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扶貧貸款真的不要還嗎
扶貧貸款本金是肯定要還得。只不過利息不用還或者很低。畢竟,是把這些錢無息借給你使用很久的。
㈡ 如何做好農保與產業扶貧基地,貧困戶利益聯結機制,降低產業扶貧的風險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四次全會、中央和省委農村工作會議及扶貧開發工作會議、《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關於創新機制扎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3〕25號,以下簡稱《意見》)、《貴州省扶貧開發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精神,總結規范基層創新的做法和經驗,提高產業化扶貧成效,現就創新產業化扶貧利益聯結機制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思路
(一)目的意義
1、貫徹落實中央和省扶貧開發精神的需要。《綱要》指出:要通過扶貧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互助資金組織,帶動和幫助貧困農戶發展生產。《意見》要求:更加廣泛、更為有效地動員社會力量,構建政府、市場、社會協同推進的大扶貧開發格局;積極培育貧困地區農民合作組織,提高貧困戶在產業發展中的組織程度;鼓勵企業從事農業產業化經營,發揮龍頭企業帶動作用,探索企業與貧困農戶建立利益聯結機制,促進貧困農戶穩步增收。《條例》明確: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提供就業崗位、訂單采購農產品、共建生產基地、聯辦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投資入股、科技承包和技術推廣等方式參與扶貧開發;對主要使用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產業扶貧項目,在建立健全扶貧對象受益聯結機制後,可以協議由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扶貧龍頭企業或者專業大戶組織實施。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關於扶貧開發特別是產業化扶貧的精神,必須要用市場經濟的思路和辦法來推動產業化扶貧,既要精準扶貧又要提高開發成效,必須建立健全以貧困農戶為核心、以扶貧效益為關鍵的扶貧開發利益聯結機制,構建新型產業化扶貧體系,促進市場在扶貧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
2、破除產業化扶貧瓶頸提高開發成效的需要。我省自然條件差、貧困面大、貧困程度深、產業發育程度低、農業勞動力老弱短缺,產業化扶貧難度大,存在三個方面的突出問題:一是項目資金直接扶持貧困農戶,自我發展能力弱,難以應對市場、自然、技術三重風險,項目實施和產業發展效果差;二是項目資金直接扶持企業和大戶,缺乏規范有效的與貧困農戶的利益聯結機制約束,不能有效體現扶貧政策和扶貧效益;三是扶貧政策措施未能完全適應產業化扶貧的要求,扶貧資金項目成效需要進一步提高。實踐證明,產業化扶貧是扶貧開發的必由之路,也是精準扶貧的必然選擇;各類龍頭企業、合作組織和專業大戶,是實施產業化扶貧、帶領貧困農戶脫貧致富不可替代的市場主體。進一步提高我省產業化扶貧成效,必須引入外力、激活內力,變簡單「扶持到戶」為重在「效益到戶」,堅持「扶持龍頭企業就是扶持農民」的理念,創新「政府扶龍頭—龍頭建基地—基地連農戶」的產業化扶貧體系,推動市場主體和貧困農戶雙贏。
