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申請貸款貼息需要哪些條件
申請貸款貼息一般要提交法人營業執照與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企業貸款卡、借款合同、利息清單等證明材料。
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有:
在貸款當地城鎮常住有效戶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證明;
在貸款之前有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的住房公積金,公積金的累計繳存時間不能低於12個月;
首套房自籌資金達到所購住房總價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貸則只需兩成;
借款人具備正當的工作和穩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資收入,貸款償還意向明確;
與售房處簽署了購房契約或是合同;
符合委託人和受託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B. 重慶市中小企業貸款貼息項目申報條件及扶持支持額度
支持額度:
最高50萬
申報條件:
1、在重慶市注冊登記符合國家劃分的中小型企業;
2、企業在本市范圍內的銀行獲得的貸款,上年度已支付利息總額在10萬元以上;想了解更多政策可搜索「凌波政通」小程序進行評估及申請。
C. 政府創業貼息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深圳戶籍、港澳台居民、高校畢業生等均可申請!個人最高可貸60萬元!企業最高300萬政府貼息!一起來看看吧!
政府實行創業貼息貸款政策,旨在以創業創新帶動就業,助力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減輕創業者和用人單位負擔,支持勞動者自主創業、自謀職業,引導用人單位創造更多就業崗位,推動解決特殊困難群體的結構性就業矛盾。
企業個人申請
▲申請地方財政貼息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
▲LX水平不超過一年期LPR+50BP
▲貼息標准:在一年期LPR+50BP內據實貼息。自2021年起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擔,剩餘部分財政予以貼息。
▲貸款周期為3年
企業多人申請
▲貸款最高額度為300萬元
▲LX水平不超過一年期LPR+50BP
▲貼息標准:在一年期LPR+50BP內據實貼息。自2021年起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擔,剩餘部分財政予以貼息。
▲貸款周期為3年
貸款對象
▲畢業五年內大學生(戶籍不限)
▲深圳本地在讀大學生(畢業學年,戶籍不限,大陸人)
▲畢業五年內留學回國人員(戶籍不限)
▲深圳戶籍人員(重點扶持對象)
▲退伍軍人(限深圳戶籍)
▲隨軍家屬(限深圳戶籍)
▲殘疾人(限深圳戶籍)
▲港澳台居民(重點扶持對象)
申請條件
國家限制的行業均不可申請(醫美)。另外房地產和金融企業政府不建議注冊申請(也很難批下來)。
對於申請人個人的要求如下:
在我市創辦初創企業(指在我市登記注冊3年內的小微型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深圳戶籍可不受此條件限制)),具有完整可行的創業項目,正常經營有辦公場地並在其初創企業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申請人員必須是申請主體的占股股東,個人徵信正常,企業經營無異常,年齡不能超過48周歲,負債不可太高,單身人士負債不能超過五萬,已婚人士夫妻雙方負債不能超過五萬!(房貸和車貸,助學貸款除外),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和償還能力。
溫馨提示
▲申請人社保要在企業內繳滿6個月社保才可以申請創業擔保貸款。
▲負債超五萬不可申請(負債考察的是夫妻總和)
▲有深房者額度居高
▲注冊地和經營地不一致和經營有異常不可申請
▲重點扶持對象免於反擔保!其他人群10萬元以下免於反擔保!
