款等變相流入樓市等舉措,加強住房金融監管。
大城市發力抑制樓市熱
「上個月,西城區有個兩居室突然上調了30萬元。因為賣家發現房源掛出後,來看房和有意願買房的人太多了。」小吳對《金融時報》記者表示,前段時間房價的波動讓首次准備購房的他有點不知所措。
「二手房和新房不同,一套房子一個價。即使是當時售價一樣的戶型,價格也會受到樓層、維護情況這些客觀因素的影響,而買賣雙方對於房價的判斷、交易博弈這些主觀因素也有一定的關系。」北京某房地產中介工作人員告訴《金融時報》記者。
據上述房地產中介工作人員透露,近期中介行業也感受到了調控政策的加強,如不得鼓動業主提高售房價格、不參與各類變相「首付貸」等。「此外,每套房每周帶看次數不能超過兩組。這樣我們會選擇購買意願很強的買家去看,減少非必要需求對購房交易的擾動。」
「近期,北上深等地的學區房(或特定區域)價格出現快速上漲。這是多種因素造成的:一是供求失衡,二是游資炒作,三是一些資金違規進入樓市領域。」中國人民大學助理教授王鵬認為。
近期,相關大城市從各個角度對樓市熱「重拳出擊」。在住房金融端,1月29日,上海銀保監局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的通知》;1月30日,北京銀保監局發布信息,要求各行對2020年下半年以來新發放的個人消費貸款和個人經營性貸款合規性開展全面自查。
「北京此次檢查,充分體現了金融監管部門繼續落實房住不炒政策的導向,有很強的信號意義。結合此前上海發布的房貸新政,可以認為,近期房地產調控,很重要的一個工作就是嚴查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的現象。這也意味著銀行系統和房管系統將更有力地打出『組合拳』。這有助於穩定市場預期。」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總監嚴躍進表示。
購房者應警惕違規操作風險
違規資金流入房地產的操作手段在近期頻頻「刷屏」。 「以北京為例,五環內總價超過468萬元放棄吧的二套房,首付需要付80%,手頭沒有那麼寬裕的購房者,不少會通過『經營貸』的方式作為杠桿來購房。這樣的方式每月只需還利息,到期還本就可以,不僅額度高,而且利息還比房貸低,從幫忙設立公司信息開始,不少中介機構都會為購房者提供全流程的服務。」北京某地產業內人士告訴《金融時報》記者。
不過,在違規操作的誘人外表下,卻潛藏著不少風險。「最後,我們還是考慮不採取這樣的方式來買房了,畢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還是用正規的房貸更安心些。」最近購房的趙女士放棄了中介給她介紹的利用經營貸置換房貸購房的方式。
趙女士的擔心不無道理。「這套違規操作需要通過注冊公司、辦理營業執照、偽造流水、信貸流轉騰挪、墊資等多個環節來完成。而在現在嚴查信號明確的背景下,過去在這些操作環節中形成的多種『默契』是很容易被戳破的。」上述業內人士說。
與此同時,監管機構要求銀行自查,也直接影響到利用這種方式撬動杠桿的購房者。「如果銀行在自查里確定存在用經營貸購房的違規操作,就會提前收回這筆貸款。這樣一來,購房者將面臨資金鏈告急的風險,無法提前還款的話可能會被銀行起訴。」某國有大行相關人士告訴《金融時報》記者,「在現在的嚴監管趨勢下,銀行除了回頭自查,還將加強貸前管理。還想採取這種方式加杠桿的購房者將面臨更大風險。」
銀行應高度重視業務合規性
由於對房貸這一優良資產的青睞,部分銀行放鬆了對信用貸和消費貸的管理,給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樓市提供了可乘之機。這一領域也成為了住房金融監管的重點。
針對信貸資金違規進入樓市的問題,監管機構在近期的調控政策中,對過往存在的漏洞進行了嚴格封堵。一直以來,住房金融領域都屬於「重監管」領域,在近期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下,銀行業應該高度重視相關業務風險,強化業務合規性,及時開展業務排查。
「針對房地產領域,銀行應通過業務部門自查、二道和三道防線的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和防範風險,定期開展房地產開發企業流動性和清償能力的風險排查以及大額個人住房貸款和個人商用房貸款的風險排查,針對風險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採取措施進行整改。同時,銀行要根據房地產市場變化情況,針對存量房地產貸款開展壓力測試工作。」金融監管研究院一份研究報告認為。
進一步規范住房租賃領域
為貫徹落實去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的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和完善住房租賃政策、規范住房租賃市場有關精神,近期,深圳、北京、上海相繼出台與住房租賃相關的政策,以促進這一領域的發展。
面對被部分住房租賃公司用「高收低租」「長收短付」等手段擾亂的市場,北京在此次調控中對此進行了規范,要求住房租賃企業向承租人預收的租金數額原則上不得超過3個月租金,收、付租金的周期應當匹配;要求此類企業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應當通過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建立的專用賬戶託管,收取的押金數額不得超過1個月租金;此外,還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不得將承租人申請的租金貸資金撥付給住房租賃企業。
「從租金角度來說,本次政策杜絕了『長收短付』的現象,防範長租公寓企業賺差價,這也是為了規范租金的使用。而對於押金來說,既規定了押金只能收取一個月的水平,同時也明確了押金託管的概念。而對於首付貸資金來說,此次政策並沒有打壓首付貸,但規定此類資金不能直接給予長租公寓企業。這三條政策較為務實,補上了此前長租公寓市場管理的各類漏洞。」嚴躍進表示。
上海也出手嚴控租金貸業務。「上海的政策一方面禁止增量,規定未開展該業務的住房租賃經營機構,原則上不得新增該項業務;另一方面壓縮存量,明確『租金貸/租金』的比重不能超過15%,這也是租賃市場首個壓縮租金貸佔比的信貸政策,有助於規范此類業務。」嚴躍進表示。
作為構築樓市長效機制的重要一翼,突出房地產居住屬性、緩解大城市職住矛盾的住房租賃,將是「十四五」時期樓市發展的重要方向。「保障性住房租售並舉、長租公寓、農村集體土地上市、參與公共性住房、公租房政策調節這些舉措與金融信貸的方式相融合,才能夠從長線角度維護房地產市場的穩定,抑制房價的過快上漲。」王鵬表示。
『叄』 中國人民銀行是不是指中國的國庫
不是。國庫,是國家財政資金的出納,保管機構,負責辦理預算收的收納,劃分,留解和預算支出的撥付業務,中國中央國庫業務由中國人民銀行經理。
『肆』 央行行長易綱專訪釋放六大信號!提到了數字人民幣、貨幣政策
5月26日,央行官網發布央行行長易綱在「兩會」期間就重點問題接受《金融時報》《中國金融》記者采訪全文。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梳理,采訪內容釋放六大政策信號:
經濟數據轉好
穩健的貨幣政策將更加靈活適度