3、規范指導基層創新產業化扶貧實踐的需要。近年來,各地積極探索創新產業化扶貧利益聯結機制和模式,採取各種形式進行試點示範,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但是,由於利益聯結機制不健全、不規范,一些機制和模式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足及問題,如:假借貧困戶名義而貧困戶不受益,使用扶貧資金不承擔相應的扶貧責任義務,弄虛作假套取扶貧資金等。因此,必須認真總結推廣產業化扶貧利益聯結機制的成功經驗,解決存在問題,強化市場主體與貧困農戶利益的硬約束,積極扶持真扶貧、扶真貧、做實事、見實效的龍頭企業、合作社、專業大戶,規范相關行為和標准,嚴格監督管理,使政府的扶貧意志真正轉化為各類市場主體的實際扶貧行動,有效避免和杜絕「脫靶、脫軌、跑調」等現象。
(二)基本原則
1、積極穩妥,漸次推進。先在點上取得經驗,經省級評審認定,成熟一批、規范一批、推廣一批。
2、互利多贏,重可操作。尊重產業發展客觀規律,兼顧利益聯結各方特別是貧困農戶的意願和利益,以項目的真實可行及模式的可操作性為前提,不定過高的虛假指標。
3、公平優先,兼顧效率。既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又能實現產業覆蓋到戶、扶貧效益到戶,在多種模式均可行的情況下,「到戶模式」優先。
4、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根據產業發展難度和風險程度,結合項目區實際,選擇不同的聯結模式,不搞「一刀切」。
(三)主要目標
1、大力推進「3578」和「3個1」計劃。大力發展十大扶貧產業,每個貧困縣培育3個左右主導產業,覆蓋50%的鄉鎮,專業鄉鎮覆蓋70%的村,專業村覆蓋80%的農戶;1個貧困村培育1個主導產業、引進培育1個龍頭企業或建立1個專業合作社。
2、大力推進「1戶1人」計劃。1個農村貧困家庭至少有1名青少年接受中職以上學歷教育、或1個青壯年勞動力接受技能培訓後轉移就業、或1人掛上1家龍頭企業或合作社。
(四)創新重點
1、創新扶貧精準制導機制。「精準扶貧」的關鍵在於「精準制導」,要下大力探索創新各種依靠市場手段帶動貧困農戶的有效機制。產業化扶貧既要避免再走片面、機械、簡單地分錢發物到戶「輸血式」扶貧老路,也要防止扶持企業、合作社、大戶而不輻射帶動貧困農戶的「壘大戶」行為。
2、創新扶貧效益到戶機制。要遵循市場規律,以項目成功和扶貧效益到戶論成敗,首先保證項目成功、產業發展,才能發揮扶貧的作用。同時,更加重視帶動貧困農戶的數量和效果,體現扶貧到戶的效益,使扶貧產業和項目效益真正惠及貧困農戶。
3、創新扶貧項目實施機制。找准政府、市場、社會在大扶貧開發格局中的定位。政府主要負責頂層設計、資源整合、教育培訓、基礎設施、協調服務、營造環境、保護貧困戶權益等,讓各類市場主體實施專業化、產業化扶貧。產業化扶貧項目在明確扶貧責任的前提下,可通過委託、承包、采購等方式,引導各類市場主體組織實施。
4、創新扶貧資金使用機制。扶貧資金主要採取先建後補、以獎代補、貸款貼息、民辦公助、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投入,要調整完善配套的資金項目管理辦法,引導更多社會資金進入,放大財政扶貧專項資金的引子作用。同時,鼓勵直補到戶的扶貧資金與龍頭企業等市場主體合作,採取以資折股、入股分紅、租賃使用等形式,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
5、創新扶貧項目產權經營機制。產業化扶貧項目所形成的固定資產,在明確產權歸項目農戶所有的基礎上,結合扶貧責任履行情況,鼓勵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託管、租賃、移交給有能力的市場主體經營,實現保值增值,長期發揮扶貧作用。
二、推廣模式
總結提煉點上取得的經驗,推廣「龍頭企業+合作社+基地+農戶、農業扶貧園區+龍頭企業+合作社+基地+農戶、鄉村黨政+企業+合作社+基地+農戶、農戶互助合作、技術部門+鄉鎮政府(合作社、協會)+基地+農戶、政府+銀行+企業+合作社+農戶」六種模式,各地可結合本地及產業實際示範推廣並進一步完善,同時積極探索新模式新機制。
(一)龍頭企業+合作社+基地+農戶
主要運作方式:「龍頭帶動,統分結合,兜底銷售,二次返利」;「直補到戶,折資入股,合作自願,入股分紅,退股還本」;「良種引領,三級經營,聯戶養殖,統分結合,全產業鏈推進」;「以場帶戶,流轉荒山,統籌種草,打工培訓,訂單種養」;「國土整治,公司建園,先建後補,農戶分包,保護價收購」;「公司+合作社+分社+微企+農戶」;「校企合一機構+雨露計劃培訓+回鄉生產實踐+訂單回收學員作品」等。農戶第一次收益=保護價定價收購+龍頭墊資發展得到的收益,第二次收益=龍頭經營利潤返利;合股經營的,一次投入,滾動發展,永久分紅。