文章來源百家號:網頁鏈接
D. 重慶市微型企業創業貸款政策
重慶市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及擔保管理暫行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滿足微型企業的融資需求,大力促進重慶市微型企業發展,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大力發展微型企業的若干意見》(渝府發〔2010〕66號)(以下簡稱《意見》)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微型企業,是指雇員(含投資者)在20人以下,投資者投資金額10萬元及以下的重慶市轄區內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或有限責任公司。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九類人群,即大中專(含中專、職高、大專、本科、碩士、博士研究生以及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和職業教育畢業證書的職教生)畢業生、下崗失業人員、返鄉農民工、「農轉非」人員、三峽庫區移民、殘疾人、城鄉退役士兵、文化創意人員、信息技術人員等。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是指承貸金融機構根據重慶市微型企業有關政策向符合條件的微型企業(以下統稱借款人)發放的貸款,主要指由指定專業擔保公司提供擔保的貸款,也包括微型企業直接提供抵、質押或保證擔保的貸款。 第五條 微型企業創業貸款擔保是指微型企業作為擔保申請人,擔保公司依據本辦法規定受理其申請,並經審批同意後為其在銀行流動資金或固定資產貸款提供保證擔保。 第六條 市級財政在工業和信息化、商業、外貿、中小企業、農業、科技、旅遊等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部分微型企業創業融資專項資金,用於貸款貼息和風險損失補償。第二章 創業扶持貸款基本規定 第七條 借款人申請辦理貸款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由具有重慶市戶籍且屬於國家政策聚集幫扶的「九類人群」遵照相關規定創辦,如與他人創辦合夥企業或有限責任公司,在合夥企業或公司中的份額或投資比例不低於50%; (二)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並取得標注「微型企業」的營業執照; (三)注冊地及經營在重慶市范圍內; (四)具備創業能力,即應當具備年齡、行為能力條件,並經創業培訓,具備一定的經營管理能力; (五)企業及其投資者信用記錄良好,無惡意逃廢銀行債務、信用卡惡意透支記錄,無涉黑、涉賭、涉毒的不良記錄; (六)持有人民銀行核發的貸款證、卡; (七)有經營場地和一定的自有資本金; (八)承貸金融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 按《意見》規定對科技類、文化創意、軟體開發及服務型微型企業給予重點扶持,並不得向國家禁止的行業或項目發放微型企業貸款。 第九條 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微型企業可在農行市分行、重慶農商行、重慶銀行、重慶三峽銀行確定一家開戶銀行,辦理相關貸款業務。 第十條 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額度不超過投資者投資金額(含財政補助資金)的50%。 第十一條 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主要用於借款人生產經營所需的流動資金或固定資產貸款。 第十二條 對申請貸款的微型企業可不進行信用等級評定。 第十三條 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期限為1—2年,以貸款上賬日計算,借款人應按時還款。借款人貸款期滿後還需貸款的,可直接向承貸金融機構申請商業性貸款,不再享受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優惠政策。 第十四條 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利率可參照重慶市小額擔保貸款利率執行,即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 第十五條 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可採用按期結息到期還本法和分期還款法,貸款逾期應按承貸金融機構規定計交罰息,罰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擔。第十六條 借款人申請微型企業貸款可選擇由承貸金融機構認可的專業擔保公司提供擔保或直接提供抵、質押及保證擔保。專業擔保公司需符合承貸金融機構的准入條件,並簽訂擔保合作協議,對擔保總額度、合作期限、雙方責任等進行約定,借款人直接提供抵、質押及保證擔保應符合承貸金融機構的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 貸款發放前,借款人自有資金須先於貸款資金同比例到位。 第十八條 對逾期無法收回的微型企業貸款本息,經工商、財政、承貸金融機構等部門共同認定後,由市級財政專項資金、區縣(自治縣)財政專項資金各承擔1/3,餘下1/3由承貸銀行及擔保機構協商承擔。第三章 創業扶持貸款辦理程序第十九條 借款人向承貸金融機構申請微型企業貸款之前,應按照《重慶市微型企業創業扶持管理辦法(試行)》完成工商登記注冊。第二十條 借款人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後,到承貸金融機構、擔保公司提出貸款申請,承貸金融機構、擔保公司可向工商部門申請查詢借款人申辦企業及經營活動的有關資料。擔保公司對微型企業擔保申請原則上應簡化審查流程,經內部審核後在5—7個工作日內確定是否擔保,承貸金融機構經擔保公司審核同意擔保後簽訂借款合同並發放貸款。 