去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對今年的安排是,穩健的貨幣政策要靈活適度,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但突如其來的疫情沖擊使得宏觀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一季度經濟增速為-6.8%,貨幣政策逆周期調節力度有待加大。
易綱認為,目前我國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已經取得重大戰略成果,生產生活秩序基本恢復常態,經濟數據呈現好轉態勢,4月份製造業PMI為50.8,已連續兩個月保持在榮枯線上方。
「盡管境外疫情形勢及其影響還有很大不確定性,但我國經濟韌性強,內需市場廣闊,經濟持續向好的基本面不會改變。」易綱稱。
易綱表示,下一階段,穩健的貨幣政策將更加靈活適度,我們將按照《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要求,綜合運用、創新多種貨幣政策工具,確保流動性合理充裕,保持廣義貨幣M2和社會融資規模增速明顯高於去年。
根據央行數據,去年末廣義貨幣M2餘額198.65萬億元,同比增長8.7%,增速分別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高0.5個和0.6個百分點;同期社融增速為10.7%。業界有時也用M2或者社融除以GDP衡量一個經濟體的宏觀杠桿率。考慮到今年名義GDP增速低於去年,而M2和GDP增速目標高於去年,宏觀杠桿率會階段性上升。
五方面加大貨幣政策創新力度,
提高企業融資的「直達性」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創新直達實體經濟的貨幣政策工具,務必推動企業便利獲得貸款,推動利率持續下行。市場高度關注這一工具的具體內容。
易綱解讀稱,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人民銀行創新貨幣政策工具,通過貨幣信貸政策的結構化、精準化,縮短貨幣政策的傳導鏈條,提高企業融資的「直達性」:包括設立3000億元專項再貸款、增加再貸款再貼現專用額度1.5萬億元、實施中小微企業貸款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政策。
下一步,人民銀行將加大貨幣政策創新力度,提高金融支持針對性和精準度:
一是延長中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政策。
二是加大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力度。
三是改進政府性擔保機制。提高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放大倍數,擴大融資擔保規模,弱化盈利考核要求,降低擔保費率和反擔保要求。
四是加大債券市場融資支持。引導公司信用類債券凈融資比上年多增1萬億元,釋放更多信貸資源支持小微企業。支持金融機構2020年發行小微專項金融債券3000億元,專門用於發放小微企業貸款。
信用債融資方面,根據Wind數據,2019年公司信用債凈融資(企業債、公司債、中期票據、短融、PPN)凈融資規模2.2萬億,今年增加1萬億的目標意味著凈融資規模將達到3.2萬億。今年市場利率下行,債券發行利率也走低,增加信用債融資可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根據Wind數據,2019年全年發行小微金融債券2048億,其發行主體主要是地方城商行、農商行。易綱提出的目標相比去年增加了1000億。
五是大力發展供應鏈金融。
金融風險關注銀行風險,疫情對銀行信貸資產質量造成一定下遷壓力
中國人民銀行去年發布《金融穩定報告(2019)》披露了時間表:2018年邊制訂攻堅戰行動方案,邊落實各項工作舉措,已實現良好開局;2019年承上啟下,全面、縱深推進各項任務部署;2020年是攻堅戰收官之年,力爭從基本完成風險治標逐步向治本過渡,完成攻堅戰的既定任務。
易綱認為,總體看,目前重點領域突出風險得到有序處置,系統性風險上升勢頭得到有效遏制,金融業總體平穩健康發展。
在各類風險中,易綱重點關注銀行風險。易綱表示,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帶來前所未有的沖擊,對銀行信貸資產質量造成一定下遷壓力,部分中小金融機構風險需引起關注。2020年一季度,我國商業銀行實現凈利潤6000億元,主要源於銀行業資產規模擴張和管理成本收入比的下降。由於不良貸款風險暴露存在一定滯後性,加之疫情以來銀行業對企業延期還本付息等政策,後期銀行可能面臨較大的不良率上升、不良資產增加和處置壓力。
具體來看,面對疫情沖擊下的經濟下行態勢,城商行和農商行的盈利能力和抗風險能力都弱於大型銀行和股份制銀行。第一季度,城商行利潤同比下降1.2%,農商行利潤同比僅增長1.9%,而大型銀行和股份制銀行利潤同比分別增長4.7%和9.4%。
資本充足率方面,第一季度,城商行資本充足率同比僅上升0.01個百分點,農商行資本充足率更是同比下降0.16個百分點,而大型銀行和股份制銀行則分別同比上升0.47個百分點和0.67個百分點。
城商行和農商行不良貸款比例上升較快。第一季度,城商行和農商行不良貸款比例同比分別上升0.57個百分點和0.04個百分點,而股份制銀行下降0.07個百分點。
城商行和農商行撥備覆蓋率下降較快。第一季度,城商行和農商行撥備覆蓋率同比分別下降29.37個百分點和6.74個百分點,而股份制銀行則上升了7.71個百分點。
LPR改革對存款利率市場化改革也起到了重要推動作用
2019年8月,央行推進貸款利率市場化改革。改革後LPR參考MLF,貸款利率則錨定LPR——央行的政策利率能直接傳導至貸款利率,貸款利率的市場化改革取得突破性進展。在此基礎上,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於2020年3月1日如期啟動,並將於今年8月完成。
目前來看,貨幣政策向貸款利率的傳導效率明顯增強。央行數據顯示,4月的1年期LPR品種報3.85%,相比改革前的1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下降46BP;5年期以上LPR品種報4.65%,相比改革前下降了25BP。企業貸款利率降幅更大,2020年3月,一般貸款利率為5.48%,較LPR改革前的2019年7月下降了62BP。
易綱認為,利率是最重要的金融要素價格,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是金融領域最重要的改革之一,目標是要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機制,穩妥推進存貸款基準利率與市場利率並軌。
易綱指出,LPR改革對存款利率市場化改革也起到了重要推動作用。貸款市場利率整體下行,銀行發放貸款收益降低,為了保持和資產收益相匹配,銀行會適當降低負債成本,高息攬儲動力隨之下降。實際上,銀行存款利率已出現一定變化,部分銀行主動下調了存款利率,市場化定價的貨幣市場基金等類存款產品利率也有所下行。
數字人民幣何時正式推出尚沒有時間表