各地要結合實際,積極推行「龍頭企業+合作社+基地+農戶」這一具有普遍意義和推廣價值的產業化扶貧模式,完善運行機制和利益機制。充分發揮龍頭企業統一計劃、供種、技術、收購、加工、銷售、質量、品牌等方面的引領作用,與農戶勞動力、土地、附屬設施等資源優勢互補、互利互惠,合股組建合作社或分戶生產管理,加快培養一批懂技術、會經營的職業農民隊伍,帶動發展家庭農場+合作社+企業等統分結合經營實體,提高組織化程度,實現由一家一戶「各自為戰」的小生產到「抱團」對接大市場的轉變。同時,要全面摸清市場主體的經濟實力、經營能力和扶貧誠信,以協議、合同等明確扶貧「責、權、利」並加強監管,確保龍頭與農戶形成真實的利益共同體。
(二)農業扶貧園區+龍頭企業+合作社+基地+農戶
主要運作方式:「流轉土地,集約經營,外引內聯,先建後補」;「培訓示範,反租倒包,龍頭兜底,互利共贏」;「超市+園區+基地+農戶」等。以園區為平台,縣鄉政府統一流轉土地並建設基礎設施→招商引資龍頭建示範基地→對各龍頭所建基地及其設施實行先建後補。農戶初期收益=土地流轉費+工資,農戶可持續收益=經培訓掌握技能的農戶反租倒包生產經營的收益。
各地要圍繞產業扶貧園區建設,加強服務引導,縣鄉政府要抓住土地流轉這個關鍵和難點,選准主導產業,對相關設施採取先建後補、以獎代補、「見苗澆水」,放大扶貧資金的引子效應。要大力招商引資,吸引社會資金投入,引進更多龍頭企業,提供生產計劃、農資和技術服務,實行產品銷售兜底,搭建進入高端市場平台,強化「三品」戰略,推動園區發展成「無煙工廠」,農民轉變為產業工人。要引導市場主體盡早發揮具體建設運營的主體作用,同時建立健全與貧困農戶的利益聯結機制,避免與扶貧脫節。
(三)鄉村黨政+企業+合作社+基地+農戶
主要運作方式:「村企合一,以債(資)轉股,村民持股,市場運作,保本付息」;「分類施策,退保扶貧,激活內力,龍頭帶動」;「引智引資,整鄉推進,全民培訓,滾動發展」等。以村辦企業為平台,爭取支持和融資→將各類借(貸)款折成股份→村民自願認股,以「三權」作為反擔保,保本付息;對現有低保人員實行應保盡保、應退盡退,動員有勞力的退保人員參與扶貧項目開發,引進和培育龍頭帶動;招才引智帶動招商引資,幹部分片包干,實施全民培訓,層層示範,滾動發展,整村整鄉推進。
各地要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在扶貧開發特別是產業化扶貧中的重要作用,強化基層組織建設,培育本地特色優勢產業,建立既符合市場規律又能實現共同富裕的產業化扶貧有效機制,破解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兩項制度」有效銜接的難題,走出「等、靠、要」誤區,強化開發式扶貧,積極探索邊遠貧困山鄉培育產業、增加收入、提升素質、整村整鄉推進的成功路子。
(四)農戶互助合作
主要運作方式:「建園→運營→出租(移交)」;「五統一分,聯保互助,抱團出山」;「大戶帶小戶,聯戶發展,合作分成」等。扶貧資金補貼農戶建園(場)並管護到投產→出租或移交園(場)→有勞力的農戶或流轉土地的農戶租賃經營進行分成;社員聯保互助,有效爭取貸款;大戶流轉土地建園→傳授打工農戶技術→農民帶苗自建果園→以大帶小合作分成→統分結合形成規模。
各地要充分發揮能人大戶、返鄉創業等農村帶頭人的作用,引導農戶之間的土地、資金、勞力等資源的優勢互補,優化組合,提高農民自力更生、自我發展、合作發展的意識和能力,提高組織化程度,提高項目建設的成功率。要加強引導、規范管理,強化指導培訓,提高農民誠信意識。同時,建立必要的仲裁機制等。
(五)技術部門+鄉鎮(合作社+協會)+基地+農戶
主要運作方式:「技術部門建設示範基地或農戶以土地入股共建基地,統一規劃、種草、銷售,分戶飼養、管理、核算」;「借母還(母)羔,利益分成,滾動發展」;「建設示範育苗中心,開展商品化育苗→扶貧資金補貼種苗→分戶生產經營」等。
各地要積極發揮技術部門的專業化作用,引領產業基地結構調整和新品種、新技術試驗示範及推廣培訓,提供技術支撐和服務,支持發展投資較大、技術難度大、設施要求高、經濟效益好的產業。要強化技術部門的自身能力、市場切入點和運行效益,實行企業化、效益化管理。