第二十一條 承貸金融機構應簡化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發放流程,對審批同意的貸款,在完善擔保手續和簽訂借款、擔保合同之後,根據借款人實際用款需求放款。原則上貸款審批期限應在借款人向銀行提出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 第二十二條 借款人根據實際用款需求使用貸款,銀行、擔保公司共同做好貸後管理及追償工作。 第四章 創業扶持貸款貼息程序第二十三條 微型企業申請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基準利率產生的利息部分由微型企業自行承擔,利率上浮部分享受財政貼息。貼息資金由市 級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融資專項資金承擔。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約定期限內按期償還本息,最後一次結清本息後,委託承貸金融機構憑結息清單或憑證到當地財政部門申請貼息。經財政部門審核並劃撥貼息資金後,承貸金融機構將貼息資金一次性劃入借款人在承貸金融機構開設的賬戶內。 第二十五條 貼息資金由各區縣(自治縣)財政於每年3月底前對上年度的微型企業貸款貼息憑證和確認清單進行復審匯總後報市財政,由市財政審核後據實劃撥。此款只能用於微型企業貸款的貼息,不得挪作他用。第五章 創業扶持貸款擔保管理 第二十六條 專業擔保公司採取下列方式為貸款人提供擔保:(一)三峽擔保公司成立專門部門負責微型企業貸款擔保,並單獨制定該部門的績效考核制度。 (二)三峽擔保公司在有分支機構的區縣(自治縣),對符合擔保條件的微型企業經分支機構審核後提供直接擔保。在其他區縣(自治縣),由經三峽擔保公司審核授信的專業擔保公司為微型企業提供擔保,由三峽擔保公司為其提供再擔保。 第二十七條 擔保額度。單戶微型企業貸款擔保最高不得超過5萬元。 第二十八條 年擔保費率。參與微型企業貸款擔保的擔保公司按現行擔保貸款管理辦法的最低標准且不高於擔保額的2%收取擔保費。 第二十九條 擔保期限。擔保公司為微型企業貸款提供擔保的期限為1—2年。第六章 創業扶持貸款監督管理第三十條 工商、財政、金融行業管理部門等相關單位及承貸金融機構在職責范圍內對借款人及貸款資金進行監督與管理。工商部門負責微型企業的申請、培訓、注冊及評審推薦;財政部門負責微型企業發展財政扶持資金、融資專項基金的安排,牽頭做好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風險損失的處理;金融管理部門負責指導、監督信貸資金的落實;承貸金融機構建立微型企業貸款獨立的操作流程、核算機制和微型企業貸款發放的綠色通道,提高辦理小額擔保貸款的工作積極性。工商、財政、金融等部門和單位應加強協作、各司其職,充分發揮微型企業創業扶持政策的引導和監督作用。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由重慶市微型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制定、解釋並組織實施,自2011年1月1日起執行。第七章 附 則 《重慶市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及擔保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 關於對中小企業的無息貸款,政府有什麼政策。
現在政府對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的貸款給予了大力支持,但是沒有無息貸款這一說,只有財政貼息,不過也要看當地的財政政策,現在一般是涉農企業和高科技企業等政府大力扶持的企業可以申請一部分的財政貼息和財政擔保貸款,其他行業還沒聽過有這方面的優惠。
F. 申請政府貼息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每個地方的一些具體政策都不太一樣,下面這個是沈陽市的,具體的可咨詢你們當地的政府部門和銀行機構。
大學生創業免息3年,資料:身份證及學生證復印證件
貸款額度:1-5萬 貸款期限:1-5年 貸款利率:月利率百分一(1%)
國家政策的鼓勵下,大學畢業生各種靈活就業形式越來越多,自主創業不失為一項很好的就業形式。重慶市針對大學畢業生自主創業也提供了一項優惠政策,大學畢業生如申請自主創業可享受財政貼息的小額貸款,其簡要內容如下。
一、申請條件:
1、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
2、畢業後6個月以上未就業,並在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了失業登記。
二、貸款期限:
國家為大學畢業生提供的小額創業貸款是政府貼息貸款,其期限為1~2年,2年之後不再享受財政貼息。
三、貸款方式:
大學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小額貸款方式為擔保、抵(質)押貸款。
四、有關說明
具體操作辦法可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咨詢。此外,針對大學生自主創業還有其他優惠政策,例如從事
體經營的,1年內免交工商登記類和管理類行政事業性收費;自主創業,自謀職業者還可將戶口檔案託管在市
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對於大學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各項具體政策應向各相關部門咨詢。
大學生創業貸款最多給5萬。對某些特殊貸款項目,貸款期限在國家規定兩年的基礎上可延長至4年。符合國家貸款財政貼息資金規定的微利項目的貸款利息,前兩年由中央財政全額貼息,後兩年由區級財政貼息;非貼息項目的貸款利息,在貸款期限內由區級財政按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10%給予貼息。各地區財政承擔的貼息資金,市財政按照60%給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