易綱介紹,目前,數字人民幣研發工作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原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會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以檢驗理論可靠性、系統穩定性、功能可用性、流程便捷性、場景適用性和風險可控性。
他表示,但目前的試點測試,還只是研發過程中的常規性工作,並不意味數字人民幣正式落地發行,何時正式推出尚沒有時間表。
實施普惠小微信用貸款支持方案
易綱表示,加大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力度。實施普惠小微信用貸款支持方案,通過創新貨幣政策工具,支持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新發放普惠小微信用貸款,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提高信用貸款佔比。
政府工作報告指出,對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應延盡延,對其他困難企業貸款協商延期。鼓勵銀行大幅增加小微企業信用貸、首貸、無還本續貸。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資擔保覆蓋面並明顯降低費率。大型商業銀行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要高於40%。
這一目標增速相比去年提高10個百分點。不過,去年普惠小微貸款任務超額完成。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末五大行普惠小微企業貸款余額2.6萬億元,相比上年末增長53.1%。
一直以來,大量小微企業融資難的根結就在於缺乏足夠的抵質押物。而信用貸款不需要企業提供完全擔保,銀行憑著對企業經營狀況和信譽的了解發放貸款,能夠幫助誠信經營的企業快速獲得融資支持。
2020年一季度末,普惠小微貸款余額12.4萬億元,其中,信用貸款佔15.4%,比上年末高1.9個百分點,信用貸款業務仍有較大的發展空間。
以下為央行網站披露的專訪全文:
記者:新冠肺炎疫情對世界和中國經濟都產生了較大沖擊,一季度中國GDP同比下降6.8%。您怎麼看當前國際和國內的經濟形勢?
易綱: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二戰以來全球最嚴重的一次大流行病,已經影響到全球200多個國家和地區,累計確診人數超過540萬,並仍在擴散。疫情對全球經濟造成嚴重沖擊,產業鏈供應鏈循環受阻,國際貿易投資萎縮,失業人數大幅增長。特別是二季度,各國抗疫採取的「大停擺」措施對全球經濟造成的影響將集中體現。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等國際組織認為,二季度主要發達經濟體經濟將遭受史無前例的沖擊,經濟收縮強度很可能超過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甚至上世紀的大蕭條。全球金融市場在前期巨幅震盪後有所緩和,但基本面因素持續嚴峻,風險並未消除。
2020年一季度,新冠肺炎疫情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也帶來了重大沖擊,國內生產總值同比下降6.8%,投資、消費、出口都是兩位數負增長,部分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和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增多。
盡管境外疫情形勢及其影響還有很大不確定性,但我國經濟韌性強,內需市場廣闊,經濟持續向好的基本面不會改變。
記者:為應對疫情沖擊,歐美等主要經濟體央行紛紛採取了超常規量化寬松政策。中國在金融宏觀調控和貨幣政策方面也採取了一系列措施,目前看效果如何?下一步貨幣政策的基本取向和主要考慮是什麼?
易綱:為對沖疫情影響,2月1日人民銀行會同財政部、銀保監會等部門迅速出台了30條金融支持政策措施,加大總量逆周期調節,創新運用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疫情暴發以來實施的對沖政策累計達5.9萬億元,為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總量上,我們通過3次降准、加大公開市場操作力度、增加再貸款再貼現等,超預期投放流動性,堅定支持我國金融市場在春節後2月3日如期開市,堅決穩定金融市場信心。
價格上,我們引導公開市場逆回購操作利率、中期借貸便利(MLF)利率、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分別下行,並啟動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推動降低存量貸款利率。
結構上,我們根據疫情形勢,精準施策,積極運用3000億元專項優惠再貸款、1.5萬億元普惠性再貸款再貼現、6000億元新增政策性銀行貸款額度,優先支持疫情防控重點醫用物品和生活物資生產企業、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和服務業企業等。
政策配合上,我們加強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產業政策、金融監管政策的協調,對於疫情防控重要醫用物品和生活物資生產企業提供財政貼息,延長中小微企業貸款還本付息期限,幫助困難企業渡過難關。
這些綜合舉措,已經取得明顯成效。在大部分經濟指標下滑的情況下,貨幣信貸逆勢增長。1-4月人民幣貸款新增8.8萬億元,同比多增近2萬億元,廣義貨幣M2和社會融資規模存量同比增速分別為11.1%和12%,增速明顯高於去年,體現了有力的逆周期調節。今年以來,中小微企業融資「量增、價降、面擴」。4月末,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同比增長25.1%,增速比上年末高2個百分點。4月新發放普惠小微貸款平均利率為5.24%,比上年12月下降0.77個百分點。4月末在金融機構有貸款余額的中小微企業超過2800萬戶。
下一階段,穩健的貨幣政策將更加靈活適度,我們將按照《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要求,綜合運用、創新多種貨幣政策工具,確保流動性合理充裕,保持廣義貨幣M2和社會融資規模增速明顯高於去年。
記者:當前,受疫情影響,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生存壓力凸顯。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創新直達實體經濟的貨幣政策工具,強化對穩企業的金融支持,盡力幫助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渡過難關。請問央行在落實這一要求方面有哪些舉措?