(六)政府+銀行+企業+合作社+農戶
主要運作方式:「政府引導產業,企業申報貸款,專家銀行評估,扶貧資金貼息,農企利益聯結,企業承貸承還」;「四制一放大,政銀共管,風險補償」等。建立「四台一會」,縣鄉建立融資、擔保、管理、公示四個平台,村建信用協會;實行申請貸款、償還利息、借款義務「三統一」,借貸戶以房產、林權、工資等反擔保;政府、銀行、產業部門協同推進,建立風險補償金、貸款審核把關、聯保責任、共管責任等制度;貸款實行三戶聯保,由合作社集中使用,封閉運行,統一償還,金融部門發放貸款,扶貧資金給予貼息。
各級特別是縣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統一「政、銀、企、農」認識,建立健全利益聯結機制,明確主導產業,生產、營銷、信用合作「三位一體」,在放大扶貧資金、推進產業規模發展的同時,提升貧困農戶誠實守信的素質,有效解決企業和合作社規模發展貸款難、農戶分散經營效率低的突出問題,做到「貸得出、用得好、還得上」。要規范管理辦法,確保實施項目的真實性、可行性和監管的有效性,落實龍頭企業、合作社的扶貧責任,保障貧困農戶的利益。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要進一步提高認識,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拓寬思路,將創新利益聯結機製作為提高產業化扶貧效率的重要抓手,緊緊抓住扶貧項目成功率和扶貧效益到戶率兩個關鍵,協調產業發展和扶貧到戶、市場主體和貧困農戶利益之間的關系,加強組織領導,積極探索創新,完善配套措施,大力構建政府、市場、社會協同推進的大扶貧開發格局。
(二)深入調研,完善政策
緊緊圍繞精準制導、效益到戶、實施方式、資金使用、產權經營五個創新重點,結合初步篩選推廣的典型模式,深入調查研究,充分尊重基層和群眾的首創精神,突破體制機制障礙,以改革增活力,以創新提效率。一要尊重規律,分類指導。對生產經營難度不大、市場風險較小、群眾積極性較高,貧困戶自己能幹、也能幹好的產業,原則上實行到戶模式為主;對技術難度大、市場風險高的產業,要深入細致地做好群眾工作,引導實行龍頭帶動。二要實行區域化發展,差別化補貼。各縣可按省定標准在不突破補貼總額基礎上,結合項目區實際,對同一扶貧項目區覆蓋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插花非貧困戶、示範戶、大戶、合作社、龍頭企業,實行差別化補貼,具體補貼政策和方式,由本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報省扶貧辦備案。三要鼓勵有償使用,創新滾動發展機制。縣級政府可將扶貧資金折算為貧困戶股份,入股各類市場帶動主體,按股分紅,實現長期收益;可將扶貧資金作為「風險補償金」,在相關金融部門設立專戶,封閉運行,專項用於扶持貧困農戶貸款發展產業,放大扶貧資金效應。
(三)開放帶動,壯大主體
要進一步擴大對內對外開放,充分發揮對口幫扶「民企入黔」等優勢,積極引進各類市場主體並培育強大的龍頭隊伍參與產業化扶貧,採取社會招標、脫貧包干制等形式,明確具體扶貧責任,創辦、領辦、承辦扶貧項目。要充分尊重貧困農戶在扶貧開發中的主體地位,鼓勵他們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精神,學習掌握市場經濟知識和技能,引導參與適合自身實際的產業化扶貧模式。
(四)規范運作,分級負責
全省推廣程序為:點上先取得經驗→縣推薦→市州核實→省認定。縣級對推薦模式的真偽負責並做好日常監管,尤其要加強已推出模式的完善和監管,確保兌現對貧困戶的扶持;市州加強統籌及監督;省級負責全省推廣模式的認定、指導和監管。先行先試的須經縣級人民政府同意並報省備案,局地取得成功的積極試點示範,省級認定的成功模式全省推廣。
(五)強化監管,防範風險