易綱: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人民銀行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創新貨幣政策工具,通過貨幣信貸政策的結構化、精準化,縮短貨幣政策的傳導鏈條,提高企業融資的「直達性」。
一是設立3000億元專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向重要醫用物品和生活物資防疫企業發放優惠利率貸款,也就是支持保供。截至5月23日,3000億元專項再貸款已支持銀行向7000多家重點企業累計發放優惠貸款近2800億元,財政貼息後企業實際融資利率約為1.25%。專項再貸款是特事特辦、特事快辦,在抗疫保供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發放之前有嚴格流程,發放之中有台賬制度,發放之後有審計部門的核查,對違規發放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確保了專款專用。
二是增加再貸款再貼現專用額度1.5萬億元,加大對有序復工復產、脫貧攻堅、春耕備耕、禽畜養殖等領域的金融支持力度,並向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旅遊娛樂、住宿餐飲、交通運輸行業的小微企業提供普惠性融資支持。截至5月21日,運用再貸款再貼現專項額度支持金融機構累計發放優惠利率貸款(含貼現)共4720億元,共支持企業(含農戶)57萬戶。專用額度政策設計是市場化的普惠金融機制,兼顧了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和中小銀行的保本運營,對銀企雙方都是可持續的。
三是實施中小微企業貸款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加大對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截至4月30日,金融機構已對超過1.2萬億元中小微企業貸款本息實行了延期。
下一步,人民銀行將認真落實《政府工作報告》要求,加大貨幣政策創新力度,提高金融支持針對性和精準度:
一是延長中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即對於2020年底前到期的中小微企業貸款本金、2020年底前存續的中小微企業貸款應付利息,還本付息日期最長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同時,要求金融機構對於普惠小微貸款實行應延盡延。
二是加大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力度。實施普惠小微信用貸款支持方案,通過創新貨幣政策工具,支持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新發放普惠小微信用貸款,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提高信用貸款佔比。
三是改進政府性擔保機制。提高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放大倍數,擴大融資擔保規模,弱化盈利考核要求,降低擔保費率和反擔保要求。鼓勵地方建立風險補償「資金池」,用於小微企業應急轉貸、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資本補充等。
四是加大債券市場融資支持。引導公司信用類債券凈融資比上年多增1萬億元,釋放更多信貸資源支持小微企業。支持金融機構2020年發行小微專項金融債券3000億元,專門用於發放小微企業貸款。
五是大力發展供應鏈金融。對復工復產核心企業、行業龍頭企業及其核心配套企業,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帶動產業鏈恢復運轉。推動及時支付條例加快落地,加大核心企業賬款清欠。發揮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台作用,促進中小微企業2020年應收賬款融資8000億元。督促核心企業賬款確權,推動應收賬款更多使用權責清晰的商業匯票。
記者:今年是三大攻堅戰的收官之年。經過兩年多的治理,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取得了哪些成果?新冠肺炎疫情是否會加大中國金融體系風險,特別是中小銀行的風險?有哪些防範措施?
易綱:2018年以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金融委具體要求,金融部門採取一系列積極有效的措施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取得積極成效。宏觀杠桿率過快上升勢頭得到初步遏制,影子銀行無序發展得到有效治理,重點高風險金融集團平穩有序處置,互聯網金融和非法集資等涉眾金融風險得到全面治理,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制度建設有力推進,有效應對金融市場波動和外部沖擊風險。總體看,目前重點領域突出風險得到有序處置,系統性風險上升勢頭得到有效遏制,金融業總體平穩健康發展。
但是,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帶來前所未有的沖擊,對銀行信貸資產質量造成一定下遷壓力,部分中小金融機構風險需引起關注。2020年一季度,我國商業銀行實現凈利潤6000億元,主要源於銀行業資產規模擴張和管理成本收入比的下降。由於不良貸款風險暴露存在一定滯後性,加之疫情以來銀行業對企業延期還本付息等政策,後期銀行可能面臨較大的不良率上升、不良資產增加和處置壓力。
同時,若國際疫情形勢長期化,全球經濟增長受損日益嚴重,境外金融市場動盪可能仍會蔓延,對我國市場造成沖擊,並給我國國際收支和跨境資本流動帶來不確定性。
下一步,我們會在充分估計困難、風險和不確定性的基礎上,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繼續按照中央既定的基本方針和政策,把握好抗擊疫情、恢復經濟和防控風險之間的關系,加大宏觀政策逆周期調節力度,穩妥推進各項風險化解任務。支持銀行特別是中小銀行多渠道補充資本和完善治理,加大不良貸款處置力度,增強金融機構的穩健性。
在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工作中,人民銀行將認真履行國務院金融委辦公室職責,加強金融監管協調,處理好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和防範道德風險的關系,突出壓實金融機構的主體責任,地方政府的屬地責任,金融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和最後貸款人的責任。一旦出現重大金融風險,相關股東和債權人應依法承擔相應損失,嚴厲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違法違規、失職瀆職等行為。
記者: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下一步在利率市場化改革方面有哪些考慮?
易綱:利率是最重要的金融要素價格,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是金融領域最重要的改革之一,目標是要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機制,穩妥推進存貸款基準利率與市場利率並軌。人民銀行已經分別於2013年7月和2015年10月放開貸款和存款利率管制,2019年8月人民銀行啟動改革完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形成機制以來,利率市場化改革又取得了重要進展:
一是LPR與市場資金供求相關性明顯增強。比如,2020年5月發布的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分別為3.85%和4.65%,自去年8月改革以來分別累計下降0.4個和0.2個百分點,充分體現了市場資金供求變化。
二是貨幣政策傳導效率明顯增強。2020年5月中旬,新發放貸款中,利率低於原貸款基準利率0.9倍的佔比為35.3%,是LPR改革前的近4倍,貸款利率的隱性下限已被打破。
三是有效促進了貸款實際利率的降低。4月份企業貸款平均利率為4.81%,較LPR改革前的2019年7月份下降0.51個百分點,5月份預計繼續下降。
四是LPR改革對存款利率市場化改革也起到了重要推動作用。貸款市場利率整體下行,銀行發放貸款收益降低,為了保持和資產收益相匹配,銀行會適當降低負債成本,高息攬儲動力隨之下降。實際上,銀行存款利率已出現一定變化,部分銀行主動下調了存款利率,市場化定價的貨幣市場基金等類存款產品利率也有所下行。
下一步,人民銀行將繼續深化LPR改革,疏通貨幣市場利率向貸款利率的傳導渠道,推動降低貸款實際利率,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同時,有序推進存量貸款基準轉換。
記者:面對外部環境變化,近年來金融部門堅定推進更高水平對外開放,促進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目前開放舉措的落地情況如何?新冠肺炎疫情是否會影響中國對外開放的節奏和步伐?今年在金融開放領域還有哪些新舉措?
易綱:近年來,金融部門集中宣布了40多條對內對外自主開放措施。目前,這些措施落地進展良好,絕大多數措施已在法律層面和實踐層面落地。
一是銀行、證券、基金管理、期貨、人身險等領域外資股比限制已完全取消,外資股東資質限制不斷放寬。
二是企業徵信、評級、支付等領域已給予外資國民待遇,資本市場互聯互通不斷深化,配套的會計、稅收和交易制度不斷完善。
三是疫情並未打亂我國金融市場開放節奏。近期,萬事達卡進入銀行卡清算市場的籌備申請已獲批,惠譽成為繼標普之後第二家進入中國市場的國際評級公司,高盛和摩根士丹利已實現對其在華合資證券公司的控股,貝萊德、路博邁等外資金融機構的准入工作正在有序推進。
這些開放措施著眼於提供開放、包容、充分競爭的金融環境,最大限度地鼓勵創新,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在擴大金融開放的同時,金融部門不斷完善宏觀審慎管理,加強風險防範,推動金融監管的能力、強度與金融對外開放相互適應、齊頭並進。
下一步,人民銀行將繼續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積極穩妥推進金融業對內對外自主開放,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是繼續落實好近年來宣布的金融開放措施,確保各項措施全部切實落地,吸引更多外資和民營金融機構進入中國市場。
二是推動全面落實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制度,設定統一的准入標准,推動系統化、制度化開放。
三是不斷完善營商環境,簡政放權,尊重契約,保護產權,加強政策制定的溝通機制,將更多的事前審批改為事中事後監管。平等對待各類所有制市場主體,強化競爭制度的基礎性作用。
四是將擴大開放與加強監管密切配合,有效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
記者:中國央行很早就開始研究法定數字貨幣,並且已經在一些城市進行了內部封閉試點測試。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重大意義是什麼?目前測試工作進展如何?預計何時能夠正式發行?
易綱:當前,數字經濟是全球經濟增長日益重要的驅動力。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和應用,有利於高效地滿足公眾在數字經濟條件下對法定貨幣的需求,提高零售支付的便捷性、安全性和防偽水平,助推我國數字經濟加快發展。
人民銀行較早開始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究工作。2014年,成立專門團隊,開始對數字貨幣發行框架、關鍵技術、發行流通環境及相關國際經驗等問題進行專項研究。2017年末,經批准,人民銀行組織部分實力雄厚的商業銀行和有關機構共同開展數字人民幣體系(DC/EP)的研發。DC/EP在堅持雙層運營、現金(M0)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基本完成了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
目前,數字人民幣研發工作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原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會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以檢驗理論可靠性、系統穩定性、功能可用性、流程便捷性、場景適用性和風險可控性。
但目前的試點測試,還只是研發過程中的常規性工作,並不意味數字人民幣正式落地發行,何時正式推出尚沒有時間表。
記者: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之年。央行在金融支持脫貧攻堅方面取得了哪些進展?如何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持續做好「三農」方面的金融服務,更好地助力鄉村振興?
易綱:近年來,人民銀行堅持金融扶貧與普惠金融相結合、金融支持與風險防範相結合,金融精準扶貧的政策、組織、產品和服務體系不斷完善,各項工作取得積極成效。
下一步,我們將重點在以下幾個方面持續發力:
一是抓好金融扶貧政策落實落細,強化扶貧再貸款等貨幣政策工具運用,加大「三區三州」深度貧困地區支持力度,提高這些地區金融服務的普惠性和可得性。
二是加大產業扶貧金融支持力度,幫助貧困地區培育和發展扶貧產業,推動金融支持與產業扶貧融合發展,加大對易地扶貧搬遷後續產業發展金融支持。
三是促進金融扶貧可持續發展,加強貧困地區信貸資產質量尤其是扶貧小額信貸的監測,及時提示預警,防止出現「因貸致貧」。
四是推進普惠金融發展,加快推進貧困地區支付、徵信等基礎服務設施建設,加強金融知識普及宣傳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鞏固提升貧困地區基礎金融服務水平。
五是做好金融支持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提升縣域法人金融機構服務農村和貧困地區的能力,系統總結宣傳金融精準扶貧工作成效,開展2020年後續政策研究,建立解決相對貧困長效機制。
『伍』 管曉峰的發表論文
法人治理結構系列論文
1.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和約束『內部人'控制 《金融時報》1999年11月22日第三版
2.債轉股的法律基礎及其價值實現的組織條件 中國人民銀行條法司主辦《金融法制,動態與參考》2000年1月10日
3. 制度不是裝飾品--從蘭州『黃河事件'看公司治理結構 《金融時報》2000年2月21日第三版
4.監事會治理結構的法律問題 《金融時報》2000年3月27日第三版
5.完善商業銀行法人治理結構 《金融時報》2000年5月8日第三版
6.獨立董事不是榮譽董事 《金融時報》2001年7月16日第三版
7.三管齊下治理『一股獨大' 《金融時報》2001年10月11日第五版
8.優化公司治理結構的三個辦法《中國社會科學院院報》2001年11月29日第三版
9.改善公司治理結構的三個問題 《經濟日報》2002.03.23 08:03:32
10.薪酬妨礙獨立董事獨立 《京華時報》2002年7月4日第28版
11.不拿報酬也要承擔責任 《金融時報》2002年7月25日第九版
12.循職業操守,盡忠誠義務-董事不能賣掉所持本公司的股票《金融時報》2002年9月26日第九版
其他論文
1.省事就是費事 《金融報》1998年11月13日第3版
2.信貸擔保瑕疵與擔保調查《中國城鄉金融報》(98年12月4日刊登)
3.金融市場交易原理及制定法簡介 《中國政法大學校刊》1999年11月20日
金融市場交易原理及制定法簡介
4.貸新還舊還是及時行使擔保權(99年12月27日《金融時報》)
5.商業銀行的資產安全與擔保兌現能力問題 刊於《金融時報》,具體日期遺忘
6.關於保證擔保法律制度的若干問題 《中國政法大學優秀論文選集1998年卷》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1999年4月第一版
7.用卡欺詐風險防範的可行性研究,《金融欺詐的預防和控制》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1999年5月第一版
8.On the Legal Regulation of the Asset-Liability Ratio Management in China's Commercial Banks 《Canberra Law Review》School of Law University of Canberra 中國商業銀行資產負債責任研究 澳大利亞《堪培拉法律研究》1997/98年合刊