一要確保貧困戶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管理權、監督權,強化受益主體監督。二要改「事前控制」為「見苗澆水」。各類龍頭企業、合作社、專業大戶參與實施扶貧項目的,可自主建設後再申請扶貧資金補助;各級可在申報項目中擇實、擇優、擇強,組織扶貧、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綜合驗收建設情況和帶動貧困戶實績並經貧困農戶確認後,再兌現補貼;採取先建後補、以獎代補、民辦公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給予扶貧資金補貼的,可直接撥付各類市場主體並報賬。三要堅持和完善公示公告制度。採取多種有效方式,對各類市場主體享受扶貧資金補貼、實施項目規模、幫扶和帶動貧困農戶情況等進行公示公告,接受貧困農戶、專門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杜絕暗箱操作、優親厚友、虛報冒領、弄虛作假等現象發生。
㈢ 扶貧會帶來哪些風險
最大的風險來自產業扶貧。產業扶貧是脫貧致富的根本之計,但貧困地區普遍市場經濟發育程度低,脫貧產業普遍小、散、弱。很多地方的脫貧產業都是實力不強的新型經營主體鬆散地帶動貧困戶發展,種養的多是「大路貨」,為了如期完成脫貧摘帽任務,很多都是短平快項目,產業質量並不高。而且,脫貧產業低水平、同質化的風險顯而易見。
扶貧帶來的道德風險日益顯露。為了完成脫貧任務,很多地方採取了超常規手段,貧困戶能享受多重真金白銀的政策利好,不少幫扶幹部幫著、推著甚至替著干,個別貧困戶掉進了「靠著牆根曬太陽,等著別人送小康」的福利陷阱。來源:人民日報
㈣ 扶貧貸款的扶貧貨款的措施與建議
(一)分業經營是解決扶貧貨款的政策性與商業性經營的長久之策
從國外政策性銀行經營和我國三大政策性銀行運行的實踐經驗來看,扶貧貸款理應劃歸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管理和經營。原因之一,扶貧貸款屬農業政策性業務,符合政策性銀行業務范疇,並且過去是由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管理和經營,它有其管理和經營的基礎與經驗。原因之二,目前,糧食價格放開後,農業發展銀行的業務縮小,有時間和精力來管理扶貧貸款,適宜國家對農業發展銀行業務整合。原因之三,中國農業銀行作為國有商業銀行不應該承擔政策性業務的義務,尤其是目前商業銀行「減員增效」、「整體上市」任務迫在眉睫,扶貧貸款目前狀況無疑是其經營包袱和負擔,不利於農業銀行的發展。原因之四,扶貧貸款由農業發展銀行經營和管理後,在貸款項目的選擇、貸款資金的組織、貸款後續管理、貸款風險的彌補等方面將更專業化、規范化,便於提高扶貧貸款的信貸質量、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完善扶貧貨款風險保障體系是當務之急
扶貧貸款的風險是扶貧貸款存在最嚴重的問題,這也是當前扶貧貸款質量低下的一個重要原因。
①建立我國農業保險公司,或者在現有保險公司業務中增加農業保險險種,擴大農業保險的業務范圍,一方面增加農戶和企業對貸款項目的信心,同時為防範貸款風險提供保障。②設立政府事業型擔保公司,專門負責對包括農業政策性貸款在內的各項政策性銀行貸款的擔保業務,以免減少貸款投向盲目性,達到減少貸款風險目的。③設立股份制的擔保公司,為政策性銀行的貸款提供商業性擔保。④建立公司+農戶的會員機制,要求以農產品加工的企業為龍頭,農戶向企業人股,成為企業會員,公司為農戶貸款擔保,使公司與農戶之間建立不可撤銷的有經濟利益的契約關系,改變過去公司十農戶運做過程中公司不管農戶,農戶不支持公司互不管狀態。
(三)對扶貧貸款及項目實行政策扶持
既然扶貧貸款是一項政策性、社會性強的扶貧,作為政府應該給予多方面的政策傾斜和經濟。
1、貧困地區,在產業和貸款項目選擇上,不能一概使用扶貧貸款,對於一些社會公益性的貸款項目,特別是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應該由國家財政撥款支持建設。