9.關於銀行資產風險防範的若干法律問題 《政法評論2001年卷》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01年3月第一版
10. 破產債權的邏輯基礎及其構成的債權基礎法律分析 《政法評論2002年卷》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02年5月第一版
11. 關於保險合同中的告知義務的法律性質 律師業務理論與實務-金融與國際貿易法《法律出版社》2002年第一版
12. 關於債券業風險防範的若干法律問題,《商法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1月第一版
13. 關於債券交易保證金的若干法律問題,《中國證券法破產法改革》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2月第一版
14. 從銀行角度看《券商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金融時報》2000年2月16日第9版
15. 從銀行角度看股票質押 《金融時報》2000年3月9日第9版
16. 貸款扶優限劣乃正本清源之舉 《金融時報》2000年7月10日第3版
17. 投資基金法,再加一把安全鎖 《金融時報》2000年12月31日第9版
18. 關於銀行資產風險防範的若干法律問題《政法評論2001年卷》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01年3月第一版
19. 中科股票風險與券商股票質押貸款 《金融時報》2001年3月19日第3版
20. 台標盤踞屏幕算不算缺斤短兩《中國政法大學校刊》2001年4月30日
21. 為接軌而改《金融時報》2002年12月26日第9版
22. 貸轉債金融工具創新及其法律性質分析,《皖建投資研究》2002年 第6期
23. 商業銀行開展保理業務應注意的法律問題 《金融時報》2003年7月17日第9版
24. 中國的國情及獨立董事制度的法理思考 《中國、台灣、日本的企業法制的比較》(日)名古屋大學CALE叢書3 2004年4月出版
25. 拍賣師低於保留價拍賣應如何處理 《檢察日報》 2004年5月6日第3版
26. 銀法聯手偽造法律公文的法律分析及對策 《中國審計》2004年12期
27. 從審計角度看如何防範國企轉軌中鯨吞行為《中國審計》2004年18期
28. 審計介入公司擔保與維護債權人和股東利益的關系《中國審計》2004年18期
29. 從吉林恆和系案看銀行如何防範騙貸《中國審計》2004年22期
30. 趕走老鼠看好糧倉 《中國審計》2005年第一期
31. 關於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治理的三個關鍵主體的法律性質分析,《公司法評論》2005年第1輯,人民法院出版社
32.論公司表意吸收及其法律救濟,《中國法學》2005年第4期
33.資產安全的機制救濟 《中國審計》2005年第8期
34.買受權與抵押權均應得到保護 《檢察日報》2005年6月14日 第10版
35.一人公司與市場信用 《中國審計》2005年第21期
36.證券法修訂的不足與企盼《證券周刊》2005年44期
37.證券法不足與企盼 《證券市場周刊》2005年第44期
38.保證有限公司組織形態與銀行資產證券化關系研究(2006年4月公司法國際峰會提交論文)
39.公司法、證券法學習札記,2006年民商經濟法學院論文集
40.公司表意吸收及其法律救濟(英文稿)(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10月出版)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 ISSN 1673-3428 英文學術刊物
41.上市公司公司會議秘書制度研究(清華大學法學院2006年10月國際商法研討會提交論文)
42.《合夥企業法》新增合夥制度研究(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2006年秋季論壇提交論文)
43.完善信用評級業法律規范研究《中國金融》2006年第16期
44.派出機構的人力資源擴展和風險控制《中國審計》2006年第24期
45.合夥承責制度研究(韓)《靈山法律論叢》2006年12期 ISBN978.8990841.49.0
46.論圖示在保險合同中的法律意義,《海商法保險法評論》第二卷知識產權出版社2007年8月第一版
47.獨立董事制度研究(英文版),07年10月高教出版社外文出版 law in China
48.股東查閱權法律制度研究《中國審計》2007年第23期 第70頁
49.合夥企業承責制度研究,《檢察官學院學報》2007年第6期
50.合夥企業承責制度研究,《法大民商經濟法評論》第三卷,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11月出版
53.投資結構及效益研究,《投資結構與效益研究》(論文集),中國統計出版社2008年1月出版
『陸』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組織結構
中國人民銀行設13個職能司(廳):辦公廳(黨委辦公室)、條法司、貨幣政策司、金融市場司、金融穩定局、調查統計司、會計財務司、支付科技司、科技司、貨幣金銀局、國庫局、國際司、內審司、人事司(黨委組織部)、研究局、徵信管理局、反洗錢局(保衛局)、黨委宣傳部。
辦公廳
組織協調總行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有關文件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新聞發布、檔案、信訪、保密等工作。
條法司
起草金融法律法規草案;依法承辦金融法律法規的有關解釋工作,承擔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開展金融法律咨詢服務,組織金融法制教育和宣傳。
貨幣政策司
研究、擬定與實施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和貨幣政策中介目標;研究提出關於選擇和運用各種貨幣政策工具、保持貨幣幣值的穩定的意見和建議並負責實施;研究、擬定和實施信貸政策,促進國民經濟和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負責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
銀行監管一司
承辦對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和外資銀行的監管工作。依法審核其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擬定業務管理的規章制度;監測資產負債比例、信貸資產質量、業務活動、財務收支等經營管理情況;審查負責人任職資格。
銀行監管二司
承辦對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的監管工作。依法審核有關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擬定業務管理的規章制度;監測資產負債比例、信貸資產質量、業務活動、財務收支等經營管理情況;審查負責人任職資格。
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司
承辦對中國非銀行金融機構(證券、保險除外)的監管工作。監測資產負債比例、資產質量、財務狀況、業務活動等經營管理情況;審查負責人任職資格。
合作金融機構監管司
承辦對農村和城市合作金融機構的監管工作。指導合作金融機構堅持「自願入股、民主管理、主要為入股社員服務」的原則,規范合作金融機構的管理;研究並推動合作金融體制改革;擬定合作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比例管理、信貸資產質量管理、風險管理、利率管理。結算管理等業務管理制度,對其經營風險進行監控,督促其完善內部監督和制約機制;擬定合作金融機構設置條件,業務經營范圍、法人代表任職資格等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統計司
負責經濟金融信息的搜集。統計和分析;擬定中國人民銀行系統經濟、金融統計制度,管理和協調金融系統的統計工作;組織中國人民銀行系統的調查統計資料庫建設和信息自動化系統建設;向金融系統和國務院綜合部門提供金融信息咨詢。
會計財務司
擬定金融業統一的會計和結算制度、辦法和細則並組織實施;管理中國人民銀行財務工作,編制並監督檢查中國人民銀行財務收支計劃,編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財務會計報表。
支付科技司
負責支付清算、聯行結算和帳戶的管理以及組織現代化支付系統的建設、推廣和應用;編制金融科技發展規劃,擬定金融科技政策、標准和管理辦法。
國際司
承辦中國人民銀行與國際金融組織、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台灣地區金融組織和各國中央銀行的官方聯系及業務往來的有關工作;負責中國人民銀行的外事管理工作。
內審司
監督檢查中國人民銀行各職能司(局)、直屬機構和分支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公務的情況,特別是執行財務紀律的情況;承辦對主要負責人的離任稽核工作,對違法違規人員的處理提出建議。
人事教育司
擬定中國人民銀行系統人事、勞動工資的管理制度及辦法並組織實施;管理中國人民銀行直屬院校;組織中國人民銀行系統人員考試、測評和智力引進工作,擬定人員培訓規劃;管理中國人民銀行系統機構編制。
為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規定的職責,保證科學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有效實行金融監管,中國人民銀行設立研究局、貨幣金銀局、國庫局、保衛局、培訓中心,作為支持服務體系。上述單位的人員參照國家公務員的辦法管理,編制共260名。
研究局
圍繞貨幣政策決策,對經濟增長及其運行進行分析與預測、跟蹤研究中國產業政策和工業、農業、財稅、外貿等部門經濟動態及貨幣信貸、利率、匯率、金融市場、金融風險等重大政策並向行領導提出政策建議。
貨幣金銀局
擬定有關貨幣發行和金銀管理的辦法;承擔人民幣管理和反假人民幣的工作;安排現鈔和輔幣的生產、保管、儲運、更新、銷毀;管理現金的投放、回籠及庫款安全;管理中國的金銀收購配售庫存和國家黃金儲備;管理金銀開發基金;管理中國黃金市場。
國庫局
辦理國家金庫業務,對下級庫實行業務管理;代理國務院財政部門向各金融機構發行、兌付國債和其他政府債券;監督和維護國庫資金的安全和完整。
保衛局
負責中國人民銀行系統的保衛工作;對金融詐騙、盜竊、搶劫案件進行綜合分析,制定防範措施;組織金銀、現鈔、有價證券的武裝押運工作。
培訓中心
承擔中國人民銀行工作人員的各類培訓和金融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培訓工作。中國人民銀行機關服務中心
中國人民銀行機關服務中心(機關事務管理局)是總行直屬事業單位,具有事業單位法人資格。其主要職責是:堅持為總行機關服務的宗旨,承擔總行機關財務、資產、基建、行政、政府采購、服務監督等管理工作;制定總行機關後勤工作規劃和管理制度;負責總行機關及總行直屬單位的房改政策、計劃生育、交通安全、人防與防汛、安全保衛與社會治安統合治理等社會事務工作,負責總行機關和指導人民銀行系統節能工作;代表總行機關行使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權利;為總行機關辦公和職工生活提供後勤保障服務。
中國人民銀行集中采購中心
中國人民銀行集中采購中心成立於2005年6月8日,集中采購中心為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直屬的、全額撥款的、獨立事業法人單位(正局級),主要職責是承擔中國人民銀行系統的政府集中采購工作。
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
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要依據相關法律,根據國家反洗錢工作的需要,不斷提高對大額與可疑資金流動的監測分析水平。主要職責是:
(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大額與可疑資金交易信息報告標准。
(二)負責收集、整理並保存大額與可疑資金交易信息報告。
(三)負責研究、分析和甄別大額與可疑資金交易報告,配合有關行政執法部門進行調查。
(四)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移送、提供涉嫌洗錢犯罪的可疑報告及其分析結論。
(五)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提交大額支付信息。
(六)研究分析洗錢犯罪的方式、手段及發展趨勢,為制定反洗錢政策提供依據。
(七)負責研究大額與可疑資金交易信息管理項目的業務需求,參與項目的開發,負責系統的運行和維護。
(八)根據授權,承擔與國外金融情報機構的交流與合作工作,配合人民銀行有關部門進行反洗錢領域的對外交往事宜。
(九)承辦人民銀行授權或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是中國人民銀行直屬的事業法人單位,主要職責是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人民銀行的規章,負責中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和動產融資登記系統的建設、運行和管理;負責組織推進金融業統一徵信平台建設。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業務歸口徵信管理局指導。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中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中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於1994年4月18日成立,是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直屬事業單位。作為中國銀行間外匯市場、貨幣市場、債券市場以及匯率和利率衍生品市場的具體組織者和運行者。
中國金融出版社
中國金融出版社成立於1956年5月,直屬中國人民銀行管理,是以出版金融類圖書、期刊、音像電子製品為主的專業出版社。
金融時報社
中國人民銀行清算總中心
中國人民銀行清算總中心是中國人民銀行直屬的、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法人單位,是為中央銀行、商業銀行和全社會提供支付清算及相關服務的中國性金融服務組織。
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
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是中國人民銀行直屬的法定從事人民幣印製業務的大型全民所有制企業,主營業務是人民幣印製以及人民幣專用技術、設備的研發與製造,同時不斷拓展銀行卡研製與生產、印鈔造幣專用機械和銀行機具製造、高純度金銀精煉、增值稅專用發票、有價證券、銀行專用票據、高級防偽證書等相關業務領域。