2、稅收是調節經濟職能的重要手段,在貧困地區實施扶貧發展過程中,理應發揮稅收對扶貧的杠桿作用,特別是在扶貧貸款支持的貸款項目中要實行減稅政策。主要包括:對設在貧困地區的企業特別是扶貧貸款支持的企業,企業所得稅實行兩年免徵、三年減半徵收;對為保護生態環境,退耕還生態林、草產出的農業特產品收人,在十年內免徵農業特產稅;對在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免徵耕地佔用稅;對貧困地區內資鼓勵企業、外商投資鼓勵企業及優勢產業的項目在投資總額內進口自用技術設備,除國家規定不予免稅的商品外,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對銀行扶貧貸款業務應免交營業稅、所得稅。
3、改變貼息辦法。銀行對信貸單位按常規利率收息,財政部門將貼息直接補給承貸單位。改變過去財政貼息不及時足額到位而影響經營行的經營效益。
4、採取積極措施,化解扶貧貸款中的不良貸款。
首先,提高扶貧貸款呆賬准備金比例,增強銀行自身消化能力。其次建立財政擔保基金和資本金撥補制,對扶貧貸款形成的呆、壞賬和虧損按年給予彌。再次,對以上措施仍不能消化的,按法定程序實行剝離或核銷。
(四)加強對扶貧貸款的立法保障
在扶貧貸款的運做過程中,既要體現國家對貧困地區的扶貧優惠政策的實施,又要保證扶貧貸款的保本微利,防止扶貧貸款成為救濟款、財政補貼款從而失去貸款扶貧的實際意義。這一方面要提高承貸主體對扶貧貸款項目的認識。另一方面要通過立法的形式而不是一個部門的規定來規范信貸主體、承貸主體、地方政府、財政部門在扶貧貸款中各負其責,從而加強對扶貧貸款資金的完整、貸款風險的防範、貸款項目合法性和貸款利益的保護。真正做到依法貸款經營,依法扶貧致富。
㈤ 扶貧貼息貸款有哪些常見問題
第一,財政扶貧部門「扶貧濟困」職能和金融單位「嫌貧愛富」規避風險傾向之間的矛盾,影響扶貧到戶貸款的發放。由於政策性貸款實行了商業化經營,使到戶貸款難以達到國家政策所設計的目標,銀行要保本收利,政府要扶貧,享受扶貧到戶貼息貸款的對象是全市貧困農戶和低收入農戶,主要扶持他們從事規模化種、養業和小型加工業。
但是,放貸資金是由金融部門承擔,他們根據貸款人的還貸能力、貸款項目前景、擔保落實情況、借款個人信用等,反復考證後決定是否放貸,農村貧困戶和低收入戶很難在金融企業獲得貸款。這就出現了「能獲得貸款的個人不具備貼息資格,具備貼息資格的貸款人難以得到銀行貸款」,結果導致扶貧貸款對象的偏離和錯位,嚴重影響扶貧到戶貼息貸款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二,宣傳發動工作不到位,鄉村貧困農戶對有關政策沒有達到廣泛了解。有不少農戶不知道扶貧到戶貼息貸款的有關政策。
第三,認識有偏差,沒有調動各鄉鎮的工作積極性。對各鄉鎮的到戶貸款工作,僅以縣扶貧辦的名義行文下達指導性計劃,沒有激勵機制、沒有專門的工作經費,具體組織協調貧困農戶貸款、審核貼息對象資格、辦理貼息資金發放等許多復雜繁重的基礎性工作都是鄉鎮人民政府負責,部門協調難,鄉鎮畏難情緒較重。
而且,扶貧到戶貼息貸款沒有列入對各鄉鎮人民政府年度目標考核,大部分鄉鎮黨政領導沒有充分重視這項工作,由於鄉鎮辦理貼息拖拉遲緩,貼息資金遲遲不能到達貸款農戶手中,也影響了貧困農戶貸款的積極性。
第四,規定的貼息期短、額度小、貼息標准太低,扶助力度不夠。文件規定扶貧到戶貸款貼息期為 1年,額度為每戶2萬元以下,貼息資金是每1萬元貸款一年貼息500元。目前農戶貸款利率一般超過10%,貸款貼息後農戶仍然要付出超過5%的利息,和其他銀行的商業貸款不貼息的利率相差不多,貼息貸款的優越性不能彰顯。
㈥ 農村貸款扶貧政策是真的嗎我需要承擔什麼風險呢!
農村貸款扶貧政策是真的。這是國家精準扶貧中的金融扶貧,主要針對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是鼓勵、支持貧困戶發展產業、增加收入的一項政策,貸款期間產生的利息由國家財政承擔。
基本上是不承擔風險的。但是,扶貧貸款由於是鼓勵發展產業,所以貧困戶不能挪作他用。扶貧貸款在三年之內按期還款,也是不要利息的。但是需要先由從農戶個人賬戶劃扣貸款利息,再由國家財政補貼給貧困戶。貧困戶注意還款時間,不要逾期。逾期後的利息按正常貸款利息由個人繳納。
㈦ 精準扶貧款,貸款戶不還,擔保人有沒風險
沒風險,還款即可,貸款的錢不還後果:
1.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2.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基本上不會有影響,以後按時還款即可。