中國金幣總公司
中國金幣總公司成立於1987年,是中國人民銀行直屬的中國惟一經營貴金屬紀念幣的行業性公司,履行貴金屬貨幣的發售職能,是中央銀行貨幣發行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業務延伸,是中央銀行貨幣發行的重要支撐體系之一。
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
中國人民銀行黨校
中國人民銀行黨校是人民銀行輪訓培訓黨員領導幹部的主渠道和主陣地,是黨性鍛煉的熔爐,隸屬於中央黨校國家機關分校。人民銀行黨校主要負責輪訓培訓總行、上海總部和直屬企事業單位司局級、分行(含營管部)副廳局級、省會(含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副行級幹部及其後備幹部,地市中心支行行長、總行機關和直屬企事業單位、人民銀行營管部正處級黨員幹部。履行對分行黨校業務指導職責。承擔總行機關處級幹部任職培訓班和其它短期班
中國金融培訓中心
中國金融培訓中心是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直屬正司局級事業單位,對內又名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培訓學院。根據人民銀行幹部培訓總體規劃,承擔以下工作:
承擔人民銀行系統內培訓;
開展金融培訓的國際學術交流活動;
開展遠程教育培訓工作;
組織開展金融英語證書考試;
為金融系統和社會提供培訓和咨詢服務。
中國人民銀行鄭州培訓學院
中國錢幣博物館
中國錢幣博物館是直屬於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國家級專題博物館,主要從事錢幣的收藏、研究和展示,肩負有指導和推動錢幣收藏、研究及宣傳錢幣文化的任務,下設辦公室、陳列宣教部、徵集保管部、研究信息部、《中國錢幣》編輯部、安全保衛部和開發服務部,代管中國錢幣學會秘書處。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成立於2005年8月,作為總行的有機組成部分,在總行的領導和授權下開展工作,主要承擔部分中央銀行業務的具體操作職責,同時履行一定的管理職能。上海總部建設總的目標可歸納為「兩個平台、一個窗口和一個中心」,即把上海總部建設成為總行公開市場操作的平台、金融市場運行監測的平台、對外交往的重要窗口和一部分金融服務與研究和開發業務的中心。
主要職責:
1、根據總行提出的操作目標,組織實施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操作;
2、承辦在滬商業銀行及票據專營機構再貼現業務;
3、管理銀行間市場,跟蹤金融市場發展,研究並引導金融產品的創新;
4、負責對區域性金融穩定和涉外金融安全的評估;
5、負責有關金融市場數據的採集、匯總和分析;
6、圍繞貨幣政策操作、金融市場發展、金融中心建設等開展專題研究;
7、負責有關區域金融交流與合作工作,承辦有關國際金融業務;
8、承擔國家部份外匯儲備的經營和黃金儲備經營管理工作;
9、承擔上海地區人民銀行有關業務的工作;
10、上海總部承擔的管理職能包括對原上海分行轄區內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的管理,以及人民銀行部分駐滬企事業單位的管理和協調。銀行法是進行銀行監管的法律基礎。銀行監管的目的在於確保銀行體系的活力,通過監視各銀行機構的信用和流動性,保護存款人利益。另外,中國人民銀行在中國的金融改革中起著特別重要的作用。
中國人民銀行通過分析定期報告和現場稽核對金融機構進行監管。
跟銀行監管密切相關的是對支付系統的監管,中央銀行有責任維護國家支付、清算和結算系統的正常運行,中國人民銀行一直致力於開發它擁有的支付系統,並跟其他銀行機構密切合作,使這些金融機構運行的支付系統更加高效和更加安全可靠。
中國人民銀行正在改善其在支付系統中密切監視各銀行日間頭寸的能力。中國人民銀行為各銀行提供支付處理服務,結算大額和零售支付交易。人民銀行運行的2000多家同城清算所對所有的同城跨行支付和大部分行內支付業務進行清算和結算處理。紙憑證異地跨行支付在過去曾通過同城清算所先進行跨行清算和結算。中國電子聯行系統處理異地跨行支付和行內大額異地支付交易。
中國人民銀行各級分支機構為商業銀行各級分支機構提供結算帳戶服務。此外,還為一些政府機關、事業團體開設結算帳戶,提供支付服務。例如,郵政儲匯局也在人民銀行開立結算帳戶。
中國人民銀行不允許帳戶出現隔夜透支,因為大多數交易採用批處理方式在日終結算,所以日間透支的概念實際上不適用。但電子聯行系統除外,在此系統中,支付指令發出之前,其帳戶內必須有足夠支付的資金。
除了結算通過人民銀行支付系統辦理的支付交易以外,結算帳戶還用來結算其它支付系統產生的凈額頭寸,如商業銀行系統的電子資金匯兌系統。在中國,貨幣政策的實施跟西方工業發達國家相比,既具有一些相同的特徵,但又有許多不同。主要的區別在於:
中國經濟正處於從中央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度時期。中國政府依然具有足夠的權威直接控制經濟發展,以保證改革平穩有序。
中國的金融市場正在迅速發展,但是跟西方發達國家相比,市場還處在初級發展階段。由於缺乏大業務量、流動性強的金融市場,所以實際很難完全依賴公開市場操作來間接影響貨幣總量。
由於這些不同,貨幣政策工具在許多方面跟西方發達國家不盡相同。信貸規模分配:中國人民銀行通過其對國有商業銀行的領導權力決定按地域和工業部門分配信貸規模。
發行貨幣:中國人民銀行獨家發行貨幣的權利使它能夠影響商業銀行的金融資源和業務活動。
法定儲備金比例:中國人民銀行有權改動法定儲備金比例。自1988年以來,這個比例一直為13%。
制定利率:中國人民銀行有權制定銀行存款和貸款的官方利率。
公開市場操作:至2013年,發行國債的數量還不夠大,而且市場的流動性還沒有大到使依靠公開市場操作非常有效。但是,可以期望,公開市場運行在將來將起很重要的作用。
再貼現:為在中國人民銀行開立賬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再貼現。盡管公開市場操作還沒有成為一種有效的手段來實施央行的貨幣政策,但是,隨著中國金融市場的迅速發展,中國人民銀行正在從事公開市場操作以實施其貨幣政策。
自1996年起引入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結合中央銀行再貸款、再貼現、特種存款以及實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等手段,中國人民銀行間接影響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的利率,從而影響金融機構的流動性。2013年,同業拆借有7種,其成熟期分別為1天,7天,20天,30天,60天,90天和120天。自1994年起開辦外匯公開市場操作,中央銀行在此市場上買賣美元、日元和港幣。自1996年起,進行公開市場操作,2013年中央銀行只在星期二介入市場,通過其與商業銀行之間的回購協議進行國債的公開市場操作。資金清算通過人民銀行電子聯行系統進行,實行T+1結算制度,即在星期三增減各銀行在中央銀行的備付金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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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京東金融的上報主體為重慶兩江新區盛際小額貸款有限公司,這個公司多長時間上報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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